第一九一 至 第二〇〇

191**時間:白日 地點:單橋
    (宣德帝處置已定,回駕至單橋,有都御史陳山迎駕奏曰)
陳 山:漢王謀叛,趙王實與之同謀。今乘此得勝之兵,移指彰德,擒趙王如反掌耳。今若不取,
    後趙人反測不安。設有他變,恐復勞聖慮也。
    (宣德帝聞言,沉凝半晌。
    (楊榮、于謙二臣急忙諫曰)
于 謙:先帝止有二弟,今漢王自絕於天,不得不伐。趙王反形未露,逆謀未彰,今遽用兵伐之,
    恐傷先帝之愛,有累陛下之仁。
宣德帝:二卿之言是也。
    (陳山扈從在後,屢屢言曰)
陳 山:今不取,日後必為子孫憂。
    (楊士奇、夏元吉聞陳山之言,不以為是,乃進諫曰)
楊士奇:趙王事未彰露,不宜遽伐。
    (宣德帝亦不忍,即命廣平伯哀容、都御史劉觀,持群臣奏章以示趙王。)
    
    
192**時間:白日 地點:趙王府中
    (趙王聞廣平伯等到,不知所為,心中大驚。)
    
    
193**時間:稍後 地點:同上
    (趙王及見廣平伯傳旨並群臣奏章,視看俯拜於地曰)
趙 王:蒙皇上恩德浩大,骨肉保全。
    (趙王即同廣平伯等入朝謝罪。)
    
    
194**時間:白日 地點:皇極殿中
    (宣德帝待趙王甚厚,仍加俸一百石,彩緞二十端,送趙王歸國,乃令漢庶人當殿見上。
    ()
    
    
195**時間:稍後 地點:同上
    (漢庶人當殿見宣德帝,宣德帝責其叛逆之罪。
    (漢庶人當殿猶自倔強,反出不遜之語,不伏判逆之情。
    (朝臣默然。
    (忽班部中閃出一員官來,眾視之乃是侍御史于謙。)
于 謙:(大喝一聲,聲若洪鐘,乃曰)庶人不得喧嘩強辯,吾今與汝明正其罪。汝且聽著,天生
    烝民,立君為億兆之主。海內諸侯,莫不臣服,欣戴奉命。今我皇上與汝,名雖叔姪,分
    實君臣。既有君臣之分,當盡臣子之心。昔者先帝臨御,待汝恩隆無比。今日陛下即位,
    首加汝之爵封。惟願共輔邦家,睦親骨肉。豈意汝不思盡忠報國,輒敢謀為不軌。初令徐
    顱四出劫掠,復遣枚青潛結勳臣。用鐵瓜撾死指揮徐鄖,而多營求護衛﹔陳盛兵赫劫中官
    侯泰,而強邀絕馬駝。瞻圻是汝之子,寵妾而殺其母,仍絕其嗣。父子夫婦間,垂恩絕義
    ,亦已甚矣。且先帝是汝之兄,讒構百端,謀奪儲位,實欲推刃同氣,大滅彝倫。何忍為
    哉!散騎軍劫奪旁郡,養亡命橫殺士民。如此逆惡,死有餘辜,尚何強辨?
    (漢庶人聽于公喝出平日所為,心膽皆顫,不敢復言。
    (兩班文武見于公言詞嚴凜,聲若洪鐘,矢口發出庶人真正情狀,皆暗暗稱羨他。
    (宣德帝聞于謙之言,觸起雷霆大怒)
宣德帝:朕宥得汝,國法不能容也。
    (宣德帝即令金瓜武士,拿漢庶人幽於逍遙城中。)
    
    
196**時間:白日 地點:逍遙城中
    (過數日夕,朝廷令排宴,大宴漢庶人三日,令其自盡了。)
    
    
    (〔第九回 叱庶人驟升三品 旌義叟全活萬民〕)
    
    
197**時間:白日 地點:朝房中
    (宣德帝日前因于謙扈車駕從徵之際,料度庶人之謀,灼見無差,今又證庶人之罪,言詞
    (嚴厲如此,宸扆大喜,乃屬意用公。
    (不數月,忽有奏山西、河南二省荒亂。
    (有內旨:特差侍御史于謙,即升都察院僉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巡撫二省。
    (明朝御史竟升侍郎,于謙一人起也。)
    
    
198**時間:白日 地點:于宅中
    (于謙聞旨,即辭別父母並夫人董氏,單騎帶二僕人前往到任。
    (于謙時年三十二歲。)
    
    
199**時間:白日 地點:都察院(大門前)
    (行香畢,乃立二木牌於院門首:一寫著求通民情﹔一寫著願聞利弊。)
    
    
200**時間:接上 地點:都察院中
    (二省裡老皆自遠來迎于謙。
    (于謙皆和顏悅色,款問風俗。
    (里老見公開誠下問,無不悉言風俗。)
于 謙:今二省饑荒最甚,此為急務。吾欲與諸裡老議平糴之法。汝眾裡老,俱將吾善言勸諭富豪
    之家,將所積米穀麥粟,先扣足本家食用之數,其盈餘者照依時價糶與饑民,以救其急。
    自古貧富相周,有無相濟,此亦一鄉、一邑鄰里之通義也。若有仗義者,每石肯減價二錢
    ,減價至百石以上者,給與冠帶榮身,免其終身差役,並雜色差役。若一二千石以上者,
    奏請建坊旌表。若不願減價者,勿強之,但行平糴之法。若有奸民擅富要利,坐視饑民,
    不與平糴者,汝等裡老從實舉呈,吾當重罰不恕。
    (諸里老唯唯領諾。)
于 謙:(又謂里老曰)今蒙我朝廷發一十三萬銀兩賑饑,吾盡發於二省州、縣官員,分給賑濟。
    中間多有豪富奸猾之徒,不思饑民得銀止可苟延數月殘喘,反恃強挾逼賑濟銀兩,以償往
    日拖欠私債者,汝諸裡老並饑民被挾逼者,即時鳴告,吾當重治不貸。凡有欠私債者,俱
    候年豐,漸漸還納。
    (諸里老唯唯聽命。)
于 謙:(又囑曰)今凶荒之年,多有骨肉至親,不能保全,有遺棄子女者甚多。汝諸裡老當即開
    報州、縣等官,務要設法收養,候歲熟查訪還之。若汝等里甲地方賢良之民,能收養四五
    口者,吾即犒以羊酒,給尚義之匾﹔十口以上者,加彩緞,免其各差役﹔二十口以上者,
    給與冠帶榮身。汝眾裡老當聽吾囑,勿使遺失。
    (眾里老聞囑,領諾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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