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遲取券毛烈賴原錢 失還魂牙僧索剩命
詩云:
一陌金錢便返魂,公私隨處可通門。
鬼神有德開生路,日月無光照覆盆。
貧者何緣蒙佛力?富家容易受天恩。
早知善惡多無報,多積黃金遺子孫。
這首詩乃令狐譔所作。他鄰近有個烏老,家資巨萬,平時好貪不義。死去三日,重復還魂。問他緣故,他說死後虧得家裡廣作佛事,多燒楮錢。冥官大喜,所以放還。令狐譔聞得,大為不平道:「我只道只有陽世間貪官污吏受財枉法,賣富差貧,豈知陰間也自如此!」所以做這首詩。後來冥司追去,要治他謗訕之罪,被令狐譔是長是短辨折一番。冥司道他持論甚正,放教還魂,仍追烏老置之地獄。
蓋是世間沒分剖處的冤枉,盡拚到陰司裡理直。若是陰司也如此糊塗,富貴的人只消作惡造業,到死後吩咐家人多做些功果,多燒些楮錢,便多退過了,卻不與陽間一樣沒分曉?所以令狐生不伏,有此一詩。其實陰司報應,一毫不差的。
宋淳熙年間,明州有個夏主簿,與富民林氏共出本錢,買撲官酒坊地店,做那沽泊生理。夏家出得本錢多些,林家出得少些。卻是經紀營運盡是林家家人主當。夏家只管在裡頭照本算帳,分些乾利錢。夏生簿是個忠厚人,不把心機隄防,指望積下幾年,總收利息。雖然零碎支動了些,攏統算著,還該有二千緡錢多在那裡。若把銀算,就是二千兩了。
去到林家取討時,林家在店管帳的共有八個,你推我推,只說算帳未清,不肯付還。討得急了兩番,林家就說出沒行止話來,道:「我家累年價辛苦,你家打點得自在錢,正不知錢在那裡哩!」夏主簿見說得蹊蹺,曉得要賴他的,只得到州裡告了一狀。林家得知告了,笑道:「我家將貓兒尾拌貓飯吃,拚得將你家利錢折去了一半,官司好歹是我嬴的。」遂將二百兩送與州官,連夜叫八個幹僕把簿籍盡情改造,數目字眼多換過了,反說是夏家透支了,也訴下狀來。州官得過了賄賂,那管青紅皂白?竟斷道:「夏家欠林家二千兩。」把夏主簿收監追比。
其時郡中有個劉八郎,名元,人叫他做劉元八郎,平時最有直氣。見了此事,大為不平,在人前裸臂揎拳的嚷道:「吾鄉有這樣冤枉事!主簿被林家欠了錢,告狀反致坐監,要那州縣何用?他若要上司去告,指我作證,我必要替他伸冤理枉,等林家這些沒天理的個個吃棒!」到一處,嚷一處。林家這八個人見他如此行徑,恐怕弄得官府知道了,公道上去不得,翻過案來。商量道:「劉元八郎是個窮漢,與他些東西,買他口靜罷。」
就中推兩個有口舌的去邀了八郎,到旗亭中坐定。八郎問道:「兩位何故見款?」兩人道:「仰幕八郎義氣,敢此沽一杯奉敬。」酒中說起夏家之事,兩人道:「八郎不要管別人家閒事,且只吃酒。」酒罷,兩人袖中摸出官券二百道來送與八郎,道:「主人林某曉得八郎家貧,特將薄物相助,以後求八郎不要多管。」八郎聽罷,把臉兒漲得通紅,大怒起來道:「你每做這樣沒天理的事,又要把沒天理的東西髒污我。我就餓死了,決不要這樣財物!」歎一口氣道:「這等看起來,你每財多力大,夏家這件事在陽世間不能勾明白了。陰間也有官府,他少不得有剖雪處。且看!且看!」忿忿地叫酒家過來,問道:「我們三個吃了多少錢鈔?」酒家道:「算該一貫八百文。」八郎道:「三個同吃,我該出六百文。」就解一件衣服,到隔壁櫃上解當了六百文錢,付與酒家。對這兩人拱手道:「多謝攜帶。我是清白漢子,不吃這樣不義無名之酒。」大踏步竟自去了。兩個人反覺沒趣,算結了酒錢自散了。
且說夏主簿遭此無妄之災,沒頭沒腦的被貪贓州官收在監裡。一來是好人家出身,不曾受慣這苦。二來被別人少了錢,反關在牢中。心中氣蠱,染了牢瘟,病將起來。家屬央人保領,方得放出,已病得八九分了。臨將死時,吩咐兒子道:「我受了這樣冤恨,今日待死。凡是一向撲官酒坊公店,並林家欠錢帳目與管帳八人名姓,多要放在棺內。吾替他地府申辨去。」才死得一月,林氏與這八個人陸陸續續盡得暴病而死。眼見得是陰間狀准了。
又過一個多月,劉八郎在家忽覺頭眩眼花,對妻氏道:「眼前境界不好,必是夏主簿要我做對證,勢必要死。奈我平時沒有惡業,對證過了,還要重生。且不可入殮!三日後不還魂,再作道理。」果然死去兩日,活將轉來,拍手笑道:「我而今才出得這口惡氣!」家人問其緣故,八郎道:「起初見兩個公吏邀我去,走勾百來里路,到了一個官府去處。見一個綠袍官人在廊房中走出來,仔細一看,就是夏主簿。再三謝我道:『煩勞八郎來此。這裡文書都完,只要八郎略一證明,不必憂慮。』我擡眼看見丹墀之下,林家與八個管帳人共頂著一塊長枷,約有一丈五六尺長,九個頭齊齊露出在枷上。我正要消遣他,忽報王升殿了。吏引我去見過,王道:『夏家事已明白,不須說得。旗亭吃酒一節,明白說來。』我供道:『是兩人見招飲酒,與官券二百道,不曾敢接。』王對左右歎道:『世上卻有如此好人!須商議報答他。可檢他壽算。』吏道:『他該七十九。』王道:『窮人不受錢,更為難得,豈可不賞?添他陽壽一紀。』就著元追公吏送我回家。出門之時,只見那一夥連枷的人趕入地獄裡去了。必然細細要償還他的,料不似人世間葫蘆提。我今日還魂,豈不快活也!」後來此人整整活到九十一歲,無疾而終。
可見陽世間有冤枉,陰司事再沒有不明白的。只是這一件事陰報雖然明白,陽世間欠的錢鈔到底不曾顯還得,未為大暢。而今說一件陽間賴了,陰間斷了,仍舊陽間還了,比這事說來好聽:
陽世全憑一張紙,是非顛倒多因此。
豈似幽中業鏡臺,半點欺心沒處使。
話說宋紹興年間,廬州合江縣趙氏村有一個富民,姓毛名烈。平日貪奸不義,一味欺心,設謀詐害。凡是人家有良田美宅,百計設法,直到得上手才住。掙得潑天也似人家,心裡不曾有一毫止足。看見人家略有些小釁隙,便在裡頭挑唆,於中取利,沒便宜不做事。
其時昌州有一個人,姓陳名祈,也是個狠心不守分之人,與這毛烈十分相好。你道為何?只因陳祈也有好大家事。他一母所生還有三個兄弟,年紀多幼小,只是他一個年紀長成,獨享家事。時常恐怕兄弟每大來,這家事須四分分開。要趁權在他手之時做個計較,打些偏手,討些便宜。曉得毛烈是個極有算計的人,早晚用得他著,故此與他往來交好。毛烈也曉得陳祈有三個幼弟,卻獨掌著家事,必有欺心毛病。他日可以在裡頭看景生情,得些漁人之利。所以兩下親密,語語投機,勝似同胞一般。
一日,陳祈對毛烈計較道:「吾家小兄弟們漸漸長大,少不得要把家事四股分了。我枉替他們白做這幾時奴才,心不甘伏。怎麼處?」毛烈道:「大頭在你手裡,你把要緊好的藏起了些不得?」陳祈道:「藏得的藏了,田地是露天盤子,須藏不得。」毛烈道:「只要會計較,要藏時田地也藏得。」陳祈道:「如何計較藏地?」毛烈道:「你如今只推有甚麼公用,將好的田地賣了去,收銀子來藏了,不就是藏田地一般?」陳祈道:「祖上的好田好地,又不捨得賣掉了。」
毛烈道:「這更容易,你只揀那好田地,少些價錢,權典在我這裡。目下拿些銀子去用用,以後直等你們兄弟已將見在田地四股分定了,然後你自將原銀在我處贖了去。這田地不多是你自己的了?」陳祈道:「此言誠為有見。但你我雖是相好,產業交關,少不得立個文書,也要用著個中人才使得。」毛烈道:「我家出入銀兩,置買田產,大半是大勝寺高公做牙儈。如今這件事,也要他在裡頭做個中見罷了。」陳祈道:「高公我也是相熟的。我去查明了田地,寫下了文書,去要他著字便了。」
原來這高公法名智高,雖然是個僧家,倒有好些不像出家人處。頭一件是好利,但是風吹草動,有些個賺得錢的所在,他就鑽的去了。所以囊缽充盈,經紀慣熟。大戶人家做中做保,倒多是用得他著的,分明是個沒頭髮的牙行。毛家債利出入,好些經他的手,就是做過幾件欺心事體,也有與他首尾過來的。陳祈因此央他做了中,將田立券典與毛烈。因要後來好贖,十分不典他重價錢,只好三分之一,做個交易的意思罷了。
陳祈家裡田地廣有,非止一處,但是自家心裡貪著的,便把來典在毛烈處做後門。如此一番,也累起本銀三千多兩了,其田足值萬金,自不消說。毛烈放花作利,已此便宜得多了。只為陳祈自有欺心,所以情願把便宜與毛烈得了去。以後陳祈母親死過,他將見在戶下的田產分做四股,把三股分與三個兄弟,自家得了一股。兄弟們不曉得其中委曲,見眼前分得均平,多無說話了。
過了幾時,陳祈端正起贖田的價銀,逕到毛烈處取贖。毛烈笑道:「而今這田卻個是你獨享的了?」陳祈道:「多謝主見高妙。今兄弟們皆無言可說,要贖了去自管。」隨將原價一一交明。毛烈照數收了,將進去交與妻子張氏藏好。此時毛烈若是個有本心的,就該想著出的本錢原輕,收他這幾年花息,便宜多了。今有了本錢,自該還他去,有何可說?誰知狠人心性,卻又不然。道這田總是欺心來的,今贖去獨吞,有好些放不過。他就起個不良之心,出去對陳祈道:「原契在我拙荊處,一時有些身子不快,不便簡尋。過一日還你罷。」陳祈道:「這等,寫一張收票與我。」毛烈笑道:「你曉得我寫字不大便當,何苦難我?我與你甚樣交情,何必如此?待一二日間翻出來就送還罷了。」陳祈道:「幾千兩往來,不是取笑。我交了這一主大銀子,難道不要討一些把柄回去?」毛烈道:「正為幾千兩的事,你交與我了,又好賴得沒有不成?要甚麼把柄?老兄忒過慮了。」陳祈也托大,道是毛烈平日相好,其言可信,料然無事。
隔了兩日,陳祈到毛烈家去取前券,毛烈還推道一時未尋得出。又隔了兩日去取,毛烈躲過,竟推道不在家了。如此兩番,陳祈走得不耐煩,再不得見毛烈之面,才有些著急起來。走到大勝寺高公那裡去商量,要他去問問毛烈下落。高公推道:「你交銀時不曾通我知道,我不好管得。」
陳祈沒奈何,只得又去伺候毛烈。一日撞見了,好言與他取券,毛烈冷笑道:「天下欺心事只許你一個做?你將眾兄弟的田偷典我處,今要出去自吞。我便公道欺心,再要你多出兩千也不為過。」陳祈道:「原只典得這些,怎要我多得?」毛烈道:「不與我,我也不還你券,你也管田不成。」陳祈大怒道:「前日說過的說話,怎倒要詐我起來?當官去說,也只要的我本錢。」毛烈道:「正是,正是。當官說不過時,還你罷了。」
陳祈一忿之氣,歸家寫張狀詞,竟到縣裡告了毛烈。當得毛烈豫先防備這著的,先將了些錢鈔去尋縣吏丘大,送與他了,求照管此事。丘大領喏。比及陳祈去見時,丘大先自裝腔了,問其告狀本意,陳祈把實情告訴了一遍。丘大只是搖頭道:「說不去。許多銀兩交與他了,豈有沒個執照的理?教我也難幫襯你。」陳祈道:「因為相好的,不防他欺心,不曾討得執照。今告到了官,全要提控說得明白。」丘大含糊應承了。卻在知縣面前只替毛烈說了一邊的話,又替毛家送了些孝順意思與知縣了,知縣聽信。
到得兩家聽審時,毛烈把交銀的事一口賴定,陳祈真實一些執照也拿不出。知縣聲口有些向了毛烈,陳祈發起極來,在知縣面前指神罰咒。知縣道:「就是銀子有的,當官只憑文券。既沒有文券,有甚麼做憑據斷還得你?分明是一剗混賴!」倒把陳祈打了二十個竹箆,問了「不合圖賴人」罪名,量決脊杖。這三千銀子只當丟去東洋大海,竟沒說處。
陳祈不服,又到州裡去告,准了。及至問起來,知是縣間問過的,不肯改斷,仍復照舊。又到轉運司告了,批發縣間,一發是原問衙門。只多得一番紙筆,有甚麼相干?落得費壞了腳手,折掉了盤纏。毛烈得了便宜,暗地喜歡。陳祈失了銀子,又吃打吃斷,竟沒處伸訴。正所謂:
渾身似口不能言,遍體排牙說不得。
欺心又遇狠心人,賊偷落得還賊沒。
看官,你道這事多只因陳祈欺瞞兄弟,做這等奸計,故見得反被別人賺了,也是天有眼力處。卻是毛烈如此欺心,難道銀子這等好使的不成?不要性急,還有話在後頭。
且說陳祈受此冤枉,沒處叫撞天屈,氣忿忿的,無可擺佈。宰了一口豬、一隻雞,買了一對魚、一壺酒。左近邊有個社公祠,他把福物拿到祠裡擺下了,跪在神前道:「小人陳祈,將銀三千兩與毛烈贖田。毛烈收了銀子,賴了券書。告到官司,反問輸了小人,小人沒處申訴。天理昭彰,神目如電。還是毛烈賴小人的?小人賴毛烈的?是必三日之內求個報應。」叩了幾個頭,含淚而出。
到家裡,晚上得一夢,夢見社神來對他道:「日間所訴,我雖曉得明白,做不得主。你可到東嶽行宮訴告,自然得理。」
次日,陳祈寫了一張黃紙,捧了一對燭、一股香,竟望東嶽行宮而來。進得廟門,但見:
殿宇巍峨,威儀整肅。離婁左視,望千里如在目前;師曠右邊,聽九幽直同耳畔。草參亭內,爐中焚百合明香;祝獻臺前,案上放萬靈杯珓。夜聽泥神聲諾,朝聞木馬號嘶。比岱宗具體而微,雖行館有呼必應。若非真正冤情事,敢到莊嚴法相前?
陳祈啣了一天怨忿,一步一拜,拜上殿來。將心中之事,是長是短,照依在社神面前時一樣,表白了一遍。只聽得幡帷裡面,彷彿有人聲到耳朵內道:「可到夜間來。」陳祈吃了一驚,曉得靈感,急急站起,走了出來。候到天色晚了,陳祈是氣忿在胸之人,雖是幽暗陰森之地,並無一些畏怯。一直走進殿來,將黃紙狀在燭上點著火,燒在神前爐內了。照舊通誠,拜禱已畢,又聽得隱隱一聲道:「出去。」陳祈親見如此神靈,明知必有報應。不敢再瀆,悚然歸家。
此時是紹興四年四月二十日。陳祈時時到毛烈家邊去打聽,過了三日,只見說毛烈死了。陳祈曉得蹊蹺。去訪問鄰舍間,多說道:「毛烈走出門首,撞見一個著黃衣的人,走入門來揪住。毛烈奔脫,望裡面飛也似跑,口裡喊道:『有個黃衣人捉我,多來救救。』說不多幾句,倒地就死。從不見死得這樣快的。」陳祈口裡不說,心裡暗暗道是告的陰狀有應,現報在我眼裡了。
又過了三日,只見有人說,大勝寺高公也一時卒病而死。陳祈心裡疑惑道:「高公不過是原中,也死在一時。看起來,莫不要陰司中對這件事麼?」不覺有些恍恍惚惚。走到家裡,就昏暈了去。少頃醒將轉來,吩咐家人道:「有兩個人追我去對毛烈事體,聞得說我陽壽未盡,未可入殮。你們守我十來日著,敢怕還要轉來。」吩咐畢,即倒頭而臥,口鼻俱已無氣。家人依言,不敢妄動,獃獃守著,自不必說。
且說陳祈隨了來追的人竟到陰府,果然毛烈與高公多先在那裡了。一同帶見判官,判官一一點名過了,問道:「東嶽發下狀來,毛烈賴了陳祈三千銀兩,這怎麼說?」陳祈道:「是小人與他贖田,他親手接受。後來不肯還原券,竟賴道沒有。小人在陽間與他爭訟不過,只得到東嶽大王處告這狀的。」
毛烈道:「判爺,休聽他胡說。若是有銀與小人時,須有小人收他的執照。」判官笑道:「這是你陽間哄人,可以藉此廝賴。」指著毛烈的心道:「我陰間只憑這個,要甚麼執照不執照!」毛烈道:「小人其實不曾收他的。」判官叫取業鏡過來。旁邊一個吏就拿著銅盆大一面鏡子來照著毛烈。毛烈、陳祈與高公三人一齊看那鏡子裡面,只見裡頭照出陳祈交銀、毛烈接受,進去付與妻子張氏,張氏收藏,是那日光景宛然見在。
判官道:「你看我這裡可是要甚麼執照的麼?」毛烈沒得開口。陳祈合著掌向空裡道:「今日才表明得這件事。陽間官府要他做甚麼幹?」高公也道:「既然這銀子果然收了,卻是毛大哥不通。」
當下判官把筆來寫了些甚麼,就帶了三人到一個大庭內。只見旁邊列著兵衛甚多,也不知殿上坐的是甚麼人,遠望去是冕旒兗袍的王者。判官走上去說了一回,殿上王者大怒,叫取枷來,將毛烈枷了。口裡大聲吩咐道:「縣令聽決不公,削去已後官爵。縣吏丘大,火焚其居,仍削陽壽一半。」又喚僧人智高問道:「毛烈欺心事,與你商同的麼?」智高道:「起初典田時,曾在裡頭做交易中人,以後事體多不知道。」又喚陳祈問道:「贖田之銀,固是毛烈要賴欺心。將田出典的緣故,卻是你的欺心。」陳祈道:「也是毛烈教道的。」王者道:「這個推不得,與智高僧人做牙儈一樣,該量加罰治。兩人俱未合死,只教陽世受報。毛烈作業尚多,押入地獄受罪!」
說畢,只見毛烈身邊就有許多牛頭夜叉,手執鐵鞭、鐵棒趕得他去。毛烈一頭走、一頭哭,對陳祈、高公說道:「吾不能出頭了。二公與我傳語妻子,快作佛事救援我。陳兄原券在床邊木箱之內,還有我平日貪謀強詐得別人家田宅文券,共有一十三紙,也在箱裡。可叫這一十三家的人來,一一還了他,以減我罪。二公切勿有忘!」
陳祈見說著還他原契,還要再問個明白,一個夜叉把一根鐵棍在陳祈後心窩裡一搗,喝道:「快行。」陳祈慌忙縮退,颯然驚醒,出了一身汗。只見妻子坐在床沿守著。問他時節,已過了七晝夜了。妻子道:「因你吩咐了,不敢入殮。況且心頭溫溫的,只得坐守,幸喜果然還魂轉來。畢竟是毛烈的事對得明白否?」陳祈道:「東嶽真個有靈,陰間真個無私,一些也瞞不得。大不似陽世間官府沒清頭沒天理的。」因把死後所見事體備細說了一遍。抖搜了精神,坐定了性子一回。
先叫人到縣吏丘大家一看,三日之前已被火燒得精光,止燒得這一家火就息了。陳祈越加敬信。再叫人到大勝寺中訪問高公,看果然一同還魂。意思要約他做了證見,索取毛家文券。人回來說:「三日之前,寺中師徒已把他荼毗了。」
說話的,怎麼叫做「荼毗」?看官,這就是僧家四方的說話,又有叫得「闍維」的,總是我們華言「火化」也。陳祈見說高公已火化了,吃了一大驚道:「他與我同在陰間,說陽壽未盡,一同放轉世的。如何就把來化了?叫他還魂在何處?這又是了不得的事了,怎麼收場?」
陳祈心下忐忑,且走到毛家去取文券。看見了毛家兒子,問道:「尊翁故世,家中有什麼影響否?」毛家兒子道:「為何這般問及?」陳祈道:「在下也死去七日,倒與尊翁會過一番來,故此動問。」毛家兒子道:「見家父光景如何?有甚說話否?」陳祈道:「在下與尊翁本是多年相好的,只因不還我典田文書,有這些爭訟。昨日倒虧得陰間對明,說文書在床前木箱裡面,所以今日來取。」毛家兒子道:「文書便或者在木箱裡面,只是陰間說話,誰是證見,可以來取?」
陳祈道:「有倒有個證見,那時大勝寺高師父也在那裡同見。說了一齊放還魂的。可惜他寺中已將他身屍火化,沒了個活證。卻有一件可信,你尊翁還說另行一十三家文券,也多是來路不明的田產,叫還了這一十三家,等他受罪輕些。又叫替他多做些佛事,這須是我造不出的。」
毛家兒子聽說,有些呆了。你道為何?原來陰間業鏡照出毛妻張氏同受銀子之時,張氏在陽間恰像做夢一般,也夢見陰司對理之狀,曾與兒子說過。故聽得陳祈說著陰間之事,也有些道是真的了。走進去與母親說知,張氏道:「這項銀子委實有的。你父親只管道便宜了他,勒掯著文書不與他,意思還要他分外出些加添。不道他竟自去告了官,所以索性一口賴了,又不料死得這樣詫異。今恐怕你父親陰間不寧,只該還了他。既說道還有一十三紙,等明日一總翻將出來,逐一還罷。」
毛家兒子把母親說話對陳祈說了,陳祈道:「不要又像前番,回了明日,漸漸賴皮起來。此關係你家尊翁陰間受罪,非同陽間兒戲的。」毛家兒子道:「這個怎麼還敢!」陳祈當下自去了。毛家兒子關了門進來。
到了晚間,聽得有人敲門,開出去卻又不見,關了,又敲得緊。問是那個,外邊厲聲答道:「我是大勝寺中高和尚。為你家父親賴了典田銀子,我是原中人,被陰間追去做證見。放我歸來,身屍焚化,今沒處去了。這是你家害我的,須憑你家裡怎麼處我?」毛家兒子慌做一團,走進去與母親說了。張氏也怕起來,移了火,同兒子走出來。
聽聽外邊,越敲得緊了,道:「你若不開時,我門縫裡自會進來。」張氏聽著果然是高公平日的聲音,硬著膽回答道:「曉得有累師父了。而今既已如此,教我們母子也沒奈何,只好做些佛事超度師父罷。」外邊鬼道:「我命未該死,陰間不肯收留。還有世數未盡,又去脫胎做人不得,隨你追薦陰功也無用處。直等我世數盡了才得托生。這些時叫我在那裡好?我只是守住在你家不開去了。」毛家母子只得燒些紙錢,奠些酒飯,告求他去。鬼道:「叫我別無去處,求我也沒干。」
毛家母子沒奈何,只得跼跼蹐蹐過了一夜。第二日急急去尋僧道做道場,一來追薦毛烈,二來超度這個高公。母子親見了這些異樣,怎敢不信?把各家文券多送去還了。
誰知陳祈自得了文券之後,忽然害起心痛來,一痛發,便待死去。記起是陰中被夜叉將鐵棍心窩裡擣了一下之故,又親聽見王者道:「陳祈欺心,陽世受報。」曉得這典田事是欺心的,只得叫三個兄弟來,把毛家贖出之田均作四分分了,卻是心痛仍不得止。只因平日掌家時,除典田之外,他欺心處還多。自此每一遭痛發,便去請僧道保禳,或是東嶽燒獻。年年所費,不計其數。此病隨身,終不脫體。到得後來,家計倒比三個兄弟消耗了。
那毛家也為高公之鬼不得離門,每夜必來擾亂,家裡人口不安。賣掉房子,搬到別處,鬼也隨著不捨。只得日日超度,時時齋醮。以後看看聲音遠了些,說道:「你家福事做得多了。雖然與我無益,時常有神佛在家,我也有些不便。我且暫時去去,終是放你家不過的。」以後果然隔著幾日才來。這裡就做法事退他,或做佛事度他。如此纏帳多時,支持不過,毛家家私也逐漸消費下來。以後毛家窮了,連這些佛事、法事都做不起了,高公的鬼也不來了。
可見欺詐之財,沒有得與你入己受用的。陰司比陽世間公道,使不得奸詐,分毫不差池。這兩家顯報,自不必說。只高公僧人,貪財利、管閒事,落得陽壽未終,先被焚燒。雖然為此攪破了毛氏一家,卻也是僧人的果報了。若當時徒弟們不燒其屍,得以重生,畢竟還與陳祈一樣,也要受些現報,不消說得的。人生作事,豈可不知自省!
陽間有理沒處說,陰司不說也分明。
若是世人終不死,方可橫心自在行。
又有人道這詩未盡,翻案一首云:
陽間不辨到陰間,陰間仍舊判陽還。
縱是世人終不死,也須難使到頭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