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 小過 既濟 未濟

卦六一 中孚  〔巽兌〕〔風澤〕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  象:中孚綜小過。
│   豚=有信之魚,生於大澤,有風則出。乃風在澤上,豚魚出而有信也。
│  釋:有信者吉,利於任事,利於正。
│彖: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  釋:孚者信也。二陰在內,四陽在外,卦中虛,上下卦中實,其中有信之象。
│   上巽下兌,即上順下悅,是有信之象。
│象: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  象:兌=口舌,議之象。巽=不果,緩之象。
│  釋:君子應輕刑宥罪。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渙。〔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註:虞--安,樂也。有他--有別的。不燕--不喜。
  象:六三不正,六四正位,初九相信六四則安樂,若信六三則不喜。
  釋:誠信吉,心不定則不安。
九二: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爻:(位)中,(比)扶。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益。〔損上益下,其道大光。〕
  註: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我有好酒,與你共享之。
  象:大象離=雉,飛鳥,鶴為候鳥,逢秋必至,故謂之鶴(信也)。
兌=口舌,鳴之象。九二居陰=在陰之象。
巽=長女,錯艮=少男,母子之象。
陽德居中=有好爵(酒杯、美德)之象。
  釋:相互信任,有福同享。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爻:(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小畜。〔柔得位,健而巽,剛中而志行。〕
  註:得敵--棋逢對手,將遇良才之意。
  象:上九不中不正,與六三應,有得敵之象。
巽=不果,中爻震=鼓,艮=止,罷之象。
大象離錯坎=憂,兌=口舌,或泣或歌之象。
  釋:目標已定,七情六欲因之而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爻:(位),(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履。〔柔履剛也。〕
  象:下卦為兌,中爻震,震東兌西,日月相對而望,月勢盛之象。
震=馬,爻變中爻成離=馬匹亡之象。
待君之側,深得上心,盛之極也。臣下唯有絕私黨,邀上寵,始無咎也。
  釋:當孚之盛時,避免營私,無咎。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爻:(位)中正,(比)據。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註:攣如--相連在一起。
  象:九二九五,皆剛得中,相互照應,為君者本不應有私,但因中正故無咎。
  釋:有孚信相維繫,無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爻:(應)。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節。〔剛柔分而剛得中。〕
  註:翰音--雞鳴之聲。
  象:巽=雞,雞鳴於天之將明,亦有信者。
巽=高,登天之象,不下孚於三而登天,有反其道之象。
  釋:守孚至極而不通變,雖正亦凶。



卦六二 小過  〔震艮〕〔雷山〕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  象:小過綜中孚。離=雉,錯大象坎,見坎不見離,為雉已飛過之象。
│   二陽象鳥之身,上下四爻象翼。中爻兌=口舌,象遺音。
│   鳥之遺音唯低處之人始得聞,故宜下,不宜上。
│  釋:亨通,利於正,小事可成,大事不成。遺音不遠,不宜爭,宜順,大吉。
│彖: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  象:四陰包於外,二陽陷在其中,小有過錯。
│  釋:小過,過失不大,事過而自知,亨。
│象: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  釋:君子的行為過於恭敬,居喪過於哀慟,生活過於節儉,是稱小過。
初六:飛鳥以凶。
  爻:(應)。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豐。〔大也,明以動。〕
  象:大象坎,變離=雉,飛鳥之象。
小過之初,宜下不宜上,初六小人,上應九四,有上飛之象。
  釋:小過之時,躁進有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爻:(位)中正,(比)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恒。〔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
  象:陽在上=父,四在三之上=祖。六二上應六五=過其祖,遇其妣之象。
六五為君,然二為陰爻,六二遇九四,遂為所引,乃不及其君之象。
  釋:過猶不及,有一得必有一失,守其中道,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爻:(位),(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
  註:弗過防之,從或戕之--非自己之過,應防他人,若不謹防則將遭害。
  象:陽陷陰中,應防陰之害,蓋正邪不兩立也。
九三得位,自恃有理,凶。順從上六,凶。
  釋:對手勢盛,自己力有未及,應保持距離,嚴加防範,否則有凶。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爻:(應),(比)扶。
  註:弗過遇之--不以之為過錯,應隨遇而安。
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若往則有危,必當戒懼,不可永遠固守一個原則。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象:九四以剛居柔,應有咎,然小過即為小有過錯也,故無咎。
九四往遇六五,陽從陰有厲。
  釋:無咎,宜靈通應變,勿固守其常。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爻:(位)中,(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咸。〔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
  註:公弋取彼在穴--公用箭繫繩,射穴中之鳥。
  象:大象坎=雲,中爻兌=雨,又=西郊之象。
坎=弓矢。巽=繩,弋之象。坎=隱伏,在穴之象。
六五非陽,故不稱君而稱公。
  釋:費盡心機,事不能成。
上六:弗過遇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旅。〔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
  象:九四曰弗過遇之,是指九四之陽得柔位,本爻則意為陰居極處也。
至上六,飛鳥已離,遺音不得而聞,是災之所由也。
  釋:居過之極,違理逾常,凶,有災害。



卦六三 既濟  〔坎離〕〔水火〕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  象:既濟綜錯未濟。事之已成=既濟。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皆得其位。
│  釋:小亨,利於正,初始吉,最終則亂。
│彖:既濟亨,小者亨也。
│  釋:既濟之亨,小事亨通也。
│象: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  釋:君子應居安思患,事先預防。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
  爻:(位),(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蹇。〔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
  註:曳其輪,濡其尾--輪若曳之則難行。獸之涉水,必揚其尾,濡尾則不濟。
  象:坎=險、輪、狐、曳輪。初爻有尾之象。又在水之下,有濡之象。
  釋:既濟之初,尚能謹戒守成,故無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爻:(位)中正,(應),(比)乘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需。〔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
  註:茀--車、船防風之篷。
  象:離=中女,婦也。坎=輿,離中虛=茀之象。坎=盜,喪茀之象。
二上應中正之君,乃五之婦也,但乘承皆剛,與五不相得,有喪茀之象。
然上、下中正,豈有永不相合之理,遂有勿逐,七日得之象。
  釋:事已發生,勿究,異日可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爻:(位),(應),(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
  註:高宗--殷王武丁。伐鬼方,三年克之--武丁討伐鬼方國,費時三年。
  象:離=戈兵,三,變爻為震=三年克之。坎=北,變坤=國,象北方之鬼方國。
九三剛居剛位,既濟之時,天下無事,興兵伐夷國,勞民傷財也。
  釋:不可輕舉妄動,不可任用小人。
六四:襦有衣袽,終日戒。
  爻:(位),(應),(比)乘承。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革。〔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
  註:襦有衣袽--當船漏水時,用破布塞之。
  象:變乾錯坤=衣,布。兌=毀損、破布之象。
坎=水、險。四近君,既濟時防患為先,故有此象。
  釋:小心謹慎,終日戒懼。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爻:(位)中正,(應),(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象:五變坤=牛,離=戈兵,坎=血,有殺牛之象。
離=夏,禴祭之象,坎=隱伏,鬼之象。
五中實,孚也。二虛中,誠也,皆取祭祀為義。
  釋:既濟之深,與其奢侈,不如菲薄反而有福。
上六:濡其首,厲。
  爻:(位),(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
  象:初爻稱尾,上爻為首,居坎之上,首溺於水中之象。
  釋:既濟之終,不知其機,危厲。



卦六四 未濟  〔離坎〕〔火水〕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  象:未濟綜錯既濟。事未成時,水火未交,不相為用。六爻失位,故曰未濟。
│   坎=狐,居下卦,故曰小。
│  釋:亨,事未成,半途而廢,無利。
│彖:未濟亨,柔得中也。
│  象:六五柔得中,未濟之時,柔弱不能誤事之象。
│  釋:未濟之亨,是因柔弱無為也。
│象: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  釋:君子應小心分辨事物,以使各居其所。
初六:濡其尾,吝。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象:坎=水、狐,初爻為尾。
六陰柔居下,處險而應四,然四非中正之才,有不能濟之象。
  釋:不自量力,有吝。
九二:曳其輪,貞吉。
  爻:(位)中,(應),(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晉。〔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象:坎=曳,曳輪,不冒然而進之象。
九二陽剛,未濟之時,居柔得中,能自止而不輕於進之象。
  釋:不躁進,正則吉。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爻:(應),(比)乘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鼎。〔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象:方出坎險,未濟之象。坎變巽木,木在水上,有行大川之象。
六三陰柔不中,居險卻不能濟險,幸上承九四陽剛,能涉大川之象。
  釋:未濟之時,行事有凶,利於涉大川。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爻:(應),(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蒙。〔山下有險,險而止。〕
  註: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武丁討伐鬼方國,三年後成功而行大國之賞。
  象:四多懼,離=戈兵,有伐國之象。坎=北方,象鬼方國。
九四居大臣位,上有中虛之明主,未濟過中,有可濟之象。
  釋:正則吉,無悔。如欲大成,必先小忍。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爻:(位)中,(應),(比)乘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訟。〔上剛下險,險而健。〕
  象:六五居中,以信服人,象君子之光。
  釋:正則吉,無悔,以誠信待人,吉。
上九: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爻:(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
  註:有孚于飲酒,無咎--有信,共進酒食,無咎。
濡其首,有孚失是--不能節制,則於其信有失也。
  象:坎=酒。上九=首。
陽剛在上,剛之極也,又居明之上,明之極也。剛而明,是能決者。
居未濟之極,無可濟之理,有樂天順命之象。
然上九與六三相應,若與之交往,與三同濡其首,則其孚失矣。
  釋:未濟之極,樂天知命,無咎。若無節制,則無孚信,失其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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