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 鼎 震 艮
卦四九 革 〔兌離〕〔澤火〕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 註:革,巳日乃孚--革,變革既有者,人多疑之,必若干時日後始能信。
│ 象:革綜鼎。澤上而火下,火燃則水涸,水決則火滅,必將有所變革也。
│ 釋:變革,必須假以時日始能昭眾信。大亨,正者有利,無悔。
│彖: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 象:離=中女,兌=少女,象二女同居。
│ 釋:同處一地,意見不同,觀念有異,必有變革。
│象: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 註:治歷明時--治曆法以明四時之序,意為明辨宇宙之道理。
│ 釋:君子應該明辨世間之道理,昭示眾人。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爻:(位),(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咸。〔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
象:離=牛。中爻乾錯坤=黃色。居初位卑,無可革之權,上無應,不可為。
釋:在初宜堅定立場,不可妄動。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爻:(位)中正,(應),(比)承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夬。〔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
象:六二得位得應得比,乃時機到來之象。
釋:時機到時,可以行動,無咎。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爻:(位),(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註:革言三就--一再提出改革的建言。
象:兌=口,言。離居三,三就之象。
九三以剛居剛,又居下卦離之上,躁於變革,有凶之象。
釋:激進有凶險,雖正亦厲。但能三思而行,則可信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爻:無。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既濟。〔初吉,終亂。〕
註:改命吉--已經改革成功了,吉。
九四革之盛也,革近君,若革之得當,自然無悔。
釋:無悔,有信用,事已成功,吉。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爻:(位)中正,(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豐。〔大也,明以動。〕
象:九五中正=大人。兌錯艮=虎。兌=變,秋季時,獸類換毛有變之象。
釋:有魄力之人,其作為有聲有色,必昭信於天下。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爻:(位),(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同人。〔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象:革之終,革道已成,君子徹底改變,小人則隨之,至是不可再變矣。
釋:革道已成,宜守,不可再革,正則吉。
卦五十 鼎 〔離巽〕〔火風〕
鼎:元吉亨。
│ 註:鼎--烹飪之器。
│ 象:鼎綜革。巽下離上,下陰為足,二三四陽為腹,五陰為耳,上陽為鉉。
│ 釋:大吉,亨。
│彖: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 象:巽木入離火,有烹飪之象。
│ 釋:鼎,取其形象,燃木引火烹飪。一則祭奉天地,一則奉養聖賢。
│象: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 釋:君子應正其地位,認識其責任。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
註:鼎顛趾,利出否--傾倒出鼎中之物,是否容易。
得妾以其子--妻未生子,另娶一妾。
象:巽綜震=足,趾。巽=長女,位卑下,妾之象。震=長子。
釋:為了達到目標,必須運用手段,無咎。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爻:(位)中,(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旅。〔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
象:九二剛居中,鼎中有實之象。初六九二相比,皆不正,故稱為仇。
九二與六五正應,其道亨通,是吉之象。
釋:踏實有為,認識明確,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爻:(位)。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未濟。〔小狐汔濟,濡其尾。〕
註: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鼎中有美食,若烹之過熱,即不得
取食。唯有以水澆灑,使之冷卻,終於可食也。
象:變坎=耳。三錯震=足,行也,三變為坎=陷,不能行,行塞之象。
離=雉。坎=膏。中爻兌變則非口=口不食之象。
鼎耳=六五之鼎黃耳也。
九三陽剛有才,然應於木火之極,烹飪太過,故有行塞之象。
釋:因為無意之錯誤,致有阻礙,應改弦易轍,終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爻:(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蠱。〔上情不下達,下情不能上通。〕
註:覆公餗,其形渥--食物傾覆,遭到重懲。
象:中爻震=足,中爻兌=毀折,鼎折足之象。
九四不中不正,且下應初六之陰柔,不能勝任之象。
釋:力不足,心不正,事敗且為害甚烈,凶。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爻:(位)中,(應),(比)乘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姤。〔遇也,柔遇剛也。〕
註:鉉--繫於鼎耳以扛鼎的用具。
象:五=鼎耳,六五居中=黃色。變乾=金,鉉之象。
釋:可堪大用,利於正。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爻:(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恒。〔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
象:變震=玉。九性剛,居上。玉製之扛鼎用具,非為實用,貴重之象也。
鼎亦以上出為利,處上之終,鼎功之成也。
釋:寶物在手,大吉,無不利。
卦五一 震 〔震震〕〔雷雷〕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 象:震綜艮。
│ 釋:亨,人聞震心驚,但卻不放在心上,在震驚百里的聲威下,神色不變。
│彖:震,亨。
│ 釋:震,亨。
│象:洊雷,震。君子以恐懼脩省。
│ 釋:君子應知所戒懼,反省自修。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爻:(位),(比)扶。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
釋:處變不驚,吉。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爻:(位)中正,(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歸妹。〔人之終始也。〕
註:億喪貝,躋于九陵--金錢損失極大,生命要緊,逃上山去。
象:乘剛=震來厲。震=足,中爻艮=山。艮居七=七之象。
居中得正,但因乘剛而得厲。
釋:震動劇烈,損失重大。且升高避之,將失而復得。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
爻:(比)承。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豐。〔大也,明以動。〕
註:震蘇蘇,震行無眚--震得人膽顫心驚,小心行走,無災。
象:六三失位,居二震之間,故不安。
釋:震動戒懼,遷善改過,無災。
九四:震遂泥。
爻:(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復。〔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象:中爻坎=水,本爻變,則上卦為坤,中爻亦坤,水浸土=泥之象。
九四失位,剛居柔位。陷群陰之間,滯溺之象。
釋:已無能為力,不可自拔。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
爻:(位)中,(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註:億無喪有事--沒有很大的損失,仍然有所作為。
象:柔弱居君位,上下無助應,震動之時有危厲。然因有中德,故不致於凶。
釋:震動變化劇烈,若能守住原則,雖有損失,仍能有作為。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爻:(位)。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噬嗑。〔頤中有物〕
註:震索索,視矍矍--震得心慌意亂。
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在沒有親身經歷震動之前,能夠自律則無咎。
婚媾有言--最親的人,尚有意見。
象:變離=視。凡震遇坎,多言婚媾。
釋:到危難之時,人心慌亂,征凶。平常應多作準備,自我鍛練,無咎。
卦五二 艮 〔艮艮〕〔山山〕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 註:艮其背,不獲其身--如止於其背後,已無法接觸到其身體。
│ 行其庭,不見其人--如經過其庭院,則行經之時背在人前,不見其人。
│ 象:艮綜震。艮=止、門庭。
│ 釋:運動靜止,都是自然法則。
│彖: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 釋:艮是停止之意,行止之間,必須合乎規律,始能發揚光大。
│象: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 註:兼山--內一山,外又一山。
│ 釋:君子不應該超越自己的範疇。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爻:無。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震。〔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象:艮綜震=足,初爻為趾。
釋:不輕舉冒進,無咎,利於永遠正直。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爻:(位)中正,(比)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蠱。〔上情不下達,下情不能上通。〕
象:足趾之上為小腿之肚。二承三謂之隨。中爻坎=憂,不快。
止之時,下卦六二居中不能止九三之健,有不能自主之象。
又九三健而動,既不能拯之,唯有隨之,心必不快。
釋:諸事未能自主,勉強隨之,心有不甘。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熏心。
爻:(位),(比)據扶。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剝。〔柔變剛也。〕
註:艮其限,列其夤,厲熏心--將人圍腰綁住,脊骨皮肉斷裂,痛得心不安。
象:中爻坎=心病,錯離=火,煙,薰心之象。
限=上卦下卦之界限,即人之腰。腰部活動受限,不復能動也。
釋:進退受到限制,不當止而止,危懼痛苦。
六四:艮其身,無咎。
爻:(位),(比)乘。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旅。〔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
象:艮=止,止之又止。以陰居陰,自止其身,無所作為之象。
釋:獨善其身,無咎。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漸。〔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象:輔=多言之象(見咸卦)。
釋:少言,言必有序,無悔。
上九:敦艮,吉。
爻:(比)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象:人之止,難於其終。今於艮之極,非敦篤堅毅者,不可能止也。
釋:堅定如山,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