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親 動變 用神
  元神、忌神、仇神

七、六親

  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孫,我剋者妻財,剋我者官鬼,比和者兄弟。此五者稱之為六親,是六爻之擬人化,用以配合六爻以供判斷之參考係數。
  排卦時,須以各卦主之屬性查表,各卦屬性為:乾兌=金,離=火,震巽=木,坎=水,艮坤=土,表列如次:

  ┌─┬─┬─┬─┐┌─┬─┬─┬─┐┌─┬─┬─┬─┐
  │官│官│父│兄││兄│兄│子│財││子│子│財│官│
  ├─┼─┴─┼─┤├─┼─┴─┼─┤├─┼─┴─┼─┤
  │父│乾 金│兄││子│離 火│財││財│震 木│官│
  ├─┤兌 兄├─┤├─┤卦 兄├─┤├─┤巽 兄├─┤
  │財│卦 表│父││父│用 表│子││兄│卦 表│財│
  ├─┼─┬─┼─┤├─┼─┬─┼─┤├─┼─┬─┼─┤
  │財│父│子│子││父│子│官│官││兄│財│父│父│
  └─┴─┴─┴─┘└─┴─┴─┴─┘└─┴─┴─┴─┘
  ┌─┬─┬─┬─┐┌─┬─┬─┬─┐
  │財│財│官│父││父│父│兄│子│
  ├─┼─┴─┼─┤├─┼─┴─┼─┤
  │官│坎 水│父││兄│坤 土│子│
  ├─┤卦 兄├─┤├─┤艮 兄├─┤
  │子│用 表│官││官│卦 表│兄│
  ├─┼─┬─┼─┤├─┼─┬─┼─┤
  │子│官│兄│兄││官│兄│財│財│
  └─┴─┴─┴─┘└─┴─┴─┴─┘
  以前例而言,不論主卦變卦,兌宮查金兄表,得六親排於卦中。簡化如下:
    ┌───────────────────────────┐
    │子月丁戌日    占:我可不可以去游泳 得歸妹之賁  │
    ├───────────────────────────┤
    │變卦:      本卦:               │
    │寅木妻財-    x戌土父母    應爻       │
    │         --申金兄弟             │
    │戌土父母--    o午火官鬼             │
    │亥水子孫-    x丑土父母    世爻       │
    │丑土父母--    o卯木妻財             │
    │         -巳火官鬼             │
    └───────────────────────────┘


八、動變

  老陽,老陰為動爻,在變卦中老陽變陰,老陰變陽。
  六爻所成之卦為本卦,主當前。變爻所得之卦為變卦,指未來。
  在卦中,除了占卜長時間之事件外,不動之爻等於不發生作用。動變之爻,在主卦中稱為「動爻」,變卦中之爻,稱為「動出」。凡動出之爻表示乃動爻變出之結果,僅與動爻本身有密切的關係,與其他各爻無干。
    以前例而言,本卦中二、三、四、六爻皆為動爻,變卦中則為動出之爻。

九、用神

  用神視所占問之事而定,問事宜明確,以便確定用神。

 ┌──┬──┬──┬──────────────────────────┐
 │用神│性質│象徵│          代  表            │
 ├──┼──┼──┼──────────────────────────┤
 │世爻│我方│自己│工作,身體,立場,本體。              │
 │應爻│對方│他人│對手,敵人,朋友,表兄弟,陌生人。         │
 │父母│庇佑│勞動│長輩,主人,舉凡生我、佑我之天地、舟車、衣物、城垣等│
 │官鬼│力量│權威│功名,丈夫,疾病,盜賊,亂臣,邪祟,管我、害我者。 │
 │兄弟│寡情│分財│同類人,姐妹丈,阻我、謀我者。           │
 │妻財│擁有│財富│珠寶,金銀,倉庫錢糧,用品用具,我驅、我使者。   │
 │子孫│希望│福德│晚輩,忠臣良將,醫生,藥餌,僧道,兵卒,畜禽。   │
 └──┴──┴──┴──────────────────────────┘
    以前例而言,問自己之事,故以「世爻」(丑土父母)為用神。


十、元神、忌神、仇神

  在本卦中,凡動爻中生用神者為元神,剋用神者為忌神,生忌神者為仇神。若元神與忌神同動,稱為元忌雙動。因忌神可生元神,貪生忘剋的結果反而變為喜神。若係忌仇雙動則忌神更凶,雙動再加動者,若仇剋制元神為凶,元神旺於仇神則吉。
  以前例而言,午火動,能生土,是為元神。巳火因未動,故非元神。
  卯木妻財剋世爻丑土,是忌神。
  主卦無水爻,故無仇神。變卦中雖有亥水子孫,但與元神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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