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因素 利害循環 五行生剋

四、相對因素

  感官接受外界各種刺激,並比較當前訊號與前級訊號之強度差,由此產生認知。此一強度差,即為一相對因素。同理,各種不同的刺激因素與不同的感覺器官,亦可視為高一級之相對因素。如此推論下去,所有的刺激訊息,皆可用兩個相對因素,編成代碼代表。
  陰與陽是兩個相對的現象,可以代表現代物理學上能量之正與負。在人的認知上,亦可以視為「動、靜」,「有、無」,「開、關」等相對觀念。事實上,如果把陰、陽二元分別視為0與1兩個不同的數值,正好就是二進位數理的基礎。在現今電腦資訊上,此二數值之價值與意義,委實無與倫比。
  真理是宇宙萬象的基本,而基本必是結構最簡單者。在邏輯上,二進位之0與1是最簡單的結構形式,其觀念更是符合客觀世界的相對因素,《易經》的認知體系即以此為結構。此外,在機械及電子設計上,並利用了此一「開、關」特性,發展出資訊工具--電腦。

五、利害循環

  漢儒崇尚陰陽五行之術,今人卻視之為迷信,此乃現代人忽視事物抽象關係之故。前文說過,人之認知無不來自經驗事物之利、害關係。所謂利害關係,皆係以「自我」為中心,並以之與外界做相對之比較。事實上,宇宙中所有的現象,也都是以利、害(物理上之用語為吸引力、排斥力)為能量變化的基礎法則。
  利有「利於我」、「我利於」兩種,害亦有「害於我」、「我害於」二類。因此,利與害對於一主觀個體而言,即有四種相對關係。這四種關係乃人性必備的基本判斷因子,無時無刻不在人之潛意識中作用。

     ┌─┐     ┌─┐
     │利│     │害│
     └┬┘     └┬┘
      └──┐ ┌──┘
        ┌┴─┴┐
        │ 我 │
        └┬─┬┘
      ┌──┘ └──┐
     ┌┴┐     ┌┴┐
     │利│     │害│
     └─┘     └─┘

  由於利、害關係過於主觀,為了便於說明各種利害交雜的世態,需要以更宏觀的角度來分析。如果將「利於」視作「生」,「害於」視為「剋」,於是便有「生我」、「我生」、「剋我」、「我剋」四者。從概念而言,主觀之利、害,就是客觀的生、剋。

     ┌─┐     ┌─┐
     │生│     │剋│
     └┬┘     └┬┘
      └──┐ ┌──┘
        ┌┴─┴┐
        │ 我 │
        └┬─┬┘
      ┌──┘ └──┐
     ┌┴┐     ┌┴┐
     │生│     │剋│
     └─┘     └─┘

  這四種現象各有其外來或內在的原動力,可視之為四種「體」。此四種「體」實為原動力與「自我」之間的互動關係。也就是說,若「我」不存在,該四種體即毫無意義。以下便是這四種現象的展開,為與實際生活相符合的一種「應用體系」:

  茲假設利我=生我=甲生我
     我利=我生=我生乙
     害我=剋我=丙剋我
     我害=我剋=我剋丁
    而此四者之中,皆有一個「我」。

  茲再假設「我」=戊。則得:
     利我=生我=甲生戊
     我利=我生=戊生乙
     害我=剋我=丙剋戊
     我害=我剋=戊剋丁

  甲乙丙丁戊既然僅為五種代表符號,亦可代之以金、木、土、火、水。
    設 甲=金,乙=木,丙=土,丁=火,戊=水,前式便為:
     利我=生我=金生水
     我利=我生=水生木
     害我=剋我=土剋水
     我害=我剋=水剋火

  由此可証明,五行的觀念非但不是迷信,反而是現實人生事務的基本現象!

六、五行生剋

  鄒衍是第一個將金、木、水、火、土五個具有象徵性、又有聯想條件之因素,分別賦與了均衡且循環互動的「生、剋」概念。由於其象徵性精簡有效,適用於各種模式,在中華文化思想體系上,曾經受到相當的重視。

  生:土生金,亦即土利於金;聯想->金屬礦物埋藏在土中,破土而出謂之生。
    金生水,亦即金利於水;聯想->金屬在加熱後,熔為液體,即成水質。
    水生木,亦即水利於木;聯想->樹木之生長,有賴雨水之滋潤。
    木生火,亦即木利於火;聯想->木燃燒發光,是木生成火。
    火生土,亦即火利於土;聯想->火燒後物質化為灰燼,即為土。
  剋:土剋水,亦即土害於水;聯想->土質厚重,能阻止水流。
    水剋火,亦即水害於火;聯想->水吸收熱量,能使火熄滅。
    火剋金,亦即火害於金;聯想->火有能量,能熔化金屬。
    金剋木,亦即金害於木;聯想->金屬堅利,能切斷木材。
    木剋土,亦即木害於土;聯想->木之生長,能穿透土地。

  上述之生剋觀念,實為一互動、循環的抽象關係,至於聯想部分,則祇供參考,表達其中的象徵關係而已。
  下面先以「甲、乙、丙、丁、戊」五個符號,說明生剋的循環關係:

       ┌─┐              ┌─┐
     生>┤甲├>生        剋>┤甲├>剋
    ┌┴┐└─┘┌┴┐      ┌┴┐└─┘┌┴┐
    │戊│   │乙│      │丁│   │丙│
    └─┤   ├─┘      └─┤   ├─┘
     生│   │生        剋│   │剋
     ┌┴┐ ┌┴┐        ┌┴┐ ┌┴┐
     │丁├生┤丙│        │乙├剋┤戊│
     └─┘ └─┘        └─┘ └─┘
  再將上面兩種象徵的循環關係,代入五行如次:
    五行:設甲=金,乙=水,丙=木,丁=火,戍=土
       ┌─┐              ┌─┐
     生>┤金├>生        剋>┤金├>剋
    ┌┴┐└─┘┌┴┐      ┌┴┐└─┘┌┴┐
    │土│   │水│      │火│   │木│
    └─┤   ├─┘      └─┤   ├─┘
     生│   │生        剋│   │剋
     ┌┴┐ ┌┴┐        ┌┴┐ ┌┴┐
     │火├生┤木│        │水├剋┤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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