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疏聯對書判類十一篇

  李玉英本

  李玉英,嘉靖四年,為繼母誣陷,極刑。玉英婉麗有才藻,適月例,有寬恤之典,今上命近侍縶獄,遂上書曰:
  直隸順天府故官,錦衣衛千戶李雄女李玉英謹奏,為辯明生冤,以伸死氣、以正風常、以還淳俗事:
  臣聞,先正有云:五刑以不孝為先,四德以無義為恥。又聞,《烈女傳》有云:以一身而係綱常者謂之德,以一死而正綱常之重者謂之仁。故竇氏有投崖之義氣,雲華有墜井之貞風。是皆所以正綱常以厲風俗,流方名於後世,垂規範於無窮也。臣父李雄,早以蔭籍百戶回還。荷蒙朝廷恩寵,以徵陝西有功,尋升前職。臣早喪母,遺臣姊妹三人,有弟李承祖,俱在孩提。父恩見憐,仍娶繼母焦氏,存恤孤弱。臣年十二,以皇上嗣位,遍選人才,府司以臣應選,禮部憐臣孤弱,未諳侍御,發臣寧家。父於正德十四年七月十四日,以徵陝西反賊陣亡,天禍臣家,流移日甚。臣年十六,未獲結縭,姊弟伶仃,孑無依倚。梅已過,紅葉無憑,曾有《送春》詩一絕:
  柴扉寂寞鎖殘春,滿地榆錢不療貧。
  雲鬢衣裳半泥土,野花何事獨撩人。
  又《別燕》詩一絕:
  新巢泥落舊巢欹,塵半疏簾欲掩遲。
  愁對呢喃才一別,畫堂依舊主人非。
  是皆感諸心聲形諸筆札,蓋有大不得已而為言者矣。奈何母氏,不察臣衷,但玩此情,疑為外遇,朝夕逼責。求死無方,逼舅焦榕拿送錦衣衛,誣臣姦淫不孝等。惜臣本女流,難騰口說。問官昧臣事理,將臣問擬剮罪重刑。臣只俯首聽從,蓋不敢逆繼母之命,以重不孝之罪也。
  邇蒙聖恩寬恤,時以天氣炎熱,在監軍民,未經發落,仍侯審錄太監研審,凡事枉人冤,許諸人陳奏。欽此欽遵,故不得不興樂生之心,以翼超脫而有言也。
  臣父本武人,頗和典籍。臣雖妾婦,亦幸領其誨教。況臣繼母,年方二十,有弟李亞奴,生週歲。臣母欲圖親兒繼襲,故當父方死之時,計令臣弟李承祖,十歲孩兒,親往戰場尋父遷骨,蓋欲陷於非命之死,以圖己之私也。幸賴皇天不昧,父靈不泯,臣弟得父遺骨以歸。前計不成,忿心未息,仍將臣弟李承祖毒藥身死,肢解棄埋。又將臣妹李桃英,賣與權豪之家,充為媵婢。名雖贍養,事實有謀。又將臣妹李月英,沿街抄化,屏去衣食,朝夕拷打,靡有怨言。今將臣,誣陷前情。
  臣縱有不才,四憐何不糾舉,又不曾經獲某人,為此數句之詩,尋風捉影,以陷臣罪。臣之死固無恨矣,臣十歲之弟有何罪乎?數歲之妹,有何辜乎?臣母之過,臣不敢言。凱風有詩,臣當自責。臣之死,固不足惜,恐天下後世之為繼母者,得以肆其奸妒之心,而凡為人之兒女者,得以指臣之過也。是以一身而污風俗,以一死而褻綱常也。臣在監日久,有欺臣孤弱而與不良之心者,臣撫膺大慟,舉監無不驚惶。
  伏望陛下,俯察臣心,將臣所奏付諸有司,昭布各衙門知道,將臣速斬。庶身無所苦,免淤污之沾濡,魂有所歸。無青蠅之遷污,仍將臣之詩句委勘,有無事情。推詳臣母之心,盡在不言之表。則臣父之靈,亦有感於地下。而臣之義心,亦不可掩於人間矣。今係辯冤抑事情,不敢隱諱。謹具本,令妹李桃英親齎。
  聞書上,天子憐憫之,詔鞠其獄,果冤。焦氏、焦榕、李亞奴俱棄市。玉英懇言;亞奴在襁褓,無所知識,且李氏一線,不絕之嗣,乞賜矜宥。上從其言,宥亞奴死罪,焦氏、焦榕俱正典刑。

  陳茂烈乞恩終養疏

  臣貫福建興化衛旗,籍浙江溫州府瑞安縣人,由進士升任今職。臣生十三年,父善祥不幸早喪。母張氏無任劬勞,臣又隻身,別無次丁,孤苦成立。臣前任吉安府推官,母年雖高,猶能就祿,繼蒙聖恩,行取來京,母年愈老,疾病纏綿,不禁跋涉,重違故鄉。臨別叮嚀,言語悲切。臣待罪於茲,將一年矣。顧以菲才,無補風紀。又蒙聖恩錄臣前任微勞,賜之□命,舉家幽明,咸被天寵,揣分奚堪,固宜損軀圖報於萬一也。奈慈闈衰邁,夕照如飛,母今已七十有七矣。君恩猶可以再酬,母年不可以多得也。況臣未有男嗣,又無弟兄,一母一子,各天一涯。千思萬思,無時不思。疾病獨自呻吟,藥餌誰與調節。臣既思母,則報主之心亂。母復思臣,則保身之心微。臣心可憫,母心尤可虞也。伏願皇上,憐臣母子孤苦,乞該部,照例放臣終養,使得以無倚門之望,少伸寸草之忱。臣雖奉親顏,仰瞻天日,愈思恩渥,益勵初心。尚期隕埃之報於將來,再效尤馬之勞於未死。豈敢釋然而長往者哉。臣實心懇切,謹具奏聞。

  御制聯句

  京城正月,諸人皆看上元。數人登樓,買酒挾妓,唱舞喧嘩,樓有內外所。太祖出遊,亦買酒在外樓,寥寥獨酌。任福通登樓,隨俯伏。上呼之起,搖手令勿言。福通進杯,退而跪。內樓人指說:「那兩個怪了。一個坐吃,一個跪下。」上問:「你是甚人?」答曰:「某國子監生,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氏。」上作聯曰:
  千里為重,重水重山重慶府。
  福通對云:
  一人是大,大邦大國大明君。
  上悅,次日特除浙江布政使。時監內十年未出身者有之,福通不勞而得大官,正孟子謂: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此人之謂歟。

  店主還聯

  劉三吾侍太祖微行出遊,入市小飲,無物下酒。上出聯云:
  小村店三杯五盞,無有東西。
  三吾未及對,店主先對曰:
  大明國一統萬方,不分南北。
  明日早朝,上召店主至,稱其才,欲官之。店主乃元末人,元末不願仕者,自斷其指,店主乃斷指之人,辭不受任。

  上幸多寶聯

  京師佛剎曰多寶。太祖遊幸之。見幢幡盡書多寶如來佛號。聖制曰:
  寺名多寶,有許多多寶如來。
  左右朱紫數十人,俱寂然未答。惟翰林學士江懷素進曰:「微臣淺露,不揣凡庸,敢奉鄙句,煩聖聽,萬罪。」太祖曰:「題目自朕,偶意從卿所對,何害。」
  學士再拜對曰:
  國號大明,無更大大明皇帝。
  太祖笑曰:「善哉。」隨升學士任吏部尚書之職,以彰其才。

  斧頭梯子聯

  舒芬狀元江西人,潛修時,晨昏燈火,午夜聞難,志魁天下。及年屆大比,作聯題齋曰:
  砍桂斧頭此日七八磨就了,上天梯子今鞦韆萬放長些。
  遂於此年奏捷,丁丑大魁天下。

  以姓為聯

  惠安歐知縣,出部糧,與泉學趙教諭飲酒。知縣將教諭姓氏為聯云:
  趙先生飲酒,一走便肖。
  教諭亦將知縣姓答云:
  歐大君追糧,一區全欠。
  人稱兩巧。

  佛印出聯

  蘇學士名軾字子瞻,別號東坡。與詩僧謝端卿法名佛印,結交甚厚,每相往來賡酬,飲酒為樂。一日,佛印往蘇家,見夫人紗櫥中臥。遂作聯云:
  碧紗帳裡睡佳人,煙籠芍藥。
  夫人亦敏捷對云:
  青草池邊洗和尚,水浸葫蘆。
  佛印笑曰:「和尚得對夫人實非望外矣。」

  王探花判

  昔探花郎王剛,中為御史,出巡福建龍溪。張生與鄰女私通,被獲到司,供詞各成四六判章。王公見簷前蛛網懸蝶,指曰:「汝能賦此乎?」張生吟曰:
  只因賦性太顛狂,游遍花間覓遍香。
  今日誤投羅網裡,脫身便是探花郎。
  王公悅,又指竹簾謂女曰:「汝試賦之。」遂吟云:
  綠筠劈破條條直,紅線經開眼眼奇。
  為愛如花成片段,致令直節有參差。
  公見二人供稱,俱未議婚,謂眾曰:「天生一對,才美兩全,宜家宜室,可結姻緣。」提筆即判云:
  佳人才子兩相宜,致福端由禍所基。
  求作夫妻諧老願,不勞鑽穴隙相窺。
  當日放之寧家。時人稱御史曰王方便。

  尼姑嫁人判

  進士黃公文煒建昌人,任華亭令,有尼蓄髮,欲嫁人,投詞以求批執證。黃公判云:
  短髮蓬鬆似綠雲,緇衣脫卻換紅裙。
  如今嫁作良人婦,免得僧敲月下門。

  婦嫁判

  田野黃公名中,浙江遂昌人。嘉靖中任鉛山縣令。鉛有民棄寡母與婦,出外數年不歸,絕無音信。姑媳織度日,又值歲饑,債逼無以自存。婦訟於官求嫁。黃公批云:
  游子久不歸,生死無消息。堂上白頭人,門閭凝望久。況有綠髮妻,篷幃守孤寂。家貧親友疏,誰與供衣食。婦人憶夫子,今也轉棄擲。婦姑影相弔,對泣沾襟臆。今年天又荒,諸債相煎迫。俄思兩細事,廉恥當此惜。奴婢愚婦人,此義總不識。有路可偷生,駢死竟何益,不如賣我婦,得錢延殘魄。且了公私債,地下亦清白。持牒投縣公,公心為之戚。夫逃去改嫁,此是大明律。據案書此執,去之從爾適。
  遂依律許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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