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知識的演進

  人類自從有了意識,將經驗所得的各種觀念,試圖在主觀的觀念中心裏,建立一套適應一切變化的規律。但是,當人類的經驗日漸累積,觀念也逐步拓展,主觀的觀念永遠與客觀的環境有一段無從剋服的距離。
  人類試圖追求這個客觀與主觀規律之一致的行為,便衍生了知識。由於我們無法劃分知識起源之界限,所以,我們將人類之行為,皆納入知識層次中。並在知識層次中,因其演進之系列結構,而細分為知識演進層次。
  然而,我們必須強調知識也具有生命,人雖然生生滅滅,知識卻日漸累積成長。個人意識對於知識的關係,正如同人體中細胞之於個人,所以我們與其說人類利用知識而生存,倒不如說知識利用人類而延續其生命。尤其是,知識形成了無數的觀念,這些觀念竟成為人類生存的目的,且操縱著人類,誘使著人類為知識而努力。
  當然,許多人類中之智者早就看出了這個趨勢對人類必將產生之後果,並因對人類本質上的探討便生了宗教。在這裏,我們並不擬討論宗教,但是卻必須說明,宗教之未能成為前述系列層次中之結構,絕非因為其存在的真實性,而是因為絕大多數人類並不具有領略宗教意義之智慧。相反地,宗教在某方面說來,更接近宇宙真理。
  如同佛教之禪宗,不僅是宗教觀念之最高境界,也是唯一由知識的束縛中解脫出來,而追求宇宙本體的人類行為,正因如此,人無法不受自己主觀意識之支配,就無法不執著在自我與環境的差異之間,故宗教層次無法普遍地衍生。
  知識之演進,起於原始猿人對自然界物質之使用,他們利用樹枝、獸骨以及石頭,握在前足退化的手中,而擊敗了僅憑體力的猛獸,逐漸崛起叢林之間,這便是「工具」概念之肇始。
  這個經歷是漫長的,根據化石研究,南非猿人在兩百萬年前已知應用粗陋的石器。另據一般推測五百萬年前,用工具的人類可能已出現。
  到了五十萬年前,精巧的石器已是普遍的工具,而且由北京猿人的化石,證明已知道用火。這種行為已不再是單純的使用工具,而進入製造自然工具,這個時期的人類,我們暫稱為「自然人」。
  自然人熟食的結果,能夠充分消化吸取滋養,因之,可資利用的食物大為增加,體骼因之健全,大腦也逐漸發達。同時,自然人繁殖漸盛,家庭關係也較為密切。
  到了距今五萬年前以後,人類有了群居的部落生活。在群居的條件逐漸形成時,人類必然已具有表達經驗的方式,此即為語言的起源。發聲原是一種生理狀態,當神經組織亢奮時,喉頭肌肉收縮,呼吸加速,便產生了空氣的振動。由於神經組織亢奮之刺激原因不同,所發之聲音亦有別,故發聲具有情緒表達的意義。
  隨著群居的需要,在情緒表達的經驗中,人類便開始利用影響之效果,而達到了語言初步的意義,因此,個人的經驗累積逐漸配合語言之複雜化而增進。所以在部落生活中,表達經驗之簡陋語言必已形成。
  這時,工具的應用更進一步,遂由製造而創造,陶器、金屬之使用,及畜牧、耕種以及結茅而居等,都具有創造的意義。
  在這個時期以後,知識進步的速度日漸加快。語言由簡單而複雜,由具體的經驗而演變為事態的觀察,並由觀察中,人類開始形成抽象的觀念。
  在群居生活中,人們最常接觸的是獵物,而獵物有種類且有數量,種類及數量便是由具體事態達到抽象觀念之橋樑。人類在長時期的語言發展中,必然先以某種模倣之聲音代表獵物,而以次數代表數量。
  這種模倣性之語言,因日漸增加的需要而變得累贅,最後終於演變為以某種特定的聲音,以代表某種獵物或某一特定之數量,於是便具有了「符號」的意義。
  符號是以某種特定的型式,以代表大自然中某種事態及抽象觀念,而能客觀地為人類所使用者。語言雖屬符號之一種,但是我們在層次假定上,語言之發生無從考查,故棄而不取。
  直到距今五千年前左右,文字符號被作為一種工具而創造出來。符號取代了經驗中之某些事件及觀念,更由符號簡單而明晰的組合,才能將大腦網狀電路中繁雜的經驗,濃縮為可以在人類之間交流的「概念」。同時,概念在觀念中心的電路組合現象,我們稱之為「思想」。
  當人類有了思想,個體之意識對過去一切經驗記憶的總和,加以當時之思想感覺,所形成之概念中心,即為「我」。
  既然經驗記憶為「我」之基本因素,經驗之素材即為「我」之組成部份。故「我」接觸的環境,包括人物及事件,以及觀念形成之各種因素,俱為「我」之結構基礎。
  經驗不能絕對獨立存在,所以「我」亦不能超然於環境之外,「我」所接觸認知之一切,我們稱之為「大我」,而「我」之經驗發展之事態及觀念中心,則稱之為「小我」。
  雖然「我」之組成基於經驗記憶,而經驗又具有兩種不同之性質。一是基於生活範疇內之體驗,如同個體之習慣,以及家人親友長時期共同分享之經歷,形成了感性的「我」。另一種則是觀念組合及概念思想所形成的、理性的「我」。
  同時,在經驗中個體感受抉擇之「利」「害」關係,即為「好」「壞」之標準,對感性的「我」,產生「喜」「惡」的情緒,當這種情緒的強度與「我」休戚相關時,便是「愛」與「恨」;而對於理性的我,則為「是」與「非」的觀念。
  人受到生存時空的限制,感性的「我」很難脫離其生活範圍,而以其自我中心的喜愛為「我」之極限。因此,感性的我常是「小我」,人為了維護「小我」之利益,常與其他個體發生衝突。這種現象,一般稱之為「自私」,然而這卻是生存的本能。          
  但是,人在經驗中,了解「我」之生存,與環境之「大我」息息相關,於是力求將「小我」的範圍向「大我」擴展,這便是理性的「我」。            
  感性及理性的「我」,各處於一個觀念的極端,這種矛盾,便造成了「我」的不安、困惑。同時也形成了人與人之間,思想與思想之間,各種利害是非的爭端。      
  然而,這個矛盾,卻形成知識演進的動力,人們在自我觀念的追求諧和統一之道,便產生了精神文明,而當精神文明發展到了極限,「小我」「大我」之間的對立更為尖銳化時,又產生了物質文明。
  精神文明有兩種基本的力量,一是倫理道德觀念及宗教教義之自我抑制,一是社會制度的外在約束。
  當精神文明鼎盛之時,確曾為人類社會帶來了安定及幸福。但是,精神文明的本質是靜止的,不能應付變化的環境。所以當滋增的人口威脅到「小我」的生存時,「大我」便失去了意義。
  這時,為了爭取生存,掠奪、戰爭是在自然界繼承下來的手段,但是並不能澈底解決問題。於是物質生產方式,以及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使得人類將在經驗中獲得的知識,應用在物質生產的研究上,這就是現今被稱為科學技術的發軔。
  到了距今五百餘年前,公元一四五三年,歐洲在文藝復興運動的浪潮下,揭開了科技至上的時代,於是物質文明便脫穎而出,知識的演進因而愈來愈快。
  物質文明的特質,是以物質消費以滿足「小我」的需要,而以金錢之價值觀念取代了「大我」。於是,人之生活經驗改變了,在以往,個體與家人、親友之關係,是基於生存之相互需要。而在物質文明發達的社會裏,人可以獨立於家人親友外而生存,卻不能脫離物質而生存。所以,我之結構基礎,變成物質的擁有及物質經驗的享受。
  至於「大我」,前文曾解釋為「我」所接觸及認知之一切,在物質文明社會中,一切都有一定之價值,無限之價值觀念,即為擁有無限之金錢,當「我」擁有無限之金錢時,亦即擁有了全部物質文明之「大我」。
  金錢並非物質文明之產品,但在科學的生產技術尚未產生以前,物質的生產端賴土地及勞力,由於土地之有限及勞力之工作效率低微,所以金錢累進的速度緩慢。又因精神文明之尊崇倫理道德觀念,加上社會制度的壓力,所以金錢之價值有限,與「大我」無絕對關係。
  但是,科技生產最重要的因素,卻是資金及機械。由於生產消費的循環相生,使得資金在短期中,能獲得極大的利潤,金錢在快速的累積下,遂形成無可比擬的價值。
  物質文明社會中,整個結構即基於價值,故金錢能達到物質文明的「大我」極限。人類本有由「小我」向「大我」拓展的傾向,所以金錢的追逐,便形成物質文明社會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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