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剖疑

  訛口如波,俗腸如錮。觸日迷津,彌天毒霧。不有明眼,孰為先路?太陽當空,妖魑匿步。集「剖疑」。
  
  漢昭帝
  昭帝初立,燕王旦怨望謀反。而上官桀忌霍光,因與旦通謀,詐令人為旦上書,言:「光出都,肄郎羽林疑習軍官。道上稱蹕,擅調益幕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俟光出沐日奏之,帝不肯下。光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桀曰:「以燕王發其罪,不敢入。」詔召光入,光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朕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調校尉以來未十日,燕王何以知之?」時帝年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
  
  張說
  說有材辯,能斷大義。景雲初,帝謂侍臣曰:「術家言五日內有急兵入宮,奈何?」左右莫對,說進曰:「此讒人謀動東宮耳。〔邊批:破的。〕陛下若以太子監國,則名分定,奸膽破,蜚語塞矣。」帝如其言,議遂息。
  
  李泌
  德宗貞元中,張延賞在西川,與東川節度使李叔明有隙。上入駱谷,值霖雨,道路險滑,衛士多亡歸朱泚。叔明子升等六人,恐有奸人危乘輿,相與齧臂為盟,更控上馬,以至梁州。及還長安,上皆為禁衛將軍,寵遇甚厚。張延賞知升出入郜國大長公主第,(郜國大長公主,肅宗女,適駙馬都尉蕭升,女為德宗太子妃)密以白上。上謂李泌曰:「郜國已老,升年少,何為如是?」泌曰:「此必有欲動搖東宮者,〔邊批,破的。〕誰為陛下言此?」上曰:「卿勿問,第為朕察之。」泌曰:「必延賞也。」上曰:「何以知之?」泌具言二人之隙,且曰:「升承恩顧,典禁兵,延賞無心中傷;而郜國乃太子蕭妃之母,故欲以此陷之耳。」上笑曰:「是也。」
  或告主淫亂,且厭禱,上大怒,幽主於禁中,切責太子。太子請與蕭妃離婚。上召李泌告之,且曰:「舒王近已長,孝友溫仁。」泌曰:「陛下唯一子,〔邊批:急投。〕奈何欲廢之而立姪?」上怒曰:「卿何得間人父子!誰語卿舒王為姪者?」對曰:「陛下自言之。大歷初,陛下語臣:『今日得數子。』臣請其故,陛下言『昭靖諸子,主上令吾子之。』今陛下所生之子猶疑之,何有於姪?舒王雖孝,自今陛下宜努力,勿復望其孝矣。」上曰:「卿違朕意,何不愛家族耶?」對曰:「臣為愛家族,故不敢不盡言。若畏陛下盛怒而為曲從,陛下明日悔之,必尤臣云:『吾任汝為相,不力諫,使至此。』必復殺臣子。臣老矣,餘年不足惜,若冤殺臣子,以姪為嗣,臣未得歆其祀也。」〔邊批:痛切。〕因嗚咽流涕。上亦泣曰:「事已如此,使朕如何而可?」對曰:「此大事,願陛下審圖之。臣始謂陛下聖德,當使海外蠻夷皆戴之如父,〔邊批:緩步。〕豈謂自有子而自疑之。自古父子相疑,未有不亡國覆家者。陛下記昔在彭原,建寧何故而誅?」〔邊批,似緩愈切。〕上曰:「建寧叔實冤,肅宗性急,譖之者深耳。」泌曰:「臣昔以建寧之故辭官爵,誓不近天子左右。不幸今日又為陛下相,又睹諸事。臣在彭原,承恩無比,竟不敢言建寧之冤,及臨辭乃言之,肅宗亦悔而泣。先帝代宗自建寧死,常懷危懼,〔邊批:引之入港。〕臣亦為先帝誦《黃台瓜辭》,以防讒構之端。」上曰:「朕固知之。」意色稍解,乃曰:「貞觀、開元,皆易太子,何故不亡?」對曰:「昔承乾太宗太子屢監國,托附者眾,藏甲又多,與宰相侯君集。謀反。事覺,太宗使其舅長孫無忌與朝臣數十鞫之,事狀顯白,然後集百官議之。當時言者猶云:「願陛下不失為慈父,使太子得終天年。」太宗從之,並廢魏王泰。陛下既知肅宗性急,以建寧為冤,臣不勝慶幸。願陛下戒覆車之失,從容三日,究其端緒而思之,陛下必釋然知太子之無他也。若果有其跡,當召大臣知義理者二三人,與臣鞫實,陛下如貞觀之法行之,廢舒王而立皇孫,則百代之後有天下者,猶陛下之子孫也。至於開元之時,武惠妃譖太子瑛兄弟,殺之,海內冤憤,此乃百代所當戒,又可法乎,且陛下昔嘗令太子見臣於蓬萊池,觀其容表,非有蜂目豺聲、商臣之相也,正恐失於柔仁耳。又太子自貞元以來,嘗居少陽院,在寢殿之側,未嘗接外人、預外事,何自有異謀乎?彼譖者巧詐百端,雖有手書如晉愍懷、裹甲如太子瑛,猶未可信,況但以妻母有罪為累乎?幸賴陛下語臣,臣敢以宗族保太子必不知謀。向使楊素、許敬宗、李林甫之徒承此旨,已就舒王圖定策之功矣!」〔邊批:危詞以動之。〕上曰:「為卿遷延至明日思之。」泌抽笏叩頭泣曰:「如此,臣知陛下父子慈孝如初也。然陛下還宮當自審,勿露此意於左右,露之則彼皆樹功於舒王,太子危矣。」上曰:「具曉卿意。」
  間日,上開延英殿,獨召泌,流涕闌干,撫其背曰:「非卿切言,朕今悔無及矣,太子仁孝,實無他也。」泌拜賀,因乞骸骨。
  〔馮述評〕
  鄴侯保全廣平,及勸德宗和親回紇,皆顯回天之力。獨郜國一事,杜患於微,宛轉激切,使猜主不得不信,悍主不得不柔,真萬世納忠之法。
  
  寇準
  楚王元佐,太宗長子也,因申救廷美不獲,遂感心疾,習為殘忍;左右微過,輒彎弓射之。帝屢誨不悛。重陽,帝宴諸王,元佐以病新起,不得預,中夜發憤,遂閉媵妾,縱火焚宮。帝怒,欲廢之。會寇準通判鄆州,得召見,太宗謂曰:「卿試與朕決一事,東宮所為不法,他日必為桀、紂之行,欲廢之,則宮中亦有甲兵,恐因而招亂。」准曰:「請某月日,令東宮於某處攝行禮,其左右侍從皆令從之,陛下搜其宮中,果有不法之事,俟還而示之;廢太子,一黃門力耳。」太宗從其策,及東宮出,得淫刑之器,有剜目,挑筋,摘舌等物,還而示之,東宮服罪,遂廢之。
  〔馮述評〕
  搜其宮中,如無不法之事,東宮之位如故矣。不然,亦使心服無冤耳。江充、李林甫,豈可共商此事?
  
  雋不疑
  漢昭帝五年,有男子詣闕,自謂衛太子。詔公卿以下視之,皆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後至,叱從吏收縛,曰:「衛蒯聵出奔,衛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上與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由是不疑名重朝廷。
  後廷尉驗治,坐誣罔腰斬。
  〔馮述評〕
  國無二君,此際欲一人心、絕浮議,只合如此斷決。其說《春秋》雖不是,然時方推重經術,不斷章取義亦不足取信。《公羊》以衛輒拒父為尊祖,想當時儒者亦主此論。
  
  孔季彥
  梁人有季母殺其父者,而其子殺之,有司欲當以大逆,孔季彥曰:「昔文姜與弒魯桓,《春秋》去其姜氏,《傳》謂『絕不為親,禮也』。夫絕不為親,即凡人耳。方之古義,宜以非司寇而擅殺當之,不當以逆論。」人以為允。
  
  張晉
  大司農張晉為刑部時,民有與父異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將入取貲,子以為盜也,目間其入,撲殺之。取燭視屍,則父也。吏議子殺父,不宜縱;而實拒盜,不知其為父,又不宜誅。久不能決。晉奮筆曰:「殺賊可恕,不孝當誅。子有餘財,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竟殺之。
  
  杜杲
  六安縣人有嬖其妾者)治命與二子均分。二子謂妾無分法。杜杲書其牘曰:「《傳》云:『子從父命。』《律》曰:『違父教令』,是父之言為令也。父令子違,不可以訓。然妾守志則可,或去或終,當歸二子。』部使者季衍覽之,擊節曰:「九州三十三縣令之最也!」
  
  蔡京
  蔡京在洛。有某氏嫁兩家,各有子;後二子皆顯達,爭迎養其母,成訟。執政不能決,持以白京。京曰:「何難?第問母所欲。」遂一言而定。
  
  曹克明
  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功,官融、桂等十州都巡檢。既至,蠻酋來獻藥一器,曰:「此藥凡中箭者傅之,創立愈。」克明曰:「何以驗之?」曰:「請試雞犬。」克明曰:「當試以人。」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藥,酋立死,群酋慚懼而去。
  
  王商 王曾
  漢成帝建始中,關內大雨四十餘日。京師民無故相驚,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大將軍王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城以避水。群臣皆從鳳議,右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稍定,問之,果訛言,於是美商之固守。
  天聖中嘗大雨,傳言汴口決,水且大至。都人恐,欲東奔。帝以問王曾,曾曰:「河決,奏未至,必訛言耳。不足慮。」已而果然。
  〔馮述評〕
  嘉靖間,東南倭亂,蘇城戒嚴。忽傳寇從西來,已過滸墅。太守率眾登城,急令閉門。鄉民避寇者萬數,騰踴門外,號呼震天。任同知環憤然曰:「未見寇而先棄良民,謂牧守何!有事,環請當之!」乃分遣縣僚洞開六門,納百姓,而自仗劍帥兵,坐接官亭以遏西路。鄉民畢入,良久,而倭始至,所全活甚眾。吳民至今屍祝之。
  又萬曆戊午間,無錫某鄉構台作戲娛神。有哄於台者,優人不脫衣,倉皇趨避。觀劇者亦雨散,口中戲云:「倭子至矣!」此語須臾傳遍,且云『親見錦衣倭賊』,由是城門晝閉,城外人填湧,踐踏死者近百人,迄夜始定。此雖近妖,亦有司不練事之過也。
  大抵兵火之際,但當遠其偵探,雖寇果臨城,猶當靜以鎮之,使人心不亂,而後可以議戰守;若訛言,又當直以理卻之矣。
  開元初,民間訛言「上采女子以充掖庭」。上聞之,令選後宮無用者,載還其家,訛言乃息。
  語曰:「止謗莫如自修。」此又善於止訛者。
  天啟初,吳中訛言「中官來彩繡女」,民間若狂,一時婚嫁殆盡。此皆惡少無妻者之所為,有司不加禁緝,男女之失所者多矣。
  
  西門豹
  魏文侯時,西門豹為鄴令,會長老問民疾苦。長老曰:「苦為河伯娶婦。」豹問其故,對曰:「鄴三老、廷掾常歲賦民錢數百萬,用二三十萬為河伯娶婦,與祝巫共分其餘。當其時,巫行視人家女好者,云『是當為河伯婦。』即令洗沐,易新衣。治齋宮於河上,設絳帷牀席,居女其中。卜日,浮之河,行數十里乃滅。俗語曰:『即不為河伯娶婦,水來漂溺。』〔邊批:邪教惑人類然。〕人家多持女遠竄,故城中益空。」豹曰:「及時幸來告,吾亦欲往送。」至期,豹往會之河上,三老、官屬、豪長者、里長、父老皆會,聚觀者數千人。其大巫,老女子也,女弟子十人從其後。豹曰:「呼河伯婦來。」既見,顧謂三老、巫祝、父老曰:「是女不佳,煩大巫嫗為入報河伯。更求好女,後日送之。」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嫗投之河。有頃,曰:「嫗何久也?弟子趣之。」復投弟子一人河中。有頃,曰:「弟子何久也?」復使一人趣之。凡投三弟子。豹曰:「是皆女子,不能白事。煩三老為入白之。」復投三老。豹簪筆磬折,向河立待良久,旁觀者皆驚恐。豹顧曰:「巫嫗、三老不還報,奈何?」復欲使廷掾與豪長者一人入趣之。皆叩頭流血,色如死灰。豹曰:「且俟須臾。」須臾,豹曰:「廷掾起矣。河伯不娶婦也。」鄴吏民大驚恐,自是不敢復言河伯娶婦。
  〔馮述評〕
  娶婦以免溺,題目甚大。愚民相安於惑也久矣,直斥其妄,人必不信。唯身自往會,簪筆磬折,使眾著於河伯之無靈,而向之行詐者計窮於畏死,雖驅之娶婦,猶不為也,然後弊可永革。
  
  宋均
  光武時,宋均為九江太守。所屬濬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諸巫初取民家男女以為公嫗,後沿為例,民家遂至相戒不敢娶嫁。均至,乃下教,自後凡為祠山娶者,皆娶巫家女,勿擾良民,未幾祠絕。
  
  李德裕
  寶歷中,亳州雲出「聖水」,服之愈宿疾。自洛及江西數十郡人,爭施金往汲,獲利千萬,人轉相惑。李德裕在浙西,命於大市集人置釜,取其水,用豬肉五斤煮,云:「若聖水也,肉當如故。」須臾肉爛,自此人心稍定,妖亦尋敗。
  
  趙鳳進
  後唐明宗時,有僧游西域,得佛牙以獻。明宗以示大臣,學士趙鳳進曰:「世傳佛牙水火不能傷,請驗其真偽。」即舉斧碎之,應手而碎,時宮中施物已及數千,賴碎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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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述評〕
  正德時,張銳、錢寧等以佛事蠱惑聖聰。嘉靖十五年,從夏言議,毀大善殿。佛骨、佛牙不下千百斤,夫牙骨之多至此,使盡出佛身,佛亦不足貴矣。誣妄褻瀆,莫甚於此,真真佛佛佛教之罪罪人也。
  
  林俊憲
  滇俗崇釋信鬼。鶴慶玄化寺稱有活佛,歲時士女會集,動數萬人,爭以金泥其面。林俊按鶴慶,命焚之。父老爭言「犯之者,能致雹損稼」,俊命積薪舉火:「果雹即止!」火發,無他,遂焚之。得金數百兩,悉輸之官。代民償逋。
  〔馮述評〕
  五斗米、白蓮教之禍,皆以燒香聚眾為端,有地方之責者,不得不防其漸,非徒醒愚救俗而已。夫佛以清淨為宗,寂滅為教,萬無活理,且言「犯者致雹」,此山鬼伎倆,佛若有靈,肯受人誣乎?即果能致雹,亦必異物憑之,非佛所致也!況邪不勝正,異物必不能致雹乎?火舉而雹不至,大眾亦何說之辭哉!至金悉輸官,佛亦諒其無私矣。近世有佛面刮金,致惡瘡潰面以死,夫此墨吏,亦佛法所不容也。不然,苟有益生民,佛雖捨身猶可也。
  
  廖縣尉
  宋元豐中,陳州蔡仙姑能化現丈六金身,堂設淨水,至者必先洗目而入。有廖縣尉,一日率其部曲,約洗一目。及入,以洗目視之,寶蓮台上金佛巍然;以不洗目視之,大竹籃中一老嫗,箕踞而坐,乃叱其下,擒之。
  
  程珦
  程珦嘗知龔州。有傳區希范家神降,迎其神,將為祠南海。道出龔,珦詰之,答曰:「比過潯,潯守不信,投祠具江中,乃逆流上。守懼,更致禮,珦曰:「吾請更投之。」則順流去,妄遂息。珦,明道、伊川之父。
  
  程顥
  南山僧舍有石佛,歲傳其首放光,遠近男女聚觀,晝夜雜處,為政者畏其神,莫敢禁止。程顥始至,詰其僧曰:「吾聞石佛歲現光,有諸?」曰:「"然。」戒曰:「俟復見,必先白,吾職事不能往,當取其首就觀之。」自是不復有光矣。
  
  狄仁杰
  狄梁公為度支員外郎,車駕將幸汾陽,公奉使修供頓。並州長史李玄衝以道出妒女祠,俗稱有盛衣服車馬過者,必致雷風,欲別開路。公曰:「"天子行幸,千乘萬騎,風伯清塵,雨師灑道,何妒女敢害而欲避之?」玄衝遂止,果無他變。
  
  張昺
  成化中,鉛山有娶婦及門,而揭幕只空輿者。姻家謂婭欺己,訴於縣;婭家又以戕其女互訟,媒從諸人皆云:「女實升輿,不知何以失去?」官不能決。
  慈溪張進士昺新任,偶以勘田均稅出郊,行至邑界。有樹大數十抱,蔭占二十餘畝,其下不堪禾黍。公欲伐之以廣田,從者咸諫,以為「此樹乃神所棲,百姓稍失瞻敬,便至死病,不可忽視也」。公不聽,移文鄰邑,約共伐之。
  鄰令懼禍,不從。父老吏卒復交口諫沮,而公執愈堅。
  期日率數十夫戎服鼓吹而往,未至數百步,公獨見衣冠者三人拜謁道左,曰:「我等樹神也。棲息此有年矣,幸垂仁相舍。」公叱之,忽不見。命夫運斤,樹有血出,眾懼欲止。公乃手自斧之,眾不敢逆。創三百,方斷其樹。
  樹顛有巨巢,巢中有三婦人,墮地,冥然欲絕。命扶而灌之以湯,良久始蘇。問:「何以在此?」答曰:「昔年為暴風吹至,身在高樓,與三少年歡宴,所食皆美饌。時時俯瞰樓下,城市歷歷在目,而無階可下。少年往來,率自空中飛騰,不知乃居樹巢也。」公悉訪其家還之。中一人,正輿中攝去者,訟始解。
  公以其木修公廨數處,而所蔭地復為良田。
  〔馮述評〕
  《田居乙記》載,桂陽太守張遼家居買田,田中有大樹十餘圍,扶疏蓋數畝地,播不生谷。遣客伐之,血出,客驚怖,歸白遼。遼大怒曰:「老樹汗出,此何等血?」因自行斲之,血大流灑。遼使斲其枝,上有一空處,白頭公可長四五尺,忽出往赴遼。遼乃逆格之,凡殺四頭。左右皆怖伏地,而遼恬如也。徐熟視,非人非獸,遂伐其木。其年應司空辟侍御史、兗州刺史。事與此相類。
  縣有羊角巫者,能咒人死。前令畏禍,每優禮之。其法,書人年甲於木橛,取生羊向糞道一擊,羊僕人死。張昺知之不發。一日有老婦泣訴巫殺其子,張昺遣人捕巫,巫在山已覺,謂其徒曰:「張公正人,吾不能避,吾命盡矣。」乃束手就縛。至,杖百數,無損,反傷杖者手。張昺釋其縛,謂之曰:「汝能咒杖者死,復咒之生,吾即宥汝。」試之不驗,遂收之獄。夜半,烈風飛石,屋瓦索索若崩。張昺知巫所為,起正衣冠,焚香肅坐。及旦,取巫至庭,眾皆以巫神人,咸請釋之。張昺不許,厲聲叱巫。巫悚懼,忽墮珠一顆,光燄燭庭;又墮法書一帙,如掌大。張昺會僚屬,焚其書,碎其珠,問曰:「今欲何如?」巫不答,即僕而死。眾請舁出之,張昺曰:「未也。」躬往瘞於獄中,壓以巨石。時暑月,越三日,發視,腐矣。巫患遂息。
  〔馮述評〕
  巫之術,亦乘人禍福利害之念而靈。張昺絕無疑畏,故邪術自不能入。
  有道士善隱形術,多淫人婦女。公擒至,痛鞭之,了無所苦,已而並其形不見。公托以他出,徑馳詣其居,縛歸,用印於背,然後鞭之,乃隨聲呼嗥,竟死杖下。
  
  孔道輔
  孔道輔〔字原魯〕知寧州,道士繕真武像,有蛇穿其前,數出近人,人以為神。州將欲視驗上聞,公率其屬往拜之,而蛇果出,公即舉笏擊殺之。州將以下皆大驚,已而又皆大服。由是知名天下。
  
  戚賢
  戚賢初授歸安縣。縣有「蕭總管」,此淫祠也。豪右欲詛有司,輒先賽廟,廟壯麗特甚。一日過之,值賽期,入廟中,列賽者階下,諭之曰:「天久不雨,若能禱神得雨則善。不爾,廟且毀,罪不赦也。」舁木偶道橋上,竟不雨,遂沉木偶,如言。又數日,舟行,忽木偶自水躍入舟中,侍人失色走,曰:「蕭總管來,蕭總管來!」賢笑曰:「是未之焚也!」命繫之,顧岸傍有社祠,別遣黠隸易服入祠,戒之曰:「伺水中人出,械以來。」已而果然,蓋策諸賽者心,且賄沒人為之也。
  
  黃震
  震通判廣德,廣德俗有自嬰桎梏、自拷掠,而以徼福於神者。震見一人,召問之,乃兵也,即令自狀其罪。卒曰:「無有也。」震曰:「爾罪必多,但不敢對人言,故告神求免耳。」杖而逐之,此風遂絕。
  〔馮述評〕
  吾郡楊山太尉廟,在東城,極靈,專主人間瘡癤事,香火不絕,而六月廿四日太尉生辰尤盛。萬曆辛丑、壬寅間,閶門思靈寺有老僧夢一神人,自稱周宣靈王,「今寓齊門徽商某處,乞募建一殿相安,當佑汝。」既覺,意為妄,置之。三日後,夢神大怒,杖其一足。明日足痛不能步,乃遣其徒往齊門訪之,神像在焉。
  此像在徽郡某寺,最著靈驗,有女子夜與人私而孕,度必敗,詐言半夜有神人來偶,其神衣冠甚偉。父信然,因囑曰:「神再至,必繩係其足為信。」女以告所歡,而以草繩係周宣靈王木偶足下,父物色得之,大怒,乃投像於穢瀆之中。商見之,沐以淨水,挾之吳中,未卜所厝,是夜夢神來別。
  既徵僧夢,乃集同侶舍材構宇於思靈寺,寺僧足尋愈。於是楊山太尉香火盡遷於周殿,遠近奔走如騖。太守周公欲止巫風,於太尉生辰日封錮其門,不許禮拜,而並封周宣靈王殿。逾月始開,則周廟絕無肸饗,而太尉之香火如故矣。
  夫宣靈之靈也,能加毒於老僧,而不能行報於女子之父;能見夢於徽商,而不能違令於郡守之封,且也能驟奪一時之香火,而終不能中分久後之人心,豈神之盛衰亦有數邪?抑靈鬼憑之,不勝陽官而去乎?因附此為隨俗媚神者之戒。
  
  王曾 張詠
  真宗時,西京訛言有物如席帽,夜飛入人家,又變為犬狼狀,能傷人,民間恐懼。每夕重閉深處,操兵自衛。至是京師民訛言帽妖至,達旦叫噪。詔立賞格,募告為嬌者。知應天府王曾令夜開里門,有倡言者即捕之,妖亦不興。
  張詠知成都,民間訛言有白頭老翁過,食男女。詠召其屬,使訪市肆中,有大言其事者,但立證解來。明日得一人,命戮於市,即日帖然。詠曰:「訛言之興,沴氣乘之。妖則有形,訛則有聲。止訛之術,在乎明決,不在厭勝也。」
  〔馮述評〕
  隆慶中,吳中以狐精相駭,怪幻不一,亦多病癘。居民鳴鑼守夜,偶見一貓一鳥,無不狂叫。有道人自稱能收狐精,鬻符懸之,有驗。太守命擒此道人,鞫之,即以妖法剪紙為狐精者。斃諸杖下,而妖頓止。此即祖王曾,張詠之智。
  
  錢元懿
  錢元懿牧新定,一日裡閭間輒數起火,居民頗憂恐。有巫楊媼因之遂興妖言,曰:「某所復當火。」皆如其言,民由是競禱之。元懿謂左右曰:「火如巫言,巫為火也。宜殺之。」乃斬媼於市,自此火遂息。
  
  蘇東坡
  蘇東坡知揚州,一夕夢在山林間,見一虎來噬,公方驚怖,一紫袍黃冠以袖障公,叱虎使去。及旦,有道士投謁曰:「昨夜不驚畏否?」公叱曰:「鼠子乃敢爾?本欲杖汝脊,吾豈不知汝夜來術邪?」〔邊批:坡聰明過人。〕道士駭惶而走。
  
  張田
  張田知廣州,廣舊無外郭,田始築東城,賦功五十萬。役人相驚以白虎夜出。田跡知其偽,召邏者戒曰:「今日有白衣出入林間者謹捕之。」如言而獲。
  〔馮述評〕
  嘉靖中,京師有物夜出,毛身利爪,人獨行遇之,往往棄所攜物,駭而走。督捕者疑其偽,密遣健卒詐為行人,提衣囊夜行。果復出,掩之,乃盜者蒙黑羊皮,著鐵爪於手,乘夜恐嚇人以取財也。
  近日蘇郡城外,夜有群火出林間或水面,聚散不常,哄傳鬼兵至,愚民嗚金往逐之;亦有中刺者,旦視之,藁人也。所過米麥一空,咸謂是鬼攝去,村中先有乞食道人傳說其事,勸人避之。或疑此道人乃為賊游說者,度鬼火來處,伏人伺而擒之,果糧船水手所為也。搜得油紙筒,即水面物。眾囂頓息。
  
  隋郎將
  隋妖賊宋子賢潛謀作亂,將為無遮佛會,因舉火襲擊乘輿。事泄,鷹揚郎將以兵捕之。夜至其所,繞其所居,但見火坑,兵不敢進。郎將曰:「此地素無坑,止妖妄耳。」乃進,無復火矣,遂擒斬之。
  
  賀齊
  賀齊為將軍,討山賊。賊中有善禁者,每交戰,官軍刀劍不得擊,射矢皆還自向。賀曰:「吾聞金有刃者可禁,蟲有毒者可禁。彼能禁吾兵,必不能禁無刃之器。」乃多作勁木白棓,選健卒五千人為先登。賊恃善禁,不設備。官軍奮棓擊之,禁者果不復行,所擊殺萬計。
  
  蕭瑀
  唐蕭瑀不信佛法。有胡僧善咒瑀,能死生人。上試之,有驗。蕭瑀曰:「僧若有靈,宜令咒臣。」僧奉敕咒瑀,瑀無恙,而僧忽僕。
  
  陸粲
  陸貞山粲所居前有小廟,吳俗以禮「五通神」,謂之「五聖」,亦曰:「五王」。陸病甚,卜者謂五聖為祟,家人請祀之。陸怒曰:「天下有名為正神,爵稱侯王、而挈母妻就人家飲食者乎?且脅詐取人財,人道所禁,何況於神?此必山魈之類耳。今與神約,如能禍人,宜加某身。某三日不死,必毀其廟!」家人咸懼。至三日,病稍間,陸乃命僕撤廟焚其像。陸竟無恙。其家至今不祀「五聖」。
  〔馮述評〕
  子云「智者不惑」。其答問智,又曰:「敬鬼神而遠之。」然則易惑人者,無如鬼神,此巫家所以欺人而獲其志也。今夫人鬼共此世間,鬼不見人,猶人不見鬼,陰陽異道,各不相涉。方其旺也,兩不能傷。〔邊批:確論。〕及其氣衰,亦互為制。惟夫惑而近之,自居於衰而授之以旺,故人不靈而鬼靈耳。西門豹以下,可謂偉丈夫矣。近世巫風盛行,瘟神儀從,侈於欽差;白蓮名牒,繁於學籍。將未來知所終也,識者何以挽之?
  
  魏元忠
  唐魏元忠未達時,一婢出汲方還,見老猿於廚下看火。婢驚白之,元忠徐曰:「猿愍我無人,為我執爨,甚善。」
  又嘗呼蒼頭,未應,狗代呼之。又曰:「孝順狗也,乃能代我勞!」
  嘗獨坐,有群鼠拱手立其前。又曰:「鼠飢就我求食。」乃令食之。
  夜中鵂鶹鳴其屋端,家人將彈之。又止曰:「鵂鶹晝不見物,故夜飛,此天地所育,不可使南走越,北走胡,將何所之?」其後遂絕無怪。
  
  范仲淹
  范仲淹一日攜子純仁訪民家。民舍有鼓為妖,坐未幾,鼓自滾至庭,盤旋不已,見者皆股栗。仲淹徐謂純仁曰:「此鼓久不擊,見好客至,故自來庭以尋槌耳。」令純仁削槌以擊之,其鼓立碎。
  
  
  李晟
  李忠公之為相也,政事堂有會食之案。吏人相傳:「移之則宰臣當罷,不遷者五十年。」公曰:「朝夕論道之所,豈可使朽蠹之物穢而不除。俗言拘忌,何足聽也!」遂撤而焚之,其下錐去積壤十四畚,議者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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