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通簡

  世本無事,庸人自擾。唯通則簡,冰消日皎。集「通簡」。
  
  唐文宗
  文宗將有事南郊。祀前本司進相撲人。上曰:「我方清齋,豈合觀此事?」左右曰:「舊例皆有。已在門外祗候。」上曰:「此應是要賞物。可向外相撲了,即與賞物令去。」
  又嘗觀鬥雞。優人稱歎:「大好雞!」上曰:「雞既好,便賜汝!」
  〔馮述評〕
  既不好名,以揚前人之過;又不好戲,以開倖人之端。覺革弊更紛,尚屬多事。此一節可稱聖主。
  
  宋太宗
  孔守正拜殿前都虞侯。一日侍宴北園,守正大醉,與王榮論邊功於駕前,忿爭失儀。侍臣請以屬吏,上弗許。明日俱詣殿廷請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復省。」
  〔馮述評〕
  以狂藥飲人,而責其勿亂,難矣!托之同醉,而朝廷之體不失,且彼亦未嘗不知警也。
  
  宋真宗
  宋真宗朝,嘗有兵士作過,於法合死,持貸命決脊杖二十改配。其兵士高聲叫喚乞劍,不服決杖,從人把捉不得,遂奏取進止。傳宣云:「須決杖後別取進止處斬。」尋決訖取旨,真宗云:「此只是怕吃杖。既決了,便送配所,莫問。」
  
  曹參 李及
  曹參被召,將行,屬其後相:「以齊獄市為寄。」後相曰:「治無大此者乎?」參曰:「獄市所以並容也,今擾之,奸人何所容乎?」參既人相,一遵何約束,唯日夜飲醇酒,無所事事。賓客來者皆欲有言,至,則參輒飲以醇酒;間有言,又飲之,醉而後已,終莫能開說。惠帝怪參不治事,囑其子中大夫窯私以意叩之。窯以休沐歸,諫參。參怒,笞之二百。帝讓參曰:「與窯何治乎?乃者吾使諫君耳。」參免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視臣能孰與蕭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是也。高帝與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馮述評〕
  不是覆短,適以見長。
  吏廨鄰相國園。群吏日歡呼飲酒,聲達於外。左右幸相國遊園中,聞而治之。參聞,乃布席取酒,亦歡呼相應。左右乃不復言。
  〔馮述評〕
  極繪太平之景,陰消近習之讒。
  
  王旦
  曹瑋久在秦中,累章求代。真宗問王旦:「誰可代瑋者?」旦薦李及,上從之。眾疑及雖謹厚有行檢,非守邊才。韓億以告旦,旦不答。及至秦州,將吏亦心輕之。會有屯戍禁軍,白白晝掣婦人銀釵於市,吏執以聞。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詰問,其人服罪。及不復下吏,亟命斬之,復觀書如故。將吏皆驚服。不日聲譽達於京師,億聞之,復見旦,具道其事,且稱旦知人之明。旦笑曰:「戍卒為盜,主將斬之,此常事,何足為異?旦之用及,非為此也。夫以曹瑋知秦州七年,羌人懾服。瑋處邊事已盡宜矣,使他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瑋之成績。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謹守瑋之規模而已。」
  億益歎服公之識度。
  〔馮述評〕
  張乖崖自成都召還,朝議用任中正代之,或言不可。帝以問王旦。對曰:「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也。」任至蜀,咨詠以為政之法。詠曰:「如己見解高於法,則舍法而用己。勿徇己見。」任守其言。卒以治稱。
  後生負才。輒狹小前人制度。視此可以知戒。
  
  趙普 李沆 陸九淵
  趙韓王〔普〕為相,置二大甕於坐屏後,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滿即焚之於通衢。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實無補萬分;唯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聊以補國爾。今國家防制,纖悉具備,苟輕徇所陳,一一行之,所傷實多。僉人苟一時之進,豈念民耶?」
  陸象山云:「往時充員敕局,浮食是慚。惟是四方奏請,廷臣面對,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詳。其貳書生貴游,不諳民事,輕於獻計;一旦施行,片紙之出,兆姓蒙害。每與同官悉意論駁,朝廷清明,嘗得寢罷;編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當大官之膳?庶幾僅此可以償萬一耳!」
  〔馮述評〕
  羅景綸曰:「古云:『利不什,不變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輕也。或疑若是則將坐視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歟?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因弊而變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豈法之生弊哉!韓、范之建明於慶曆者,革弊以存法也。荊公之施行於熙寧者,因弊而變法也,一得一失。概可觀矣。」
  
  御史臺老隸
  宋御史臺有老隸,素以剛正名,每御史有過失,即直其梃,台中以梃為賢否之驗。范諷一日召客,親諭庖人以造食,指揮數四。既去,又呼之,叮嚀告戒。顧老隸梃直,怪而問之。答曰:「大凡役人者,授以法而責其成。苟不如法,自有常刑,何事喋喋。使中丞宰天下,安得人人而詔之?」諷甚愧服。
  〔馮述評〕
  此真宰相才,惜乎以老隸淹也。絳縣老人僅知甲子,猶動韓宣之惜,如此老隸而不獲薦剡,資格束人,國家安得真才之用乎?若立賢無方,則蕭穎士之僕,〔注釋:穎士御僕甚虐,或諷僕使去,僕曰:「非不欲去,愛其才耳。」〕可為吏部郎;甄琛之奴、〔注釋:琛好奕,通宵令奴持燭,睡則加撻。奴曰:「郎君辭父母至京邸,若為讀書,不辭杖罰;今以奕故橫加,不亦太非理乎?〕琛慚,為之改節。〕韓魏公之老兵,〔注釋:公宴客,睹一營妓插杏花。戲曰:「髻上杏花真有幸。〕妓應聲曰:「枝頭梅子豈無媒。」席散,公命老兵喚妓。已而悔之,呼老兵,尚在。公問曰:「汝未去邪。」答曰:「吾度相公必悔,是以未去。」〕可為師傅、祭酒。其他一才一伎,又不可枚舉矣。
  
  漢光武帝
  光武誅王郎,收文書,得吏人與郎交關謗毀者數千章。光武不省,會諸將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
  〔馮述評〕
  宋桂陽王休范舉兵潯陽,蕭道成擊斬之。而眾賊不知,尚破台軍而進。宮中傳言休范已在新亭,士庶惶惑,詣壘投名者以千數。及到,乃道成也。道成隨得輒燒之,登城謂曰:「劉休范父子已戮死,屍在南岡下,我是蕭平南,汝等名字,皆已焚燒,勿懼也!」亦是祖光武之智。
  
  薛奎
  薛簡肅公帥蜀,一日置酒大東門外。城中有戍卒作亂,既而就擒,都監走白公。公命只於擒獲處斬決,〔邊批:亂已平矣。〕民間以為神斷。不然,妄相攀引,旬月間未能了得,非所以安其徒反側之心也。
  〔馮述評〕
  稍有意張大其功,便不能如此直捷痛快矣。
  民有得偽蜀時中書印者,夜以錦囊掛之西門。門者以白,蜀人隨者以萬計,皆恟恟出異語,且觀公所為。公顧主吏藏之,略不取視,民乃止。
  〔馮述評〕
  梅少司馬國楨制閫三鎮。虜酋或言於沙中得傳國璽,以黃絹印其文,頂之於首,詣轅門獻之,乞公題請。公曰:「璽未知真假,俟取來,吾閱之,當犒汝。」酋謂:「累世受命之符,今為聖朝而出,此非常之瑞,若奏聞上獻,宜有封賞,所望非犒也。」公笑曰:「寶源局自有國寶,此璽即真,無所用之,吾亦不敢輕瀆上聽。念汝美意,命以一金為犒,並黃絹還之。」酋大失望,號哭而去。或問公:「何以不為奏請?」公曰:「王孫滿有言:『在德不在鼎。』況虜酋視為奇貨,若輕於上聞,酋益挾以為重。萬一聖旨徵璽,而璽不時至,將真以封賞購之乎?」人服其卓識。
  此薛簡肅藏印之意。
  天順初,虜酋孛來近邊求食,傳聞寶璽在其處。石亨欲領兵巡邊,乘機取之。上以問李賢,賢曰:「虜雖近邊,不曾侵犯,今無故加兵,必不可。且寶璽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國之物,不足為貴。」上是之。
  梅公之見,與此正合。
  
  張詠
  張忠定知益州。民有訴主帥帳下卒恃勢嚇取民財者,〔先是,賊李順陷成都,詔王繼恩為招安使討之,破賊,復成都,官軍屯府中,恃功驕恣。〕其人聞知,縋城夜遁,詠差衙役往捕之,戒曰:「爾生擒得,則渾衣撲入井中,作逃走投井申來。」是時群黨訩訩,聞自投井,故無他說;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馮按〕
  忠定不以耳目專委於人,而採訪民間事悉得其實。李畋問其旨,公曰:「彼有好惡,亂我聰明,但各於其黨,詢之又詢。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雖有隱匿者,亦十得八九矣!」子猶曰:「張公當是絕世聰明漢!」
  
  諸葛亮
  丞相既平南中,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或諫曰:「公天威所加,南人率服。然夷情叵測,今日服,明日復叛。宜乘其來降,立漢官分統其眾,使歸約束,漸染政教。十年之內,辮首可化為編氓,此上計也。」公曰:「若立漢官,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立漢官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立漢官,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使夷漢相安足矣。」自是終亮之世,夷不復反。
  〔馮述評〕
  《晉史》,桓溫伐蜀,諸葛孔明小史猶存,時年一百七十歲。溫問曰:「諸葛公有何過人?」史對曰:「亦未有過人處。」溫便有自矜之色,史良久曰:「但自諸葛公以後,更未見有妥當如公者。」溫乃慚服。凡事只難得「妥當」,此二字,是孔明知己。
  
  高拱
  隆慶中,貴州土官安國亨、安智各起兵仇殺,撫臣以叛逆聞。動兵征剿,弗獲,且將成亂。新撫阮文中將行,謁高相拱。拱語曰:「安國亨本為群奸撥置,仇殺安信,致信母疏窮、兄安智懷恨報復。其交惡互訐,總出仇口,難憑。撫台偏信智,故國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夫叛逆者,謂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殺,於朝廷何與?縱拘提不出,亦只違拗而已,乃遂奏輕兵掩殺,夷民肯束手就戮乎?雖各有殘傷,亦未聞國亨有領兵拒戰之跡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務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聞。乃生事悻功者,又以小為大,以虛為實。始則甚言之,以為邀功張本;終則激成之,以實已之前說,是豈為國之忠乎!〔邊批,說盡時弊。〕君廉得其實,宜虛心平氣處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殺與夫違拗之罪,則彼必出身聽理;一出身聽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當無不服。斯國法之正,天理之公也。今之仕者,每好於前官事務有增加,以見丰采。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為,君其勉之!」
  阮至貴密訪,果如拱言。
  乃開以五事,一責令國亨獻出撥置人犯,一照夷俗令賠償安信等人命,一令分地安插疏窮母子,一削奪宣慰職銜,與伊男權替,一從重罰以懲其惡。而國亨見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軍門誘而殺之,〔邊批:真情。〕擁兵如故,終不赴勘,而上疏辨冤。阮狃於浮議,復上疏請剿,拱念剿則非計,不剿則損威,乃授意於兵部,題覆得請,以吏科給事賈三近往勘。〔邊批:賴有此活法。〕
  國亨聞科官奉命來勘,喜曰:「吾係聽勘人,軍門必不敢殺我,我乃可以自明矣。」於是出群奸而赴省聽審,五事皆如命,願罰銀三萬五千兩自贖。安智猶不從,阮治其用事撥置之人,始伏。智亦革管事,隨母安插。科官未到,而事已定矣。
  〔馮述評〕
  國家於土司,以戎索羈縻之耳,原與內地不同。彼世享富貴,無故思叛,理必不然。皆當事者或濬削,或慢殘,或處置失當,激而成之。反尚可原,況未必反乎?如安國亨一事,若非高中玄力為主持,勢必用兵;即使幸而獲捷,而竭數省之兵糧,以勝一自相仇殺之夷人,甚無謂也。嗚呼!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郭緒
  孝宗朝,雲南思疊梗化,守臣議剿。司馬馬公疏:「今中外疲困,災異疊仍,何以用兵?宜遣京朝官往諭之。」倪文毅公言:「用兵之法,不足示之有餘。如公之言,得無示弱於天下,且使思疊聞而輕我乎?遣朝官諭之,固善;若諭之不從,則策窘矣。不如姑遣藩臣有威望者以往,彼當自服;俟不服,議剿未晚也。」乃簡參議郭公緒及按察曹副使玉以往。旬餘抵金齒,參將盧和統軍距所據地二程許,而次遣人持檄往諭,皆被拘。盧還軍至千崖,遇公,語其故,且戒勿迫。公曰:「吾受國恩,報稱正在此。如公言,若臣節何?昔蘇武入匈奴十九年尚得生還,況此夷非匈奴比;萬一不還,亦份內事也。」或謂公曰:「蘇君以黑髮去,白髮還;君今白矣,將以黑還乎?」公正色不答。是日,曹引疾,公單騎從數人行,旬日至南甸。路險不可騎,乃批荊徒步,繩挽以登。又旬日,至一大澤,戛都土官以象輿來,公乘之,上霧下沙,晦淖迷躓,而君行愈力。又旬日,至孟瀨,去金沙江僅一舍,公遣官持檄過江,諭以朝廷招來之意。夷人相顧驚曰:「中國官亦到此乎?」即發夷兵率象馬數萬,夜過江,抵君所,長槊勁弩,環之數重,有譯者泣報曰:「賊刻日且焚殺矣。」公叱曰:「爾敢為間耶?」因拔劍指曰:「來日渡江,敢復言者,斬!」疊既見檄,諭禍福明甚,又聞公志決,即遣酋長數輩來受令,及餽土物,公悉卻去,邀思疊面語。先敘其勞,次伸其冤,然後責其叛,聞者皆俯伏泣下,請歸侵地,公許之。皆稽首稱萬壽,歡聲動地。公因詰盧參將先所遣人,出以歸公。盧得公報,馳至,則已撤兵歸地矣。
  〔馮述評〕
  才如郭緒,不負倪公任使。然是役紀錄,止晉一階。而緬功、羅防功,橫殺無辜,輒得封蔭。嗚呼!事至季世,不唯立功者難,雖善論功者亦難矣!
  
  吳惠
  吳惠為桂林府知府,適義寧洞蠻結湘苗為亂。監司方議徵進,請於朝。惠亟白曰:「義寧吾屬地,請自招撫,不從而徵之未晚。」乃從十餘人,肩輿入洞。洞絕險,山石攢起如劍戟,華人不能置足,傜人則騰跣上下若飛。聞桂林太守到,啟於魁,得入。惠告曰:「吾,若屬父母,欲來相活,無他。」眾唯唯,因反覆陳順逆。其魁感泣,留惠數日,歷觀屯堡形勢。數千人衛出境,宰羊豕境上。惠曰:「善為之,無遺後悔。」數千人皆投刀拜,誓不反。歸報監司,遂罷兵。明年,武岡州盜起,宣言推義寧洞主為帥。監司咸罪惠,惠曰:「郡主撫,監司主徵,蠻夷反覆,吾任其咎。」復遣人至義寧,義寧傜從山頂覘得惠使,具明武岡之冤。監司大慚,武岡盜因不振。義寧人德惠如父母,迄惠在桂林,無敢有騷竊境上者。
  
  龔遂
  宣帝時,渤海左右郡歲飢,盜起,二千石不能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龔遂可用,上以為渤海太守。時遂年七十歲,召見,形貌短小,不副所聞。上心輕之,〔邊批:年貌俱不可以定人。〕問:「息盜何策?」遂對曰:「海瀕遼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飢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耶,將安之也?」上改容曰:「選用賢良,固將安之。」遂曰:「臣聞治亂民如治亂繩,不可急也,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遣乘傳至渤海界。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鋤,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盜賊。」遂單車獨行至府。盜賊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鋤。
  〔馮述評〕
  漢制,太守皆專制一郡,生殺在手,而龔遂猶云「願丞相,御史無拘臣以文法」。況後世十羊九牧,欲冀卓異之政,能乎?
  古之良吏,化有事為無事,化大事為小事,蘄於為朝廷安民而已;今則不然,無事弄做有事,小事弄做大事,事生不以為罪,事定反以為功。人心脊脊思亂,誰之過與?
  
  徐敬業
  高宗時,蠻群聚為寇,討之則不利,乃以徐敬業為刺史。彼州發卒郊迎,敬業盡令還,單騎至府,賊聞新刺史至,皆繕理以待。敬業一無所問,處分他事畢,方曰:「賊皆安在?」曰:「在南岸。」乃從一二佐吏而往,觀者莫不駭愕。賊初持兵覘望,及其船中無所有,乃更閉營藏隱。敬業直入其營內,告云:「國家知汝等為貪吏所苦,非有他惡,可悉歸田,後去者為賊。」唯召其魁首,責以不早降,各杖數十而遣之,境內肅然。其祖英公聞之,壯其膽略,曰:「吾不辦此,然破我家者,必此兒也!」
  
  朱博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吏民大驚,不意博應事變乃至於此。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
  博為左馮翊。有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人妻,見斲,創著其頰。府功曹受賄,白除禁,調守尉。博聞知,以他事召見,視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禁自知情得,叩頭伏狀。博笑曰:「大丈夫固時有是。馮翊欲灑卿恥,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語,有便宜,輒記言。」因親信之,以為耳目。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連守縣令,久之,召見功曹,閉絜數責以禁等事,與筆札,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隱匿,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贓,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功曹後常戰慄,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邊批:大手段人。〕
  
  韓裒
  周文帝〔宇文泰〕時,韓裒為北雍州刺史。州多盜,裒至,密訪之,並州中豪右也。裒陽不知,並加禮遇,〔邊批:如愚而後可以用之。〕謂曰:「刺史書生,安知督盜。所賴卿等共分其憂耳。」乃悉召桀黠少年,盡署主帥,與分地界,盜發不獲,即以故縱論。於是諸被署者皆惶懼首伏,曰:「前盜實某某。」具列姓名。裒因取名簿藏之,榜州門曰:「凡盜,可急來首;盡今月不首者,顯戳之,籍其妻子,以賞前首者。」於是旬月間盜悉出首。裒取簿質對,不爽,並原其罪,許自新,由是群盜屏息。
  
  蒲宗孟
  賊依梁山濼,縣官有用長梯窺蒲葦間者。蒲恭敏知鄆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濼中」。賊既絕食,遂散去。
  
  吳育
  吳正肅公知蔡州。蔡故多盜,公按令為民立伍保,而簡其法,民便安之,盜賊為息。
  京師有告妖賊聚确山者,上遣中貴人馳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還報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公曰:「吾在此,雖不敏,然聚千人於境內,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為亂也。此不過鄉人相聚為佛事,以利錢財耳。手召之即可致。」乃館使者,日與之飲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師鞫實,告者以誣得罪。
  
  萬觀
  萬觀知嚴州。七里瀧漁舟數百艘,晝漁夜竊,行旅患之。觀令十艘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無復有警。
  〔馮述評〕
  能實行編甲之法,何處不可?
  
  王敬則
  敬則為吳興太守,郡舊多剽掠。敬則錄得一偷,召其親屬於前,鞭之數十,使之長掃街路。久之,乃令舉舊偷自代,諸偷恐為所識,皆逃走,境內以清。
  〔馮述評〕
  辱及親屬,親屬亦不能容偷矣。唯偷知偷,舉偷自代,勝用緝捕,人多多矣。
  
  程顥
  廣濟蔡河出縣境,瀕河不逞之民,不復治生業,專以脅取舟人錢物為事,歲必焚舟十數以立威。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類,得數十人。不複根治舊惡,分地而處之,使以挽舟為業,且察為惡者。自是境無焚舟之患。
  〔馮述評〕
  脅舟者業挽舟,使之悟絜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為真道學也。
  
  王德元
  王子醇樞密帥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覘我虛實。邏者得之,索其衣緣中,獲一書,乃是盡記熙河人馬芻糧之數。官屬皆欲支解以徇,子醇忽判杖背二十,大剌「番賊決訖放歸」六字,縱之。是時適有戎兵馬騎甚眾,〔邊批:難得此便人送信。〕芻糧亦富,虜人得諜書,知有備,其謀遂寢。
  
  劉舜卿 李允則
  元豐間,劉舜卿知雄州,虜夜竊其關鎖去,吏密以聞。舜卿不問,但使易其門鍵,大之。後數日,虜諜送盜者,並以鎖至。舜卿曰:「吾未嘗亡鎖。」命加於門,則大數分,並盜還之。虜大慚沮,盜反得罪。
  民有訴為契丹民毆傷而遁者,李允則不治,但與傷者錢二千。逾月,幽州以其事來請,答曰:「無有也。」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既無有,乃殺諜。
  
  李允則
  李允則嘗宴軍,而甲杖庫火。允則作樂飲酒不輟,少頃火息,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不浹旬,軍器完足,人無知者。樞密院請劾不救火狀,真宗曰:「允則必有謂,姑詰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焚,必奸人所為。若舍宴救火,事當不測。」
  〔馮述評〕
  祥符末,內帑災,縑帛幾罄。三司使林特請和市於河外。章三上,王旦在中書悉抑之。徐曰:「瑣微之帛,固應自至,奈何彰困弱於四方?」居數日,外貢駢集,受帛四百萬,蓋旦先以密符督之也。允則茗籠運甲,亦此意。
  
  杜紘 蘇頌
  杜紘知鄆州,嘗有揭幟城隅,著妖言其上,期為變。州民皆震。俄而草場白晝火,蓋所揭一事也,民益恐。或謂大索城中。絃笑曰:「奸計正在是,冀因吾攪擾而發,奈何墮其術中?彼無能為也!」居無何,獲盜,乃奸民為妖,遂誅之。
  蘇頌遷度支判官,送契丹使宿恩州。驛舍火,左右請出避火,頌不許;州兵欲入救火,亦不許,但令防卒撲滅之。初火時,郡中洶洶,謂使者有變,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賴頌不動而止。
  
  文彥博
  文潞公知成都,嘗於大雪會客,夜久不罷。從卒有誶語,共拆井亭燒以禦寒。軍校白之,座客股栗。公徐曰:「天實寒,可拆與之。」〔邊批,落得做人情。〕神色自若,飲宴如故。卒氣沮,無以為變。明日乃究問先拆者,杖而遣之。
  〔馮述評〕
  氣猶火也,挑之則發,去其薪則自熄,可以弭亂,可以息爭。
  蘇軾通判密郡,有盜發而未獲。安撫使遣三班使臣領悍卒數十人入境捕之,卒兇暴恣行,以禁物誣民,強入其家爭鬥。至殺人,畏罪驚散。民訴於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悍卒聞之,頗用自安。軾徐使人招出戮之。
  遇事須有此鎮定力量,然識不到,則力不足。
  
  張遼
  張遼受曹公命屯長社。臨發,軍中有謀反者,夜驚亂火起,一軍盡擾。遼謂左右曰:「勿動!是不一營盡反,必有造變者,欲以動亂人耳。」乃令軍中曰:「不反者安坐。」遼將親兵數十人中陣而立,有頃,即得首謀者,殺之。
  〔馮述評〕
  周亞夫將兵討七國,軍中嘗夜驚。亞夫堅臥不起,頃之自定。
  吳漢為大司馬,嘗有寇夜攻漢營,軍中驚擾,漢堅臥不動,軍中聞漢不動,皆還按部,漢乃選精兵夜擊,大破之。
  此皆以靜制動之術,然非紀律素嚴,雖欲不動,不可得也。
  
  薛長孺 王鬷
  薛長孺為漢州通判。戍卒閉營門,放火殺人,謀殺知州、兵馬監押。有來告者,知州、監押皆不敢出。長孺挺身出營,諭之曰:「汝輩皆有父母妻子,何故作此事?然不與謀者,各在一邊。」於是不敢動,唯本謀者八人突門而出,散於諸縣,村野捕獲。時謂非長孺則一城之人塗炭矣。鈐轄司不敢以聞,遂不及賞。長孺,簡肅公之姪也。
  王忠穆公鬷知益州,會戍卒有夜焚營、督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其營,下令曰:「不亂者僉欠手出門,無所問。」於是眾皆出,令軍校指亂卒,得十餘人,戮之。及旦,人皆不知也。其為政大體,不為苛察,蜀人愛之。
  
  李元軌
  霍王元軌為定州刺史時,突厥入寇。州人李嘉運與虜通謀,事泄,高宗令元軌窮其黨與。元軌曰:「強寇在境,人心不安,若多所逮係,是驅之使叛也。」乃獨殺嘉運,餘無所問,〔邊批,懲一已足警百。〕因自劾違制。上覽表大悅,謂使者曰:「朕亦悔之,向無王,則失定州矣。」
  
  呂公孺
  呂公孺知永興軍,徙河陽。洛口兵千人,以久役思歸,奮斧鍤排關。不得入,西走河橋,觀聽洶洶。諸將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諭之,〔邊批:最妙。〕曰:「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之?渡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邊批,不渡便宜制。〕皆佇立以俟,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邊批:尤妙。〕餘復送役所,語其校曰:「若復偃蹇者,斬而後報。」眾貼息。
  
  廉希憲
  廉希憲為京兆。四川宣撫使渾都海反,西川將紐鄰奧、魯官將舉兵應之。蒙古八春獲之,係其黨五十餘人於乾州獄,送二人至京兆,請並殺之。希憲謂僚佐曰:「渾都海不能乘勢東來,保無他慮。今眾志未一,猶懷反側;彼若見其將校執囚,或別生心,為害不細。可因其懼死,並皆寬釋,就發此軍餘丁往隸八春,上策也。」初八春既執諸校,其軍疑懼,駭亂四出;及知諸校獲全,紐鄰奧、魯官得釋,大喜過望,人人感悅。八春果得精騎數千,將與俱西。
  〔馮述評〕
  所以隸八春者,逆知八春力能制之,非漫然縱虎遺患也。八春能死之,希憲能生之,畏感交集,不患不為我用矣。
  
  林興祖
  林興祖初同知黃岩州事,三遷而知鉛山州。鉛山素多造偽鈔者,豪民吳友文為之魁,遠至江、淮、燕、薊,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鷙,因偽造致富,乃分遣惡少四五十人為吏於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輒先事戕之。前後殺人甚眾,奪人妻女十一人為妾,民罹其害,銜冤不敢訴者十餘年。興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救民?」即張榜禁偽造者,且立賞募民首告。俄有告者到,佯以不實斥去,〔邊批:須得實乃服。〕又以告,獲偽造二人並贓者,乃鞫之。款成,友文自至官為之營救,〔邊批:若捕之便費力。〕興祖並命執之。須臾來訴友文者百餘人,擇其重罪一二事鞫之,獄立具。〔邊批:若事事推究,辨端既多,反足紓死。〕逮捕其黨,悉置之法,民賴以安。
  〔馮述評〕
  始以緩而致之,終以速而斃之。除兇惡須得此深心辣手。
  
  
  李封
  唐李封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釋。著此服出入者以為大恥,皆相勸勵,無敢犯。賦稅常先諸縣。竟去官,不捶一人。
  
  耿定向
  耿楚侗〔定向〕官南都。有士人為惡僧侮辱,以告公,白所司治之,其僧逋。公意第迸逐,不令復係籍本寺。士人心不釋然,必欲捕而枷之。〔邊批:士多尚氣,我決不可以氣佐之。〕
  公曉之曰:「良知何廣大,奈何著一破賴和尚往來其中哉?」士人退語人曰:「懲治惡僧,非良知耶?」或以告公,公曰:「此言固是。乃余其難其慎若此,胸中蓋三轉矣。其一謂志學者,即應犯不較、逆不難,不然落鄉人臼矣,此名誼心也。又謂法司用刑,自有條格,如此類法不應枷,此則格式心也。又聞此僧兇惡,慮有意外之虞,故不肯為已甚,此又利害心也。余之良知乃轉折如此。」嗣姜宗伯庇所厚善者,處之少平,大騰物議。又承恩寺有僧為禮部枷之致斃,竟構大訟。公聞之,謂李士龍曰:「余前三轉折良心不更妙耶?」〔邊批:唯轉折乃成通簡。〕
  〔馮述評〕
  凡治小人,不可為已甚。天地間有陽必有陰,有君子必有小人,此亦自然之理。能容小人,方成君子。
  
  向敏中 王旦
  真宗幸澶淵,賜向敏中密詔,盡付西鄙,許便宜行事。敏中得詔藏之,視政如常。會大儺,有告禁卒欲依儺為亂者,敏中密麾兵被甲伏廡下幕中。明日盡召賓僚兵官,置酒縱閱,命儺入,先馳騁於中門外。後召至階,敏中振袂一揮,伏出,盡擒之,果懷短刃,即席斬焉。既屏其屍,以灰沙掃庭,照舊張樂宴飲。
  旦從幸澶淵。帝聞雍王遇暴疾,命旦馳還東京,權留守事。旦馳至禁城,直入禁中,令人不得傳播。及大駕還,旦家子弟皆出郊迎,忽聞後面有騶呵聲,回視乃旦也,皆大驚。
  〔馮述評〕
  西鄙、東京,兩人如券。時寇準在澶淵,擲骰飲酒鼾睡,仁宗恃之以安。內外得人,故虜不為害。當有事之日,須得如此靜鎮。
  
  喬宇
  塚宰喬公宇,正德己卯參理留都兵務。時逆濠聲言南下,兵已至安慶。而公日領一老儒與一醫士,所至遊宴,實以觀形勢之險要,而外若不以為意者,人以為矯情鎮物。有費禕,謝安之風。
  〔馮述評〕
  即矯情鎮物,亦自難得,胸中若無經緯,如何矯得來?方宸濠反報至,喬公令盡拘城內江西人,訊之,果得濠所遣諜卒數十人。上駐軍南都,"公首俘獻之。即此已見公一斑矣。
  
  韓愈
  韓愈為吏部侍郎。有令史權勢最重,舊常關鎖,選人不能見。愈縱之,聽其出入,曰:「人所以畏鬼者,以其不能見也;如可見,則人不畏之矣!」
  〔馮述評〕
  主人明,不必關鎖;主人暗,關鎖何益?
  
  裴度
  公在中書,左右忽白以失印,公怡然,戒勿言。方張宴舉樂,人不曉其故。夜半宴酣,左右復白印存,公亦不答,極歡而罷。人問其故,公曰:「胥吏輩盜印書券,緩之則復還故處,急之則投水火,不可復得矣。」
  〔馮述評〕
  不是矯情鎮物,真是透頂光明。故曰「智量」,智不足,量不大。
  
  郭子儀
  汾陽王宅在親仁裡,大啟其第,任人出入不問。麾下將吏出鎮來辭,王夫人及愛女方臨妝,令持巾兑汲水,役之不異僕隸。他日子弟列諫,不聽,繼之以泣,曰:「大人功業隆赫,而不自崇重,貴賤皆游臥內,某等以為雖伊、霍不當如此。」公笑謂曰:「爾曹固非所料。且吾馬食官粟者五百匹,官餼者一千人,進無所往,退無所據。向使崇垣扃戶,不通內外,一怨將起,構以不臣,其有貪功害能之徒成就其事,則九族齏粉,噬臍莫追。今蕩蕩無間,四門洞開,雖讒毀欲興,無所加也!」諸子拜服。
  〔馮述評〕
  德宗以山陵近禁屠宰。郭子儀之隸人犯禁,金吾將軍裴諝奏之。或謂曰:「君獨不為郭公地乎?」諝曰:「此乃所以為之地也。郭公望重,上新即位,必謂黨附者眾,故我發其小過,以明郭公之不足畏,不亦可乎?」若諝者,可謂郭公之益友矣。
  看郭汾陽,覺王翦、蕭何家數便小。〔王、蕭事見《委虵部》。〕
  魚朝恩陰使人發郭氏墓,盜未得。子儀自涇陽來朝,帝唁之,即號泣曰:「臣久主兵,不能禁士殘人之墓。人今亦發先臣墓,此天譴,非人患也!」
  朝恩又嘗修具邀公,或言將不利公,其下願裹甲以從。子儀不許,但以家僮數人往。朝恩曰:「何車騎之寡?」子儀告以所聞。朝恩惶恐曰:「非公長者,得無致疑。」
  〔馮述評〕
  精於黃老之術,雖朝恩亦不得不為盛德所化矣。子不幸而遇小人,切不可與一般見識。
  
  王守仁
  寧藩既獲,聖駕忽復巡遊,群奸意叵測,陽明甚憂之。適二中貴到浙省,陽明張宴於鎮海樓。酒半,屏人去梯,出書簡二篋示之,皆此輩交通逆藩之跡也,盡數與之。二中貴感謝不已,陽明之終免於禍,多得二中貴從中維護之力。脫此時陽明挾以相制,則仇隙深而禍未已矣。
  
  王璋 羅通
  璋,河南人,永樂中為左都御史。時有告周府將為不軌者,上欲及其未發討之,以問璋。璋曰:「事未有跡,討之無名。」上曰:「兵貴神速,彼出城,則不可為矣。」璋曰:「以臣之愚,可不煩兵,臣請往任之。」曰:「若用眾幾何?」曰:「但得御史三四人隨行足矣。然須奉敕,以臣巡撫其地,乃可。」遂命學士草敕,即日起行。黎明,直造王府。周王驚愕,莫知所為,延之別室,問所以來者。曰:「人有告王謀叛,臣是以來。」王驚跪。璋曰:「朝廷已命丘大帥將兵十萬,將至,臣以王事未有跡,故來先諭。事將若何?」王舉家環哭不已。璋曰:「哭亦何益,願求所以釋上疑者。」曰:「愚不知所出,唯公教之。」璋曰:「能以王護衛為獻,無事矣。」王從之,乃馳驛以聞。上喜,璋乃出示曰:「護衛軍三日不徙者,處斬。」不數日而散。
  羅通以御史按蜀,蜀王富甲諸國,出入僭用乘輿儀從。通心欲檢制之。一日,王過御史臺,公突使人收王所僭鹵簿,蜀王氣沮。藩、臬俱來見,問狀,且曰:「聞報,王罪且不測,今且奈何?」通曰:「誠然,公等試思之。」詰旦復來,通曰:「易耳,宜密語王,但謂黃屋、左纛故玄元皇帝廟中器,今復還之耳。」〔邊批:自結還使自解。〕玄元皇帝,玄宗幸蜀建祀老子者也。從之,事乃得解,王亦自斂。
  
  吳履 葉南岩
  國初,吳履〔字德基,蘭溪人〕為南康丞。民王瓊輝仇里豪羅玉成,執其家人笞辱之。玉成兄子玉汝不勝恚,集少年千餘人,圍瓊輝家,奪之歸。縛瓊輝,道箠之,瀕死,乃釋去。瓊輝兄弟五人庭訴,斷指出血,誓與羅俱死。履念,獄成當連千餘人,勢不便,乃召瓊輝,語之曰:「獨羅氏圍爾家耶?」對曰:「千餘人。」曰:「千餘人皆辱爾耶?」曰:「數人耳。」曰:「汝憾數人,而累千餘人,可乎?且眾怒難犯,倘不顧死,盡殺爾家,雖盡捕伏法,亦何益於爾?」瓊輝悟,頓首唯命。履乃捕箠者四人,於瓊輝前杖數十,流血至踵。命羅氏對瓊輝引罪拜之。事遂解。
  〔馮述評〕
  此等和事老該做,以所全者大也。
  葉公南岩刺蒲時,有群哄者訴於州。一人流血被面,經重創,胸幾裂,命且盡。公見之惻然,時家有刀瘡藥,公即起入內,自搗藥,令舁至幕廨,委一謹厚廨子及幕官,曰:「宜善視之,勿令傷風。此人死,汝輩責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略加審核,收仇家於獄而釋其餘。一友人問其故,公曰:「凡人爭鬥無好氣,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償命一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干證連係,不止一人破家;此人愈,特一斗毆罪耳。且人情慾訟勝,雖於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幾,傷者平而訟遂息。
  〔馮述評〕
  略加調停,遂保全數千人、數千家,豈非大智?
  
  鞠真卿
  鞠真卿守潤州。民有鬥毆者,本罪之外,別令先毆者出錢以與後應者。小人靳財,兼以不憤輸錢於敵人,其後終日紛爭,相視無敢先下手者。
  〔馮述評〕
  金壇王石屏都初任建寧令,謁府,府謂曰:「縣多『騾夫』,難治,好為之。」王唯之,然不知「騾夫」何物。訊之,即吳下「打行天罡」之類,大家必畜數人,訟無曲直,挺鬥為勝,若小民直氣凌之矣。王出示嚴禁「凡訟有相鬥」必恕被打者而加責打人者,民間以打人為戒。騾夫無所用之。期月,此風遂息。此亦鞠公之智也。
  
  趙豫
  趙豫為松江府太守。每見訟者非急事,則諭之曰:「明日來。」始皆笑之,故有「松江太守明日來」之謠。不知訟者來,一時之忿,經宿氣平,或眾為譬解,因而息者多矣。比之鉤鉅致人而自為名者。其所存何啻霄壤?
  〔馮述評〕
  李若谷教一門人云:「清勤和緩。」門人曰:「清、勤、和,則既聞命矣,緩安可為也?」李公曰:「天下甚事不自忙裡錯的?」「明日來」一語,不但自不錯,並欲救人之錯。〔按:是時周侍郎忱為巡撫。凡有經畫,必與趙豫議之。意亦取其詳審乎?〕
  陸子靜九淵知荊門軍。嘗夜與僚屬坐,吏白老者訴甚急,呼問之,體戰,言不可解;俾吏狀之,謂其子為群卒所殺。陸判「翌日至」。僚屬怪之。陸曰:「子安知不在?」凌晨追究,其子蓋無恙也。此亦能緩之效。然唯能勤而後能緩;不然,則廢事耳。
  
  褚國祥
  武進進士褚國祥,為湖州添設貳守,寬平簡易,清守不淄。北柵姚姓者,妻以久病亡,其父告婿毆死。公准其詞,不發行。下午,命駕北柵,眾役不知所之。突入姚姓家,妻尚未殮也,驗無毆死狀。呼告者薄責而釋之,不費一錢而訟已了矣。
  〔馮述評〕
  趙豫以緩,諸國祥以捷,其以安民為心一也。
  
  程卓
  休寧程從元卓守嘉興時,或偽為倅廳印紙,與奸民為市,以充契券之用。流布既廣,吏因事覺,視為奇貨,謂無真偽,當歷加追驗,〔邊批:其言易人。〕則所得可裨郡計不少,公曰:「此不過偽造者罪耳,若一一驗之,編民並擾;吾以安民為先,利非所急也。」乃喻民有誤買者許自陳,立與換印。陳者畢至,一郡晏然。
  
  張士遜
  宋初,令諸路州軍創「天慶觀」,別號「聖祖殿」。張文懿公時為廣東路都漕,請曰:「臣所部皆窮困,乞以最上律院改充。」詔許之,仍照諸路委監司守臣,親擇堪為天慶寺院,改額為之,不得因而生事。一轉移間,所造福於民多,所造福於國更多。
  
  張永
  張永授蕪湖令,蕪當孔道,使客廚傳日不暇給,民坐困憊。章聖梓宮南祔,所過都邑設綺紈帳殿,供器冶金為之,又閹宦厚索賂遺,一不當意,輒辱官司,官司莫敢誰何。永於瀕江佛寺,堊其棟宇代帳殿,飾供器箔金以代冶,省費不貲,而調度有方,卒無歡呶於境上者。
  
  范湛
  范希陽為南昌太守。先是府官自王都院作勢以來,跪拜俱在階下蓬外,風雨不問。希陽欲復舊制,乃於陳都院初上任時,各官俱聚門將見,希陽且進且顧曰:「諸君今日隨我行禮。」進至堂下,竟入蓬內行禮,各官俱隨而前,舊制遂復。希陽退至門外,與眾官作禮為別,更不言及前事而散。
  忍辱居士曰:「使希陽於聚門將見時與眾參謀,諸人固有和之者,亦必有中沮而稱不可者,
  又必有色沮而不敢前者,如何肯俱隨而前?俱隨而前者,見希陽之前而已不覺也。又使希陽於出門後慶此禮之得復,諸人必有議其自誇者,更有媒櫱於各上司者,即撫院聞之,有不快者,如何竟復而上人不知?不知者,希陽行之於卒然,而後人又循之為舊例也。嗟乎!事雖小也,吾固知其人為強毅有識者哉!」
  
  牛弘
  奇章公牛弘有弟弼,好酒而酗。嘗醉,射殺弘駕車牛。弘還宅,妻迎謂曰:「叔射殺牛。」弘直答曰:「可作脯。」
  〔馮述評〕
  冷然一語,掃卻婦人將來多少唇舌!睦倫者當以為法。
  
  明鎬
  明鎬為龍圖閣直學士,知並州時,邊任多紈絝子弟,鎬乃取尤不職者杖之,疲軟者皆自解去,遂奏擇習事者守堡砦。軍行,娼婦多從者,鎬欲驅逐,惡傷士卒心。會有忿爭殺娼婦者,吏執以白,鎬曰:「彼來軍中何邪?」縱去不治,娼聞皆走散。
  〔馮述評〕
  不傷士卒心,而令彼自散,以此馭眾,何施不可,寧獨一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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