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譜新詞開卷說癡情 借導言老人商了願
離合悲歡,消磨盡,青春年少。回首處,前塵如夢,中心孔悼。萬里追隨形共影,寸衷保守貞和孝。鬢蕭蕭、留得女兒身,芳暉耀。遍涯角,充覆幬。憑到處,情絲繞。憑海枯石爛,獨標清操。記事倖存裨史在,寫真筆看文人掉。到而今,剩得劫餘灰,供憑弔。---右調《滿江紅》
情,情,寫情,寫情。這一個情字,豈是容易寫得出,寫得完的麼。還記得我從小讀書時,曾經讀過中庸。那第十二章上有兩句道:「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又有兩句道:「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這一章書,本來是子思解說君子之道的說話,然而這兩句,我卻要借重他解說一個情字。
大約這個情字,是沒有一處可少的,也沒有一時可離的。上自碧落之下,下自黃泉之上,無非一個大傀儡場。這牽動傀儡的總線索,便是一個情字。大而至於古聖人民胞物與己飢己溺之心,小至於一事一物之嗜好,無非在一個情字範圍之內。非獨人有情,物亦有情。如犬馬報主之類,自不能不說是情。甚至鳥鳴春,蟲鳴秋,亦莫不是情感而然。非獨動物有情,就是植物也有情,但看當春時候,草木發生,欣欣向榮,自有一種歡忻之色;到了深秋,草木黃落,也自顯出一種可憐之色。如此說來,是有生機之物,莫不有情。然則,我借重中庸的幾句話解說情字,是不錯的了。但是情字也有各種不同之處,即如近來小說家所言,豔情、愛情、哀情、俠情之類,也不一而足,據我看去,卻是癡情最多。說到這裡,我且先和看官們說一件可笑的故事。
先父在日,曾經用過一個家人,名叫何動。這何動最歡喜動物。他雖是傭工作僕,卻還以動物相隨,在我們天井裡,養了四五條金魚,又養了一個猴子、一個鶯哥。這猴子教的十分馴伏,懂得代人遞茶取火;那鶯哥也能說話。古人有句話,說是「鸚鵡能言,而不能言其所欲言。」他這鶯哥,竟是能言其所欲言的,所以更難得了。
這何動,每日除了代主人做事之外,無非撫摩玩弄這幾樣東西。但是這猴子雖然馴伏,那喜動不喜靜的性子,是不肯改的,更兼喜歡學人做事,如看見人種花,他便學扒泥;看見人洗衣服,他便去弄水之類,不一而足。一日,僕婦輩在廚下殺卿魚,被那猴頭看見了,便跑到金魚缸邊,把那金魚一個個的撈起來,用指爪破開了魚肚,挖去了魚腸,卻還放在水裡,手舞足蹈的以為得意。恰好何動取了釘錘,要到書房裡敲釘掛畫,從天井裡走過。鶯哥見了,便叫道:「猴子殺了金魚了!猴子殺了金魚了!」何動走到缸邊一看,果然四五條金魚,都是肚破腸流的,浮在水面了。這幾條金魚,都有四五寸長,他也不知養了多少年的了,一旦被那猴子弄的一個不留,如何不惱。所以一見了,便由不得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舉起釘錘,對準猴頭,狠命的一下。不偏不倚,恰好打在天靈蓋上。打得那猴子腦漿迸裂,倒在地下,只吱吱的叫了兩聲,掙扎了兩下,便跟了他的老祖宗齊天大聖到森羅殿上查生死簿去了。
這何動打了一下,並未回頭,便去掛畫。掛好之後,將釘錘送還原處,便去看那死金魚。度他的意思,還要臨缸憑弔呢。不想走到缸邊,看見那猴子橫躺在地下,頭腦子上血液模糊,已是死了。想起他平日的馴伏,不覺自怨下手太重。忽又念及,這件事,都是鶯哥搬弄是非惹出來的,不覺轉恨鶯哥。恰好那鶯哥又叫道:「猴子死得好,死得好!」何動聽了,心中大怒,取下鶯哥架,向地下用力一摜,把鶯哥也摜死了。這何動一時之間,三樣心愛的東西,同歸於盡。呆了半晌,忽然放聲號啕大哭起來。因此,大家取了他一個渾名,叫他做何呆子。
看官,像這種人的舉動,便可叫做癡情。如此說來,非獨人對於人有情,即人對於物,物對於人,亦是有情的。你說這情字所包,廣不廣呢。自從世風不古以來,一般佻亻達少年,只知道男女相悅謂之情,非獨把情字的範圍弄得狹隘了,並且把情字也污蔑了,也算得是情字的劫運到了,此時那情字也變成了劫餘灰了。我此時提起筆來,要抱定一個情字,寫一部小說,就先題了個書名,叫做《劫餘灰》。閒話說完,言歸正傳。
且說廣東地方的居民,往往喜歡聚族而居。常有一村地方只有一姓,若要聯婚起來,最近也要到鄰村去問名納采。他自己本姓的一村,最多有上萬人口的,少的也在一二千人之數。亦有一村之中,居住兩三姓的。這兩三姓,便屢世聯婚,視為故常,久而久之,連那親戚輩分,都鬧的顛倒錯亂起來。譬如張家兩個女孩子,名分是一個姑娘,一個姪女,同嫁在李家。卻到了李家,就變成妯娌之類,也不一而足。此等人家,遇了婚喪等事,都互相往還。姑表母姨,混在一團,彼此男女,多不迴避,這倒是風俗渾厚的好處。但不過鄉村人家如此,若說到省城市鎮上,又當別論了。
且說廣東南海縣屬的一個地方,名叫「崗邊」,是個半村半鎮的所在。那裡有兩姓之人,聚族而居。一族姓朱,一族姓陳,都是著名的大族,屢代聯婚的。內中單表陳氏族內有一個人,名希平,表字公孺。到了五十歲上,始生了一個晚子,卻是庶出。此子出世之後,那姨娘便得了個產後血暈之症,一病身亡。竭賴夫人李氏,愛同己出。僱了奶娘,鞠育撫養,盡心盡力,方得長大成人。生得身軀雄偉,性質聰明,改名叫做陳疇,表字耕伯。好個陳公孺,教子有方。因為崗邊地處鄉僻,沒個好先生。耕伯啟蒙讀了幾年書之後,到了十三歲上,便叫他到省城大書館裡去從先生讀書。看官須知,為父母的,能夠懂得教子成名,便不愧教子有方了。那時候正在科舉時代,所以陳公孺能把十三歲的晚子,送到省城大書館讀書,做書的人,便要許他教子有方。若要拿著現在的風氣程度去責備他,說是何不送到日本學堂裡呢,那就沒得好說了。閒話少題。
且說陳耕伯奉了父親之命,到省城讀書。喜得他有一個本族叔父陳六皆,在省城大新街開了一家「聚珍」玉器店,就近可以照應他,老夫妻也就十分放心,耕伯也樂得朝夕用功,以求上進。每年之中,只有清明祭掃,年下解館,回崗邊兩次。光陰荏苒,不覺三年,耕伯已是長成十六歲了。他的學問,也與年俱進。這年,他的先生便叫他出考,雖然未敢僥倖,也要出去觀場。耕伯奉了先生之命,同著幾個窗友,便去點名報考。誰知他縣考、府考,幾場卻都高高的考在一圈前十名。便歡歡喜喜,寫信回家,報知父母。陳公孺接了兒子的信,雖是十分歡喜,卻還沒有甚麼。只有他母親李氏,歡喜得笑啼並作,嘴裡是嘻嘻的笑,眼裡的淚珠兒,卻撲簌簌落個不止,又連聲念佛,又叫人到姨娘神主前燒一爐香,告訴他,兒子快要進學了,可憐他沒福,看不見了。公孺見了這種神情,便笑道:「夫人,你忙甚麼。這府縣考是不能作準的,等他果然進了學,再忙不遲。」李氏拭淚道:「我自從嫁入你門,每每看見你去考,多是考在十幾圈裡,偶然一回跳上了一圈,便自家歡喜的了不得,拿了自己場裡作的文章,讀了又讀,何等得意。此刻兒子比你強,你為甚不許我歡喜。」一席話,說得公孺啞口無言。李氏又道:「此時歡喜不歡喜,且擱過一邊。我想疇兒已經長大了,我兩老都是六十以外的人,望後的日子越短了,也應該早點料理,替他定一頭親,徼天之幸,得他進了一名學,簇新的秀才,娶一位簇新的秀才娘子回來,豈不是雙喜臨門。縱不然,今年也代他完娶了,我們也望見個孫子,就是死也瞑目。」公孺笑道:「好好的說喜事,怎麼忽然說到死上來。但不知夫人要娶一個甚麼樣兒的媳婦,平日可曾留心來。」李氏道:「我一向早有心在朱家婉貞。這女孩子生性伶俐,相貌又端正。與疇兒同歲,從小兒慶弔往來,與我們疇兒又很和悅。近來聞得他跟著老子讀書,十分精通。拿他配了我們疇兒,不是一對好夫妻麼。只是嫌他是一雙大腳。」公孺想了半晌道:「哦!原來你說的是朱小翁的女兒。這個人脾氣古怪,養的女兒,未必好。大腳一層,還是小事。他卻又從小沒了母親的,先就缺了姆教一層。」李氏道:「他老子脾氣古怪,未必女兒也跟著古怪。況且他老子因為沒有兒子,這女兒又從小沒有了母親,方才不和他纏腳,當兒子養著,又認真教他讀書,那裡有不好的讀書人呢。」公孺笑道:「難道朱小翁不是讀書的,何以他那生性的古怪,居然出了名,人家都叫他朱呆子。倘使他女兒也和他一般,豈不受累。」李氏道:「這個可不必慮。我們兩家喜慶往來,我常看見那女孩子,甚是和婉可愛的。」公孺道:「夫人既然中了意,就央媒去說罷。我也不過這麼揣度,並不是一定說那女孩子是古怪的。」李氏道:「央媒一節,還要老爺去辦。他家沒有母親,還要央個男人,向他父親說去呢。」
正在說話間,童子報說:「省城六皆老爺回來了,在外求見。」公孺笑道:「恰好這是天差來的媒人。」忙叫請進來相見。六皆入內,與兄嫂常禮已畢,送上代耕伯帶回來的家書。陳公孺拆開看時,無非是在外平安的話,一面與六皆寒暄。便問何事回鄉,六皆道:「連年生意清淡,存貨又多,出路太少。因此回來籌措些盤纏,且去支持些時日。」公孺道:「如此說,老弟在家有幾天耽擱的了。」六皆道:「十天半月,都說不定。」公孺道:「如此,我有一事相煩。剛才我老夫妻在這裡商量疇兒的親事,正要央媒向一家去說親,恰好老弟回來,就煩執柯。」六皆道:「當得效勞。但不知提的是那一家?」公孺道:「是朱小翁的小姐。」六皆皺眉道:「這小姐從小沒了母親,朱呆子把他當男孩子養著,將來婦道上頭,恐怕平常。」公孺道:「我也慮這個。」李氏道:「叔叔,你是出門的人,不知道。婉貞這孩子,我常看見的,那一種溫柔婉順,只怕有母親管教的,也不及他呢。這是我願意的,將來媳婦的好歹,與媒人無乾。叔叔放心去說罷。」六皆笑道:「我也不過這麼一句話。既然嫂嫂的法眼看中,想是不差的了,兄弟便去說。只是朱小翁這個人生性古怪,說上去成不成,可不干我的事。」李氏道:「這個自然,只要叔叔用心去說。」六皆笑著答應了。三人又談些別事,方才分別。過得一日,六皆便到朱家去訪朱小翁說親。正是:
要仗紅絲聯匹耦,安排銀漢渡雙仙。
未知六皆此去說親,得成與否,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