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堅金石傳

  元至元間,松江府學有庠生李彥直者,小字玉郎,年方二十,為人俊雅。賦性格溫粹,學問才藝冠絕一學。路府上下官僚、鄉曲老小,無不稱重。其學之後圃有樓三級,高入雲表,扁曰「會景」。登之者,遠則四面江山,近則一城坊市,舉目皆盡。圃牆皆鄰小巷,皆官妓之居,蜂脾鱗次,圜列周際。而彥直凡遇夏月,則讀書樓上。
  一日,新秋雨霽,牆外歌咽之音、絲竹之韻,為輕風遞送,繼續悠揚,如天籟之飄飄,如清商之灑灑。彥直不勝清興,遂約同儕飲於樓上。一友忽笑曰:「正所謂只聞其聲,不見其形。」彥直曰:「若見其形,則不賞其聲,反不清矣。」眾皆稱其確論。一友曰:「此論返復趣深,真佳題也,各當有賦。如詩不成,罰以金谷酒數。」於是彥直先吟曰:
  涼飆淅瀝天隅起,窗蕉雨歇清聲止。
  灝氣垂風掃碧空,炎蒸忽入秋光裡。
  閒登快閣一凴欄,江山浩渺雙眸寬。
  俯臨坊市人寰小,仰攀牛鬥天風寒。
  暫存視聽一凝思,瀟瀟一派仙音至。
  弦繁管急雜宮商,聲回調歇迷腔子。
  獨坐無言心自評,不是尋常風月情。
  峽猿塞雁聲哀切,別有其中一段情。
  初疑天籟搏簷馬,又似秋砧和漏打。
  碎擊冰壺向月傾,亂剪琉璃鬥風灑。
  狂生對此襟懷開,邀友分題共舉杯。
  莫為巫山雲雨隔,清歌時度人間來。
  俏者聞聲情已見,村者相逢苦相戀。
  村俏由來趣不同,豈在聞聲與見面。
  吟畢,眾友傳玩間,忽膳夫走報曰:「玉堂先生來也。」彥直急懷其詩,整衣而迎。捧之登樓。先生見席笑曰:「庚亮有言,老子婆娑,清興不淺。」遂續坐而飲。彥直惟恐諸友舉其所為,假以更衣,將詩揉捻成團,於牆上拋出,復坐而飲,歡暢至暮而散。不意投詩之處,乃故角妓張嫗所居也。嫗止一女年十七,名麗容,生而眉如黛染,又名翠眉娘。靈慧纖巧,不但樂藝女工,至於書畫詩文,冠絕時輩,真一郡之國色也。然留心伉儷,不染風塵,人或揮金至百而不能一睹其面。家後構一小樓,與會景相對,偏曰「對景」,乃女之擇閒之所也。其彥直投詩之時,直麗容正坐樓上,忽見紙團投下,遂命小鬟拾取而觀之。且驚且羨,顛倒歌詠,不能去手,曰:「此詩斷非常人所能,必李玉郎筆跡無疑也。況彼尚未議婚,天若見憐,吾願諧矣。」
  至次日,遂用越羅一方,逐韻和題其上,復從原處投回。適彥直經其處,得之。且讀且笑曰:「予聞名妓有張翠眉者,操志不常,才貌異眾。予心每每期之,未暇其便,觀其寫作,必其人也。」其詩曰:
  新涼睡美慵晨起,鄰家夜宴歌初止。
  起來無力近妝台,一朵芙蓉冰鏡裡。
  重重花影上雕闌,體瘦翻嫌舞袖寬。
  閒覓曉蛩芳砌下,金蓮似怯碧苔寒。
  太湖獨倚含幽思,玉團忽爾從天至。
  龍蛇飛動潑煙雲,篇篇盡是相思字。
  顛來倒去用心評,方信多情識有情。
  不是玉郎傳密契,他人爭有這般清。
  自小門前無繫馬,梨花夜雨何嘗打。
  一任魚舟泛武陵,落紅肯向東流灑。
  半方羅帕卷還開,留取當年捧玉杯。
  每見隔牆花影動,何時得見玉人來。
  名實常聞如允見,姻緣未合心先戀。
  詩情本自致幽情,人心料得如人面。
  彥直閱畢,遂登太湖古而望焉。適麗容獨坐樓上,彼此一見,魂志飄蕩,不敢錯辭者良久。彥直曰:「觀卿儀範,得非張翠眉乎?」麗容微笑而答曰:「然。且妾以佳作詳之,若以君為李玉郎,恐君無所逃也。」相視大笑。麗容曰:「妾久聞君之才行,多擇伉儷,百不一成者,何也?」彥直曰:「若有如卿之才貌,又何敢言擇耶?」乃各述心事,誓為夫婦而別。
  彥直歸家,以實告於父母。父曰:「彼娼也,然以改節可尚,終不可入士夫之門,奉先嗣後也。」遂不見允。彥直轉浼親知,於父母處百方推道,終不容諾。將及一年,而彥直學業頓廢,精神漸耗,如醉如癡,其麗容亦為之憔悴,誓死決不他適。其父亦不得已,而遣媒具六禮而聘之。事將有期,直本路參政阿魯台任滿赴京,時伯顏為右丞相,獨秉大權,凡官之任滿者必以白金萬兩為獻,若少不及,則痛遭退黜。然阿魯台居官九載,罄囊合輳,十不及一。計無所出,謀諸佐使。或曰:「右相貨財山積,其心已厭,所重者子女珍玩耳。若於各府選買才色官妓二三,不過數百銀。加以妝飾,又不過數百。若得而獻之,右相必納。」阿魯台大喜,遂令佐吏假右相之命,公選於各府。得二人,而麗容居其第一焉。而彥直父子奔走上下,謀之萬端,家產蕩盡,終莫能脫。
  一日,拘其母女登舟啟行,麗容知其不免,而以片紙寄詩一絕於彥直,曰:
  死別生離莫怨天,此身已許入黃泉。
  願郎珍重休懸望,擬待來生續此緣。
  自是不復飲食。張嫗泣曰:「汝死故是節義,我必遭其毒害。」麗容為之少食。舟既行,而彥直徒步追隨,哀動路人。凡遇舟之宿上,號哭終夜,伏寢水次。
  如此將及兩月,而舟抵臨清。而彥直星餐露宿三千餘里,足胼膚裂,無復人形。麗容於板隙窺見,一痛而絕。張嫗救灌,良久方蘇。苦浼舟夫往答彥直曰:「妾所以不死者,母未脫耳。母脫即死。郎可歸家,勿勞自苦。總郎因妾致死,無益於事,徒增妾苦。」彥直聞之,仰天大慟,投身於地,一撲而死矣。舟夫憐這,共為坎土,埋於岸側。是夜,麗容自縊於舟中矣。阿魯台怒曰:「我以美衣玉食,致汝於極貴之地,而乃顧戀寒賤,自棄厥生。」遂令舟夫剝去衣妝,投屍岸下焚之。
  火畢,其心宛然無改。舟夫以足踏之,忽出一小人物如指大。以水洗視,其色如金,其堅如石,衣冠眉發纖悉皆具,脫然一李彥直也,但不能言動耳。舟夫持報阿魯台。台驚曰:「噫,異哉!此乃精成堅恪,情感氣化,不然烏得有此?」歎玩不已。眾曰:「此心如此,彼心恐亦如此,請發李彥直之屍焚之。」
  阿魯台允令焚之,果然心亦不灰,其中亦有小人物,與前形色精堅相等,然妝束容貌則一張麗容也。阿魯台喜曰:「予雖致二人於非命,所得此稀世之寶。若以獻於右相,雖照乘之珠不足道也。」遂盛以異錦之囊,函以香木之匣,題曰:「心堅金石之寶」。於是給張嫗白銀一錠,聽與二人治喪,並同來之女各資路費遣歸。於是阿魯台兼程而進。
  不日至京,上謁右相,奉上其函,備述本末。右相大喜,啟函視之,則非前物,乃敗血一團,臭穢不可近。右相大怒,召法官謂曰:「彼奪人之妻,各致死地,自知罪大,故以穢物魘我,意在逃刑。」遂下之獄。法官執畢,上報曰:「男女之私,情堅志恪,而始終不諧,所以一念之感結,成形如此。既得合為一處,情遂氣神,復還舊物,理或有之。」右相不允,終置阿魯台於法。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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