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立法森嚴力能排外 挾資運動財可通神

  卻說欽差林大人聽說外國人包匿了吳春霖的財產,十分震怒,說道:「鴉片犯禁,不准入口,已一再與該夷申明,貨船進口,都具並無鴉片甘結。今乃不遵約束,夾帶私售,已屬罪無可逭,乃敢包匿奸民,窩藏犯人的財產,可惡已極!若不窮治其罪,何以攘夷狄而威遠人?」
  於是咨會提督總兵,統帶提鎮各營,分路把守。傳令各躉船,速將船上所有鴉片,悉數繳出。如敢故違,定行嚴辦!洋商初聞此令,一個個多在觀望,只有那包匿吳春霖財產的洋商,名叫顛義,恐怕鬧個不了,思量乘間逃脫。不料各口早已把住,遂被拿獲,把他拘在獄中,說要把他來正法。
  眾洋商聽了,大家恐懼,於是盡將船上所存鴉片,計二萬二千餘箱,悉數堆積虎門,聽候收繳。欽差命悉將繳到煙土,全行堆在虎門外,傳集洋商,令具永不售賣,犯者正法、船貨充公等因切結,然後命將煙土銷毀。
  一聲令下,四面火起,萬目睽睽,看著這山一般堆積的一大堆鴉片,頓時燒得煙燄沖霄,黑霧四塞,數十里周圍,都聞得著鴉片的臭味。只薰得鳥飛不下,雞犬無聲。當場看的人,有稱快的,有歎息的。外國人看了,人人股栗,個個心驚。只有那煙鬼看著這無數公班、白皮,一霎盡成灰燼,心中老大不捨得。還有那吞土皮吃生煙的窮煙鬼,聞了這濃厚的煙味,倒可以三日不會癮發。
  這一大堆鴉片,足足燒了兩日兩夜。林大人此舉,揚威海外,懾伏蠻夷,真要算絕後空前之舉!蓋當時之中國,威望未挫,國勢猶張,外人不知內地虛實,不敢輕啟禍端。其實中國是一隻紙頭老虎,張牙舞爪,不過虛張聲勢罷了。
  要在今日,莫說洋商不敢得罪,就是個中國人入了夷籍,掛著洋旗,出了什麼事,立在租界,中國官場,便不敢輕易拿他。要是事情大了,洋人不能包匿,只須拼著剪去辮子,改裝易服,向外洋一跑,莫道是大官大府無法可施,便是大清天子,也奈何他不得。這都是威權損失,國勢不揚,沒有了治外法權,就免不得處處要受外人的欺侮。
  莫說別的,就是這禁煙一事,內地煙館,限一朝閉歇,獨有這租界上的煙館,非但不遵官限,並且多方推托。近來雖允許了將租界內煙館分限停歇,猶復要挾我們政府,說十年不能禁盡,必須賠償他的損失。這不是他們的露馬腳的說話麼?可笑我們中國的官員,膽小如豆,莫說見著短衣窄袖、蜂目高鼻的洋人,驚得發慌;就是見了一個沒辮子的光棍,手裡提著一根趕狗棒,也要害怕起來。這叫做積威之下,畏葸成風,卻也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要說這林則徐,卻不像那些狗頭鼠腦的官員,要算我們中國的傑出人物,生就的一副排外性質。你看他當時禁煙,辦得何等認真!要是照他那樣辦法,這些鴉片鬼,哪裡會傳下後代來?無奈我同胞四萬萬人,厄運方臨,天意要造成個煙鬼世界,怎容得林則徐逆天而行?
  這個禍機,就借著林則徐做了個引火種子。都因他辦得稍嫌激烈,洋商失利歸國,唆動國主興兵,留在中國的商人湊起數十萬銀子,入京運動,把林則徐革了職,另放欽差來到廣東辦理。
  新欽差一到,先把沿海防守盡行撤去,於是敵輪可以長驅直入,官場便藉口夷氛不靖,難以撲滅,希圖糊塗了事。後來議了款,講了和,送了香港,許了五口通商,這鴉片就變成了正項稅則,吃的販的,都是冠冕堂皇,不乾例禁了。
  再說那吳春霖的家眷,當時聽得風聲不好,一家人東奔西竄,吃驚吃嚇,弄得疾病相纏,死亡相繼。
  吳春霖有個兒子,叫吳良,號瑞庵,起初躲在洋商船上,聽說他父親要正法,要出來收屍。又聽說要捉吃鴉片的,他是一個煙鬼,怎敢出來自投羅網?後來燒煙令下,洋商包匿不來,他就躲在一個要好朋友家。他這朋友,姓謝名輝,字子晉,是個洋行通事。這瑞庵躲在他家,聽風聲稍靜,方敢出頭,已弄得人亡家破。
  子晉薦他到一個洋商處做個沙文。沙文是外國人的奴隸,這瑞庵自幼讀得幾年洋文,會說得幾句不規則的洋話。當時做了外國人的奴隸,卻服事得外國人十二分周到,趨奉得外國人十二分慇懃。外國人得意,遂替他運動大幫販煙的洋商,說他的父親為販煙正法,要算殉難鴉片煙之戰,他的兒子應該專利,這是正當的酬報。如今我們的鴉片運到中國來,概從他那裡出銷,使他沾些微利,這不過他們中國人自賺自錢,於我們卻一毫無損。大家都以為是。
  吳瑞庵得了這個好機會,自然不再做沙文了,他就在廣東城內,開爿土棧,外洋運來鴉片,每年何止數十萬箱,他做了一個販賣鴉片的總管。一個人坐收漁人之利,發財是可立而待。但有他那許多鄰里鄉黨,都曉得他的歷史,卻沒有一個人瞧得起他,說他是不義之財。還有那一班販鴉片的,更是妒忌了他,常言道,「利之藪,怨之府」,是一些也不差。
  吳瑞庵知道人情淺薄,大家欺侮他是個暴發戶,沒有聲勢,自己想著錢也有了,這好買賣也不能久長,遂請個經理,將店事交托了,自己要想改個行業。左思右想,卻想不出一個名利雙收的生意來。三百六十行生意,有錢皆可做得,但要教人家欽敬,卻只有讀書行醫兩種行業。
  有素說,一讀詩書二學醫,可惜這讀書行醫,總是要童而習之,不能半路上出家。後來這吳瑞庵卻想出一注生意來,這注生意,只要有錢,人人皆可做得。不要學習,不妨半路上出家,不但可以名利兩全,並且是榮宗耀祖。做了這注生意鄉鄰也不敢欺侮,親戚都有榮光。
  你道是什麼生意?就是做官一行。從前的做官,是列位知道的,總要是個讀書人,一自捐官之例一開,官場風氣,遂大有變動。無論娼優隸卒,龜奴賊盜,一朝發跡,便可拿著幾個臭銅錢,去捐一官半職,到官場中去鬼混。又有那貴家子弟,富室王孫,一字不識,一物不知,仗著前人掙下來的家私,也拿著錢去買個候補道做做。次一肩的,捐個府廳州縣;沒有志氣的,也捐個佐貳雜職,一樣到省候補。頂冠束帶,居然官宦人家,誰敢說他是個繡花枕頭,外面繡得五色燦爛,裡面卻包著一包稻草?
  這班人終日終夜,躺在鴉片鋪上逍遙作樂,哪裡懂得什麼民情利弊?又哪裡講得什麼忠君愛國?這都是捐官的弊害,所以仕途最為龐雜,要算個下流之歸。然而做官要是奸滑刁詐四字俱全,會逢迎得上司、墾剝得下民,便算個能員。其實名利雙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沒有強如做官的了。
  當下吳瑞庵轉著了做官的念頭,他就帶著銀子,入都營乾,想捐個官做。他的意見,本來沒有大志,想捐個知縣做做。京裡朋友,見他錢多,遂攛掇他捐個候選道,加個大花樣,不上一年多,果然仗著孔方兄的力量,選著了缺,報喜的報到他寓處來。但不知他選了什麼地方,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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