鼇拜
鼇拜,為清開國異姓功臣之一。清世祖臨歿時,受顧命,與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同為輔政大臣。於任事之初,先宣誓曰:「不私親戚,不計仇怨,不聽旁人及兄弟子姪教唆之言。
不求無義之富貴,不私往來諸王貝勒等府,受其餽遺。不結黨羽,不受賄賂,惟以忠心仰報先皇帝大恩。若復各為身謀,有違斯誓,上天殛罰,奪算凶誅。」聽其言,真若可信。
然究其宣誓之由,實以異姓之臣,忽受顧命,為清初之創舉。而同姓之臣,因事構讒,則己之身家性命殆矣。故藉此以為欺飾他人耳目計。
迨康熙六年,索尼疾卒。鼇拜以聖祖幼衝,遂專權恣肆。
惡蘇克薩哈與己爭論是非,遂與其黨班布爾善等,構成二十四罪款,將置之極刑。聖祖不允所請。鼇拜攘臂爭之,卒坐蘇克薩哈罪。又以戶部尚書蘇納海、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議圈地土事相忤,亦誣陷致死。中外為之側目。
積此二因,鼇拜之顯背誓言,聖祖已知之。迨康熙八年,遂命康親王杰書等,勘問其罪,得三十款。論死。尋念其效力多年,不加誅,僅以革職籍沒,與子那摩佛同處錮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