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驚蟄
  丁丁、責任、商機、摸索

  家裡其實只剩下繼母和我,老實說,在這一生中,我最怕面對的就是我的繼母。她是一個正常而平凡的女人,在與我父親結婚以前,已守寡多年。據我的判斷,她嫁給父親的主要原因,是要把她的兒子送出國讀書,以便老來有靠。
  他兒子從生父姓馬,年紀比我約大四歲,在我讀大三那年,他也搬來家中。因為他學的是物理,我恰好也有一些物理上的問題,便常常向他請教,我們之間相處得很好。
  他也喜歡古典音樂,而且有一套很好的音響。我告訴他,父親不許我聽音樂。他則鼓起如簧之舌,向父親灌輸音樂能陶冶性情的理論,還找了一篇報導貝多芬的事給父親看。
  父親最喜歡看書,來台灣後,因為薪資有限,買不起書,只好剪貼報紙,並裝訂成冊(在他去世時,已經完成了一百多冊)。在父親的觀念中,只要是報上刊登的,一定有價值。連生了病也去查剪報資料,自我治療。
  父親看了有關貝多芬的報導後,便不再反對我們放唱片。有時,我們正在凝神傾聽樂曲,他會走過來,也聽一陣子,然後點點頭,對馬大哥說:「是貝多芬吧?」
  馬大哥的父親是軍人,抗日時不幸陣亡。他母親任職政工,從小就把他送進遺族學校,很少享受到天倫之樂。馬大哥畢業於中正理工學院,後來又到清華核子研究所讀碩士。他受限於軍人身份,雖然成績優秀,卻無法出國深造。父親動用了很多關係,費盡心力才打通了關節,讓他去德國,專攻鐳射。
  在我畢業前,允許馬大哥出國的公文核淮下來了,他打算到高雄去向幾位父執輩辭行,並邀我同往。我們一起去玩了幾天,住在他的朋友家。無意間,我發現了一位很特殊的女孩「丁丁」,她與馬大哥從小一起長大,約有十七、八歲,當時在屏東師範讀書。
  一個陰霾的下午,一夥大約有十多個人,同去西子灣遊玩。回程中,我們坐在擁擠的公車上,由於風浪驟起,一個高約丈許的浪頭,突然由海堤外撲進窗內。車裡人人爭相走避,一陣大亂,我被擠到車尾,壓在人堆之下。
  好不容易掙扎著站起來,一眼看到那大浪衝進來的窗口旁,有個孤單瘦小的人影。她全身都濕透了,猶自穩穩地坐著,一動也不動,彷彿根本沒有發生什麼事。
  我仔細一看,竟是丁丁。當下不及思考,立刻拿了條大毛巾,跨過東倒西歪的人群,披在她的肩上。她仍然靜靜的,兩眼望著前方,口中喃喃地說著:「朱大哥,我的頭髮濕了沒有?」
  我不知道應該怎樣回答,看她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又勇敢得大有「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的氣概,卻說出這樣飄渺出塵的禪話。那一剎,在我的印象裡,立刻塑造出了一個清新超凡的偶像。曾有一段時間內,我情不由己,仰慕不止。
  經過這次的事件後,我便偷偷地觀察她,發現她年紀雖然不大,卻穩重嫻淑,在家中儼然一副大姐姐的風範。她還有兩個頑皮的弟弟、一個活潑美麗的妹妹,永遠吵吵鬧鬧,但只要一聽到她那溫和又具威嚴的聲音,便是天塌下來,也立刻化為平和。
  第一個進入我腦中的念頭,就是幼年娥姐那含糊不清的印象。撇開了時空的差異,我經常躲進一個溫煦的幻境,一尊慈母般的大姐姐,維護著我,是丁丁又是娥姐,我簡直感覺不出有什麼分別。
  直到回到台北,我才知道馬大哥這次南下是專程去看丁丁,本來打算與她訂婚。但是見了面後,又覺得她年紀太小,心裡猶豫不決。
  我很欣賞丁丁,也覺得他們相配,很想促成這段良緣,以滿足自己的私心。經過一番考慮,我便寫了封信給她,說了很多馬大哥的好話,並勸她主動與馬大哥聯絡。以後我們便經常通信,話題無不繞著馬大哥轉。
  在我服兵役時,他們終於訂了婚,馬大哥也去了德國。

  記得是在1963年,當我辭去了花蓮的教職,返回台北。有一天,我正要出門,繼母把我叫住,她很愉快地說:「你馬大哥要結婚了,你知道吧?」
  馬大哥還在德國,難道丁丁也去了不成?平常我儘量避免與繼母聊天,一來我不喜歡談家務事,最怕別人抱怨這個、批評那個。二來她的思路很亂,各種不同的主題,時空顛倒的夾雜在一起,令人聽來毫無頭緒。
  可是我很關心他們倆的婚事,便問道:「是馬大哥回來,還是丁丁要去德國?」
  「什麼丁丁?馬大哥女朋友多得很,根本就不喜歡她。」
  糟了,怎麼會演變到這個地步呢?那豈不是我害了丁丁嗎?我又問:「那麼馬大哥要跟誰結婚呢?」
  「一個德國女人。」
  「丁丁知道嗎?」
  「你知道德國女人有多壞嗎?她不許馬大哥回來。」她要表達意見時,永遠不管別人的看法,也聽不見別人說的話。她忿忿不平地,點了根香煙,狠狠地抽上一口,繼續地發洩著。
  「這怎麼可以?我辛辛苦苦把他養大,弄他出國,結果卻便宜了德國人!」
  「不會的,馬大哥不是那種人,他會回來的。」
  「是呀,等他回來,我叫他再討一個中國老婆。」
  我知道無法跟她講理,為了早點脫身,不能這樣扯下去,便說:「他拿到博士了吧?」
  「台灣女人多的是,蓉蓉還在等他哩,你馬大哥要跟丁丁訂婚時,我就反對。」她只是要一個聽眾,好發洩心裡的鬱悶:「丁丁有狐臭,你知道吧?」
  「不可能吧,我們在一起玩了好幾天。」
  「她搽了藥!她媽媽就有。你馬大哥是博士,又是留學德國的,丁丁哪點配?」
  我沒有搭腔,只想找機會開溜。她又抽了口煙,突然說:「對呀!丁丁可以嫁給你呀,你爸爸很喜歡她哩!」
  「不,不,丁丁喜歡的又不是我。」
  「這樣你就可以幫馬大哥解除婚約呀,丁丁結了婚,馬大哥就可以回來了…」她說了一半,覺得不妥,停了一會,又說:「你放心,那個德國女人很愛乾淨,我才不會跟他們住在一起哩!我還是跟你們住,我最喜歡丁丁,從小就把她當作自己親生的女兒一樣。你們有了小孩,我這個老太婆還可以幫幫忙、照顧照顧。你看,我把你馬大哥照顧得多好,受到最好的教育,成為人人尊重的科學家。」
  「媽,我今天有點事,要早些出去,這些等我回來再談吧。」我心中感慨萬分,怎麼會弄到這個地步?實在聽不下去,只好直截了當地說明。
  「是呀,你爸爸就把我關在家裡,哪裡都不許去,他又老,又沒有錢。嫁給他,我的退休金也犧牲了,以前辛辛苦苦存的一些錢,也被你爸爸用光了。他還在想阿香哩!有一天我罵了他一頓,哼!他對別人很兇,可是就怕我。他就喜歡女人,他喜歡你妹妹,不喜歡你。我常說他,像你這樣好的兒子,比馬大哥也差不太多,到哪裡找去?」
  「媽!我要走了。」這種話匣一開,就永遠沒完沒了。
  「你也該結婚了,你爸爸也老了,將來生活怎麼辦?靠誰呢?你馬大哥不會回來了,你又不肯教書,結了婚才會定下來…我們家這棟房子,將來還不都是你的?我也不會留給你馬大哥。丁丁那樣好的女孩子,比宮家的那個漂亮得多,又是自己人。」
  這次我看走了眼,她繞了半天彎子,終於圖窮匕現。假如馬大哥真的不肯回來,而我又不務正業,她怎能不為未來的生活擔憂?
  「媽,您放心,我一定會照顧您跟爸爸的。」
  「我早就知道,你比馬大哥好得多,你假如不喜歡丁丁,蓉蓉也不錯呀,我負責給你去說媒。只是不要去找宮家那個女孩子,她家人太多了,將來都要靠你養!」
  「我結婚的事先別急,馬大哥什麼時候結婚呢?」
  「就在下個月,市長要給他們証婚哩,還有電視記者採訪,因為你馬大哥學問好,人品也好,所以德國政府不讓他走。」
  「既然已經決定了,丁丁知不知道呢?」
  「管她知不知道?馬大哥一點都不喜歡她,你想想,她只是師範畢業的。她個子又矮,長得又醜,一點都配不上你馬大哥。」她的判斷永遠隨著情緒起伏。
  「那為什麼當初馬大哥要訂婚呢?」雖然那只是她的片面之詞,但她口口聲聲咬定馬大哥不喜歡她,我忍不住反問了一句。
  「因為馬大哥要出國呀,他是軍人身份,按照規定一定要有親人在台灣才行。我又改嫁了,所以至少要訂了婚才能出去。」
  我恍然大悟,突然之間,丁丁那副楚楚可憐,卻又勇敢堅強的神態,躍入了眼簾。為什麼我要多管閒事呢?一個純潔可愛的少女,就因為我的愚昧無知以及一點不切實際的私心,竟然將她犧牲了!今後她的歲月,將是多麼的難堪?
  錯已鑄成,其罪在我。何況丁丁很值得憐愛,果真能夠與她結婚,的確可以解決很多棘手的問題。至於她願不願意嫁給我,我不試試又怎能知道?我所有的希望,是不要再讓她受到傷害。
  「媽,我願意與丁丁結婚。」我想到這,話已沖口而出。
  「好,這樣你馬大哥回來就不怕人說話了,我馬上幫你求婚去。」
  晚上等我辦完事回家,父親正在客廳與繼母爭論。一見我回來,父親便回臥室去了。
  繼母一肚子不高興,扳著臉對我說:「哪有這種道理?你們父子倆一起來欺負我?丁丁明明是你馬大哥的未婚妻,你卻趁馬大哥不在,想搶他的老婆!」
  「媽!不是妳要我和她結婚的嗎?」我被她說得一頭霧水。
  「天下哪有這種事?你馬大哥回來就可以娶她…」
  「妳明明說馬大哥要和德國女人結婚,而且不打算回來。就是今天下午,才過了幾個鐘頭,難道是我聽錯了?」
  「我只是猜的,假如你馬大哥回來了怎麼辦?丁丁還可以嫁給他呀!討兩個老婆又有什麼不可以?你爸爸還討了四個哩!」
  我忍無可忍,說:「您不是說馬大哥女朋友多得很嗎?蓉蓉還在等著他哩!丁丁又醜又矮,又有狐臭,您一直反對他們結婚,為什麼馬上就變了呢?」
  「我變了什麼?是你馬大哥長大了,不聽我這個娘的話,我有什麼辦法?剛剛我才知道蓉蓉也要結婚了,害我白疼了她一場。現在的兒女沒有一個好的,不像我當年,對父母百依百順,世界上哪裡有結婚還可以自己作主的?」
  「那這與爸爸有什麼關係呢?」
  「你爸爸一聽說你馬大哥要討個德國老婆,就想把丁丁給你做媳婦!哼!想得倒好!你馬大哥還沒回來哩!丁丁明明白白是你馬大哥的未婚妻,你們父子倆都不存好心…」她越想越氣,氣起來常常口不擇言。
  我早已習慣了她的風風雨雨,馬上收線:「媽!算我聽錯了,下午說的話不算,您總沒有告訴丁丁吧?」
  「我怎麼會那樣傻?我知道你是個好人,放心吧,我這就寫信去德國,如果馬大哥真的不回來,我再去幫你講。」
  過了幾天,繼母又找我聊天,她劈口就說:「丁丁的妹妹現在長得好漂亮,你想不想跟她結婚?」
  我知道她在利用政工的那套手段,想把我拉住,可是怎麼能把婚姻拿來做排列組合遊戲呢?除了丁丁,就是她妹妹,好像天下就這倆個女人。
  「我還沒有事業,考慮結婚太早了。」
  「你不曉得,你爸爸其實很關心你的,他告訴我,只要你結婚,他可以介紹你到台北郵政局去做事。」
  「我要自己找工作。」
  「不要傻,郵政局是金飯碗呀,只要你爸爸一句話,多大的好事!」
  「可是,這與丁丁的妹妹有什麼關係呢?」
  「所以我常對你爸爸說,你太善良了,你爸爸老是罵你,說你不好…」
  「媽,以後再談吧,我還有事。」我知道一扯下去,就沒完沒了。
  「我知道你最喜歡馬大哥了,是我把他教得好,所以才有今天。聽我的話,你去把她妹妹討來,我們就變成親家了。成了親家,我就可以叫丁丁等你馬大哥,等到馬大哥回來的時候,只要你馬大哥願意,就可以和她結婚。」
  原來如此,我不便反駁,只好藉故走了。
  過了不久,有一天,當我回家時,看到丁丁的雙親坐在客廳,氣氛非常凝重。我心中有愧,只問了安,便找個理由溜掉。至於他們談些什麼,猜也能猜到,結果更不必問了。我也有個私心,不論繼母作為如何,只要父親對她滿意,做兒子的就少了很多壓力。至於外人怎麼想,我管不到,也不便多管,畢竟,人間的悲劇已經看得夠多了。
  在沒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國家,養兒育女是唯一的「老年保險」,否則老來既無謀生能力,又沒有生活保障,那種慘狀可想而知。我一點都不怪她,換了別人,或許手段有所不同,結果恐怕仍然一樣。
  在我決定出國之後,由於這件事令我良心難安,便特地到屏東師專去了一趟,想向她澄清這段公案。此外,對她認識越深,我也越是心儀,所以希望能再見她一面。
  那個夜裡,我露宿公園,體驗了一次流浪的前奏。第二天早上到了學校,心中懷著非常矛盾而又淒涼的感受。看著丁丁瘦弱的身影,姍姍而來,姍姍而去。我完全記不起我們談話的內容,只有她那身雪白的上衣、黑色的長裙,臉上含著幽幽愁思的印象,在腦海中始終揮之不去。

  現在,父親去了,養家的責任突然臨到我頭上,偏偏我又很怕與繼母相處。再說,我的目標還不知道在哪裡,而且,絕不甘心輕易放棄多年的努力。馬大哥並沒有回來,我能奉養她多久呢?三年五年還勉強可以,再下去,我一定會瘋掉。
  盤算了很久,我決定先賺些錢,全部留下來供她養老,以便買回我的自由。
  不久,馬大哥與德國女人結了婚,也決定不再回來,而丁丁一家人都搬到台北來了。繼母又提起婚事,還一再怨我只想出國,不負責任。
  歷練了一段時間,我應該成熟了。為了償還過去無知所造成的錯誤,我必須面對現實,至少應該瞭解一下她的近況。
  我找到丁丁,在她家門口,僅僅交談了幾分鐘。她很平靜地說,不久將去美國結婚,對方是一位立法委員的兒子。誰都沒有談及過去,太遙遠了,也太殘酷了。她看來很憔悴,不到二十歲的芳齡,青春便遺棄在那遙遠的回憶裡。
  我不能再喚起那理應埋藏的過去,在彼此的祝福聲中,我懷著內疚離去。這件事我實在不能原諒自己,今後且用行動來作最明確地懺悔吧。

  父親是在陳誠副總統去世後退休的,退休後賦閒在家。據說當父親在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任秘書長時,每個月的辦公室特支費,全被繼母設法領用了。此事人人皆知,只有父親一個人被蒙在鼓裡。繼母拿了錢,在外放高利貸,經常需要週轉,所以天天慫恿父親利用各種關係去做生意。
  繼母找了一批人,由父親出面,開了一家「懷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姓向,他能言會道,不知用什麼手段拿到了一份工廠租約,想藉之做無本生意。
  當時發生了一件轟動台灣的大案子,那是台北有一家信用合作社的負責人林聚元,倒了數億台幣,因此全部財產皆被法院查封。向先生神通廣大,竟在查封的前夕,把位於南港的「林聚元塑膠廠」租了下來。以至於他能逃脫法網,繼續營業不綴。
  不幸懷遠公司中無人能夠經營,以致塑膠廠雖然還在開工,卻不知誰在幕後暗地操縱。生意照做,錢來錢往,唯有懷遠公司毫無收入,坐吃山空。
  父親過世不久,股東就吵上門來,其中有一位李先生,我終生忘不了他的嘴臉。他原是政工出身,聽說繼母就是經他介紹給父親的。記得是在我讀初中時,他想當國民大會代表,便請一位朋友介紹,帶了很多禮物,來求父親推薦。
  在國府遷台之初,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約有半數或羈留大陸,或遠颺海外。為了維持民主政體的運作,必須湊足法定人數。而當時凡具有後補資格的都已扶正,人數還是不夠。於是政府規定只要當年曾參加競選,且有証明者,皆可視為具後補資格。
  但是中國內戰經年,兵慌馬亂,逃難時一切文件都已失落,這時到哪裡去找証明呢?物証沒有,退而求其次,便指定當時負責各省政務的官員作人証。父親曾是代理省主席,便成為湖北省的資格審核委員。因此,家中經常有人來求情,希望能補個一官半職。父親一向公事公辦,沒有充分的旁証,絕不推薦,得罪了不少人。
  那次,我明知父親收下禮物的機會很小,但是垂涎於那些果品,很希望父親能破例一次,以便偷來解饞。不幸父親嚴詞拒絕,令我希望破滅。那時我躲在車房的門後,卻看到李先生離開時,狠狠地對他朋友說:「媽的!有什麼好神氣的?朱老頭他總有一天會垮台,到那天,你看我姓李的打死他這個落水狗!」
  由於我識人不多,而他又是「政工」出身,從此我便認定搞政工的就是那副德性,所以素無好感。

  股東吵著要開會,繼母便拉著我出席,叫我出點主意。
  一開始,李先生就擺出一幅嘴臉,目中無人,拍著桌子大罵。
  「現在朱懷冰死了,欠我的錢怎麼還?」
  我見了他本來就滿心不快,經他這樣一鬧,我忍不住怒火高升,立刻也把桌子一拍,站起身來,大喝道:「朱老頭死了,不錯,可是朱老頭還有後人,你想來打落水狗是不是?」
  人人驚愕不已,當然,只有我知道那段內情,我怒視著他,毫不示弱。
  「你是什麼東西?我們在開會,你給我滾開!」
  「我不是什麼東西!我父親死了,你來要債,是不是?俗語說:父債子還,我父親私人欠了你多少?拿出証據來,我還給你!」我理直氣壯,聲音比他還大:「此外,我離開台灣時,父親身體好得很,是誰把他氣死的,我也要討這筆血債!」
  李先生想不到我這初生之犢,居然威風凜凜,氣燄不覺消了一半,只好說:「這是公事,我們公事公辦。」
  「行!要談公事,就按公司法來辦。據我所知,這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賺錢賠錢,與我父親的死活有什麼相干?」
  「我們是衝著你父親參加的!」
  「不錯,想穩賺不賠,是不是?賺了是你的,賠了就算到先父帳上!來打落水狗!」我一再強調「落水狗」,希望他能想起那一段往事。
  「有誰不想賺錢?你們只要把經營權交出來,讓我們去賺。」顯然年深日久,他壓根兒也記不得了。
  「好極了,各位叔叔伯伯都在座,改選董事長就是。」在座的有些我認識,如曹叔叔,還有位國大代表劉叔叔。向先生我也見過,其他幾位則是初次見面。誰都沒有說話,但是由曹叔叔的眼光中,我看到有幾分期許之情,膽識為之一壯。
  向先生這時才開口說:「朱邦復有權代表朱老先生來開會,誰有異議?」
  李先生氣呼呼地坐下,沒有人表示意見。
  向先生又說:「劉廠長,你和李先生兩個人負責經營林聚元塑膠廠的。請問有什麼意見?」
  那位劉廠長我不認識,看上去很精明強幹,他說:「工人不讓我們進去,有什麼辦法?」
  李先生也說:「那個租約連個屁用都沒有,還提它做什麼?」
  「怎麼沒有用?塑膠廠現在還在生產,還在做生意,如果不是這份租約,法院早收回拍賣了。而且,只有我們公司是合法的,為什麼不是我們在經營?」
  「那你去經營吧,只要你有本事!」李先生一副蠻橫的嘴臉,跋扈異常。
  我看到向先生給我使了一個眼色,知道話裡有因,惡人已做了,還怕什麼?
  「李先生,我知道你是政工出身,不巧晚輩也在政工幹校受過訓。」我知道要耍狠必須利用權威:「服從是軍人的天職,相信政工手冊中也有規定,上面交待的任務,如果沒有能力達成,責任在誰?」
  「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公司不賺錢,先要追究責任。別的晚輩不懂,可是『情報』倒收集了一些。如果公司裡有人勾結外人,私自圖利,我們可以到法院申告,看是誰在違法生產?」我雖不瞭解內情,但是猜想劉、李二人必然脫不了關係。
  「他媽的,乳臭未乾!老子不吃你這一套!」李先生惱羞成怒,又拍起桌子來。
  「姓李的!休想在此撒野!你不夠資格!」我大喝一聲,拿出唱歌劇的丹田之氣,縱使沒有把玻璃震破,卻也令場中人人失色。
  劉廠長立刻站起來,把李先生拉開,李先生無顏再待下去,忿忿地走了。
  會議結果是劉先生如果能接管工廠,我即負責籌措經費,否則公司宣佈破產。
  我當然沒有錢,但我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不論是否有人搞鬼,時間拖了那麼久,工廠的接收絕非這麼簡單的事。果真有了工廠,再去找錢,相信必非難事。
  事實証明我的判斷正確,工廠沒有接收成功,公司也沒有人再加聞問,就這樣無疾而終。向先生看我好像頗有作為,便想盡方法勸我與他合作,重起爐灶。最初聽了他的計劃,似乎立刻就可以從平地起高樓,的確很令我心動。
  可是,經過我一一印証,發現他雖然說得漂亮,卻沒有一件兌現。尤其令我懷疑的,是他常玩弄兩面手法,每次說要介紹一些重要人士和我見面,到最後總是會有些原因,使得本人不能正式出面,而由其親信代理。為什麼老要找些知名人士呢?難道只有這些人能做事嗎,又為什麼不能出面呢?是否涉及不法的行為?
  我從不多問,只是用心觀察。那些所謂的親信,確實與其後台老闆同在一個辦公室,但他們什麼都不能作主。事無大小,都要請示,一點芝麻大的事,也要扯上十天半個月,完全不是投資事業的態度。
  令我不解的是,很多人都說他是個大騙子,騙我父親倒有可能,我又有什麼利用價值?看他忙得煞有介事,帶著我四出奔走。他租了間辦公室,找了個女秘書,拿出一本厚厚的計劃書,打算按步實施。我冷眼旁觀,想知道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然而從頭到尾,除了給他壯膽,我始終不知道他拉我的目的何在。
  不過,我又做了一件荒唐事,向先生建議我找幾個同學,大家集合力量才能成事。我覺得這倒是個好主意,因為我太主觀,有同學參加意見,可能看得更清楚。於是,我找了幾位在大學一起從事社團活動的同學,有莊靈、「小班長」、「阿群」、「阿琨」、「小端」以及當時擔任新店鎮長的一位卓姓同學,一共有七、八個人。
  想不到這些同學比我還嫩,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比我還要信任老向。人人認為他是個懷才不遇的天才智囊,對他幾乎是言聽計從。
  這一來,我的信心動搖了,難道是我有偏見?他今天沒有成功,並不表示他沒有能力。他的計劃的確有根有據,只要我們能夠按著步驟去做,還有什麼不妥的呢?只是我有個原則,犯法違紀的事絕對不做,其他只要是我還不懂的,都屬於我應該認識的範圍。
  老向又給我出了一個主意,要大家結拜兄弟,表示甘苦與共。我一時利令智昏,加上一直嚮往江湖上「兩肋插刀」的豪情,未及深思就同意了。
  我們是在永和一個土地廟裡結拜的,老大當然是向先生,老二及老三是向先生介紹來的朋友,自稱在中信局工作。其他依序以降,都是我們這一批入世未深、自以為是的毛頭小夥。拜了把,歃血為盟,我並沒有感到彼此的關係起了什麼化學變化。
  向先生知道「阿群」家中經營遠洋漁業後,竟然想要撮合我們這一對「兄妹」的好事。我堅決反對,不是為了別的,我很尊重阿群,但從來沒把她當作女人。在農學院時,同學都認為她將來一定是個企業家,有頭腦,冷靜,而且家中有錢。我則自認是個藝術家,充滿羅曼蒂克的幻想,不切實際,我們不是同路人!
  我腦海中浮現出一幕情景,如果我與阿群結合,則每件事我都會問她:「這有什麼『意義』?」而她則會問我:「那有什麼『計劃』?」
  這次找她來,並不是為了做番事業。我的私心是在我們成功以後,讓後母生活無虞,我就可以把家的責任交待了,遠走高飛,回巴西追夢去!
  可是,「兄弟」們異口同聲,非要我同意不可。記得阿群曾為我介紹過女朋友,既然肯為我介紹,顯然對我沒有什麼興趣,過去沒有,現在當然更不可能有。於是,我答應了,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先要看看阿群的態度,而且要交往一段時間。
  大家都笑我沒有常識,這算是什麼條件?我心裡卻另有打算,我相信等阿群瞭解了我真正的意圖後,她是個實事求是的人,絕不想在水中撈月。
  於是便由向先生出面,找阿群說項。他帶回來一個好消息,據阿群表示,她父親已經過世,家中事完全由她大哥作主,因此她的婚事要先通過她哥哥這一關。
  我這一生遭遇的巧事,無一不與我奇特的個性有關。我反應極快,看得極遠,主見極深,不幸的是機運卻是極差。結果事事與世情不符,巧上加巧,奇中有奇。
  原來她哥哥也是一絕,畢業自台大,在學校也是個不務正業的鋒頭人物,在此且稱他做「張阿哥」吧。張阿哥所出的題目是,要請我去酒家吃酒。他的座右銘是:一個男子漢如果不能玩人,則沒有男子氣概;如果不能喝酒,則不夠豪爽;再如不能賭博,絕不能成大事。因為所謂大事,就是天天賭、時時賭!
  向先生憂心忡忡,他這個諸葛亮可也有束手無策的一天!他判斷是張阿哥在考驗我,所以應高掛免戰牌為上。可是他又認為,那些話是拿破侖的名言,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萬一張阿哥真正相信這個理念,而我不應戰,豈不是第一陣就敗下來了?
  我覺得有趣極了,假如不是因為阿群,我倒真想結交這位「大阿哥」。只可惜與阿群同學四年從來沒有往來,否則兩個怪物在一起,不知天下又生出什麼鮮事來了。
  我決定赴約,小班長和莊靈等知道我從不喝酒、也不能喝酒。幾個人商量好,決定到時作犧牲打,可不能讓我一上壘包就三振出局。
  生平第一次進酒家,鶯鶯燕燕完全不在我眼裡,我想看看阿群是什麼態度。不料她避不出面,張阿哥早就到了,而且已經與向先生「拼」了起來。
  見到我,張阿哥真如同電影上大阿哥的身勢,正眼都未抬,將手一擺:「啊,你就是朱邦復!」
  我毫不客氣地坐下,緊接著,兄弟們一個一個輪流向張阿哥敬酒。張阿哥是杯到酒乾,毫不猶豫,連眉毛都沒有抬一下。
  忙亂了一陣子,我這位「主角」還沒有喝到一滴,向先生先倒了,莊靈、阿琨也失蹤了。席上只剩下小班長與張阿哥兩個不成人樣的人,胡扯得東倒西歪。
  差不多十二點,是馬車變回南瓜的時刻。張阿哥眼睛睜不開了,小班長語無倫次,桌子上扒著不知人事的向先生。只有我這個「局外人」看得熱鬧滾滾,已經搞不清到底誰是主角?誰是配角?
  張阿哥顯然技高一籌,突然站起身來說:「不行…」想了半天,他才指著我說:「還要看你玩女人!」
  小班長也清醒了,忙把向先生拉起來,打著圓場說:「太晚了,下次再…」
  向先生被驚醒了,勉強打起精神,也說:「對!對!下次再說吧!」
  張阿哥根本沒理會,叫領班的來,簽了字就往樓下走。
  幾個人搖搖晃晃地出了大門,司機還在等著,張阿哥說:「去北投。」
  這時向先生和小班長都慌了,齊聲對我說:「不要去!」
  我覺得好笑,大聲說:「為什麼不去?我正要試試自己的本事!」
  結果只有張阿哥與我兩人上車,其他的人都覺得大事不妙,打道回府了。
  一路上我們沒有交談,到了北投,我真的叫了一位小姐。上了樓,我私下對她言明,是為了打賭來的,所以一夜無事。因為我的戒心未除,不敢真的召妓,再說在那種情況下,我的確難以符合拿破侖所定的高標準。
  第二天一早,妓院中的人對我說同來的那位先生昨晚付了帳,一刻都沒有停留就走了。自後阿群再也沒有參加我們的活動,向先生也不再提起這件公案。
  我跟他胡混了一個多月,才發現他專門利用社會的黑暗面,與腐敗的官員勾結。這些我早已看透了,古今中外少有例外。他談吐風度都算得上一流,腦筋快而且精明,對社會上的各種門道瞭若指掌。憑心而論,只要有點運氣,他的確能闖出一番大事業來。但我們是途同道異,我是想賺點錢給繼母養老,若用他那種方法,必將為自己送終。
  我只希望把林聚元工廠的合約解決掉,我們找了一位法院的黃牛,談妥由懷遠公司放棄租約,然後法院正式拍賣該廠的不動產( 實際上只有土地值錢)。由於我們擁有租約,外人不知內情,必然不敢冒然投標。我們可以在無人競標的情況下,以最低價買下來。那位黃牛保証,由他轉手,我們至少可賺到一千萬元台幣。
  那塊地的公告地價約值一千萬元,而法院將以八折拍賣。以市價而言,起碼可以賣到三千多萬。只是投標時要先繳押標金百分之十,也就是八十萬台幣,全部問題就在於如何籌措這八十萬元新台幣。
  幾個拜把兄弟一商量,咸認為湊八十萬並不難,只怕標不到手,或者到了手而賣不出去。由於我沒有錢,不便參與他們的討論,只好自行迴避、躲得遠遠的,完全不知道他們如何分配。
  到了開標那天,只有莊靈一個人抱了一包向朋友借來的十萬塊。其餘的人,包括小班長在內,都交了白卷,老二、老三和老卓則根本連影子都沒有見到。結果,法院上下人人以為我們穩得,我們卻連標單都沒有填,以致於流標了。
  我深知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子,沒有本錢,哪來厚利?我也認為向先生言過其實,勸小班長及時回頭,但是他們認為我有心病,於是我決定離開。透過父親以往的關係,一位父執輩朋友介紹我到台灣電視公司,找了一個電影導播的工作,先有了正常的收入與穩定的職業,解決生活問題再說。
  後來,同學們告訴我,第二次開標時,一位知道內情的人以底價七十萬得了標,轉手賣給台灣汽水公司,淨賺了一千多萬元。

  當時在台灣只有一家電視公司,自製節目也很少,多半是租放美國影片,發聲仍用英語,只是加上中文字幕,配合播出。這種由翻譯到臨片播出的工作,就由「電影導播」擔任。以我的英語程度,連聽懂普通對話都還有問題,怎麼夠資格做翻譯?可是,找工作不容易,說不得,只好盡人事聽天命了。
  剛開始,我每週只翻譯一部半小時的片子,如果有劇本,可以拿到五百多元,否則翻譯費加倍。這樣算來,每個月有三千元的收入。好在我住在家中,無需房租,只有母子二人,所以生活差堪維持。
  一進入情況後,我就發覺翻譯影片非常容易,先將片子看上一遍,即使連一句英語都不懂,也可以「按理編出」一套對白來。事實上,我做了兩年的翻譯工作,都是譯、編參半。這種做法有個很大的優點,就是頗能符合國情,觀眾很容易就瞭解劇情,接受內容。
  不久,我的工作量日漸增加,每週平均有兩個小時的節目。有一個綜藝節目「蘇利文劇場」,其中很多美國式的笑話,不僅難懂,就算文句聽懂了,也莫名其「妙」。我一概翻成中國式笑話,結果各方反應極佳。此外,節目中有很多優美的歌曲,別的導播為了省事,一概不理。我則花了很大的功夫,字字斟酌,譯成既可欣賞又易於歌唱的詞句。一時觀眾紛紛來信索取,電視週刊也闢專欄登載。
  有一次,節目部裡一位很熟的編審來找我,說我編譯的曲子一概由他來審查。我沒想到別的,只感到又是安慰,又是惶恐,便說:「你別礙於情面,如果不能通過,千萬不要客氣。」
  「怎麼會呢?你的曲子非常受歡迎,到處有人要。」
  「別人要並不見得就好,你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我這一關通過後,就可以正式公佈,你可以賺大錢呢!」
  「這種曲子又不是通俗的流行歌曲,哪裡能賺錢?」
  「只要一經公佈,電視台、歌廳就可以唱了呀!一唱就有版稅,否則是違法的。」
  「可是曲子不好,又有誰會唱呢?」
  「你是真傻?還是裝傻?」
  我被他搞糊塗了,說:「裝什麼傻?」
  他把眉毛一抬,氣呼呼地說:「你又不是新來的,難道連這個規矩都不懂!」
  「什麼規矩?」我真的是不懂,但他不再解釋,逕自走了。後來我去打聽,才知道他是來要紅包。此後,我所有的譯曲全被他審定為「灰色、不健康」而被禁唱。
  這時我的外務很多,每天要應付各種頭疼的問題,反正只是為了興趣,所以並不介意。後來又有好幾次機會,有人委托我製作電視節目,偏偏每次都是這位編審負責。一遇到他,我就自動地撤消原議,免得再自找沒趣。
  由於我翻譯的影片節目頗受歡迎,慕名的筆友很多,每天的信件應付不完。其中有兩位女孩子,當時都還在讀書,常常向我討教一些人生的問題。這才是我所樂意討論的,往往為了回一封信,絞盡腦汁,遠比翻譯影片還要困難。
  其中一位筆名叫做程瀛,她對人生的艱辛很有概念,問的問題遠比她的年齡要深刻得多。我們保持了兩年多的信件來往,本來我也希望見見她,與她進一步地深交。再一想,我認為自己不應該結婚,為了避免無謂的麻煩,因此始終與她保持距離。
  當中國電視公司開播後,台視決定將下午的節目時間延長,全由電影補充。突然間我們的工作量增加了兩倍,而我又不知利害,一口氣接下四、五個小時的節目。
  那一陣子,除了一些與工作無關的雜務外,我每天平均要翻一部片子。此外又要剪接影片的廣告、送檢、對稿、臨場播出,忙得天昏地暗,亂七八糟。可是鈔票賺得痛快,最高峰時,月入台幣三、四萬塊(當時尚無所得稅),比我們部門的經理賺得還多。
  人不能有錢,來得容易,去得也快。我根本忘了自己是誰,數數鈔票,不消幾年,我豈不成了百萬富翁?工作既然如此辛苦,怎能不輕鬆一下?同事們笑我是守財奴,強邀我去打牌。想贏我的錢?人狂起來,真的相信自己無所不能,當然我也毫不例外。
  一個多月下來,我輸了近萬元,越輸越氣,越氣越輸。白天已經忙得不可開交,有時累得眼皮都睜不開,但是一聽到打牌,滿以為根據或然率,也該我贏上一次了,而且要贏就得贏多一點。結果不僅贏不了,反而輸得更慘。精神不濟之餘,播放節目時失誤累累,甚至於還開過「天窗」!最後,翻譯的片子被取消了幾部,收入也減少了,頭腦才漸漸清醒過來。
  除了打牌,還要應酬,我也學會上舞廳,舞廳裡鶯鶯燕燕,沒有一個不灌迷湯。同去的公司同仁,多多少少都還有點名氣,我也恭逢其盛。既然在台視電影組,理所當然被捧為「電影導演」。
  我一直忍受著生理的折磨,也一直期望有一個知心伴侶。在舞廳昏暗的燈光下,身邊的舞小姐們,看來看去,無不搖曳生姿。難道煙花巷裡就無芳草?她們也是人,只因生活所迫,走上末路,為什麼我不給她們一點機會呢?
  當我把要求的水準一放鬆,判斷能力也就喪失了,心理不再設防,生理需求就像燎原的野火,一發不可收拾。在同事的慫恿下,我開始帶她們出場,最初還有些扭捏。不要多久,我就像老手一般,真把自己當作「電影導演」了。
  然而,在多年自我訓練之下,潛意識的控制力仍在,每次荒唐之後,不僅沒有一絲快慰,反而更增心底的厭惡。
  性是什麼?有人嗜之若命,最忌別人笑他「無能」。尤以當今西方大力推廣「性文化」之際,包括學者專家在內,無不鼓吹性對人心理的重要。是以原本一種屬於「飲食」分類之生理行為,一躍而成時髦的主流,不論男女,皆以追求「性感」為傲。
  當人將性感視作推銷的訴求時,也就是說,其人之「性徵」已經公開,任人選購玩弄。人能無知至此,我還有什麼話說?人之所以穿衣著褲,保暖是目的之一,「遮羞」實為主因。連亞馬遜河的原始印地安人,都要加上一條丁字褲呢!
  我認為,「性」是一種私密性的代表,人總有一些行為,僅能與自己最親密的對象共享。有人願意放棄他的隱私,我不反對,別人說我落伍,我也不在意。我堅持自己的理想,絕不承認人應該是生理的奴隸,既然如此,我就不能再墮落下去。
  我設法改弦易轍,透過朋友的介紹,結識了不下十多位各式各樣的女孩。嫻淑端莊的,只能坐著扮塑像,一開口就俗不可耐;那妖冶浪漫的,比諸流燕毫不遜色,我又覺得難以長處。再想想,這又是何苦?交女朋友的目的何在?解決性的問題?還是打算結婚?
  後來,為了保持心理平靜,我找到一位還談得來的舞女。彼此談好條件,每週一次,請她到我家來,做著金錢與生理的交易。可是,沒有多久,她就向我哭訴,希望能夠和我結婚。我終於清醒了,性與婚姻始終是一體的兩面。如果我不願意傷害別人,又不想結婚的話,就把「性」驅離我的身邊吧!
  由於電視台自製節目日漸增加,影片相對的減少了,我知道不能永遠靠翻譯影片維生。在我剛回台灣時,還沒見到照相業採用閃光燈,我便把諾曼的產品加以改進,權將車房當作工廠,雇了位技師,先做了外殼。別的不說,當時在台灣很難買到電子零件,僅僅自行進口一百個「閘流控制器」,就花了我幾萬塊。
  為了避免無謂的損失,我特別去申請新型專利。按照規定專利未核淮前,產品不得上市。因此,我把工廠暫停,技師薪水照發。等了一年多,專利還是沒有消息,這時市面上已有好幾家在生產銷售閃光燈了,其線路設計竟與我所申請的一模一樣。
  我無意與他人爭訟,放棄了閃光燈。又與朋友合夥做塑膠像,但因凝固過程不能控制,最後也告失敗。
  我一直醉心於電影,回國不久,宮家的老八宮天美,剛從藝專編導科畢業。我們臭味相投,組織了一個小型的影劇社,參加的都是他的同學。活動還未開場,由於有的要當兵,有的要出國,人數始終湊不全。只辦了幾次戲劇講習,這些科班新秀們就狀似泥菩薩,最後不了了之。
  天美有位叫孟加的同學,正要主持一個熱門音樂會,請我負責舞台設計。由於經費的限制,我放棄了舞台裝潢,集中精力在燈光的彩色上,要以流動的色彩,來襯托音樂的氣氛。
  我找遍了台北,除了聚光燈、頂燈及腳燈外,其他的旋轉燈、排燈、特殊效果燈等一應皆無,更別提光效控制、聲光同步以及各種特殊效果了。國內條件之差,令我大吃一驚,連彩色玻璃紙的色號都不齊全。不得已,我只好自己動手裝配,做了一套只有五百瓦的「靈魂燈」,加上拚湊出來的手動「色調分光」控制閘。
  儘管簡陋不堪,那次在台北中山堂舉辦的幾場「普普」演唱會,竟然場場爆滿,好評如潮,黃牛票賣到十倍以上。
  第二次再辦,經費較多,我請中視記者張照堂用電影背景作為活動舞台,租了噴霧器、吹泡機,又設計了音響控音器等。演出時,只忙得我焦頭爛額,由於是臨時湊和,事先未排練,協調不夠。而且花樣太多,缺乏主題,反不及把燈全部關掉,用靈魂燈配著孟加熱舞一場來得討好。
  這種嘗試何嘗不是藝術?有了經驗,我打算精心設計一種夠水準的電子操控器,以避免人為的各種失誤。想不到因為我們的成功,無論是什麼人,都搶著要辦演唱會了。中山堂租不到,樂隊身價也水漲船高,連我們幾個合夥人也意見不同了。
  我不願湊熱鬧,立刻打了退堂鼓。在這段時間前後,曾有人請我去規劃碧潭樂園。沒做多久,園主又計劃要在半山建一座大佛像,如此一來,景觀將完全被破壞。我堅決反對,最後又是掛冠而去。也曾因為一段感情因素,參與改善今日百貨公司頂樓的「今日樂園」。但由於他們內部權利鬥爭不止,加以那段感情迅速的凋萎,一切又都成了昨日黃花。
  親友都說我不務正業,見異思遷,做事沒有常性。照當時的情形,的確如此,我沒有什麼好解釋的。但是,我有我的看法,在富足的社會上,人們需要娛樂以打發日益充裕的時間。我們有責任提供大眾高水準、變化多端且具有教育意義的娛樂節目。在美國時,我去過狄斯奈樂園,除了園內的各種設備令我嘆為觀止外,那些主題卻使我失望不已。去一次尚可增加見識,多去幾次,簡直味同嚼臘。
  中國有中國的特色,為什麼一定要抄襲外人呢?開演唱會時,我想利用機會推廣中文熱門歌曲,歌者卻不願意,他們以會唱英文歌曲為榮。規劃碧潭樂園,我又打算把中國的古代文物風光,依山傍水,配合歷史的興衰,建成一座座古意盎然的建築。任何遊客來到其中,必須租用道具,換上衣裝。猶如時光倒流,雖生在今日,依然可以體驗當年之風土人情。
  從另一面說來,觀光事業號稱無煙囪工業,外國人不遠千里迢迢而來,他們希望看些什麼呢?當然是我們的特色,而且是屬於過去,不可能再復返的那些風俗景物。除了外國人,對我們年輕一代,甚至上一輩,能目睹已逝的文物衣冠,何嘗又不是一種寓娛樂於文化教育的活動呢?這種工程雖然需要大量的投資,但回收極快,只要有完善的計劃,有適合的環境,我相信不難找到資金。
  可是,機會就在眼前,有遠見者卻如鳳毛鱗角,我一向是寧願信其有,盡力而為。如果只為了找個工作,混碗飯吃,還不如老老實實的在電視公司待下去。
  總之,事後冷靜地自我檢討,這是我一生之中最混亂的兩年。想做點事,但與別人的觀念無法配合;想賺點錢,卻沒有賺錢的手段,又不願意利用機會,最後一切成空。這且不說,金錢的周遭都是一些陷阱,任何人一沾上邊,便被一層又一層的誘惑套得牢牢的,一陷下去,就難以脫身。幸而我有錢的時間並不長,所涉及的事務也不多,故所陷不深,回頭尚早,否則後果很難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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