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朱子壋劉忠得夢 城隆廟張宏殺身
卻說美玉被公差鎖了,扯起便走。美玉正不知何故,乃罵曰:「爾這狗才,祇怕拿錯了人。我是江右張相公,爾拿我那裡去?」公差更不答應,祇扯他走。
不一時,已到縣前。公差入內投到,知縣即升堂。左右將美玉帶上,跪於地下。知縣曰:「我看爾學問不凡,算得當時文人。正當專心科第,何得在此閑遊。劉府花園,豈爾散步之所。況敢於小姐跟前賣弄筆墨,更且拐誘小姐,罪在必誅。我今憐爾青年秀士,不忍加刑。爾可將小姐暗自放出,爾便速還江右,無得在此久留。」美玉叩頭曰:「此事甚冤。學生偶步東郊,誤入花園,題詩之事實有。若小姐蹤跡,學生實出不知。且劉府官宦人家,閨門甚緊,學生有甚法術能拐誘小姐。求父臺作主。」知縣怒曰:「我憐爾,爾尚不知。爾與小姐兩下有意,且爾二人之詩現在此間,尚敢朦朧推託麼!他乃閨中小姐,從不出閨門,今日因何不見?祇道爾是個好人,卻原來是個奸匪,可速招上,免受刑法。」美玉曰:「冤枉難招。」
知縣大怒,遂杖二十。亦不招,乃加之梜棍。美玉受刑不過,祇得含糊招曰:「小姐是我拐了,已先往江右去了。」知縣乃將美玉收監,然後使劉僕正興往江右大路追回小姐。連追兩日,不見蹤跡,祇得自己轉身。
卻說美玉之僕來安,因美玉被吳縣鎖去,忙到縣前打聽,方知其由。奈又在內堂審問,不得進去。未及片時,遂將美玉收監。來安至監中會了一面,即行轉到公館,將所有物件盡行封鎖。乃出白銀百兩交付房東,託其代送監飯。自己卻收拾鋪蓋,星夜奔回吉水。
不尚半月已到。見了張宏,具言美玉招禍之由。張宏聞言乃大哭曰:「吾年已半百,祇有此點骨血。倘遭不測,奈何。」遂多帶金銀與僕中常同,搭船往蘇州而下。不題。
卻說劉元輝之子劉忠在京,青年學博,議論有方,帝甚愛之。四月初,遂欽點為福建巡撫。忠謝思出朝,即時拾起身,望福建進發,由水路而上。
不一日,船至南康,遂灣於朱子壋內歇宿。忠夜膳畢,步出船頭。但見冷風習習,略有星光。須臾入艙,乃伏几而臥。
忽報福建王到,忠整衣出迎。王入船艙,忠納頭下拜。王命侍人扶起,賜坐於側。忠偷眼看王,但見王相貌魁梧,儼然可畏。王以手綽鳥鬚,微笑曰:「足下青年科第,今則遠任邊疆,真乃世之豪杰也。」忠曰:「臣下學識未充,妄竊科甲。今蒙聖恩使為福建巡撫,因一時失計,妄授此重任,諸凡事務,乞大王指示。」王曰:「少年學博,茲為封疆大臣。正堪展胸中之英才,而老夫亦得仗足下明威。」忠曰:「大王‘謙尊而光’,’易’道昭矣。請問駕自福建及此,將欲何往?」王曰:「奉帝命為福建王,尚未到任,亦將起程。」乃從袖中取出一白圭,付劉忠曰:「此即為政之道,足下不可輕之。」忠拜受。王乃起身辭出,忠拜送去訖。忽然醒來,乃是南柯一夢。
時已三更,忠甚奇之。回顧袖中,果有白圭一塊,長尺許。上有刻文,橫列三字曰:衡才編。讀其略曰:
餘姓張名博,衡才即號也。世居吉水,今上三十八年,秋九月丙寅日,與族弟張宏自蘇返,舟宿壋內。宏起狠心,以藥絕我命。凡三年困守冥中,上帝以忠厚見憐,敕為星子城隍。又三年,陞南康城隍。今陞福建城隍矣。幾十有五年,含冤未伸。今宏數已終,明日辰刻,將泛失舵之舟,旋泊江心。祈即獲之,以消余恨。
劉忠看畢,十分驚奇,乃曰:「既有如此奇冤,敢不為之分斷。」是夜竟不能寐,乃秉燭獨坐。
天色微明,南康城中文武官員,皆來問安。忠謂南康府曰:「今辰刻有失舵之船過此,敢煩貴府為我捉拿。」南康府領命,即使數魚船泛於江心,以待失舵之船。
忽見一大船從上流而來,被一陣旋風將船吹到星子石上,把那舵打得粉碎。船既無舵,便隨風吹轉。這些魚船一齊搖到那船邊,不由分說,便將那船推進朱子壋來。南康知府回復劉忠,忠曰:「再煩貴府,將那船上人一概拿下。近有一緊事,欲借貴府公案結斷。」知府領命,即將那船上十餘人盡行拿下,便使三班六房住迎劉忠。
忠乃帶了白圭打道進城。知府接進堂上,劉忠即升堂,知府陪坐於側。那一船人面面相覷,竟不解何為。左右將諸人帶上,跪於階下。忠厲聲曰:「張宏你知罪否?」一人應曰:「無罪。」忠曰:「可將應無罪者帶上,餘皆起去。」眾人聞言,各自去了。惟一人伏地不起,忠問其由,乃張宏之僕中常也。
於是,將應無罪者帶上,跪近案前。忠問曰:「爾是張宏麼?」答:「是。」忠曰:「汝何以至此?」答曰:「特往蘇州,路過此間。」忠曰:「爾可將平生所為,從直招來。」宏曰:「小人世居吉安,貿易為生,別無所為。」忠曰:「爾同里有一張博否?」宏答曰:「已去世多年。」忠曰:「爾見他死否?」問到此處,宏乃失色,免強應曰:「如何不見,他即死在朱子壋內。」忠曰:「爾如何知道?」宏曰:「有個緣故,小人與他同船自蘇州歸。不料船到此間,霎時無病而死。」忠曰:「今有人告爾藥死張博,爾可從直招上,免受刑法。」宏心中自虧,口中卻強,乃曰:「告我者是誰?」忠怒曰:「天眼昭昭,豈容爾謀才害命耶!爾要對證,雖臨死之日可以得見。不用刑法,料爾不招。」遂將案上籤筒拋下地來,左右將宏推下。其僕中常跪上,願以身替責,忠怒命將中常逐出。
這張宏受責滿杖,猶不肯招。劉忠謂南康府曰:「昨夢神賜白圭,可以為證。」遂從袖中取出白圭,與知府看,卻命左右用大刑。知府看了白圭,謂宏曰:「事已顯然,何得強辯,自取刑苦。」時左右已將夾棍夾在張宏腳上,祇未收緊。宏曰:「雖死亦不屈招。」忠命收緊夾棍,亦不招。再收三分,宏大叫求寬,願招。忠曰:「爾且招了再寬。」宏受刑不過,祇得將藥死之由,一一招上。
忠命放開夾棍,即行鎖入囚車。忠遂用硃筆寫判語云:審得張宏,於今上三十八年與張博自蘇州歸。船灣朱子壋內,宏起不良之心,因謀張博之財,遂害張博之命。張博含冤十有五年矣。其正直之氣,感於天地,故天命之為神。得降白圭授忠,以鳴宏惡。今神像現在閩疆,忠當戮宏於神前,以謝神囑。
這判語統治,張掛府前。時南康城中,人人皆來觀看,無不切齒罵宏。惟其僕中常見了判語,十分驚恐。
且說劉忠即刻下船,命將囚車帶下。到了船上,即命開船。中常卻不顧生死,跳上船來,向囚車跪泣。宏在囚車內泣囑之曰:「我已如此,必不能復生。爾可打聽吾兒消息,倘有不測,我盡絕矣。今惟爾乎素忠厚,必不負我心。到家時,惟善事主母,別無他囑。」中常泣曰:「主人不必懮心,僕願以身代難。」
遂跪向劉忠面前曰:「主人有罪,小人願以身替,雖萬死不辭。倘老爺不易我主人,我亦不能獨生。便請先死於臺下,決不眼見我主人受罪。」忠慰之曰:「適間爾跳上船來,本欲重責。因憐爾是個義僕,故不忍見罪。爾主人謀財害命,罪在必誅,爾如何替得。爾欲自死於此,豈不負了爾主人託爾後話,到反為不美,不如去罷。」中常祇是叩頭哭泣,忠命左右將他推上岸來,卻自開船望福建進發。不題。
這中常祇得歸家,將此事報知主母。主母聞知夫被囚,子被監,懮悶成疾,幾日遂死。中常祇得安葬畢,復往蘇州,打聽美玉消息。不題。
卻說劉忠到了福建,上任畢,乃往各廟行香。及至城隍廟,禮畢,仰看神像,大驚。因指謂從人曰:「此城隍即我夢中所見者。」回顧廟貌維新,十分華麗,當下回衙。
明日乃用一豬架,將張宏脫去衣裳,縛於架上。使二人扛抬,親自送至城隍廟來。時闔屬文武,俱在廟中伺候。
劉忠到了殿上,坐於東旁,將張宏正中放落。忠問宏曰:「爾識此神否?」宏仰頭一看,更不答應。但見七孔流血,滴於地下。忠命割其兩耳,宏大叫,如殺豬狀。又命割其兩股,剮其舌根。然後搗其首級,以木器盛之,獻於香案前。左右以雞、魚伴之,是為三牲。劉忠乃起身,與多宮一齊行禮。祭畢,命將宏尸棄於河中,各自回衙。忠將此事修本進京,並將白圭解獻。不題。
卻說吳縣知縣,將美玉收監後,總捕小姐不著。正要提美玉審問,忽見禁子慌忙來報,說監內重犯張美玉今早身故。知縣聞報,驚曰:「小姐未獲,該犯已死,如之奈何?」遂使人告劉元輝。
卻說元輝正在家中納悶,忽有京報至,報其子劉忠點了福建巡撫。於是心中大喜。忽又有知縣使人來說美玉之事,元輝曰:「此等奸徒,恨其死不早也。我那辱女,聽其自去便了。」使人將此話回復知縣,遂將此事按下。
卻說張宏之僕中常,來到蘇州時,美玉已死多時了。中常祇得覓尋美玉尸身,用好棺木盛了,搬回家中。
時家中奴婢四散,財帛一空,祇有僮僕來安獨守家中。中常傷感不巳,遂葬美玉。既畢,有自福建來者,詢知張宏之故。祇得請僧追修,凡四十九日。即畢,乃將其家莊田均分與張姓貧戶。遂與來安同隱於巫山寺為僧,後皆化身成佛。此是後話。
且說秀英小姐,逃出南門,進退無路。又恐家人看見,祇得隨路奔逃。因思美玉才貌,世所罕有,況且有意於我,豈非天緣。不如先往江右待他,未嘗不可。但是現今著差捉拿,倘一旦拿獲,到也皂白難分。正思慮間,又自解曰:「然以張生之才,亦不至於殃及其身。」
於是,主意即定,遂決意往江右。且喜手上有金鐲一對,足為路費。恰遇一回頭轎子往九江的,秀英乃以銀數兩僱了此轎。坐到九江,算還了轎資,遂去轎而行。
未及數里,腳已疼痛。欲再請轎,又無處去請。正無可奈何,祇得在亭子上打坐片時,忽有二人亦來亭上歇息,秀英乃起身問曰:「兄等是那裡人氏?因何到此?」那人曰:「我等是湖南人氏,乃同胞兄弟也,姓危名德,弟名雲,俱在巡撫衙門走動。今奉差往蘇州公幹回來的,請問相公尊居何處?」秀英隨口答曰:「我乃吉水人也。」德曰:「相公聲音似蘇州人氏。」秀又隨口答曰:「我自幼隨父在蘇州讀書,所以聲音相似。」德曰:「請問高姓?」秀詐曰:「姓張。」雲問曰:「貴縣有一張庭瑞老爺,想必與相公相識。」秀英曰:「爾問他則甚?」雲曰:「此人與我相善,故問之耳。」秀英乃微笑。德曰:「莫非就是相公?」秀英笑曰:「既然相善,何反不識?爾問我何事?」德曰:「向聞相公高中,今何不在京會試?」秀詐曰:「適從京都轉身。今日船到此間,被風浪所害,幸得小船相救,幾乎性命不保矣。今孤身在此,將欲起岸反舍。」二人齊聲曰:「我有一船往湖南去的,到得蘆溪。今阻風在此,相公何不順便搭我船去。」秀英聞言大喜,正合往張生家路途。乃曰:「既承二位相愛,足感盛情矣。」於是,遂與危德兄弟下船。時南風已息,即行開船。望上流進發。
危德兄弟訛以秀英為庭瑞,在船上十分敬重。乃空一床好鋪蓋與秀英睡,兄弟卻做一床。於是,說說笑笑。德曰:「相公還記得吳城河下楊小姐麼?」秀英不解,乃曰:「我不知甚楊小姐。」雲曰:「相公好負心也。小姐自從那晚與相公和詩訂約後,轉到衙中時時切念相公。祇望稟明大人,以成好事。不料大人見怒,將小姐遂下古井。幸得王大爺救出,避難於村中。後又有山賊劫入村中,小姐奔賊難,又被大人看見,以車載回。卻又有一段緣故,左右與相公說了罷。正是:
自己懮思大,別人故事多。
未知說甚緣故,且聽下文分解。
南昌縣一鎖一杖、長沙縣一杖一夾、桃花塢一鎖一放,今吳縣又一杖一夾,此所謂自作孽,不可活也。
張宏藥博,在第一回中。劉忠殺宏,在第七回中。遙遙報應,自然而然。人生奸訛,可不畏哉。
張宏藥傅,自衡纔編中出現﹔張博為神,自劉忠夢中出現。可見陰陽交聞。有奇冤自有奇報,世人何必擔懮,美玉不死於江右,不死於湖南,乃死於吳縣之獄。張宏不死於水,不死於藥,乃死於劉忠之刀。其父子之間,死則同時,人恨其不早。孔子曰:死生有命。由此觀之,均非正命也。
此處為張博報仇,一大結局。又為美玉覓娶,一大結局。輕輕一回之中,消卻無數大恨。
今人祭禮,多以豬、雞、魚三牲。今劉忠祭城隍,卻以張宏為豬,旁用雞魚配之於中,省得豬價數金,可謂省錢熱鬧。
張博平日為善,今劉忠殺人以為祭,其享之乎。從古至今,未有用此犧牲者,吾當為之一笑。
秀英一女子,乃敢千里而訪美玉。美玉一男兒,竟不能一番而娶。嬌客秀英隨機應變,全無半點優患。美玉常遭杖夾,竟無一毫生氣。豈人為哉?實天遣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