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拂雲樓第五 未嫁夫先施號令 防失事面具遵依

  能紅約七郎相見,俞阿媽許便許了,卻擔著許多干係,說:
  「乾柴烈火,豈是見得面的?若還是空口調情,弄些眉來眼去的光景,背人遣興,做些捏手捏腳的工夫,這還使得;萬一弄到興高之處,兩邊不顧廉恥,要認真做起事來,我是圖吉利的人家,如何使得?」所以到相見的時節,夫妻兩口著意提防,惟恐她要瞞人做事。哪裡知道,這個作怪女子另是一種心腸,你料她如此,她偏不如此,不但不起淫心,亦且並無笑面,反做起道學先生的事來。
  七郎一到,就要拜謝恩人。能紅正顏厲色止住他,道:
  「男子漢的腳膝頭,只好跪上兩次,若跪到第三次,就不值錢如了。今好事將成,虧了哪一個?我前日吩咐的話,你還記得麼?」七郎道:「娘子口中的話,我奉作綸音密旨,朝夕拿來溫頌的,哪一個字不記得!」能紅道:「若還記得,須要逐句背來。倘有一字差訛,就可見是假意奉承,沒有真心向我,這兩頭親事依舊撒開,勸你不要癡想!」七郎聽見這句話,又重新害怕起來。只說她有別樣心腸,故意尋事來難我;就把俞阿媽所傳的言語先在腹中溫理一遍,然後背將出來,果然一字不增,一字不減,連助語詞的字眼都不曾說差一個。能紅道:
  「這等看起來,你前半截的心腸是真心向我的了,只怕後面半截還有些不穩,到過門之後要改變起來。我如今有三樁事情要同你當面訂過,叫做『約法三章』,你遵與不遵,不妨直說,省得後來翻悔。」七郎問是哪三件。能紅道:「第一件:一進你家門,就不許喚『能紅』二字,無論上下,都要稱我二夫人。
  若還失口喚出一次,罰你自家掌嘴一遭,就是家人犯法,也要罪坐家主,一般與你算帳。第二件:我看你舉止風流,不是個正經子弟,偷香竊玉之事,一定是做慣了的。從我進門之後,不許你擅偷一人,妄嫖一妓。我若查出蹤跡,與你不得開交。
  你這副腳膝頭跪過了我,不許再跪別人。除日後做官做吏叩拜朝廷、參謁上司之外,擅自下人一跪者,罰你自敲腳骨一次。
  只除小姐一位,不在所禁之中。第三件:你這一生一世,只好娶我兩個婦人,自我之下,不許妄添蛇足。任你中了舉人進士,做到尚書閣老,總用不著第三個婦人。如有擅生邪念,說出『娶小』二字者,罰你自己撞頭,直撞到皮破血流才住。萬一我們兩個都不會生子,有礙宗祧,且到四十以後,別開方便之門,也只許納婢,不容娶小。」七郎初次相逢,就見有這許多嚴政,心上頗覺膽寒。因見她姿容態度不是個尋常女子,真可渭之奇嬌絕豔,況且又有撥亂反正之才、移天換日之手,這樣婦人,就是得她一個,也足以歌舞終身,何況自她而上還有人間之至美。就對她滿口招承,不作一毫難色。俞阿媽夫婦道:
  「他親口承認過了,料想沒有改移。如今望你及早收功,成就了這樁事罷。」能紅道:「翻雲覆雨之事,他曾做過一遭。親尚悔得,何況其他!口裡說來的話作不得准,要我收功完事,須是親筆寫一張遵依,著了花押,再屈你公婆二口做兩位保人,日後倘有一差二錯,替他講起話來,也還有個見證。」俞阿媽夫婦道:「講得極是。」就取一副筆硯、一張綿紙,放在七郎面前,叫他自具供狀。
  七郎並不推辭,就提起筆來寫道:「立遵依人裴遠:今因自不輸心,誤受庸媒之惑,棄前妻而不娶,致物議之紛然。猶幸篡位者夭亡,待年者未字,重敦舊好。雖經屢致媒言,為易初盟,遂爾頻逢岳怒。賴有如妻某氏,造福閨中,出巧計以回天,能使旭輪西上;造奇謀而縮地,忽教斷壁中連。是用設計酬功,剖肝示信:不止分茅賜土,允宜並位於中宮;行將道寡稱孤,豈得同名於臣妾?虞帝心頭無別寵,三妃難並雙妃;男兒膝下有黃金,一屈豈堪再屈!懇三章而示罰,雖雲有挾之求秉四德以防微,實係無私之奉。永宜恪守,不敢故違。倘有跳樑,任從執樸。」能紅看了一遍,甚贊其才。只嫌他開手一句寫得糊塗,律以《春秋》正名之義,殊為不合。叫把「立遵依人」的「人」字加上兩畫,改為「夫」字。又叫俞阿媽夫婦二人著了花押,方才收了。
  七郎又問他道:「娘子吩咐的話,不敢一字不依。只是一件:我家的人我便制得他服,不敢呼你的尊名;小姐是新來的人,急切制她不得,萬一我要稱你二夫人,小姐倒不肯起來,偏要呼名道姓,卻怎麼處?這也叫做家人犯法,難道也好罪及我家主不成?」能紅道:「那都在我身上,與你無乾,只怕她要我做二夫人,我還不情願做,要等她求上幾次方肯承受著哩。」
  說過這一句,就別了七郎起身,並沒有留連顧盼之態。
  回到家中,見了韋翁夫婦與小姐三人,極口贊其才貌,說:
  「這樣女婿,真個少有,怪不得人人要他。及早央人去說,就賠些下賤也是不折本的。」韋公聽了,歡喜不過,就去央人說親。
  韋母對了能紅,又問她道:「我還有一句話,一向要問你,不曾說得,如今遲不去了。有許多仕宦人家要娶你做小,日日央人來說,我因小姐的親事還不曾著落,要留你在家做伴。如今她的親事央人去說,早晚就要成了,她出門之後,少不得要說著你。但不知做小的事,你情願不情願?」能紅道:「不要提起,我雖是下賤之人,也還略有些志氣。莫說做小的事斷斷不從,就是貧賤人家要娶我作正,我也不情願去。寧可遲些日子,要等個像樣的人家。不是我誇嘴說,有了這三分人才、七分本事,不怕不做個家主婆。老安人不信,辦了眼睛看就是了。」
  韋母道:「既然如此,小姐嫁出門,你還是隨去不隨去?」
  能紅道:「但憑小姐。她若怕新到夫家,沒有人商量行事,要我做個陪伴的人,我就隨她過去,暫住幾時,看看人家的動靜,也不叫做無益於她。若還說她有新郎做伴,不須用得別人,找就住在家中,也沒有什麼不好。只有一件事,我替她甚不放心,也要在未去之先,定下個主意才好。」說話的時節,恰好小姐也在面前,見她說了這一句,甚是疑心,就同了母親問是哪一件事。能紅道:「張鐵嘴的話,你們記不得麼?他說小姐的八字只帶得半點夫星,定要尋人幫助,不然,恐怕三朝五日之內就有災晦出來。她嫁將過去,若不叫丈夫娶小,又怕於身命有關;若還竟叫他娶,又是一樁難事。世上有幾個做小的人肯替大娘一心一意?你不吃她的醋,她要拈你的酸,兩下爭鬧起來,未免要淘些小氣。可憐這位小姐又是慈善不過的人,我同她過了半生,重話也不曾說我一句。如今沒氣淘的時節,倒有我在身邊替她消愁解悶;明日有了個淘氣的,偏生沒人解勸,她這個嬌怯身子,豈不弄出病來?」說到此處,就做出一種慘然之態,竟像要啼哭的一般。引得她母子二人悲悲切切,哭個不了。
  能紅說過這一遍,從此以後,說絕口不提。
  卻說韋翁央人說合,裴家故意相難,不肯就許。等他說到至再至三,方才踐了原議,選定吉日,要迎娶過門。韋家母子被能紅幾句說話觸動了心,就時時刻刻以半點夫星為慮。又說能紅痛癢相關,這個女子斷斷離她不得,就不能夠常相倚傍,也權且帶在身邊,過了三朝五日,且著張鐵嘴的說話驗與不驗,再做區處。故此母子二人定下主意,要帶她過門。
  能紅又說:「我在這邊,自然該做梅香的事,隨到那邊去,只與小姐一個有主婢之分,其餘之人,我與他並無統屬,『能紅』二字是不許別人喚的。至於禮數之間,也不肯十分卑賤,將來也要嫁好人做好事的,要求小姐全些體面。至於抬我的轎子,雖比小姐不同,也要與梅香有別。我原不是贈嫁的人,要加上兩名轎夫,只當送親的一樣,這才是個道理。不然,我斷斷不去。」韋氏母子見她講得入情,又且難於拋撇,只得件件依從。
  到了這一日,兩乘轎子一齊過門。拜堂合巹的虛文雖讓小姐先做,倚翠偎紅的實事到底是她筋節不過,畢竟占了頭籌。
  這是什麼緣故?只因七郎心上原把她當了新人,夫曾進門的時節,就另設一間洞房,另做一副鋪陳伺候。又說良時吉日,不好使她獨守空房,只說叫母親陪伴她,分做兩處宿歇。原要同小姐睡了半夜,到三更以後托故起身,再與二夫人做好事的。
  不想這位小姐執定成親的古板,不肯趨時脫套,認真做起新婦來,隨七郎勸了又勸,扯了又扯,只是不肯上牀。哪裡知道這位新郎是被丑婦惹厭慣的,從不曾親近佳人,忽然遇見這般絕色,就像餓鷹看了肥雞,饞貓對著美食,哪裡發極得了!若還沒有退步,也只得耐心忍性,坐在那邊守她。當不得肥雞之旁現有壯鴨,美食之外另放佳餚。為什麼不去先易而後難,倒反先難而後易?就借個定省爺娘的名色,托故抽身,把三更以後的事情挪在二更以前來做。
  能紅見他來得早,就知道這位小姐畢竟以虛文誤事,決不肯蹈人的覆轍,使他見所見而來者,又聞所聞而往。一見七郎走到,就以和藹相加,口裡便說好看話兒,叫他轉去,念出《詩經》兩句道: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心上又怕他當真轉去,隨即用個挽回之法,又念出《四書》二句道:
  既來之,則安之。
  七郎正在急頭上,又怕耽擱工夫,一句話也不說,對著牙牀,扯了就走,所謂「忙中不及寫大壹字」。能紅也肯托熟,隨他解帶寬衣,並無推阻,同入鴛衾,做了第一番好事。據能紅說起來,依舊是尊崇小姐,把她當做本官;只當是胥役向前,替她擺了個頭踏。殊不知尊崇裡面卻失了大大的便宜,世有務虛名而不顧實害者,皆當以韋小姐為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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