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鄂變

  武昌者,禹貢荊州之域,天文翼軫分野(此沿故書之謬)。
  自周夷王時,地屬楚。楚熊渠封其子紅為鄂王,始名鄂。春秋時,謂之夏汭,屬南郡。漢置江夏郡,治沙羨。三國時,吳分江夏,更立武昌郡,徙都焉。晉以武昌隸江州,江夏隸荊州。
  劉宋於江夏縣置江夏郡,兼置郢州。梁分置南北新州。隋平陳,改置鄂州。大業初,復為江夏郡。唐復為鄂州。天寶初,改江夏郡。乾元初,復為鄂州,屬江南道。元和初,升武昌軍節度。
  五代時,唐遙改武清軍。南唐復為武昌軍。宋以鄂州屬荊湖北路。元至元中,置鄂州路。大德中,改武昌路。明甲辰年,改武昌府,清仍之。其地扼束江湖,襟帶吳楚,南抵五嶺,北連襄溪,墉山而城,塹江而池,天下要區也。清廷以雷慎予督其地。
  自廣州事起,鄂中大震。雷大集將校信誓,邏騎四出。八月初,闔城流言鼎沸,言大江南北咸有革黨潛伏,將克期舉事。
  雷大驚,發軍符召集巡警及右路巡防隊、警務公所消防隊,與第八鎮工程營,環衛節樓,夜中岌岌與姬妾相守。偶聞爆竹聲,亦以為炸彈發,齒震震作聲不已。
  十三日,急檄召張虎督騎士入城。復檄巡警道王越莊扼守江岸,止機船及小艘向夜咸不得渡。
  十五日,風聲益緊,雷戰慄無人色,薄暮即閉轅門。飭騎士入駐,自堂及庭,坐臥無次,皆軍隊。夜涼風起,燈光黯淡,而張虎則督其所部分巡賓陽門。混成協統黎公,亦以所部屯武勝門外。
  十六日,雷大集僚佐議平亂,然實無策,但謀自衛。節署中一二三四正堂及五福堂,兵警充斥。復移召混成協統黎公,以兵駐漢陽兵工廠。檄長江船隊楚謙、楚同、楚有,及本省巡防艦隊楚材、楚安、江清、江泰,摩擦炮膛,儲蓄火力,停泊江面如待嚴敵。臬司馬章恐獄囚乘亂逃逸,亦嚴兵扼犴獄,籌防周備。顧所不能防者,人心耳!
  十七日以後,邏偵愈密。而漢口租界已擒得黨人。雷知禍發不遠。計革人既潛漢口,而武昌中襨伏必多。是晚張虎得報,革黨窟穴凡三次(處):一為小朝街九十二號,一為八十二號,一為八十五號。張遂以精銳進撲。在九十二號中獲黨人八,合兩處共二十七人。中有龍韻蘭者,女學生也,娉婷作西裝,若不勝衣。然侃侃對簿,氣概如男子。承審者為鐵鍾。黨人一一自承不諱,遂駢斬於東轅門外。
  正倥傯間,諜言雄楚樓北橋尚伏革黨。當事者即潛兵往取。
  室中燈火熒熒,方印刷告諭,謄繕名冊。兵入,有登屋遁者。
  縛五人歸。同時,炸彈發者數處,節署亦得炸彈一巨篋,為教練隊學生兵所藏,立斬於堂階之下。
  雷即夕電奏,言已駢戮革命黨七十三人,鄂禍弭矣。越十八日,復獲黨人,得名冊,多尺籍中人。於是人人惴恐,知不先發,禍且遄及。
  十九夜,工程第八營左隊,壁間人聲大噪,用白布纏左膊,以同心戮力為口號,萬聲嘩動。隊官阮榮發倉皇問狀,茹彈立僵。步隊二十九及三十兩標,同時響應,殺其長官五人,下令城中能閉戶勿出者免死。揭械趨楚望台。旗軍素不習戰,聞變,在睡味懵騰中,手顫不能勝槍,枕藉死者百餘人。巡警知勢不敵,潛下其佩章,微服而遁。時十五協兵士亦大集,與革軍相應和。協統王勝飛電告張虎,立時遜避。革軍遂載子彈至蛇山、下關、馬廠、咨議局旁,直撲節署。而署中衛士已先變,縱火擲彈,喊聲沸天。
  雷慎予已先載其姬妾於江船中,及火起,遂挾衛士數人出城。革軍不知雷遁,分軍撲藩署。然衛隊尚能戰。開槍互擊,二門立毀,尚堅守銀庫。藩司某越高墉而逃。各署以次收檢,乃悉力攻節樓。架炮於蛇山高處,毀督署頭門。
  夜午炮停,收軍聚議,顧不得統帥。然黃陂黎公者,忠謹端毅,素得士心。僉曰:必黃陂出,大事乃定。乃群趣黎寓,起公領此軍。黎公從容承諾,遂長鄂軍政府,行大都督事。立唐齊武為民政長,嚴定軍律,城中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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