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種 旌烈妻 程氏
五倫為世之綱領。予不知程氏不過一女流,乃即知夫綱之大義,豈不深可敬哉!忠孝節義,皆秉乾坤之正氣。是以古今許多聖賢仙佛,俱從此立定根本。程氏可為秉正矣。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具此志氣,程氏若係男子,必盡忠孝無疑。程氏年少女流,並不知書識字,即志重夫婦之倫,視死如歸。今世之堂堂男子,讀聖賢書籍,每有置倫理大義於不問者,觀此可不愧煞。
予舍旁隔十數家,有鄰人項起鵠。娶妻程氏,年方二十三歲,美貌端莊,夫婦和好,最孝敬公婆。未兩月,同友往廣東貿易,不意數月病故。凶信至家,程氏即換喪服,日夜痛哭,湯水不食者五日。公婆忍淚,謊言勸慰道:「路途遙遠,生死未知確實,何即輕信?」再三婉解,程氏少食粥湯。
忽死信又至,程氏即哭辭公婆,又哀托夫弟竭力孝養公婆,程之父母齊來力勸。彼囗哭泣,答:「以無子,相守何人?公婆幸有夫弟相托,我可閉目於地下矣。」是夜自縊,時在雍正三年十月初七夜也。
王縣尊詢知其實,隨捐俸買地,葬於平山堂旁,起牌坊題「義烈堪誇」四字。又刊對聯云:
烈烈轟轟,我羨勝鬢眉男子。
生生死死,伊自了宿世因緣。
安葬之日,王縣尊備許多祭品鼓樂,親自至墓,焚香再拜,淚流滿面,停佇多時方回。是日,合城鄉宦土民,遠近觀者,填塞山崗。又有諸名公題贈輓詩歌章,黏滿坊柱。
要知程氏不過一尋常貧婦,乃本縣父母官,以及士宦祭拜感歎,何等光榮!直至今日,每年四時,凡游法海、平山之人,必至墓前瞻仰,無不悲傷歎息,實可垂諸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