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種 牛丞相 羅洪先

 
  雷者,因陽氣被陰氣包裹不得出,猛然劈出,所以成聲,原有天神主之。人有乖戾之氣,上與相合,則擊之。要知良善之人,從未有遭雷擊也。
  牛耕馬馱,辛苦萬千;豬羊充食,千刀萬剁。是皆惡報償還,前因後果,必然之理也。人心行好,狗可變做狀元;人心行壞,丞相可變做牛,好壞都是自作自受,冥王何預焉?
  明朝有個狀元羅倫,他是江西吉水縣人。極有膽氣,凡見事有不當者,即敢言直諫,朝廷因他忤旨,謫他到福建市舶。未幾,奉旨復官,他辭疾不赴。這羅狀元是個理學大儒,腹中博通今古,天下的事物,哪件不知!哪件不曉!
  一日,由揚州經過,行到灣頭東鄉地方,忽然陰雲四合,大雨傾盆。羅狀元奔到村館中避雨,只見雷電交加,霹靂一聲,將耕牛一隻擊死田內。少刻雲散雨止,遠近的人都擁擠來看,羅狀元亦隨眾往看。只見牛身被雷斧破開,血流倒地,因而心中不忿,大喊道:「牛是諸畜生內最有功於人的,每日耕田耙地,千辛萬苦,到後來皮肉筋骨,都供人用,最為可憐,有何罪過?此時朝中有許多大奸大惡,天雷不擊,何以擊此最苦之牛?」就借避雨村館中筆硯,在於牛身上大大的字寫二句,云:「不去朝中擊奸相,反來田內打耕牛。」同看的都歡喜說道:"這纔批得真正有理。"
  眾人正在稱贊之時,忽見天上烏雲一塊,疾來如飛,罩聚牛身,復又一雷,看的眾人都驚跌在地。少刻爬將起來,同羅狀元再去一看,那牛身上二句之下,竟是雷神用硃筆另寫二句,云:「他是唐朝李林甫,十世為牛九世娼。」羅狀元同眾人看罷,方纔知道這牛是奸相變的。他受盡萬千苦楚,再加雷斧而死,以報宿世之惡也。唐朝至今尚未報完,驚歎不已。
  這羅狀元因此明白,回到吉水本鄉,閉戶另著明理書傳世。可見惡人果報,填還應在屢世不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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