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遺言

顧命紀事

  隆慶六年正月下旬,上有疾,且有腕瘡在理。越月稍平,以閏二月十二日出視朝。
  既鳴鐘,百官入班,臣拱暨張居正自閣出北上過會極門,望見御路中乘輿在焉,疑曰:「上不御座,竟往文華殿耶?」
  亟趨赴,乃有內使數輩飛馳而來,傳呼宣閣下。於是二臣疾趨至乘輿所,則上已下金臺,怒色立欲就乘輿,諸內使環跪於側。上見臣至,色稍平,以手執臣衽甚固,有欲告語意。
  臣即奏曰:「皇上為何發怒?今將何往?」
  上曰:「吾不還宮矣。」
  臣曰:「皇上不還宮當何之?望皇上還宮為是。」
  上稍沉思曰:「你送我。」
  臣對曰:「臣送皇上。」
  上於是釋衣衽而執臣手,露腕以瘡示臣曰:「看吾瘡尚未落痂也。」
  隨上金臺立。上憤恨語臣曰:「我祖宗二百年天下以至今日,國有長君,社稷之福,爭奈東宮小里?」
  連語數次,一語一頓足一握臣手。臣對曰:「皇上萬壽無疆,何為出此言?」
  上曰:「有人欺負我。」
  臣對曰:「是何人無禮,祖宗自有重法,皇上說與臣,當依法處治。皇上病新愈,何乃發怒?恐傷聖懷。」
  上不答,良久歎語臣曰:「甚事不是內官壞了,先生你怎知道?」
  於是執臣手行,入皇極門,下丹墀,上呼茶。於是內侍設倚北向,不坐,乃移南向,始坐,而執臣手不釋如故。茶至,乃以左手飲數口,顧臣曰:「我心稍寧。」
  遂起由東角門入,至乾清宮門,臣不敢入。上牽臣手曰:「送我。」
  既得旨,乃敢入,隨至寢殿,上升榻坐,猶執臣手。蓋自御路前至此,皆執手未釋,而顏色相顧,眷戀之情藹然,言之流涕,不忍言也。時張居正、朱希忠皆榻前叩頭,上猶執臣手。臣鞠躬膝側不得下,叩頭踘踖不安之甚。上見如此,乃釋手,臣始得下叩頭,又與二臣同叩頭,辭出乾清宮門外候旨。
  須臾,內侍傳宣閣下,二臣復入,候立寢殿丹墀。有旨:「上來。」遂上殿至榻前,上已升座,二臣跪承旨。
  上從容曰:「朕一時恍忽。」
  又曰:「自古帝王後事,(下此二句聽不真,意是豫備後事。)卿等詳慮而行。」
  臣等叩頭出,仍在乾清宮門外候旨。
  須臾,內侍傳旨:「著高閣老在宮門外莫去。」
  拱即語張居正曰:「我留公出,形跡輕重難為公矣。公當同留,吾為奏之。」
  隨語內詩曰:「奏知皇上,二臣都不敢去。」
  薄暮,內侍傳旨:「閣下著在乾清宮門外宿。」
  臣拱即內侍奏上曰:「祖宗法度甚嚴,乾清宮係大內,外臣不得入,晝且不可,況夜宿乎?臣等不敢宿此。然不敢去,當出端門,宿於西闕內臣房。有召即至,有傳示即以上對,舉足便到,非遠也。」
  上允之。於是二臣乃就西闕內臣房宿。臣夜不能寐,披衣坐,候掖門開即入。候起居日數次,明日亦如之。既傳聖體稍安,臣即上札子曰:「臣聞聖體稍安,不勝慶幸。今府部大臣皆尚朝,宿不散,宜降旨令各回辨事,以安人心。而臣等仍晝夜在內,不敢去。」
  即擬旨上請,上以為然,即時降旨,百官皆散,人心稍定,而臣等日問安如初。
  又四日,上覺益平愈,臣問安札子有御批字:「心稍安。」上遣內侍慰勞,命還家,於是乃還。上付托之意乃在執手告語之時,此乃顧命也。慟哉!至受顧命時,已不能言,無所告語矣。
  隆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大漸。未申間,有命:「召內閣臣拱暨張居正、高儀亟趨入乾清宮。」遂入寢殿東偏室,見上已昏沉不省,皇后、皇貴妃擁於榻,皇太子立榻右,拱等跪榻前。
  於是太監馮保以白紙揭帖授皇太子稱遺詔,又以白紙揭帖授拱,內曰:「朕嗣祖宗大統,今方六年,偶得此疾,遽不能起,有負先皇付托。東宮幼小,朕今付之卿等三臣同司禮監協心輔佐,遵守祖制,保固皇圖。卿等功在社稷,萬世不泯。」
  拱讀既慟不能勝,即哭奏曰:「臣受皇上厚恩,誓以死報。東宮雖幼,祖宗法度有在,臣務竭盡忠力輔佐東宮,如有不得行者,臣不敢愛其死,望皇上無以後事為憂。」
  且奏且哭,已大慟長號不能止。兩宮亦皆失聲哭。於是二內臣扶拱起,遂長號以出。嗚呼!痛哉!蓋拱見得居正與保內外盤結已固,事勢必不可為,故有誓死之奏,不復有其身矣。
  至二十六日卯初刻,上崩。拱等聞報,哭於閣中,而居正雖哭,乃面有喜色,揚揚得意。儀私謂拱曰:「不見張公意態耶?是誠何心?國家之禍,不知所終矣。」
  是日巳刻,傳遺旨:「著馮保掌司禮監印。」
  蓋先帝不省人事已二三日,今又於卯時升遐矣,而巳時傳旨,是誰為之?乃保矯詔,而居正為之謀也。旨出,百官駭愕,相顧失色,閭巷小民亦皆驚惶奔走不寧,而獨居正喜動顏色不能自禁,閣中官僚吏卒無不見之。
  至二十七日,馮保打出一報,內開遺詔與皇太子:「朕不豫,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閣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怠荒,保守帝業。」
  報出,人心大駭,以為宦官安得受顧命?且此詔今上領受之矣,保安得取而打報?蓋欲專權亂政,故以此示天下,以為吾乃受顧命之人,先帝有托,乃可以任其所為,而莫敢誰何也?然不知二遺詔者,皆居正所為。前三月十六日,忽報:「上疾重,閣下宜赴宮門候宣。」拱與居正即趨入,至恭默室迤北,有居正心腹吏姚曠手持紅紙套,內有揭帖半寸許厚,封緘完固,自後飛走而過。拱問:「送與何人?」曠答云:「與馮公。」公即疾馳而入,蓋不知其主人瞞我而遂直言之也。拱即問居正:「是何所言?」居正面赤惶怖,遽答云:「乃遺詔事宜耳。」拱默然,以為我當國,凡事當自我同眾而處,獨奈何於斯際而有私言於保乎?此中必有播弄之事,故瞞我而私言之也。待看,待看。至是拱奉遺詔,又得皇太子遺詔,皆有同司禮監之說,乃知居正蓋為馮保謀也。
  嗟乎!自古有國以來,曾未有宦官受顧命之事,居正欲憑藉馮保,內外盤據,窺伺朝廷,盜竊國柄,故以顧命與司禮監。而次日即傳馮保掌司禮監印,大權悉以歸之,而托其為主,於內以蔽主,上威百僚,使人莫敢我何。其欺先皇之既崩,欺今上之在幼,亂祖宗二百年之法度,為國家自古以來未有之大事。嘻!亦忍心哉!亦大膽哉!天地鬼神有靈,祖宗先帝有知,必然鑒察。保粗識三二字,言不能成文,居正凡欲有所為,必捏旨寫與保,瞞皇上不知,只說是司禮監所擬,當行者乃即以為聖旨而傳行之。欲要寵則要寵,欲害人則害人。惟其所為,無不立遂者,而又佯為不知,以為出自上意,我無可奈何也,此事以為常。指鹿為馬,無敢不言馬者,朝臣被其威劫,不復敢言矣。

矛盾原由

  荊人為編修時,年少聰明,孜孜向學,與之語,多所領悟。予愛重之。渠於予特加禮敬,以予一日之長處在乎師友之間。日相與講析理義,商確治道,至忘形骸。
  予嘗與相期約:「他日苟得用,當為君父共成化理。」
  渠曰:「若撥亂世、反之正、創立規模,合下便有條理。堂堂之陣,正正之旗,即時擺出,此公之事,吾不能也。然公才敏而性稍急,若使吾贊助,在旁效韋弦之義,亦不可無聞者。」以為確論。且每向人云:「自交玄老,長多少學問見識。」其相稱許,謂不在臯夔下,此皆其初心也。
  暨予為司成,渠為司業;予總校《永樂大典》,渠為分校;予在政府,渠亦繼入,蓋久而益加厚焉。至予為徐氏擠排以歸,凡三載,亦各相望不忘。
  庚午,予蒙召還閣。至京時,則渠與趙大洲相構,日在卼臲。見予至,喜曰:「公來吾可有倚仗,若再一二月不至,吾不能存矣。」而趙亦語予曰:「世所謂妖精者,張子其人也。」乃備告以相構故。予為解釋,乃各稍寧息。
  既乃見渠,頃異往昔,全以詐術馭人,言語反覆無實。人有不合者,必兩利而俱存之,怒甲則使乙制甲,怒乙則使甲制乙;欲其鬥則嗾之使鬥,欲其息則愚之使息。使其柄常在,我惟其所為,而人皆囿於其中,不能自覺回互,隱伏不可。方物縱橫顛倒,機變甚巧。予乃歎曰:「張別吾三載,乃不能進德,遂成斯人乎?」
  時予攝銓務進退人才,而渠乃專假借。凡予進一人,必曰:「此吾薦之高老者也。」既已收恩,退一人則又曰:「吾曾勸止之,奈高老不聽何?」而又以收恩焉。蓋欲籠絡一世之人,使之歸己,而因以眾樹黨也。而就中納賄無籌,此事人所共知。予亦聞之,然惟自慎,不復與言部事而已,而安能止其假借乎?昔徐氏之去,實渠嗾李芳為之,既以示德於我,既則又交通徐氏受其重賄,而謂調停於我。在徐處則曰:「高實未忘情也。」在我則曰:「徐可惡甚。」若在他人,孰能堪之?蓋以兩利俱存,獨持其柄之意。
  辛未秋,徐因一通判送銀三千、玉帶寶玩等物於渠,渠受之。有松江人顧紹者知其事,揭告於予。證據明白,渠惶甚,莫邊為居。予為解慰,以為小人告訐,不信,而執紹付法司解回,渠始稍寧,而稱我曰:「畢竟是公光明也。」然雖眼底支吾,而本情既露,相對甚難為顏面。於是遂造言訕謗,發意謀去我矣。
  荊人賣眾,別走路徑,專交通內臣,陰行事於內。而司禮太監馮保者,狡黠陰狠,敢於為惡而不顧者也。荊人傾身結之,拜為兄弟,諂事無所不至。保有慧僕徐爵,極所信任,即陰事無不與謀。荊人深結之,每招致於家,引入書房共桌而食,啖以重利,惟其所為,皆傾意為之成就。爵深德之,為之斡旋於內,益固其交。於是,三人者遂成一人,而爵五日不在,荊人所喘息相通。荊人每有意指,即捏旨付保,從中批出,以為出自上意,而荊人袖手旁觀佯為不知。此事已久,予甚患之,而莫可奈何。
  至是,則遂與保謀害我,而又令其密黨嗾言官攻我。賴上信任我甚,保計莫施,而外亦無應之者。會殷閣老去任,予具疏請內閣添人,荊人即捏旨付保,誑奏上批出曰:「卿二人同心輔政,不必添人。」朝臣皆以為上之信任輔臣如此,二老之見知於上如此,而不知荊人之為也。荊人之意,予則知之。蓋彼方與保謀我,又嗾言官攻我,使再有閣老在,則旁觀有人不便。今只二人在閣,則吾一被言,即當迴避,而彼獨在閣,則可與保內外為計,以制吾之命。此其謀至深,然已有旨,將奈之何?
  辛未正月,上有疾,不視朝。會福建巡按御史杜化中參論福建將官金科、朱珏,則贓罪重大。先該巡按論劾,兵部覆行巡撫衙門勘問。國朝二百年來,曾未有巡按所劾行巡撫勘問之理,而巡撫何寬受二犯賄,乃不屬按察司而屬運使問;亦曾未有運使問刑之理。二犯遂得輕縱。然尚未結,又各持金送總兵戚繼光接受,遂為奏行取赴京聽用。隨准兵部咨行福建巡撫衙門,將金科、朱珏督發赴浙江,聽副將胡守仁督同選兵完日,統領往邊。
  納賄招權,支吾賣法,情罪甚重。荊人見奏,面如死灰,顙有泚,鬱鬱咨嗟不已,曰:「戚總兵已站不住了,南兵不必選罷。」連日皆然。
  予不知所謂,因訪之,則此事乃荊人之為也。荊人久招納戚繼光,受其四時饋獻,金銀寶玩不啻數萬計,皆取諸軍餉為之者。又差心腹頭目錢▉等四五人,日在荊人宅聽用,喘息相通,倏忽而至,荊人極力庇護。凡朝廷機密動靜,與士夫向背,一言一動,當時即知之,此人所共知者。金科、朱珏富甚,久以賄投戚繼光門下,前被論時即納賄求解,而繼光遂引入荊人家,各饋千金。荊人特令兵部覆行巡撫勘問,而又作書何寬令其出脫,而繼光仍復取用,實皆荊人展轉為之。及見化中奏,以為化中知其底蘊也,故皇急如此。然化中河南人,荊人疑我知之,而不知此乃隆慶二年事,吾尚家居,則何由知也?又恐有人因而大發其事,日夜不寧,既力囑兵部題覆將繼光開豁不問,二犯胡亂了事,而何寬則當吏部題覆。
  荊人不得已,先餂予曰:「化中事,公不知耶?」
  予曰:「此事在予家居時,化中在萬里外,吾何以知?」
  荊人曰:「吾始以為公知也。連日熟觀公動靜,公寔不知矣。今乃敢以情告,二將皆可用,吾故扶持之欲得用也。前兵部覆巡撫勘乃吾意,吾亦曾有書與何寬,今若如化中言,吾何顏面?願公曲處。」
  予曰:「彼既有言,何以竟不問?今只令聽勘,勘來便好也。」遂如此處。
  荊人雖幸了此事,而蹤跡已露,心愈不安,而謀我又愈甚。令其密黨布散流言於南北,欲趁上病不理事,好嗾保下毒手陷我,其計無所不至矣。
  東宮出閣講學,故事,閣臣止看視三日,以後更不復入。予以為東宮幼,而講官亦皆新人,無慣熟者,今只委之講官,而吾更不在側,於心未安。乃上疏請東宮講學:「故事,閣臣止看視三日,後不復入。臣竊惟東宮在幼,講官皆新從事,恐有事未妥者,何人處之?臣切願入侍,而故典未有未奉明旨,既不敢以擅入,而惓惓之心又甚不容己。為此謹題,望皇上容臣等五日一叩講筵看視,少盡愚臣勸進之忠,蓋舊日所無之事而特起者也。」上允之。
  乃荊人遂捏一旨,嗾保奏上曰:「東宮幼小,還著閣臣每日輪流一員看視才好。」
  上曰:「也罷。」保遂出旨行之。
  上止知為保所擬,而不知乃荊人之為。蓋荊人為此有二意:一則欲於上前見得我五日之請為疏慢,一則欲外人見我請五日,而上乃欲每日如此,是我疏慢,是上意不然,我做此模樣,使人疑望揣摩,好動手我也。而又日輪一人,不是通往,則彼得以獨與保為謀計更為便也。
  於是,凡荊人入看之日,則保必出,在文華殿東小房與荊人密語,屏左右,遠立不得聽聞,直至東宮出乃已,日為常,各講官無不見之。荊人既使徒黨造言,招邀南北言官論我,然迄無應者。而楚人少卿曾省吾者,荊人幕賓用事者也,為力更甚。省吾有門人曹大埜為給事中,省吾乃以荊人意嗾大埜曰:「上病甚,不省人事,事皆馮太監主行。而馮太監者,即張相公也。張望君舉事甚切,君誠以此時劾高老,事必濟。張秉政,必大用,君可永享富貴。」又尚寶劉奮庸者,躁急孟浪人也,俸淺而求速化甚力,屢托鄉人為言,予甚薄之,以是有怨言,而省吾亦遂收與共舉事。於是,三人日相聚為謀。會當外補科官,而荊人即傳示大埜曰:「聞高老欲升君僉事矣。」於是,奮庸即上疏陳事,暗論我而不明言,以引其端。大埜即日上本劾我十大不忠,謂比秦檜、嚴嵩更甚,而五日一叩之說,即為首件,應荊人之謀也。
  時上病甚,見疏大怒,命處治大埜。司禮監擬旨:「曹大埜這廝排陷輔臣,著降調外任。」而保馳與荊人商量,荊人遂抹去「這廝排陷輔臣及降」字,而改曰:「曹大埜妄言,調外任。」蓋既不能護庇,則姑為輕緩之辭,且以示人,謂上不甚為我怒也。擬上,上頷之,遂發行。
  而荊人則封一帖告我曰:「曹大埜是趙大洲鄉人,聞此事是大洲所為。」蓋欲掩己而推以與人,為先入之說惑我也。又曰:「聞大洲布散流言於南北,今北果有矣。恐南亦有之,公不可不防。」蓋渠既散言南北,不止北者推與大洲,倘南亦有言者,則遂以為果大洲為之,有言在先也。又忽差人報我曰:「聞大理寺有一官上本論高爺矣。」蓋亂我也,而竟無之。
  乃予則只上疏力求去,而人情駭愕,洶洶憤激,不平之甚。乃是日六科公本一,獨本三十三,道公本一,九卿公本一,太常寺等衙門公本一,一日並上,劾大埜誣陷元輔。而恐我必不肯留勸,上特加信任,勿令去。上曰:「說的是。」而我本兩上,上懇留不允。
  予自念曰:「上病甚,我求去非宜,且屢言不止,徒苦聖懷,更非宜。吾今當以君父為急,乃何有於此輩哉!」遂出視事。而言官有兩疏劾劉奮庸、曹大埜朋謀誣陷者,事甚悉,乞重處。予當吏部覆本,予乃即上疏救之,乞留大埜而免究奮庸。上不允,大埜仍調外任,而奮庸降一級調外任。於是大埜既為人所嗾所賣,失意怏怏甚,遂向人說:「是省吾所謀,乃致我如此。」而又自詣吾門洗雪曰:「此事非大埜本意,有人令我為者,公當自知也。」而其事遂明,縉紳無不知矣。
  於是,御史張集獨本劾曹大埜傾陷輔臣,內有曰:「昔趙高矯殺李斯,而貽秦禍甚烈。又先帝時,嚴嵩納天下之賄,厚結中官為心腹,俾彰己之忠,而媒櫱夏言之傲,遂使夏言受誅而已。獨蒙眷中外蒙蔽離間者二十餘年,而後事發,則天下困窮已甚。」蓋指荊人馮保之事言也。
  荊人見本,面赤氣促,良久奮起,大言曰:「這御史如何比皇上為秦二世?予遂擬票該衙門知道。」以上荊人恐本出,則交通馮保害我之事。有話說起,引惹事端,必有乘其後而大發之者,何以收拾?且又欲借以威眾,乃嗾保收本不發,而令散本內官至閣曰:「萬歲爺爺說張集如何比我為秦二世?」
  予顧荊人曰:「公昨日有此言。」
  荊人默然,而又使保宣言曰:「上怒本在御前意叵測,將欲廷杖為民矣。」又曰:「廷杖時我便問他,今日誰是趙高?」喧傳內外。而張集則日在朝房聽拿,買南蛇膽,買棺木,吩咐後事,謂必死矣。
  有荊人門客問曰:「這事如何了?」
  荊人曰:「再困他幾日,使他嘗此滋味也。」
  予知其詐,乃令中書官入文書房問:「張集本安在?」
  文書官曰:「在此收貯,上通未見。」
  問:「如何下落?」
  曰:「留不發矣。馮公公說再困他幾日,使他嘗此滋味也。」
  而內外之言,若合符節然。集既朝房聽處,而人情洶洶益甚,且其本雖未發,而其揭帖已流傳各衙門,皆知其說矣。
  而曹大埜怨曾省吾之說,又日騰播於是。言官皆攘臂切齒,欲論荊人,發其奸謀。乃荊人密黨郎中王篆謂荊人曰:「張集一日不了,則添一日說話。見今人情如此,而尚可激之乎?」
  於是,荊人即使篆入朝房謂集曰:「張相公致意君第歸家,本已不下無事矣。」集始歸。然蹤跡大露不可掩,人情憤恨愈甚。科道各相約,具本劾荊人交通馮保,嗾使言官誣陷首相。旦夕且上,荊人窘甚,惶急無以為計。
  予聞之,乃茫然曰:「上病甚,若聞荊人害我事必盛怒。茲時也,安可以怒聖懷?且他人事,有閣臣處之。荊人害我,則何人為處?必上自處也。今水漿不入口而能處乎?安可以苦聖心?人臣殺身以成其君,則為之今,寧吾受人害,事不得白,何足言者?而安可以戚我君?」
  於是,約科官吳文佳、周良臣、劉渾成、王璇至朝房諭之曰:「聞臺省將欲有言,此必不可。上病甚,一聞此說,將何如處?願諸君當以君父為重,吾寧受害,寧事不白,特鴻毛耳,而安可以此時苦聖心乎?且此說為我白也,如但有一言,則吾即日去之矣。」
  說甚丁寧懇側,四人遂編告省臺,使寢其事,而荊人不知也。
  乃是日薄暮,荊人褻衣至吾前園中請見,予問:「公何言?」
  荊人囁嚅數四,始言曰:「曹大埜事謂我不與知,亦不敢如此說,今事已如此,願公赦吾之罪。」
  予舉手曰:「天地鬼神祖宗先帝之靈在上,我平日如何厚公,公今日乃如此,為何負心如此?」
  荊人曰:「以此責我,我將何辭?但願公赦吾之罪,吾必痛自懲改,若再敢負心,吾有七子,當一日而死。」
  予曰:「昨姚曠封送秘帖與馮保,不圖吾見,問之則曰:『遺詔耳。』我當國事當我行,公奈何瞞我,而自送遺詔與保乎?且封帖厚且半寸,皆何所言,安知中非謀我之事乎?」
  荊人俛首曰:「公以此責我,我何地自容?今但願赦罪容改過耳。」
  予曰:「公不須困心,茲科道嘖嘖有言,吾已托四科官遍告力止之矣。吳文佳、周良臣皆楚人,用此二人者,欲其告公知也。乃未告公知耶已矣,何言吳周皆其幕賓?」
  二人聞予言,吳往告周曰:「未知止得眾言官否?若止不住而吾先言之,恐是非弄在吾身上,不必告罷。」遂已。既荊人聞吾言,則憾二人。於是,吳又賣周而自造荊人,訴曰:「吾欲言而周止之,吾二人共聞不敢獨告耳。」遂大恨周,吾去後即出周為南昌知府。
  荊人雖幸目前風波暫止,然事既敗露,終有發時,必去我而後可。於是,稍收斂形跡,而為謀則愈深矣。
  予見得事勢如此,竊自計曰:「上病甚,二人內外為奸,而閣中止吾與彼賴天之靈,上得安平,幸也。萬一不然,吾必持正與爭,死生去就不復顧矣。吾去或死,則彼一人專政,國家必受其禍。吾既受先君之托,苟可為處者,不可不盡其謀也。」乃上疏力請內閣添人,蓋欲有人旁視,而彼或尚少有顧忌也。上允之。
  於是乃推尚書高儀入閣辦事。高正直,然非荊人敵,一時倉卒無可奈何,只得用此人也。而高入閣數日,私語予曰:「荊人譎狠乃一至此哉!不入此,安得見其情態?」
  於是閣中稍寧靜,而各以其心運用於背之中。為正為邪,為國為利,天水違行矣。
  荊人、宦保交結盤據,內援外應,既密既久。及先皇晏駕,愈益甚,彼此或遣使,或密帖相傳,日數次,旁若無人。拱實不勝慟憤,乃謀諸太學士高儀曰:「今新主在幼,而二人所為若此,必為社稷憂。吾當國,必不能行事,欲去,則先皇之托在焉,委而不顧不忠;欲依違取容,則更負先皇之托,更不忠,其將若之何?」
  儀曰:「天道六十年一周,昔正德初,劉瑾弄權,其時內閣劉晦庵河南人,謝木齊浙人,李西涯楚人,乃西涯通瑾取容,而二公遂去。今六十年矣,事又相符,豈非天哉?」
  予曰:「吾安得為劉晦庵?彼時武廟已十有五,西涯只暗通瑾取容,尚顧忌形跡,故晦庵止於去。今上才十齡,荊人陰狠更甚而不止,與保交通不顧形跡。凡吾一言,當即報保,知行一事即為計授保,使從中假旨梗我,而彼袖手旁觀,佯為不知。凡荊人之謀,皆保為之也;凡保之為,皆荊人為之謀也。明欺主幼,以為得計如此,吾尚可以濟國家之事哉?」
  儀曰:「然則,何如?」
  拱曰:「昨受顧命時,公不聽吾奏言乎?其曰:『誓死者,蓋已見勢不可為,業以死許,先皇不復有其身也。』今惟有死而已。吾只據正理正法而行,其濟國之福也,不濟則得正而斃,猶可以見先皇於地下。且上登極後,即當行事,彼朋謀從中相左,則爭之費力,不如豫以言之。吾今即於登極日且先疏上五事,明正事體,使君父作主,政有所歸,蓋不惟止權閹之假借,而亦以防彼之串通捏上,假內批以行私害人也。若得行,則再陳致治保邦之策;若不得行,則任彼朋謀傾陷,死生不復顧矣。」
  儀長歎曰:「公言允當,自是大丈夫事。然禍福未可逆視,吾固不敢贊公行,亦不敢勸公止也。」
  至上登極之日,拱乃即上疏曰:「大學士高拱等謹題:為特陳緊切事宜,以仰裨新政事。茲者恭遇皇上初登寶位,實總覽萬機之初,所有緊切事宜,臣等謹開件上進,伏願聖覽,特賜施行,臣等不勝仰望之至,謹具題以聞。
  「一、祖宗舊規,御門聽政。凡各衙門奏事,俱是玉音親答,以見政令出自主上,臣下不敢預也。隆慶初,閣臣擬令代答,以致人生玩愒,甚非事體。昨皇上於勸進時,荷蒙諭答,天語莊嚴,玉音清亮,諸臣無不忭仰。當日即傳遍京城小民,亦無不飲悅,其所關係,可知也。若臨時不一親答,臣下必以為上不省理政令,皆他人之口,豈不解體?合無今後令司禮監每日將該衙門應奏事件,開一小揭帖,明寫「某件不該答、某件該答、某件該某衙門知道、及是知道了」之類,皇上御門時收拾袖中,待各官奏事,取出一覽,照件親答。至於臨時裁決,如朝官數少,奏請查究,則答曰:『著該衙門查點。』其糾奏失儀者,重則錦衣衛拿了,次則法司提了,問輕則饒他,亦須親答。如此,則政令自然精采,可以繫屬人心。伏乞聖裁。
  「一、祖宗舊規,視朝回宮之後,即奏事一次;至申時,又奏事一次。內侍官先設御案,請上文書,即出門外,待御覽畢,發內閣擬票。此其常也。至隆慶初年,不知何故不設覽本、御案,司禮監官奏文書,先帝止接在手中,略覽一二,亦有全不覽者。夫人君乃天下之主,若不用心詳覽章奏,則天下事務何由得知?中間如有奸究欺罔情弊,何以昭察?已後乞命該監官查復舊規,將內外一應章奏,除通政司民本外,其餘盡數呈覽,覽畢送票,票後再行呈覽,果係停當,然後發行。庶下情得通,奸弊可燭,而皇上亦得以通曉天下之事。臣等又思得各衙門題奏甚多,難以通篇逐句細覽,其中自有節要之法。如各衙門題覆除前一段係原本之詞不必詳覽,其擬議處分全在。案呈到部以後一段,乞命該監官每日將各本案呈到部去處夾一小紅紙簽,皇上就此覽起,則其中情理及處議當與不當,自然明白。至於科道及各衙門條陳論劾本,則又須全覽,乃得其情。伏乞聖裁。
  「一、事必面奏,乃得盡其情理。況皇上新政,尤宜講究,天下之事始得周知。伏望於每二、七日臨朝之後,御文華殿令臣等隨入叩見,有當奏者就便陳奏,無則叩頭而出。此外,若有緊切事情,容臣等不時請見,其開講之時,臣皆日侍左右,有當奏者,即於講後奏之。如此,則事精詳,情無壅蔽。不惟睿聰日啟,亦且權不下移,而諸司之奉行者,當自謹畏,不敢草率塞責矣。伏乞聖裁。
  「一、事必議處停當,乃可以有濟而服天下之心;若不經議處,必有差錯。國朝設內閣之官,看詳章奏擬旨,蓋所以議處也。今後,伏乞皇上一應章奏,俱發內閣看詳,擬票上進;若不當上意,仍發內閣再詳擬上。若或有未經發擬徑自內批者,容臣等執奏明白方可施行。庶事得停當,而亦可免假借之弊。其推升庶官,及各項陳乞與一應雜本,近年以來,司禮監徑行批出,以其不費處分而可徑行也。然不知推升不當,還當駁正,與或事理有欺詭、理法有違犯、字語有垂錯者,還當懲處。且內閣係看詳章奏之官,而章奏乃有不至內閣者,使該部不覆,則內閣全然不知,豈不失職?今後,伏望皇上命司禮監除民本外,其餘一應章奏俱發內閣看詳,庶事體歸一,而奸弊亦無所逃矣。伏乞聖裁。
  「一、凡官民本詞其有理者自當行,其無理者自當止,其有奸欺情弊者自當懲治,未有留中不出之理。且本既留中,莫可稽考,則不知果經御覽而留之乎?抑亦未經御覽而留之者乎?是示人以疑也。又或事繫緊急密切而有留中者,及至再陳,豈不有誤?今後,伏望皇上乾凡一切本辭,盡行發下,倘有未發者,容原具本之人仍具原本請乞明旨。其通政司進封外來一應本辭,每當日將封進數目,開送該科備照,倘有未下者,科臣奏討明白。如此,庶事無間隔,而亦可遠內臣之嫌、釋外臣之惑。其於治所關非細,伏乞聖裁。」
  疏上,保果不懌,乃不送閣,而從中票出曰:「知道了,遵祖制。」蓋不納之辭也。拱以為今日新政之始,輔臣百官之首,此疏第一之疏,而保即作梗如此。若不明正其事,則自茲以後必任期所為,不復可與爭矣。
  拱於是又上疏曰:「臣高拱、高儀謹題:臣等先於本月初十日恭上緊切事宜五件,仰裨新政。今日伏奉御批:『朕知道了,遵祖制。』臣等竊惟五事所陳,皆是祖宗已行故事。而內中尚有節目條件,如命司禮監開揭夾簽,盡發章奏,如五日一請見,如未蒙發擬者容令奏請,與夫通政司將封進本辭送該科記數備查等項,皆是因時處宜之事,必須明示,准允,乃可行各衙門遵行。況皇上登極之日,正中外人心觀望之際,臣等第一條奏,即未發票,即未蒙明白允行,恐失人心之望。用是臣等不敢將本送科,仍用封上,並補本再進,伏望皇上鑒察,發下臣等擬票。臣等如敢差錯,自有公論,自有祖宗法度,其孰能容臣等無任仰望之至?」
  於是,保無可奈何,乃將先本留內,而以補本發下擬票。乃擬曰:「覽卿等所奏,甚於時政有裨,具見忠藎,都依擬行。」是時,中外臣民皆知二人交結為奸,方為危懼。又見保矯旨掌司禮監印,而登極之日,侍班科官親見保自升寶座上立傳出外,無不駭愕,以為無君不道一至於此,將來必有叵測之事。然所恃者,惟有閣臣戇直,可以折其奸萌耳;及聞我疏不發,票擅自批出不納,則駭懼益甚。
  於是,曰:「六科等科都給事中等官程文等,為明大法劾大奸,懇乞聖斷早賜剪除,以安社稷事。職等竊惟祖宗設為刑律,以懲不恪,大小皆備而至重者,乃在於謀逆僭竊假詔旨、漏御情、大不敬等事,有一於此,必誅無赦,其防至嚴也。乃今有屢犯重條、無君不道,如司禮監太監馮保者,職等聞見既真,敢畏禍而不為皇上言乎?
  「馮保平日貪殘害人不法等事,萬千難盡,姑從後論,今以其無君不道之甚者先言之。先帝升遐,人心不勝哀慟,而中外洶洶喧傳,皆以為馮保所致。職等細訪之,乃知馮保平日造進誨淫之器以蕩聖心,私進邪燥之藥以損聖體,先帝因以成疾,遂至彌留。此事無人不知,無人不痛恨者。昔弘治十八年,太監張瑜誤進藥餌,致損孝帝,彼時公侯科道等官合本論劾,遂將張瑜拿問擬斬。張瑜猶是差錯,而馮保則有心為之,情為尤重,此其必不可赦者一也。先帝久知馮保奸邪,不與掌印,保雖百計營求,終不能得。乃五月二十六日卯時,先帝升遐,辰時即傳馮保掌印,豈非保自矯詔而為之乎?假傳聖旨有條,此其必不可赦者二也。先帝升遐後一日,馮保即打出一報,內開遺詔與皇太子:『朕不豫,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閣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怠荒,保守帝業。』一時人皆抄報遍傳四方,人心惶惑,以為司禮豈輔導之任、內官豈顧命之臣?此自古所無者,虛實未可知也。縱有之,亦是御清密事,豈宜明寫在外,以令天下皆知?此不過馮保假此張大其權,使人畏不敢言,而因以肆其弄權之計耳。故使事之無也,又是假傳聖旨,總使事之有也,亦係透漏御情,此其必不可赦者三也。陛下登極之日,科道官侍班,見馮保直升御座而立,皆甚駭異。出以訪之,累朝近侍皆云自來無此,實自馮保今日起。夫御座者,太祖高皇帝之座也,惟繼統天子登之。保是何人,乃敢儼然立於其上,逼挾天子而共受文武百官之朝拜乎?此自古所無之事,雖王莽、曹操所未敢為者,而保乃為之,不軌之心豈不可見?此其必不可赦者四也。凡此,皆馮保今日大惡,而其敢於無君不道,一至於此。乃使之日在左右,專掌樞權,豈不可畏之甚耶?
  「又據其素惡言之,保在先朝不恤,帑藏空虛,惟恣侈糜之導,鼇山一作,浪費不貲,其視邦財等若糞土。而凡私營莊宅,置買田產,則價值物料一切取諸御用監、內官監及供用庫。內本管太監翟廷玉言少抗違,隨差豪校陳應鳳等拿玉庫役,勒送千金,遂陷廷玉屈死刑牢。凡承運庫寶物盜取無筭,太監崔敏盡知,此其耗國不仁罪之一者。徐爵、王杲係嘉靖年間問發逃軍,保即收為腹心,事無巨細,聽其撥置,賄雖錙銖,悉憑過付,尋為捏功,一升為錦衣百戶,一升為總旗。以白丁之弟馮佑買功,升至錦衣大堂,又為伊姪馮天馭、馮天騏謀升錦衣千百戶,家丁王賢、王才、王欽、張勛、邵淳等,皆以廝役濫竊校尉名色。若王賢者,又冒升百屍。此其竊盜名器罪之二者。每年聖旦、冬至、端陽三節,保輒思巧計乞升內使二百餘人,每升太監一員,受銀五百兩;少監一員,受銀三百兩;小火者給牌賜帽,俱五十兩;若升補各王府承奉,正則四千兩,副則三千兩,除珠寶羅段等物,名曰『見面土儀』。此其販鬻弄權罪之三者。織染局鋪戶石金關領西十庫銀一十七萬兩,保即索受五千餘兩,張大受、徐爵各騙銀一千兩,仍差陳應鳳等嚇送金背錢五十車。又織染局匠役盜去蟒龍羅段共三百餘疋,保既連贓捉獲,乃索受管局太監陳洪銀物二扛,暗將獲贓送入,匿不以聞。此其貪縱罪之四者。如司禮監太監黃錦病故,管家梁經將錦所積玉器凡二食盒進上,保俱邀截,復嚇銀二萬兩,玉帶蟒衣不可勝記。先是太監張永舊宅二所,價值五萬餘金,保恃強奪之,占作樓房,見存可究。又太監滕祥病故,遺有大青、大碌盈數寸許者,保乃逼伊姪滕鳳送入私囊,復與太監陳洪爭奪鳳宅二所,莊田一處,價值十萬兩,因不可得,忿將陳洪陷害。此其吞噬疆御罪之五者。至若打死行兇內使,徑棄屍骸,妄殺無辜妻孥,忍殃同列,並將太監陳憲坑下冤獄,亦皆人所共知共恨。此其荼毒凌虐罪之六者。
  「夫以保負此四逆六罪,皆律法所不可赦者。以先皇長君照臨於上,而保尤敢為如此,況在陛下沖年而幸竊掌印,虎而加翼,為禍可勝言哉!若不及今早處,將來陛下必為其所欺侮,陛下政令必為壞亂不得自由,陛下左右端良之人必為其陷害。又必安置心腹,布備內廷,共為蒙蔽,恣行兇惡,待其勢成,必至傾危社稷,陛下又何以制之乎?昔劉瑾用事之初,惡尚未著,人皆知其必為不軌,九卿科道交章論劾,武皇始尚不信,及至釀成大釁,幾危社稷,方驚悟,誅其人而天下始安矣。然是時武皇已十有五齡也,猶具此逆謀,況保當陛下十齡之時,而兼機智傾巧又甚於劉瑾者,是可不為之寒心哉!伏乞皇上俯納職愚,敕下三法司亟將馮保拿問,明正典刑,如有巧進邪說曲為保救者,亦望聖明察之,則不惟可以除君側之惡,而亦可以為後人之戒矣。社稷幸甚,天下幸甚,職等不勝激切懇祈之至,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
  隆慶六年六月□日:「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等為僭橫宦官壞亂朝綱,懇乞聖明速賜宸斷,以杜禍本事。職惟自古英哲之主,所以統一天下而無意外之患者,必彰法於幾初而使人不敢僣,必制櫱於方萌而使人不敢橫。方今司禮監太監馮保,僣竊橫肆,壞亂朝綱,若不明法大斥其罪,則禍奉未除,其何以號令天下而保安社稷哉!職等謹以馮保僣橫之罪,著且大者,為我皇上陳之。恭惟皇上方以沖睿之年嗣登大君之位,據今一時之舉動,實係萬方之觀瞻,必近侍致敬,斯遠人不敢慢也。始時能謹,斯將來有法程也。近於本月初十日,我皇上升殿登寶座,始即天子位。則寶座者,天子之位也,惟皇上得御之,以受文武百官拜祝。保不過一侍從之僕臣,爾乃敢儼然竟立於御座之上,不復下站殿班,是其日文武百官果敬拜皇上邪,抑拜馮保邪?皇上受臣下之拜,馮保亦受臣下之拜,無乃欺皇上之幼沖而慢肆無憚之若是也,豈僕從敬主之禮哉!其在殿陛之上如此,則在梓宮前可知矣;其在初服之時如此,則將來又可知矣。馮保僣橫之罪漸豈可長哉!
  「臣等又查祖制,凡宦官私宅閒住者,原無給米撥夫之例也。保乃妄奏閒住太監孟沖得月給米十石、歲撥人夫十名,是非僣亂祖制私作威福,敢於背先帝之恩,敢於撓皇上之法而大亂朝廷者乎?近日,中外臣民相顧驚疑,嘖噴私語,謂馮保操權僅數十日,梓宮在殯,輒敢眇視皇上,大肆更張,失今不治,恐不至昔年王振、劉瑾之禍不止也。皇上安用此宦豎而不亟置於法哉?臣等竊計制惡於未熾者,其為力也易,其貽患也小,若緩之制於晚則難矣,況保之惡為已熾乎?伏望皇上念祖宗之基業不易保,懲小人之罪惡不可縱,大奮乾綱,亟賜宸斷,將馮保付之法司,究其借橫情罪,大置法典,奪孟沖違例之給,勿事姑息,不少輕貸。庶惡本預除,而眾心知警,初政肅清,而主勢永尊矣。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
  隆慶六年六月□日:「禮科都給事中陸樹德等為懇乞聖明嚴遣奸惡中官,以清政本,以慰群心事。職等竊惟自古有天下者,壅蔽之患莫甚於中官。蓋內外間隔,奸弊易生,一借寵顏,則縱肆大作。其拙鈍無能者,其為弊猶淺;其狷巧不測者,其為患則深矣。此自古聖帝明王必慎於僕從之選也。職等竊見今之中官如馮保者,剛愎自用,險惡不悛,機巧善於逢迎,變詐熟於窺伺,暴虐久著,賄賂彰聞,此群情之所共憤,而昔年科道之論列屢申,先帝非不知之也。特以其逢迎窺伺之故,僅倖免聖世之誅,然終先帝之世,不令其掌司禮監事,天下固有以仰先帝知人之明矣。茲五月二十六日卯時,先帝崩逝,辰時忽傳馮保掌司禮監,大小臣工無不失色,始而駭,既而疑。駭者,駭禍機之隱伏,疑者,疑傳奏之不真。舉相謂曰是果先帝意乎?則數日之前何不傳示,而乃傳示於彌留之後?是可疑也。是果陛下意乎?則是時陛下哀痛方切,何暇念及中官?是尤可疑也。此其機巧變詐之用,誠有不可測者,即此推之,而其神通鬼秘,陽設陰施,又何事不可為也哉!《易》曰:『履霜堅水。』至言漸不可長耳。
  「馮保他惡未暇悉論,即其掌司禮監也,事涉曖昧,來歷不明,其壅蔽專擅之漸已著,而其患有不可勝言者矣。夫司禮監係章奏所經行,而職等待罪該科,實與有檢詳章奏之責,倘此人不去,則阻抑留中之弊必不能免。與其一一執奏於後,以蹈不測之禍,而無補於朝廷,孰與其明言於今,以去未形之惡,而有益於先事,此職等所以不敢循默也。我朝廷法甚嚴固,無有中官於政之患。即有之,如王振、劉瑾等,隨即敗露,禍不旋踵。蓋祖宗法制之森嚴,即其神靈之照察,孰有自作不典而能逃遁者哉?然當其柄用之時,未免濁亂朝綱,敗壞士氣,後雖誅戮,所損已多,使早聽曲突徙薪之言,亦何有於焦頭爛額之悔也?往鑒昭然,知機在早,況當聖明臨御之始,正群情觀望之初,奸惡如馮保者,若不早為擯遣,恐非所以慰先帝在天之靈,而答天下臣民之望也。伏願皇上大奮乾綱之勇,將馮保特賜投擯,其所引用朋昵若張奉等,一切罷去,庶群枉之門塞而政治之本清,其有光於初政者不淺也。伏乞聖明留意,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
  隆慶六年六月□日,又有十三道御史劉良弼等公本劾保。緣科本皆具揭內閣,而道本未具揭,故不錄疏上。保見人情如此,恐百官面奏,卒難收拾,令徐爵於荊人問計。
  荊人曰:「勿懼,便好將計就計為之。」
  而侍郎魏學曾即詣荊人言事,荊人方假病不出,使人語曰:「有言第寫帖來。」
  於是魏即寫一帖云:「外人皆言公於閹協謀,每事相通,遺詔亦出公手,今日之事公宜防之,不宜衛護,此閹恐激成大事,不利於公也。」
  此蓋忠言,而荊人大恐,隨大怒,以為攻閹者攻我也,閹敗我必繼之矣。遂回魏札云:「此事僕亦差人密訪,外間並無此說,今公為此言,不過欲僕去耳。便當上疏辭歸,敬聞命矣。」
  魏正直故進忠言,乃遂忤意,自是遂成仇隙,嗾人劾之至今未已。且語人曰:「高老之禍,魏子激之也。」
  本情露矣,乃遂嗾保去我,將科道本勿令上見。是夜,開東華門,徐爵、姚曠凡三四往來定計,遂捏寫旨意,封付徐爵持入令行之。
  十六日早,拱在閣,荊人稱病不出,有旨召內閣五府六部,眾皆至,荊人獨遲,使者旁午於道,既乃假病狀扶曳而入。
  予不知其計,謂曰:「今日之事,必是為昨科道本,有問我當對,我必以正理正法為言,言必忤意,公可就此處,我去則無事矣。」
  荊人佯曰:「公只是這等說話。」
  於是太監王蓁捧聖旨出,各官皆跪,蓁曰:「張老先生接旨意。」
  荊人接受展閱,則內開云:「皇后懿旨、皇貴妃令旨、皇帝聖旨,說與內閣五府六部等衙門官員:我大行皇帝賓天先一日,召內閣三臣在御榻前,同我母子三人親受遺囑,說東宮年小,要你們輔佐。今有大學士高拱專權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強奪自專,通不許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為?我母子三人驚懼不寧。高拱便著回籍閒住,不許停留。你每大臣受國家厚恩,當思竭忠報主,如何只阿附權臣,篾視幼主?姑且不究。今後都要洗心滌慮,用心辨事,如再有這等的處以典刑。」
  皇上既在幼,而保又文理不通,此旨詞語通順無滯,是誰為之也?一覽自可知矣。於是,各官駭愕,皆叩頭起,拱復獨叩頭以出。是時,九卿皆欲上疏明此事,或曰總上一疏,或曰各衙門自上一疏,議方未決。
  荊人恐蹤跡發露,當有後禍,乃復稱病不出,而令人揚言曰:「張老未出,閣中誰人票旨?」
  隨又托心腹人揚言,恐以禍福,眾本遂不敢上。
  而荊人欲掩飾其事,乃自上疏:「大學士張居正等乞慎舉措,鑒忠直以全國體,以成君德事。本月十六日,該司禮監太監馮保,傳奉皇后懿旨、皇貴妃令旨、皇帝聖旨,說與內閣五府六部等衙門官員:『我大行皇帝賓天先一日,召內閣三臣在御榻前,同我母子三人親受遺囑,說東宮年小,要你們輔佐。今有大學士高拱專權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強奪自專,通不許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為?我母子三人驚懼不寧。高拱便著回籍閒住,不許停留。你每大臣受國家厚恩,當思竭忠報主,如何只阿附權臣,篾視幼主?姑且不究。今後都要洗心滌慮,用心辦事,如再有這等的處以典刑。欽此。』臣儀臥病不能赴闕宣諭,除抄白傳示外,居正方自天壽山覆視陵地回還途中,觸帽盛暑嘔泄瀉,已注門籍調理。忽聞傳宣,力疾扶掖趨至會極門,欽奉前諭,臣不勝戰懼,不勝憂惶。臣等看得高拱歷事三朝三十餘年,小心端慎,未嘗有過,雖其議論侃直,外貌威嚴,而中實過於謹畏,臨事兢慎,如恐弗勝。昨大行皇帝賓天,召閣臣三人俱至御榻前,親受遺囑,拱與臣等至閣,相對號哭欲絕者屢。每惟先帝付托之重,國家憂患之殷,日夜兢兢,惟以不克負荷為懼,豈敢有一毫專權之心哉?夫人臣之罪莫大於專權,拱讀書知禮義,又豈敢自干國紀,以速大戾?正緣昨者閣疏五事,其意蓋欲復祖制,明職掌,以仰裨新政於萬一,詞雖少直,意實無他。又與臣等彼此商確,連名同上,亦非獨拱意也。若皇上以此罪拱,則臣等之罪亦何所逃?仰惟皇上登極大寶,國家多事之時,正宜任使老成匡贊聖治,豈可形跡之間,遽生疑二?且拱係顧命大臣,未有顯過,遽被罷斥,傳之四方,殊駭觀聽,亦非先帝所以付托之意也。伏望皇上思踐祚之初,舉措當慎,念國家之重,老成可惜,特命高拱仍舊供職,俾其益紓忠藎,光贊新政。不惟國家待大臣之體亦足見,皇上知人之明始疑而終悟,當與成王之郊迎周公、漢昭之信任博陸,後先相望矣。如以申明職掌為閣臣之罪,則乞將臣等與拱一體罷斥,庶法無獨加,而人皆知儆矣。」
  疏上,乃捏一旨云:「卿等不可黨護負國。」付徐爵封入內,票發出。
  蓋以見眾無本者,公論不與我也。獨有本者,彼尚從厚,前事非己出也。不惟掩飾己事,且以歸過於君,抑且以事歸馮保。脫後日有禍,令保當之。今即解使去,已而保猶不之悟也。上既在幼,保文理不通,「黨護負國」,豈保所能言者?蓋止知自飾,而不知蹤跡之露,翻有不能掩者也。
  次早,予辭朝即行,荊人來顧曰:「我為公乞恩馳驛行。」
  予曰:「行則行矣,何馳驛為?」且諷之曰:「公必不可為,此獨不畏黨護負國之旨再出耶?」
  荊人曰:「公到底只是如此。」
  然彼非為我,蓋作門面,使天下以為我行,非出彼意,故雖厲色力止,而彼竟上疏不令予知也。語竟,予遂行。不備威儀,覓一騾車載以行,道路之人見之多流涕者。又一本:「昨該原任大學士高拱欽奉聖諭,回籍閒住。查得舊例,閣臣去任,朝廷每每優加恩禮。今拱既奉旨閒住,臣等未敢冒昧請乞。但拱原籍河南,去京師一千五百餘里,家口重大,不得一馳驛而去,長途跋涉,實為苦難。伏望皇上垂念舊勞,不遺簪履,特賜馳驛回籍。在拱感荷皇上高厚之恩,在朝廷猶存待輔臣之體,臣等同官亦為榮幸。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奉聖旨:「准馳驛去。」
  至真空寺,有親故以飯相送者,予下車見一吏持文書隨入,予問:「何人?是何文書?」
  吏云:「此老爺馳驛勘合也。張爺已票旨,准馳驛矣。本部即寫勘合伺候,待旨下即送上也。」
  予笑曰:「安知上之必准乎?安知再無黨護之說乎?而豫寫勘合以來,則其理可知矣。」
  夫欲上本救我,則上本救我;欲言黨護負國,則言黨護負國;欲乞馳驛,則乞馳驛;欲准馳驛,則准馳驛。俗言:「又做師婆又做鬼。吹笛捏眼,打鼓弄琵琶。」三起三落任意搏,播弄君父於掌中乃至此也。
  拱乃北向祝曰:「吾皇雖幼,然聰明天縱,出尋常萬倍,願天地鬼神祖宗先帝之靈益加啟發,早識奸謀,勿使為社稷之禍,拱雖萬死亦甘心。」祝畢,遂出登車。
  魏確庵云:「不可,既有命馳驛,公安得如此行?」
  予悟,謝曰:「吾知荊人所為,故不用也。然既稱君命,則安敢不受?」
  遂乘傳行。是時,大學士高南宇在病間,聞予去,大驚,因嘔血三日而死。人情洶洶,科道官各具本欲言,荊人乃只稱病不出,科道以閣中無人姑待。
  而荊人出,則即語科道曰:「今後內邊事不要說他。」
  眾方觀望,而荊人已上揭帖考察百官。既命下,則科道皆聽處分,誰敢聲言?於是,但異己毫髮者悉去之,一網打盡,而留者又示恩以收之。且既經一翻風雨,人皆以見留為幸,而前事不復說起。而彼則引用奸黨,佈滿朝廷,盡反我所行之事,笑吟吟掌定三臺印,裡迎外合,挾天子以令諸侯,乾坤世界任其翻弄,無復誰何之者。
  而予歸,即深居避咎,不復聞知之矣。予既歸,客有過知其事者,問曰:「方科道欲有言攻張,時公亦可以復此怨,乃力為之解。今乃卒為所謀以歸,得無悔乎?」
  予曰:「吾何悔?使我當時為和解取容,今為所賣則悔也。然我彼時為先皇病篤,恐苦先皇心,故寧受吞噬,而不敢以此戚先皇也。今吾順以送先皇終,而曾未敢苦其心,則吾本心已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悔之有?」

毒害深謀

  萬曆元年正月十九日早朝,上出乾清宮門,見一內使趨走周章,左右執之搜撿,則無鬚男子假內使巾服者也。
  問其名。曰王大臣(本名章龍 )。
  問何自來。曰自總兵戚繼光所來。
  時內閣張居正聞知,急遣人密謂保曰:「奈何稱戚總兵,禁勿復言,此自有作用可借,以誅高氏滅口。」
  隨票旨:「著馮保鞠問追究主使之人。」
  保於是使人以二劍一刀置王大臣懷袖中,而自下廠鞠問,閉戶屏左右,密語王大臣曰:「汝只說是高閣老使汝來刺朝廷,我當與汝官做,永享富貴。」
  王大臣在獄與人言,隨屬一心腹夥長辛儒賞銀二十兩,使與王大臣朝夕同處,共其飲食,致美而教之誣高閣老使行刺事。儒遂與王大臣淫狎款厚,教之使熟記,待審時,而又教之誣稱高閣老家人李寶、高本、高來與同謀。於是,保遂差廠校五名飛去河南新鄭縣拿高家人,蓋欲硬成其事也。而居正又上本令追主使者。
  是時,朝官及閭巷小民,莫不洶洶駭愕,痛恨不平,然莫知所措。而居正以天官楊博必與己同心,遂密謀於博曰:「此事當何如處?」
  博曰:「此事關係重大,若果為之,恐惹事端,且大臣人人自危,似乎不可。」
  居正面赤意沮不懌。博與臺長葛守禮同年相厚,密以此情語葛,葛又與同僚僉堂陳省厚,間以語之。而省乃居正之幕賓也,當奔告居正,居正以博泄己意,遂深恨之,乞致其去云。
  又太僕卿李幼滋者,居正之鄉人,至厚者也。時方病注門籍,乃強起造居正謂曰:「公奈何為此事?」
  居正曰:「何謂我為?」
  幼滋曰:「朝廷拿得外人,而公即令追究主使之人,今廠中稱主使者即是高老,萬代惡名必歸於公,將何自解?」
  居正強應之曰:「我為此事憂不如死,奈何謂我為之?」
  蓋居正雖飾辭以答,而意不回持。
  獄情甚急,時科道官各具本欲明其事,而畏居正不敢上。乃刑科眾給諫相與議曰:「此事關我刑科,若無一言,遂使國家有此一事,吾輩何以見人?」於是具本欲將王大臣送出法司審問,而赴朝房白於居正。
  居正力阻不許上,第云:「事已成矣。」
  奈何科道官意不已,連候五日,自朝至暮不得請,而御史鍾繼英上疏暗指其事而不明言。
  居正大怒,票旨令回話。然見有人言,恐復有繼之者,頗懷籌慮,乃祈簽於午門關聖廟中,得簽曰:「才發君心天已知,何須問我決嫌疑?願子改圖從孝弟,不愁家室不相宜。」解曰:「所謀不善,何必禱神?宜決於心,改過自新。」雖神告甚明,而居正意已決,尚不轉移,遂令錦衣朱希孝等入廠同審。
  是日,方晴霽,既入廠,忽風沙大作,黑霧四塞,人對面不相識,眾皆駭懼,辟易又雨雹不止。
  有東廠理刑官白一清者,謂二問官千戶曰:「天意若此,可不畏乎?高老係顧命元老,此事本無影響,而強以誣之。我輩皆有身家妻子,他日能免誅夷之禍耶?二君受馮公公厚恩,當進一忠言為是。況王大臣言語不一,而二君所取招由,乃言『歷歷有據』,是何所據?」
  二問官云:「此四字是張閣老親筆改的。」
  白曰:「汝當死矣,東廠機密獄情安得送閣下改乎?汝若言此,則其說長矣。」
  乃二問官竟不為言。既二十刻餘,天氣稍開明,遂提出王大臣會問。故事,廠衛問事,必先加刑。於是將王大臣決十五板。
  大臣大言曰:「原說與我官做,永享富貴,如何打我?」
  馮保即問曰:「是誰主使你來?」
  大臣瞪目仰面曰:「是你使我來,你豈不知,卻又問我?」
  保氣得面色如土,又強問曰:「你昨日說是高閣老使你來刺朝廷,如何今日不說?」
  大臣曰:「是你教我說來,我何曾認得高閣老?」
  於是朱希孝恐其盡說隱情,即厲聲曰:「這奴才連問官也攀扯一片胡說,只該打死,老公公不必問他。」遂罷審。
  而馮保既已為此,必求其遂,入宮猶以高老行刺事奏於上。
  有一近侍太監殷姓者,年七十餘,亦即跪奏曰:「萬歲爺爺不要聽他,那高閣老是個忠臣,他如何幹這等事?他是臣下來行刺將何為?必無此事,不要聽他。」隨顧謂保曰:「馮家,(內中同行列者相呼以姓曰:某家云。 )萬歲爺爺年幼,你當幹些好事扶助萬歲爺爺,如何幹這等事?那高鬍子是正直忠臣,受顧命的,誰不知道那張蠻子奪他首相,故要殺他滅口。你我是內官,又不做他首相,你只替張蠻子出力為何?你若幹了此事,我輩內官必然受禍,不知死多少哩。使不的!使不的!」
  保大沮出,而太監張宏亦力言其不可。保知難行,即差人報居正曰:「內邊有人說話,事不諧矣。」蓋科官請命之第六也。
  居正知事不濟,乃即語科官曰:「此事我當為處,只不妨礙高老便了,你每不必上本罷。」蓋恐一人言之,眾必有和之者,翻出底蘊便難收拾,故只力以不必上本為言也。而科官既知不礙高老,則亦安心,而不復上本矣。而鍾繼英回話本上,眾謂叵測,而居正以為英明,說此事,今既不行,若甚罪之,恐露出本情,乃止罰俸半年。而是時人情不平之甚,恐尚有言其事者,乃因御史景嵩、韓某劾尚書譚綸,遂票旨並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皆降調外任,蓋雒前此曾劾綸已有旨矣。而今仍追降罰之,蓋借以威眾,使不敢再有言耳。此是二月十九日事。
  二十日夜,始將王大臣送法司,然已中毒,啞不能言。至二十一日,三法司同審,更不問所以,王大臣亦無一言,當將處決了事。而科道被其威劫,亦更不復敢言矣。
  居正乃遂改換面目,向人曰:「高老事幾乎不免,我為他憂愁,晝夜不能寢食,吐血若干,鬚白了若干,今才救得下也。」又寫書南都及四方之人,皆以救高老為功。初時,人亦惑之,及後漸漸所為盡露,皆有證據,人始知其端的以為毒哉!居正、高老平日何等厚?你乃與馮保同謀,矯詔傾陷奪其位,既奪其位,而又中以奇禍,遂欲族誅以滅口。自古險邪忍狠,未有如此者也,又以為奸哉!居正既借馮保以殺人,而又賣馮保以自飾。使有日事發,又必將推與馮保,而仍自下手以明其不然也。試待看之,必有信然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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