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崇禎十三年庚辰

  賑民

  閏正月,命巡城御史煮粥賑饑,發帑金八千,賑真定;發帑金六千,賑山東。
  二月,風霾亢旱,詔求直言。
  三月,分賑畿南三萬金。是日雨。又賑京師貧民,各錢二百。
  七月,發帑金二萬,賑順天保定。
  八月,發倉粟賑河東饑民。
  九月,命有司祭難民、瘞暴骸。
  冬十月,出帑金萬兩,市舊棉衣二萬,給京師窮民。
  己卯、庚辰之際,中外交訌,上念窮民罹災,蠲賑屢下。而有司執法侵蠹如故,真可恨也。

  策貢士

  三月,王策貢士於建極殿,賜魏藻德第一。
  先是,閏正月,上召貢士四十八人於文華殿。上問:「邊隅多警,何以報仇雪恥?」
  藻德對曰:「使大小諸臣,皆知所恥,則功業自建。」娓娓數百言。藻德,通州人,更自言戊寅守城功。
  上心識之。至是優拔第一。
  新進士召對,上拔趙玉森等五人為翰林,周正儒五人為科臣,吳邦直五人為御史,俱批應對詳明。又拔呂陽等十三人,為吏、兵二部主事,俱批應對稍明。賜下第舉人無錫華廷獻、江陰徐亮工等為進士。時稱欽賜進士。
  太祖吳元年,置翰林院,以陶安為翰林學士。洪武十八年,始定翰林官制。永樂二年甲申科,擇會元楊相等五十一人及善書、易流等十人,俱改庶吉士。次年正月,復命解縉選庶吉士楊相、武、進段良等二十八人,於文淵閣肄業。時人謂之二十八宿。舊制庶吉士,間一科考選,額定二十八人。自萬曆十一年癸未李廷機榜,始令每科考選以二十二人為額。故數科來翰林官至百餘員,皆無所事事,惟揚揚長安道上,拜客飲酒而已。崇禎甲戌、丁丑兩科,始不選庶吉士,以即推有異政者,擢入翰林,亦制之一變也。
  至庚辰新科進士召對,上問:「君有難,當云何?」
  錫人趙玉森對曰:「萬歲臣殉死。」上頷之,因問四事。玉森對且泣,遂拔翰林。時稱欽賜翰林。旗杆半黃半朱,眾榮之。
  或云,故例每科翰林選十八人,惟南京及浙各選二人,餘每省一人,每科選科道每省一人,凡有大政必合十三省人酌議,故備知天下得失。此制之善也。及崇禎辛未以後,始不考選,惟取知推為翰林科道矣。迨癸未科復考庶吉士。後乙酉,隆武立,復改庶吉士為庶萃士云。
  四月,命考選大典須科貢兼取,以收人才之用。已而,吏部考選不列舉貢,特命貢士並歲貢二百六十三人,俱補部寺司屬,推官知縣,不為例。

  命朝臣及撫按各舉將材

  明制最重進士,可仕至六部,進士中翰林為最,一入翰林則不屈膝,雖揖腰,背不甚折,所以養相體也。舉人止可仕至太守而已。故進士觀舉人頗卑,雖同處不甚款接。至歲貢廕官,又無論矣。若武職則微甚,雖大至總戎,自文臣視之抑末也。思廟命科貢兼取,可謂一洗舊習,然二百六十三人俱補部寺司屬,得毋更矯太甚乎?

  黃道周廷杖

  庚辰四月,黃道周以前召對特旨補江西布政司都事,巡撫解學龍薦舉之疏例下,部聞有簽貼其旁激上怒者,上遂以道周黨邪亂政,學龍徇私,緹騎杻逮。
  道周先還閩,聞信,馳詣南昌。諸士紳慰問不答,陰醵金為贈不納,視者皆哭。
  至京,與學龍各杖八十。下刑部獄。黃景昉趨視之,道周創雖重,神氣未損,獨以虧體辱親為可恥。
  越數日,戶部主事葉廷秀救疏上,杖一百,削籍為民。廷秀,濮州人,講程朱之學。與道周初未嘗相識,疏上自分必死,旗尉至,即與偕行,將拜杖,言笑自若,覽杖者亦為心折。
  道周久繫,醫治稍痊。而太學生余仲吉又上疏曰:「黃道周通籍二十載,半居墳廬,稽古著書,一生學力,止知君親,雖言嘗過戇,而志實忠純。今喘息僅存,猶讀書不倦,此臣不為道周惜,而為皇上天下萬世惜也。昔唐太宗恨魏徵之面折,至欲殺而終不果;漢武帝惡汲黯之直諫,雖遠出而實優容。皇上欲遠法堯舜,奈何出漢唐之下,斷不宜以黨人輕議學行才品之臣也。」通政司格之不上。仲吉並劾通政司施邦曜。上怒下獄,亦杖一百論戍,復詔道周、學龍對北司簿,仍即家逮廷秀。
  廷訊日,葉問:「孰為閩黃公者?」道周、學龍皆恨相見晚。
  北司帥逼供黨羽,鍛煉極酷。無所得,謬指數員塞責。
  有崑山諸生朱永明者,持百錢將遺仲吉,亦在繫中,並送部擬罪。
  按旂尉至南昌,闔郡惶懼。姚知府面送公禮五百金又私禮三百金,夥長袁從先一百金,又錦衣酒席折程折席共三十金,又分犒金吾管家及長隨六十二十餘金。時舅氏慎三胡公為司李,六月十六送三十金,蓋道周為沈延嘉之房師,沈又為舅氏之房師也。姜曰廣送六兩,楊廷麟送二十兩,餘如臬司吳、守道潘、高安令蔡、豐城令郝等俱有助金約千兩。有諸生彭士望,持走京師,為黃、解部中用。部內不取。彭遺還,絲毫無染,送黃夫人,夫人以大義辭之。送解家,解不受。繼送舅氏,舅氏以為公費,竟無所私焉。此一役也,可謂江右之高義,亦可謂千古之高義也已。

  徐石麒對三事

  五月,召廷臣於平臺,問守邊救荒安民三事。通政使徐石麒對以:「守邊在農戰互用,救荒在勸民輪粟,安民在省官用賢。」上是之。

  薛國觀免

  庚辰六月,大學士薛國觀免。初,國觀以溫體仁援,遂於丁丑八月得入閣。上頗向用之。至是,擬諭失旨,議處致仕。
  上嘗語國觀朝士婪賄。
  國觀對曰:「使廠衛得人,朝士何敢黷貨?」時東廠太監王化民在側,汗出浹背,於是,專偵其陰事,以至於敗。
  國觀既削籍,給事中袁愷再疏劾之,言國觀納賄有跡並及尚書傅永淳、侍郎蔡奕琛等。俱下鎮撫司訊。又下都御史葉有聲於獄,亦以通賄國觀也。時株連頗眾。

  李振聲請限田

  十一月,工部主事李振聲,請限品官占田,如一品田十頃,屋百間,其下遞減。下部議。
  井田之制善矣,然不可行於後世也。限田之議,猶有井田遺意,亦終不能行者。以利於貧賤,而不便於富貴耳。

  禁蔫

  蔫草,本邊塞軍中所用,一可痿陽,二可辟寒。庚辰,北郡嚴諭禁之,而營軍即於諭下陳市,其無忌如此。
  是歲,無錫令龐昌允亦禁蔫,有人種少許,治之,用賄獲免。時天旱,俗謂龍畏蔫避去,故呼為「回龍草」。

  李自成敗而復振

  庚辰九月,秦兵大破李自成於函谷。自成眾散略盡,其部下俱降。自成竄漢南,秦兵蹙之於北,左兵扼之於南,窮蹙不得他逸,食且盡。自經者數四,養子李雙喜救之。自成因令軍中盡殺所掠婦女,以五十騎衝圍而南。時河南大饑,饑民所在為盜,自成自鄖均走伊雒,饑民從者數萬,勢復大振。
  十一月,陞陝撫丁啟睿總督陝西、山邊、山西、河南軍務。
  十二月,自成攻永寧陷之。殺萬安王朱▉,連破四十八塞,遂陷宜陽。眾至數十萬。李巖為之謀主。賊每剽掠所獲,散濟饑民,故所至咸附之,勢益甚。先是,戊寅,張獻忠、羅汝才九股在房竹山中,自成來附。獻忠謀殺之,自成覺而逃去,入蜀。己卯,自成自川潛渡,入豫取洛陽。
  一云:戊寅自成寇襄,敗於左師,奔穀城,獻忠資以甲冑,走均。均賊王光恩降朝,勸與之俱,自成不應,去之鄖,屏北山中不出者二年。庚辰,楊嗣昌搜捕之,自成潛逃洛下,饑民從者數萬。
  上云己卯入豫,此云庚辰逃洛,疑庚辰為是。但一云獻謀殺自成,一云獻資自成甲冑,則又疑謀殺為確。蓋張、李是兩不相下人。

  楊嗣昌駐襄陽

  庚辰閏正月,楊嗣昌奏辟永州推官萬元吉為軍前監紀,從之。
  二月十三日甲子,給嗣昌萬金,賜斗牛服,又賜海騮馬一、棗騮馬一、金鞍二。嗣昌駐襄,調兵會勦,以陝西興安一路失期,斬其監軍殷太白。
  三月,嗣昌次荊門,立大勦營,以新募湖南殺手二千人隸之,更以戲下騎兵為上將營,新撫降丁皆隸焉,以副將猛如虎將之,日望撤各鎮內監還京。

  羅汝才入川

  二月二十日辛未,羅汝才掠信陽,尋陷光州。
  五月,汝才與過天星等七股盡入蜀。監軍萬元吉扼夔門。已而,賊陷大昌,犯夔州。石柱女帥秦良玉,發兵援夔州,萬元吉與之合。
  按,天啟元年,敵攻瀋陽諸將,吳文傑、周敦吉等救之。石柱司秦邦屏先率兵渡河,諸營繼進。邦屏戰死。三月,四川藺賊奢崇明倡亂,遂據重慶府,已而復陷遵義,一方震驚。石柱宣撫司掌印女官秦良玉勤王。時敵厚遺秦氏,求其助兵,秦氏斬使留銀,進兵圍重慶。
  夫瀋陽戰死邦屏,烈矣,抑男也。至良玉不過一女子耳,昔圍重慶,今援夔州,其忠勇不愈於鬚眉者哉!

  左良玉大破張獻忠

  六月,左良玉遣降將劉國能,圍獻於太平縣之瑪瑙山中。獻食盡,分兵四出抄糧,不得糧歸者,盡殺之。未歸者,詣嗣昌降。良玉使國能將之,前行,詐稱糧至。獻開營,延入,國能大破之。斬首萬級,掃其營壘,擒其妻孥與徐以顯、潘獨鼇等,送襄陽獄,獻忠攀籐越嶺逃去。
  良玉前射獻忠眉心,此又擒其妻孥等,可謂二快事。獨是徐、潘為獻之腹心,既獲即宜誅之,以絕禍本,乃猶送獄以緩須臾,致賊得生奸計,竊所不解。豈畏獻乎?抑欲招獻乎?苟畏獻,則徐、潘為獻之謀主,斬之,獻無主矣;若欲招獻,亦姑留妻孥足矣!且獻當日破郡陷邑殺人如草,雖親王不免,凡有心者,恨不食肉寢皮,顧當事猶惜其妻子、護其黨羽,謂之何哉?
  圍獻忠略載二月事。

  楊嗣昌奪印歸印

  五月,江北賊陷羅田,羅田縣屬黃州府。
  六月,副將軍賀人龍等,合秦蜀諸軍擊賊,大破之。
  七月,賊小秦王等相率降於楊嗣昌。獻忠、汝才謀渡川西走,諸將會師擊之,營於夔之土地嶺,待人龍兵三檄不至。
  初,嗣昌以左良玉進止多不從節制,而人龍所將陝兵驍勇善戰,而多擁降丁,屢破賊有功,思得總兵名號以統轄之。川撫邵捷春為請於嗣昌。嗣昌乃祇密疏於朝,請以人龍代良玉、佩將印。既而聞瑪瑙山之捷,後奏留良玉、佩將印如故,別加人龍職銜,須後命。人龍怏怏。良玉知之,意亦恨。
  當獻忠遁伏山中,千餘殘寇可盡,乃良玉以奪印懷慚,人龍復以歸印觖望,遂逡巡不復深入。皆嗣昌兩帥之心,玩寇故也。
  癸亥,人龍兵噪而西歸。
  己巳,官兵敗績。
  九月,羅汝才、過天星之入川也,凡九股。是時,嗣昌已降其八,遂飛章以聞,敘賚文武將吏有差。
  十月,獻忠、汝才陷大昌。
  二十五日壬戌,又陷劍州。川兵追之敗績。執四將以去。劍州,屬四川保寧府。

  吳卿論兵弊

  黃梅貢士吳卿上言:「流賊奸宄出沒,尤善偵走,嘗日馳二百里。酗酒耽色,瞌睡不醒。若將勇敢啣枚夜襲,賊不能覺也。今兵不殺賊,反以仇民,窮鄉男婦匿林逃難,割首獻功,以愚主將。主將以愚監紀,監紀不知,遂奏其功。此弊踵行久矣,所當懲痛者也。」

  張獻忠圍桐城

  陳石舫,樅陽文士。樅陽鎮,距桐城百三十里。
  庚辰,獻忠駐廬州、六安諸處,去桐城三百餘里。時樅楊猶寂然無恙。
  忽鄉人謂石舫曰:「君能飲,吾當告以機事。」
  石舫問之。
  其人曰:「近得密報,獻忠不日且至。君應速走。」
  石舫猶疑信參半,不意談笑間,賊騎已充斥於前矣。一晝夜行三百里。
  九月七日,立營於黃山谷讀書臺。臺在山巔,可以眺遠。焚掠三日,凡殺八千餘人,壯勇者驅之攻城。時獻忠大隊距桐城五里結營困之,使偏裨分掠鄉民充軍攻城。
  其驅掠之法,以精銳十人孰戈前率,使所掠之民隨行,又以武士十人押後,復令騎兵十人左右分列,操刀催督,苟前者已過,後或不續,即殺之,眾懼疾行。驅至近城,解入老營,雖千百人,不過三十騎督趲。獻坐營中,每人審問,如答應詳明,即留下。文人多不殺。
  賊有四大營,獻居中老營,外駐三營,猶如鼎足,環護老營。三營者,一名前營,二名中營,三名後營。
  獻忠戴尖?帽,服織錦胡桃花衣,軟靴布毯,於地而坐。眉間有箭瘡,為患時,出膿水。二美人侍側,以白綾方數寸,進而拭之。既拂,輒棄綾於地。頃之,眉心復濕,仍拭如前,無一日間。箭瘡,即戊寅歲左良玉所射者也。至是已三年,猶時時迸裂。左右驍將二十人,佩刀隨護,碗酒大肉,席地傳飲。
  時九月初十,為獻忠生日,各營頭目及本營諸將,皆稱觥上壽,優人侑觴。凡作三闋,第一演關公五關斬六將,第二演韓世忠勤王,第三演尉遲恭三鞭換兩?。三奏既畢,八音復舉,美人歌舞雜陳於前。
  歡飲移時,諸將辭出。獻忠戒之曰:「桐城百姓怨恨我輩,晚間須慎,勿縱飲誤大事。」款囑再三。
  諸將曰:「敢不如命?」一揖而退。
  獻忠自宿老營中心,選美人絕色者二人侍寢,夜嘗不寐,裹甲微行,攜刀巡視,雖左右僕御,亦不知所在,其深密如此。所宿之外,第一層,以所掠文士旋繞居之,呼為相公;第二層,令女子居之,呼為美人;第三層,使醫士居之,呼為大夫;第四層,書吏等居之;第五層,勇士固守營門。凡心腹,悉隸帳下。
  有入其老營者,不得遽出。若見文士,則詢其策略,或當意者,即授之職,賜以符合,使攻取城邑,如無所能而欲還鄉者,輒殺之。所掠士子,知為本邑人,晝則與之飲食,命婦人承事,似見寵侍,及夜,則虞其遁逸,悉縶之,離鄉三百里,始縱而不縛。
  所掠童子,教以騎射殺人,日間所遣,夜則點名,問今日殺人幾塊,猶云幾個也。童子殺掠過多,獻忠則喜而賞之,若無所殺掠,即笞二十棍。由是所至,劫殺一空。百姓恨刺骨,俱呼為八賊,而不稱八大王。
  小卒掠得金銀,悉獻主將,不許私匿,如藏銀三兩,即殺之,恐有金而逃耳。故貧民室廬既墟,無以度日,皆從之奔掠,用是,所至益眾。
  平居無事,則練習士卒。如十騎兵,即使十步兵或棍手與之搏擊,擊殺馬兵,即以所乘馬賞之。故騎卒多精銳。
  時邑令張拱極,固守桐城。獻忠攻之,彌月不破。城為呂蒙所築,外磚內石,堅甚。攻者止能挖去磚而已,不克穿其石也。獻忠掠鄉郭居民,畚土擔石,高築長堤環攻之,城內用?擊殺焉。賊將屍和土填入,復以利械授民,驅之前攻。城外土墩,幾與北門齊。賊將踰城入,城中大懼,復發大?擊殺之。邑之鄉人甚苦,而真賊實未傷一人。
  時總戎黃得功,方鎮廬州,拱極遣人間道乞援,得攻率眾星馳。獻忠聞之,解圍去。得功追之不及。至今百姓尸祝之。
  凡獻忠他遁,慮追兵躡至,多以金帛遺地,兵利其以有,亦不窮追,是以大為民患。賊將去,所幸美人悉手刃之,及抵他邑,所掠美人,亦復如前。著挈之不能,去之可惜。故其慘毒如此,亦美人之厄運也。
  當獻忠犯桐城,陳石舫亦在掠中。有湖廣人張義者,昔年同舍生之僮也,至是為賊將,忽遇石舫問曰:「相公識我乎?」
  石舫茫然答曰:「忘之矣。」
  張曰:「予即曩時在相公家趨事者。毋恐,會須相救。」
  已而獻忠點名審問,聞上連呼歸順班,聲如雷,有文且才者,即留中。遞至石舫,張義欲脫之,乃白獻忠曰:「此人無所長,且不能徒步。所獲牲口,反與之用,不如釋去。」
  獻忠曰:「吾昔日在廬州,用一人即破一城,豈有文人無用之理?」謂顧石舫曰:「汝欲歸耶,吾即送汝歸耳。」石舫信之,俯伏謝。
  既而引至一所,百姓甚眾,盡殺之。遞及石舫,張義舉手一搖,行刑者一刀而去。石舫血濺衣體,頹然而仆,然不覺痛,亦異也。
  時屍橫道左,供馬蹂踐,而張義適至,見而問曰:「相公能咳一聲乎?」
  石舫嗽之有聲。
  義喜曰:「可救也,喉尚未斷。」令四人舁之私室,且囑曰:「慎勿省膏藥等物,止以舊?帽邊,燒灰傅之,晚間用茶洗去膿穢,久當自愈。」乃去。
  石舫如其言療之,三月始愈。
  康熙四年乙巳季夏二十九日,予在樅陽,見石舫項上刀痕環結,詢之石舫,遂詳述前事如此。且云:「是歲元旦,大雪,樅陽屋上俱有大人足跡,長可二尺許,眾皆異之。是秋即罹此變,或謂足跡,乃降災之神也。」石舫家於山龕中,藏書萬卷,併樓臺亭屋,悉成灰燼。惜哉!
  談笑間數百里猝至,所謂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獻忠得之矣,惜乎用之不善。
  前載九月獻忠、汝才陷大昌,今載九月獻忠圍桐城,賊雖善於馳突,恐吳蜀萬里,未必一月便能分犯。蓋陷大昌者,疑為羅汝才,不然,或《史略》所載之月,恐有小誤。此出目擊,斷無可疑。

  楊卓然議撫

  十二月,楚豫皖兵大集,賊懼乞撫。初十日丙辰,監軍楊卓然往賊議之。
  是歲,賊寇橫流四境,雖時有斬獲,屢報招降,然降黨未經解散,而饑民復相煽聚,勢若燎原,莫可撲滅。

  歲饑

  七月,饑民蜂起,嘯聚大行山應賊。
  是年,兩京、河南、山東、山西、浙江大旱蝗,人相食,草木俱盡,土寇並起,道路梗塞。

  誌異

  庚辰正月十五日丁卯夜,東方黑氣彌空,連三夕。
  二月壬子朔,杭州城門夜鳴。
  《無錫實錄》云:「九月二十三日,未申之間,密雲不雨,浙瀝有聲,所雨皆小豆,有紺、紅、黑三種,質甚堅。民有收之者,來春藝之,有莖而無花實。」
  時張真人經錫,舟前二牌云:「值日功曹聽用,天下城隍免參。」邑令龐昌允敦請祈雨。張真人謝曰:「此天庭之掌,非學生敢擅也。如愚力量,止有借水幾尺而已。」頃之,水果暗漲三尺,五日復退。真人入崇安寺,謁三清,次謁並及關神,俱行四叩首禮,餘如張睢陽諸神,不一揖也。
  是時,比年旱歉,穀貴人饑。予隨內父杭濟之先生,讀書於洛社道中,青赤黑諸色蟲,長可五寸許,縱橫塍畔,幾無不足處,聚噉米菽。予於杭氏齋中每啜菉荳粥。
  六月二十一日,予從先生自洛社歸,經全州,巷扉緊閉,聞破落戶:「欲取徐氏耳。」遂村後行,南眺數里,煙焰騰升,咸云:「焚石塘孫氏也。」人情嗷嗷洶洶。
  二十二、二十三兩日,暮塘橋貧者相聚數十人,抵有米家,傳食而掠焉。聲言將及吾鎮。於是,本鎮亦集二百人,每人酒一碗,肉四兩餉之,荷戈吶喊,南北繞行。未幾,前之劫掠者,次第被擒,笞死無算,鄉村稍得安枕。然貧民無生人之樂矣。
  卯、辰二秋,蝗旱蔽天,俗謂猛將掌蟲屬吾鄉,悉演戲以禳之。男婦田間鳴金呵逐,裳衣建標。予見而歎曰:「此即斬木揭竿之象,天下其將亂乎?」及申、酉之際,鄉兵蜂起,卒符其兆。然則治亂之間,必先有機,夢夢者自不覺耳!
  正月初六戊午,雷電交作,大雨三寸,時在大寒,尚未立春,冬行夏令,倒行逆施。其災異之應,在是年六月終,為百姓城中搶米,延及各鄉俱搶,而究其至搶之因,蓋為自夏至秋,天無滴水,米價一兩七錢,而大戶又不糶米,激成搶米之變也。
  六月初三,下午有轎一乘,在街坊抄化,其中有一絕小師姑,身長尺許,趺坐於盤中,大頭、大面、大手,有一道婆託在手中。見者皆怪異之:「此怪孽也。」問其出處,云從浙省而來。
  六月初六至十五日,月下蝗至,落落飛過,久旱所致也。
  七月二十五日下午,飛蝗蔽天而來,自西北往東南,吾錫城中屋上俱盈二三寸,道途父老俱云目中未見。
  二十九日下午,蝗飛三日,至八月初二、初四兩日,蔽天而下。十二下午,落落飛過,晚更甚。是年租稅四五分,白米二兩一石。
  六月十七暑甚,是日下午,饑民燒燬馬世奇房屋一帶,亂拳毆碎頭面,血污滿體,以世奇侵去官糶米銀二百兩故也。鄉紳之體,從此大失矣。
  十七至二十日,鄉城打搶。
  十八,各店舖搶米,大戶俱搶。
  十九、二十,大搶。
  二十一,各鄉大搶。
  二十二日,知縣龐昌允緝拿亂民一二十人監處。城中始定。
  二十三日以後,無日不解審亂民。官打死四五十人,而鄉間打死、燒死者無算。此等異變,亦一時之劫數也。
  七月十五,蘇州關上有富戶施姓者,不糶官米,百姓各執器械,斬門而入,殺五十餘人,其家立盡。吳下之變如此,當時承平既久,連歲旱饑,民心蠢蠢思動矣。幸江左柔脆,無強有力者起於其間為之倡耳,不然,幾何而不豫楚也!

  山東丐婦

  崇禎庚辰,山東諸省,皆積歲旱荒,流民咸就食南都。時書舖廊下,臥一秀士,穿舊紬衣,以帕裹巾。傍有少婦,耳垂銀璫,貌極端莊,度亦嫻雅,見往來者,輒伸扇乞錢。
  或問其從來。
  曰:「吾山東巨族女,嫁夫纔五日,即相攜行乞到此。夫亦官裔遊庠人,忍饑冒寒,染病不起,只得坐守待盡耳。」
  或勸以:「何不適人?亦可得數十金,調理夫愈,則兩命俱活矣。」
  婦曰:「與失節生,寧守義死。況夫病已深,縱有飲食藥餌,未必痊可。夫亡,誓不獨存,奈何徒喪廉恥乎?」
  或更詰之曰:「何不以耳上銀鐺易米?」
  答曰:「此夫家聘物,不忍棄也。」
  聞者咸嘆服,競相施助,驟得數金。婦乃購一棺,藏寺中。視夫一粥,彼亦一粥,視夫不食,彼亦不食。絕粒者浹旬,夫竟斃。既殮,得乞貲,倩工埋訖,舉衣去兜土,塚未成而遽暈倒,按之,則氣絕矣。路人高其義,共買棺,與夫同穴,殯焉。耳上銀璫尚在。
  江左貴人之妻女失節敗閑,恬不恥者,觀此掩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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