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卷 崇禎十二年己卯
內臣
正月,敘緝奸功,東廠太監王之心、曹化淳,廕錦衣衛百戶。
七月,以司禮監太監張榮提督九門。戒午門、端門諸內臣延接朝士。
屢蔭子弟,頻用提督,內臣聲勢亦赫奕矣。雖戒勿接朝士,其能禁乎?
王承恩哭夢
上屢夢神人書一「有」字於其掌中,覺而異之。宣問朝臣,眾皆稱賀,謂賊平之兆。
獨內臣王承恩大哭。群臣愕然。
上亦驚問。
承恩曰:「皇上赦奴婢不死,始敢言。」
上曰:「汝無罪,直言無隱。」
承恩奏曰:「以奴婢推之,神人顯告我皇,大明江山,將失過半。」
上詰之。
承恩叩首曰:「蓋有字,上半截是大字,少一捺;下半截是明字,少一日。合而觀之,大不成大,明不成明,殆大明缺陷之意。神人示以賊寇可虞之機矣。願皇上熟思之。」
上不懌。
或云朝臣徐某推夢吉凶,亦與承恩之說同。
鄭二陽兵餉之對
三月,召參議鄭二陽於平臺,問練兵措餉之計。
對曰:「大抵額設之兵,原有額餉。但求實練,則兵不虛冒,餉自足用,是覈兵即足餉也。若兵不實練,雖措餉何益?」
上問措餉。
對曰:「諸臣條例盡之矣。在得人,得人則利歸公家,否則在私室。」又曰:「臣見州縣多破殘,宜下寬大之詔,收拾人心。」
上稱善。擢僉都御史。
五月,出帑金三十萬濟餉,仍命後償之。又山西接察副使魏士章,請遣京官,搜括天下錢糧充餉。從之。
六月,禮部尚書林欲楫,請覈僧道贍地,毀媱祠括絕田充餉。初,戊寅十一月,括廢銅鑄錢。至是己卯十一月,前庶吉士張居請行銅鈔。從之。
建設齋醮
己卯四月,諭釋輕繫。時,上頗於內庭建設齋醮。
給事中張埰上言:「宗社之安危,必非佛氏之禍福。正德初年,遣太監驅馳西域,可為鑒戒。」不聽。
京城浚濠
四月,京城浚濠,廣五丈,深三丈。
給事中夏尚絅上言:「連年塞垣失守,門庭無恙。若使塹水足拒,則去年通德滄濟,其為廣川巨浸何限?而揚鞭飛渡,如入無人,則控扼險要,在人不在險,明矣。今擲此百萬於水濱,熟若用之於嚴疆,使敵不得躪入哉?」不聽。
吳昌時恨薛國觀
六月,考選科道左懋第等、給事中詹時雨等、試御史吳昌時等,並各部主事。昌時首擬吏部疏上。上自手定。先後示以不測,昌時得禮部主事。謂薛國觀所為,恨之。
磔鄭鄤
鄭鄤,常州橫林人,鄤繼母,大學士吳宗達女弟也。鄤薄於宗達,宗達因揭其杖母蒸妾。溫體仁入告,遂逮鄤下獄。此崇禎八年十一月事。
至是,己卯八月,磔鄭鄤於市。先是,宗達揭後,中書舍人許曦奏鄤不孝瀆倫,又與體仁疏合,因詔獄刑部尚書馮英會問。奏稱據原參,謂鄭鄤假箕仙幻術,蠱惑伊父鄭振先,無端披剃,又假箕仙批詞,迫其父以杖母,亦未嘗直指鄤杖母也。又稱鄤有才名,語近迴護。上怒,責其徇私,著吏部議處。法司再定鄤罪擬辟。上命加等,故磔於市。
鄤初選庶吉士,有直諫聲,文震孟、黃道周皆與之遊。體仁欲借鄤以傾震孟。道周讞駁逾重,而鄤居鄉多不法,遂罹此禍。
聞鄤家居時來往者,莫不重其名。一日,宗達子說入泮事,為鄤奪去。宗達謂輕己,憾之。或云:「黃道周雅重鄤,攜夫人過,嘗宿其家,見鄤妻惟布衣,內室惟列紡織具,佯作道學狀。又事母極恭,夫人告道周。道周益賢之,而竟不悟其偽也。」
鄭鄤本末
天下事,起於微渺,而情涉婦人者,其禍發也最大而烈,如鄭峚陽之敗名臠身是也。峚陽,為進士鄭振先之子、進士鄭某之姪,大宗伯孫淇澳之婿、大學士吳區聞之甥,年十八而舉於鄉,二十八而成進士,選庶常,揭大璫,一時聲譽,峻峭而鴻遠。
乃峚陽幼時,心非母氏之妒,及其長也,見母氏之虐於婢、尤虐於垂髫之婢,益甚非之,甚至不欲見且聞。棄家離母,躡足深山者三年。時有巫嫗者,能降神為來生禍福挽休咎,婦女翕然信之,不啻大士之敬、閻羅之畏也。峚陽欲挽母氏之殘虐,而即於寬慈,謂非可口舌諍、利害陳也,惟借神道設教、因果報應之說,庶可以改革之。遂敬延其嫗,以與母相見。
嫗則設壇升座,兩炬熒煌,初憑而俯,繼呻而噫,忽張眉突眼,雙掌震几,作漢語而呼曰:「鄭門吳氏,還不速跪!」
峚陽欲尊其說而聳母氏之聽也,急先母而跪。
母以峚陽讀書明理,素崛強於鬼神之說,今且懾服致跪,而悔禍之心大萌矣,亦繼峚陽而跪。
而嫗於是歷數虐婢之含冤,冥訴之多詞。
母則不欲其繁指也。
嫗則漢語揚聲以實之,又嚴禁速報以恐懼之。
峚陽急下轉語曰:「固知罪矣,今惟求解罪。」
嫗固不可。
母則百其顙至地,沽其淚滿衿矣。
峚陽則下直語曰:「陰司現今作何果報?
嫗曰:「罰他十幾世為苦婢,大限只在百日內。其死婢十幾位,作夫人以蒞之耳。」
由是,母顙之下直如搗蒜,聲從淚出,惟命求解。
峚陽則又下轉語曰:「果報與現報孰重?」
嫗曰:「現報十倍之矣。」
峚陽曰:「今求現報以消實愆,可乎?」
嫗曰:「折算耳。」
母懇求。
嫗曰:「惡疾耳。」
母懇求。
嫗曰:「減食失目耳。」
母又懇求。
峚陽之中解曰:「現場賜杖受責,以後不蹈前非可乎?」
嫗曰:「子係貴人,說准允從。爾母過世仍為一品夫人,諸婢亦超生去。」
母則喜從天降,俯伏請杖,雖百奚辭。
嫗曰:「應杖八十。心服改過,折半。子貴親榮,饒半。痛打二十,以贖前罪。」而執杖為峚陽,又出自巫語。
於是杖母之說,遂成鐵案。時在十八歲四月初旬事。
至其媳也,為辛未進士韓鍾勳之女。鍾勳授長沙府湘陰縣知縣,三年中飲冰茹蘗,將行取矣。忽一日上府考察,小轎出於曲巷前,導傘夫衝入刺史節隊,刺史取而笞之二十。韓亦不甚介意,復回寓所,更其從人,再詣巡方之轅門。凡州縣之候見者,俱蝟集鵠侯,共駭:「何遲?」
對以前故。
時辛未榜有八人在中,而蘇常四府又居其六,各忿然震怒曰:「以老頹知府而欺吾將行取之知推,非世局也。彼決在此候見,亟取其吏書人役,各責四十板,以懲其冒妄!」時受責者五人,而板則二百矣。
知府不能容,傳鼓哀稟,哭訴辭官,後各隨隊進謁,獨湘陰縣還其揭帖,不得面陳。詣府三日,方在調停,而知府以氣厥而死。子竟出執命狀,巡方不得不白簡從事。
韓亦歸而杜門。悶躁之極,夫人忽發舊疾,數日告殂。原止一子,年已數歲,聰慧異常,亦於斯時痘殤。韓則困守內衙,悲鬱數日亦死。或云一月前斫截一株極大老樹,樹根流血,身便不快。此又事之有據者。
其女向允峚陽之子之聘,今自湘陰歸,雖無父母兄弟之可依,尚有乃祖之可恃也,自應聽其祖翁鞠育。乃峚陽則以湘陰之歸帑,為子舍之裝奩,年尚未笄,托言童養,掃室以居之。從來隨嫁之婢女,自應年卑於主,然亦必選擇勤慎、如嫻於禮、訥於口者,方得相宜遣侍,今則闔門從入,稂莠無分矣;遠歸從嫁,奸貞莫辯矣;船載捆攜,多寡咸入矣。李下之嫌,固當凜如秋肅,童養之言,亦不宜親形口角,使新臺有因。然則韓女之自經,踵父母兄弟之劫運,峚陽之被讒,緣婢妾奶婦之雜處也。若必求其事以實之,則鑿矣。
至姦妹一事,峚陽不幸有此妹,又不幸而此妹復適於錢氏之子。婦人無行,何所不有?人之好談無幸之婦人,何所不加?此歐陽永叔因一詞而訾其失行也。若為峚陽白此議也,其惟質之神明而可。
峚陽,諱鄤,常州橫林人,壬戌科文震孟榜進士。文甫就職,上聖學疏。會留中。鄭又論之,謂:「留中不發,必有伏戎援奧之奸。」時魏孽初萌,遂降級調外,各閒居就里。後先帝登極,俱還職。文已大拜,鄭猶里居,計後登樞,在廷、在野,歲月均也,稜角不無太露。而兩院之重其關說以千百計者,必歸之方面;有司黜涉,憑其一言;覆命計典時,必先為請正而後送閱其本稿。又諸生科歲、儒童泮取、督學之所嚴重其關節者,片紙靈於敕語矣。名高厚實,兩踞其巔,天且忌之矣。
又以伊舅孫淇,老屢徵不起,需之偕行,七年七月,淇老以大宗伯召擬出山,由水程進,峚陽則從陸而赴闕。忌孫者因而忌鄭以孤孫之黨,竟繫獄。時大金吾吳孟明,引二子庚臣、世臣即於禁獄授教,先課一藝,擊節讚賞,決其登第。孟明極其奉之,供膳服御,精腆逾至尊。在峚陽一人,入口之費,日必罄六金。參之者發其杖母也,竟無訊獄之期。
淹至三年,京師夏旱,諭:「各衙門陳弊政,宣冤抑。」
吳孟明奏曰:「臣衙門冤抑,自有法司平允,非所敢與聞。但有幽禁三年,無人為之雪理如鄭鄤者,或當釋放,以召天和者也。」
疏入,則蒙極嚴之旨,謂:「杖母逆倫,干憲非輕,如果無辜,何無人為之申理?著常州府人在京者從公回話。」
時臺中三人,劉光斗、劉呈瑞、王章正在憂虞,而光斗內艱之信至。適有武進落魄生員許曦,與管紹甯同入泮,無聊至京,會際考武英殿中書,管因取許,每月支俸米一石,一無事事,猶未題授實職,非官而似官之流也。主計者代為草疏,實其杖母,再指姦媳、姦妹以佐之。其疏先一日奏進。
於劉,則曰:「臣本世家子,父母課讀,寸晷為惜,自六歲從師,至二十歲聯捷,從未敢一刻擅出書館。鄭鄤之事,窗外無聞也。」
王,則曰:「臣本農家子,離城百里,鄭鄤之事,係宦室閨門,草野耳目,實未聞見。」兩疏後一日封上,預屬政府於許疏。
法司嚴訊,劉、王則曰:「已有了旨也。」
初審覆疏,以事屬影響,言出謗忌,革職太輕、遣戍太重,惟候聖裁。旨以刑杖未加,不得實情指駁。繼則嚴苛索詳,因破情面,衡律例逆倫罪款,法無輕貰矣。旨意尚以親屬未經面質,議擬猶然疏縱,獄案未定,湔奪降罰,且次第於西曹。
至十一年八月初六日,凡案中之男婦老幼聽勘於公庭。韓媳之祖,以望八之年,匍匐嚴刑之側,詢其姦媳,但云一憑法堂明斷,餘皆不敢出誣枉二字,大辟竟成矣。韓翁甫出,殞絕輿屍矣。
至二十六日黎明,臠割之旨乃下。外擬原不至是。許曦是早,來促同往西市,俗所云甘石橋下四牌樓是也。時尚無一人,止有地方夫據地搭廠,與豎一有丫之木在東牌坊下,舊規殺在西而剮在東也,廠則坐總憲司寇秋卿之類。少停,行刑之役俱提一小筐,筐內俱藏貯鐵鉤與利刃,時出其刀與鉤穎,以砂石磨礪之。
辰巳二刻,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聲亦嘈雜殊甚。
峚陽停於南牌樓下,坐筐籃中,科頭跣足,對一童子,囑付家事,絮絮不已。傍人云:「西城察院未到,尚緩片刻。」少頃,從人叢中舁之而入。遙望木丫,尚聞其:「這是何說者?」連詞於極鼎沸中。
忽聞宣讀聖旨,結句聲高:「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
劊子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盡股慄也。?聲響後,人皆跂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亦原無所見。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見有丫之木,指大之繩勒其中,一人高踞其後,伸手垂下,取肝腑二事,置之丫巔。眾不勝駴懼。忽又將繩引下,而峚陽之頭,突然而興,時已斬矣。則轉其面而親於木,背尚全體。聚而割者如蝟。須臾,小紅旗向東馳報,風飛電走,云以刀數報入大內也。
午餘,事完,天亦闇慘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以為瘡癤藥科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朮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矣。
鄤在獄,以萬金乞周奎,通皇后關說。
一日,上入宮,后曰:「聞得常州鄭鄤。」
語未畢,上即目視之曰:「汝在宮中,那裡曉得鄭鄤?」后懼而止。
鄤聞將磔,執筆畫一大圈於紙上,如乾形,已而塗黑,無些子白。其意謂有天無日。蓋怨上也。
鄤幼時遇一瞽者,善揣骨,初云翰林也,遞及脛。訝曰:「翰林而骨碎何也?後必有刑。」鄤體最肥,頗似豕形,故喜財色。鄤以母故,慫父披剃,避居浙之某寺,鄤以青年從之,飲食起居,無不同也。里中小年,疑僧之徒為尼欲執之。令聞至寺,見振先,即下拜,眾大駭,蓋令乃振先之門生也。
郝敬卒
郝敬,字仲輿,號楚望,湖廣承天府京山縣人。父承健,以鄉薦,為肅寧令。母夢大蛇,若龍嚙左?入腹,而妊生敬。五歲即工偶句,萬曆戊子舉人,己丑成進士,令永嘉,以治行,擢禮科給事中。疏論輔臣內官,遂謫江陰令。致仕歸。
年四十卜窀穸,作輓歌。
至七十四,召形家擇日卜地,盛衣冠髮瓜於櫝,荷鍤兆所,告后土:「請以今年為死年,今辰為葬辰。」他時,勿更擇日,誅茅啟坎,去婦逮下徹緣素冠裳,葬櫝而封樹石。自題明給事中郝敬之墓。旁用石匣,函著書三百二十四卷以殉,刻生葬文告姻黨。
至己卯,年八十二。冬日,早起衣冠,晡。忽不懌,命內外埽,沐浴隱几,坐草札,別友人,稱「郝敬頓首絕筆」。親朋錯愕來,戶外屨滿。危坐木榻,拱手為別。語止,笑乘鯖車出,至西山從容下輿,索筆題堂柱曰:「升沈難定,但深壑藏舟,人世憑誰有力;來去自由,如驚風飄瓦,天公於我何心。」少頃,屬纊而絕。
公謫江陰,題聯於庭云:「坐上有嘉賓,談笑風流吳季札;江干逢逐客,交游意氣楚春申。」又詠詩十章,多感慨不平意,勒於君山。有「酒逢歡笑無天性,思至哀吟有鬼工」之句。邑人誦之。
予昔應試澄江,嘗攜筆登山,摹其六以歸(六月十五筆)。
陳繼儒卒
陳繼儒,字仲醇,號眉公,南直華亭人。少英異,好讀書,長於詩歌文辭,頃刻萬言。弱冠補諸生。年二十八,裂其冠,投呈郡長,有云:「住世出世,喧靜各別;祿養色養,潛見則同。揣摩一世,直如對鏡空花;收拾半生,皆作出山小草。」一郡驚其言。當事勉留,卒不聽,退而躬奉菽水,結茅小崑山之陽,修竹白雲,焚香宴坐,豁如也。父歿,哀毀欲死,負土為壘。弟之子,姊之孤,賴之得存。
時顧端文、高忠顯招繼儒入講社,繼儒曰:「願士大夫有此行,不必有此名。」所知交遍天下,四方求文者,履日滿戶外。然絕妄漁愧干請。嘗云:「王公布衣之交,僅存一線於天壤,寧使訝其不來,毋使厭其不去。」又云:「躑躅公庭,必為雙鶴所笑。」郡守李三式其廬,謝不見。既李以事去,繼儒送之千里,勞藉如平生歡。而方岳貢尤神交二十年。一時撫按交章奏薦,請照吳與弼例,特行聘徵。屢奉諭旨,固辭不就,惟與山水為緣。
每當春秋佳日,月夕花朝,非操舸龍潭,即卜築曠野。一時名姝騷客,輻湊而至。或匿蒹葭蘋藻間,長歌短笛,鷗鷺驚翔,累日經旬,興盡方止。己卯,病卒,得年八十有二。藏無餅金,惟留遺編數卷。
未歿前,召子孫賓朋曰:「汝曹逮死而祭我,不若生前醉我一杯酒。」於是群從雁行洗爵,次第而獻,如俎豆狀。繼儒仰天大嚼,叱曰:「何不為哭泣之哀?」左右皆大慟。或為薤歌以佐觴,歌愈悲,醉愈進,繼儒起而喜舞,簪帽以花,婆娑佻達,盡醉乃罷。將暝目,又暢言無鬼之旨,鼓掌大笑而逝。所著有《秘笈品外文集》幾百卷行世。
當啟、禎間,婦人豎子,無不知有眉公者。至飲食器皿,悉以眉公名。比於東坡學士矣。其與董思白交最厚。在前?中,又比沈石田之於王文恪公云。先是,王徵君?登,文章翰墨妙天下,交游在公卿間,差似眉公,而蒲輪不就,為巖穴光。眉公加人一等矣。
術士鄭仰田
鄭,字仰田,惠安人,少椎魯,不解治生,父母賤惡之。逃之嶺南為寺僧,種菜,面黧黑,補衣百結。有老僧長眉皓髮,目光如水,呼仰田而指寺僧曰:「汝等皆不及也。」寺僧怒,逐仰田。旬日無所歸,號泣於野外。老僧迎謂曰:「吾遲子久矣。」偕入深山中,授以拆字歌訣。月餘,遂能識字。因授以青囊,袖中壬遯、射覆諸家之術,無所不通曉。
天啟初,將卜相,南樂指全字為占,仰田曰:「全字從人、從王,王四畫,當相四人。」
問其姓名。
曰:「全字,省三畫為土,當有姓帶土者。省四畫為丁,當有姓丁者。省兩畫縱橫為木,當有名屬木者。以所省之文,全歸之,當有名全者。」
已而,拜莆田、貴池、元城、涿州四相,一如其言。
晉江李▉與奄黨吳淳夫有?,指吞字以問。
仰田曰:「彼勢能吞汝,非小敵也。從天、從口,非其人吳姓乎?」
曰:「然。然則何如?」
仰田曰:「吳以口為頭,彼頭已落地矣。汝何憂?」
踰年而吳伏法。
魏閹召仰田問數。
仰田蓬頭突▉,踉蹌而往,長揖就坐。閹指囚字以問,群奄侍列,皆愕眙失色。
仰田徐應曰:「囚字,國中一人也。」
奄大喜。
仰田出謂人曰:「囚則誠囚也,吾詭詞以逃死耳。」
之白門,奄勢益熾。俞少卿密扣之。
仰田方晝臥屋樑下,上有斷梗下垂,仰田指之曰:「如此矣。」
未幾,閹果自經。
丙子冬,前知錢謙益有難,自閩來吳,復入燕,為刺探獄情緩急;時年八十二矣。行及奔馬,兩壯士尾之不能及。
謂謙益曰:「七日彼當下位,公獄解矣。然必明年而後出。」後一一不爽也。
己卯春,謂家人曰:「明日有群僧叩門乞食,具數人餐以待,吾亦隨往矣。」質明,沐浴更衣。群僧至,飯畢,入坐,端坐而逝。
左良玉破豫賊
己卯正月二十五日癸未,河南巡撫常道立削籍,以縱寇渡河也。以李仙風代之。
二月,左良玉大破河南賊飛虎劉國能於許州,國能降。
三月,左良玉大破賊於南陽府內鄉縣。上聞其兵婬掠,責之。
四月初四日辛卯,良玉再破賊於河南之鎮城。
二十三日庚戌,賊李萬慶率眾四千解甲,詣內鄉城下,降於良玉。
前卷載常道立招撫劉國能,出《遺聞》。此載良玉二月破賊,國能降,出《史略》,年月頗異。或去年道立招國能,有就撫意,至是久為良玉所破,其降始決耳。非一書自相矛盾,蓋並誌之,一以傳疑,一以俟考也。餘亦倣此。六月二十六筆。
張獻忠復叛
己卯三月,漕撫中軍劉良佐,有光山之捷;安廬巡道易開遠,有舒城三捷,賊漸西奔。張獻忠、曹操因入房竹山中。房縣、竹山縣俱屬湖廣鄖陽府。
初,獻忠假官兵旗,襲南陽,屯南關。左良玉適至,疑而召之,獻窘逸去。良玉追及,兩馬相望,一箭中其眉心,一箭釘其中指於弓靶,獻倉皇間,良玉舉刀劈其面,血流被甲,孫可望力前格之,得免。逃至麻城,良玉追勦之,一晝夜行七百里,至襄陽府之穀城縣。戊寅正月初九夜,破之,出示民曰:「本營志在匡亂,已逐闖兵遠遁,本營釋甲歸朝。」乃拘耆老具結。遣可望以碧玉,長尺餘者二方,圓徑寸珠二枚,賄熊文燦請降。文燦許焉。以僉事張大經監其軍。文燦庸鄙無能,駐節襄陽,於後圃種蔬,日用數十人灌溉。時旱,郡邑申文祈雨,文燦批云:「園蔬茁茂,禾苗何以獨枯?不過奸民為逋糧地耳。」其設施如此。
良玉謀於巡按林銘球、巡道王瑞?,欲誘執獻。文燦曰:「殺降不祥。」力庇之。乃移其營於城內。獻恃文燦,益無忌。私練士卒,造軍器。穀城諸生徐以顯一見如故,教以孫吳兵法。又乞職銜,索月餉,且請澠、陝、廬、靈、閿五州縣屯馬步兵六千。
己卯春,獻忠叛形愈著,良玉請討之。文燦故彰露其事,使獻知之,強留良玉飲餞,稽延時日。獻從容盡運兵械入房山,文燦始催出兵,則獻已叛矣。是時,文燦招撫十三家賊,蜂屯蟻聚,中州一帶,旋撫旋叛。巡撫徐一范,謂:「可剿之機會與能剿之物力,都從撫裡錯過。」良不誣也。
五月,獻忠既叛,殺穀城令阮之鈿。之鈿臨歿,瀝血書絕命詞。羅汝才九營並起,應獻忠。獻忠脅御史林鳴球上書求封於襄陽,鳴球不從,遂殺之。
七月,張、羅二賊合於房縣。良玉聞變曰:「經略縱虎負嵎,使我攖之不去,必以逗留罪我。」令旗至,即冒暑進兵,遇伏大敗而還,失其符印。良玉列其狀。上革文燦職,良玉亦降職,令殺賊自贖。
錫紳徐調元,戊寅令黃岡,嘗云:「獻既就撫,文燦疏奏,留中不下。獻性如猿猴,不耐久靜,營於城外,將几案疊起,每日自下而上,循環不已,如教猴升木,無一息停。雖天性好動,亦借此自練,併以練士卒耳。時文燦疏久不報,獻從將十人,馳入城,問縣令阮之鈿曰:『廷議云何?』阮迎其意曰:『將軍不日大拜,且封侯矣。』獻乃去,如是者數次。已越月,疏終不下。獻偵所請多不遂,乃密謀叛,復馳入縣。詰阮如前。阮驚恐無措。獻知其謬,大怒曰:『汝誘我耶?』顧左右曰:『抓他頭來!』即斬首去,遂叛。」
「仕途捷徑無過賊,將相奇謀只是招。」宋人之言,若為文燦寫照。
房景春父子死節
房景春,字和滿,南直江都人。萬曆壬子舉人,崇禎辛未,就教鹽城,罷歸。遷黃州照磨,署篆黃安,甫二日而賊掩至。誓以身與城存亡,戰守八晝夜,賊遁去。
戊寅,陞房縣知縣。時熊文燦招九營,大寇交斥鄖屬,而羅汝才、白貴、黑雲祥三營,分馬入房,逼據西關。景春知事不可為,與主簿朱邦聞、遊擊楊道選,內修守具,外定盟書,苟安旦夕。
己卯五月,張獻忠突入房。蓋獻忠已破穀城,縣令阮之鈿死,遂勝鼓行而西,而新插三營,群起響應。城中兵贏餉缺,景春血書寸紙,遣人縋城出求救,不報。
獻忠逼複城,景春曰:「吾頭可斷,城不可讓也。」
賊益攻,景春發?殲賊。賊以棺覆首,四面環圍。守門指揮張三錫為內應,城陷。楊道選巷戰死,景春被執,勸降不從,命拽出斬之。子生員鳴鸞,抱父屍哭罵,賊復手刃,僕陳宜亦被殺。朱邦聞與其家人俱不屈死。事聞,贈景春太僕寺卿,鳴鸞與陳宜俱祔祀。
死忠死孝,日月光昭,景春、鳴鸞之節烈矣。至若道選、邦聞,寧與令君同日而死,不與叛逆同而生,豈非皆不二心之臣哉!
楊嗣昌代熊文燦
初,熊文燦與大學士楊嗣昌,深相結納。嗣昌欲文燦成功,以結上知;文燦既敗,嗣昌內不自安,請督師南討。上甚慰勞之。
八月十七日壬戌,命嗣昌督師討賊,賜尚方劍,並督師輔臣銀印,給帑金四萬,賞功牌千五百,蟒紵緋絹各五百。
九月初五日丁卯,嗣昌陛辭。上宴於平臺後殿,手觴嗣昌,賚金爵,賜以詩,勒於文廟,親賦鐃歌二首贈行,命會兵十萬,給本折色銀二萬。出師之隆,莫盛於此。御史張肯堂請著為令,有創為撫說者,議出編氓行伍,以奸細論;議出道將紳衿,以通賊論;議出督府鎮帥,以誤國論。疏入,嗣昌弗善也。嗣昌首倡眾斂一議加勦餉三百萬兩,又加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合舊派每年加二千三百萬,以致民窮盜起。至是,力以滅賊自任。
冬十月,嗣昌至襄陽,入熊文燦軍,詔逮文燦入京。論死,棄西市。拜左良玉平賊將軍;良玉所部多降將,嗣昌謂可倚以辨賊,為請於上,故有是命。賊初聞嗣昌出,頗心怖。及嗣昌抵任,踵襲文燦招撫故智,謀以鄖事委鄖撫袁繼咸、楚事委楚撫宋一鶴。一鶴貪懦巧諂,以嗣昌父名鶴,投揭,自署其名曰一鳥。楚人爭傳笑之。
嗣昌對守年餘,一籌莫展,自撤白虎之險,縱賊入川,賊勢益張,不可收拾。嗣昌妄聽楊卓然之說,謂獻賊難圖,革左易撫,輒思捨難就易。檄左良玉趨皖,駕言:「川中霄賊,不足煩大兵。」軍中咸知失計。良玉探識其奸。率兵竟去,連發十九檄,追之不返。賊復出,無當關者矣。
旦賊由西北陸走襄陽,而嗣昌由西南水走夷陵,歧路相避,猶飾稱鞭長不及。甚至地方失事,匿不上聞,而又虛設捷級,動云寇不足慮。濾州知州蘇瓊等,死於賊,嗣昌復砍其頭,充級報功,群賊愈無所憚。
當是時,楚撫代罷不常。戊寅十一年六月,逮楚撫余應桂,以方孔昭代之。
至十三年正月,逮孔昭,命宋一鶴代之。
十二年己卯四月朔戊子,鄖陽撫治戴東閔免,以王鼇永代之。
至十三年,罷鼇永,以袁繼咸代之。代易紛紛,迄無成功,祇為猾賊笑耳。
嗣昌抵任,以下兼十三年事在內,因上文而併及之耳。閱楚撫一行可知。
賊間
十月,遼將黃得功、川將杜先春屢戰卻賊,賊每避其軍。
是月,賊多購蘄、黃人為間,或攜藥囊著蔡為醫卜,或談青島姑布星家言,或為緇流黃寇,或為乞丐戲術,分布江、皖諸境覘虛實,時時突出焚掠。相持逾年,流毒四境。
蟒蛇倉碑
南京蟒蛇倉,無風自倒,內有石碑,劉基題:「甲申年來日月枯,十八孩兒闖帝都。困龍脫骨升天去,入堂群鼠暫相呼。中興帝主登南極,勤王俠士出三吳。三百十年豐瑞足,再逢古月紹圖。丕、丕、丕!八月中秋絕;呵!呵!呵!此時纔見真消息。」
己卯歲,我鄉傳誦此碑,咸云天下將亂矣。不出五年,語語皆應,豈非數歟?
誌異
七月二十五日,吾邑飛蝗蔽天,所集之地,禾豆立盡。當事設法捕捉,斗米易斗蝗,小民爭捕之,或焚或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