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崇禎十年丁丑

  溫體仁擬旨逮錢、瞿

  正月,常熟縣民張從儒,訐奏前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科臣瞿式耜,謂:「二臣喜怒操人才進退之權,賄賂握江南死生之柄。三黨九族,無不詐之人;興販通番,無不為之事,甚至侵國帑、謗朝廷、危社稷。止因門生故舊列於要津,鳴冤無地;宦幹豪奴滿於道路,洩忿何從。」奏上。溫體仁擬旨,逮錢謙益、瞿式耜下刑部獄。
  先是奸民陳履謙爭產,求二官關說不允,懷恨,遂唆從儒訐奏。既奉旨提問,履謙等得志,遂捏造款曹、和溫等虛詞,多方嚇詐。款曹者,謂謙益嘗作故太監王安祠記,曹化淳出王安門,宜款之;和溫者,為溫與謙益有隙,宜和之。曹化淳訪知之,憤發其奸。
  至是,刑部尚書鄭三俊審出真情,陳履謙、張從儒,各打一百棍,立枷三月死。謙益等尋釋歸。

  陸文聲奏復社

  三月,太倉州監生陸文聲,陳:「風俗之弊,皆原於士子。太倉庶吉士張溥、前臨川知縣張采倡復社以亂天下。」命南直提學倪元珙查究。元珙回奏,極言文聲之妄,稱:「東吳精進之學,復社為最著。大都誠心質,行講藝談經,互相琢磨,文必先正,品必賢良,無慚名教。大都陸文聲有憾於婁東,故借復社為名耳。」上責其蒙飾,降光祿寺錄事。
  張溥,字天如,號西銘。兒時奇慧好學,成人日讀書數千言。年十五,喪父,奉母金居西郭。十九舖諸生,同邑吳偉業從受易,與張采創立復社,聯絡吳越俊秀。崇禎辛未成進士,第七人,除庶吉士,觸執政,要人怒,乞假歸。要人招陸文聲以社黨入奏,而蘇州司李某復訐溥,牽連六七年,以暴病卒。後御史劉熙祚、給事姜埰交章訟冤,奉旨所著書呈進。天下傳而誦之。有《七錄齊集》、史論《一編》《二編》及《論略春秋》三書、《十三經合纂》、《歷代文典文乘》、《通鑑紀事本末》、《宋元紀事本末》、《古文互刪》、《漢魏百三名家》、《歷代名臣奏議》等書行世。
  倪元珙,號三蘭,沂江上虞人。天啟壬戌進士,歷仕至蘇松學政,降錄事。尋陞光祿寺寺丞,卒於家。

  李如燦直言下獄

  四月,諭百官求直言。給事中李如燦上言:「國家祖制,千古稱善。自軍不用而兵設,民始不得安其身;自屯不耕而餉興,農始不得有其食。有兵不練,兵增而餉益匱;有餉不核,餉多而兵愈冒。比者,核實之使四出,而掊克屢聞、占冒不減,可謂有政事乎?魏呈潤、詹爾選、李化龍、劉宗周,皆以一鳴輒黜。今下明詔求直言,倘赦其前愚,收之左右,是直言不求而自至也。若夫輔成君道,尤在相臣。今此瞻彼顧,結黨徇私,又何怪水旱盜賊之屢見哉?」上怒,下如燦於獄。
  左諭德黃道周上言:「陛下下詔求直言,而直言者輒斥;清刑獄,而下獄者旋聞。大臣雖清強,曾何益理亂之數?」上不懌,切責之。

  楊光先參陳啟新

  四月,新安衛千戶楊光先,疏參陳啟新並及溫體仁。舁棺自隨。謂:「啟新荷皇上獨斷拔之泥淖之中,置之言路之首,宜致皇上為商周,啟新為傅說。乃鄙夫既得,患失心生,稱童利害,日與言違。正世俗所謂說真方、賣假藥之小人也。按啟新原疏所指諸大病根,今當首申前議,以拯斯民。何受事以來,絕無一字談及?何當日在局外,則自謂旁觀最清,一入局中,頓鶻突也?臣今所言清屯核餉,皆啟新未結之局,皆啟新分內之事。如啟新不知弊源,是為不智;知而不言,是為不忠。人臣不忠,罪當死,不智而以淳詞誑皇上騙美官,亦當死。啟新本太倉州軍士,嘗充漕司書辦。前啟新五千餘言,不出『破情面』三字,而原任山西布政樊良樞,是其刑司服役之故主,則特疏引薦,情面乎?不情面乎?最可駭者,書辦被殺,何關國體重輕?何與諫垣名節?乃以申明賞罰,為胡爾儀等請卹,非貪其一歲四十金之賄,何耶?今胡爾儀見在關臣衙門供役,而啟新謂之已死,是與指鹿為馬何異?啟新罪不容於死矣。至若首輔溫體仁,原與啟新不同,治國平天下是其責,持危扶顛是其任,休休有容是其技。體仁柄國以來,邊騎兩簿都城,流賊各省延蔓,平治之綱安在?國危於上而不求所以安,民怨於下而不思所以卹,扶持之責安在?忠告之言不受,睚眥之怨不忘,休休之量安在?三者無一,誠殆哉。一箇臣也,惟有引罪以去,庶幾不誤人國。乃悠悠忽忽,一利不興;一害不除,靦顏戀棧,若不斷送盡天下蒼生不已也。」上責其瀆陳。
  陳啟新疏辯。有旨,責其軍國大事,竟無一言陳奏,著降二級照舊供職。
  光先屢參啟新,上怒其恣臆干政,廷杖戍遼東。及十五年壬午八月,時啟新為刑科右給事中,匿喪被劾,下撫按訊之。尋遁。

  朱國弼劾溫體仁

  四月,撫寧侯朱國弼,劾溫體仁徇私左都御史唐世濟,又劾體仁受霍維華賂。令唐世濟發端。上慰諭體仁,奪國弼侯爵,世濟亦戍邊。
  六月,體仁引疾,免。賜金幣,遣行人護歸。初,體仁以謫發錢謙益受主知,遂入相。時上英明,憤廷臣苞苴亡狀,體仁惟斤斤自守,不殖貨賄,故上始終信之。至是,庇私黨,排異己,與舉朝為仇。攻者無虛日,故免歸。

  高起潛行部

  四月,總監高起潛行部。永平道劉景耀、關內道楊於國,俱恥行屬體,上疏求免。上謂:「總監原以總督體統行事。」罷於國,降景耀二級。以後監司皆莫敢爭。
  七月,工部員外郎方璽上言:「皇上親擒魏忠賢而手刃之,豈溺情閹豎者?不過以外廷諸臣無一可用而借才及之,況人臣苟知報答,何論內外?內臣既徼茲曠典,孰不欲棄捐頂踵以酬我皇上者?不必鰓鰓過計也。」
  給事中何楷,駁其通內呈身,吏部請削其籍,上手改降二級調。

  責臣罪己

  閏四月,大旱,久祈不雨。聖諭責臣罪己曰:「帝德好生,降罰必有所致。久祈不應,乃朕躬之悃誠,未能上達,朝廷之德澤,不能下沾。如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催錢糧先比火耗,完正額又欲羨餘。甚至已經蠲免,悖旨私徵,纔議繕修,乘機自潤。或召買不給價值,或驛路詭名轎抬,或差派則賣富殊貧,或理讞則以直為枉。阿堵違心,則敲樸任意,囊橐既富,則奸慝可容。撫按之薦劾失真,要津之毀譽倒置。又如勳戚不知厭足,縱貪橫於京畿,鄉宦滅棄防維,肆侵凌於閭里。納無賴為爪牙,受奸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枕?似此種種,足干天和。積過良深,所以挽回不易,都著洗滌肺肝,共竭悃誠,仰祗天意。」

  楊嗣昌建議均輸

  群盜盤踞江北,廷議大發兵。計臣苦於無餉,兵部尚書楊嗣昌建議,因改糧為均輸,以濟軍食。因加賦二萬兩,下詔曰:「暫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

  史可法巡撫安廬

  七月,以史可法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安、廬、池、太等處軍務。時以寇患,故創設。
  明年戊寅六月,可法以憂歸。
  史可法,號道鄰,河南人。崇禎戊辰進士,為安廬道六載,廉敏而愛民,貪吏望風解緩。至是,即擢安廬巡撫,洵東南之保障也。

  聖駕巡城

  京師時見聖駕,郊天祭地,祀日夕月,幸學籍田,大閱祫祭上陵等。外此,則會典所不載,禮制所不詳。
  崇禎丁丑八月,上欲巡城,敕禮、兵二部覈舊例,二祖至今無有也。以事瑣非至尊所宜親,二祖列宗,豈不注念城池哉,各有所司,故耳。茲於八月二十六、二十七兩日,親履內外城,鹵簿之整嚴,軍容之辟易,非草莽人所得指點,但內外城腳,沿衢擺設戎裝軍士,約用六十萬,一切在京人等、京營主將,俱已厚值僱其侍立,廝役無人,貨鬻無人,各衚衚闃如矣。又大內所發於金吾,一應衣飾器用,恐備臨時指取,非數之可計。其一事一物,又非止一人可值。如蕭大亨之武蔭,蕭松菴錦衣僉事也。內止派其領值醬色縐紗深衣一襲,尚衣局派發為單為夾為花樣各別,為身袖長短大小其九十件,每件黃色夾板,一人捧之,則用九十人矣。色色皆然。幾萬萬人為之趨蹌奔走者兩日夜,究竟於城上一無所益,遙望祿米倉漕糧露積(編按:疑有缺。)
  繫計臣二人於獄,後杖斃。其一,汪明際是也。明際寧國人,戊午孝廉。
  是舉也,斃兩事外之人,戎政尚書陸周禮之僕,以戎政禮宜驂乘,其僕仰窺膳品一銅拳椎死。僕固陸所不欲其隨身者也。
  天下有大寇,不思保四境之外,而圖數十里之城,城亦安足恃哉?即有修茸,亦兵工二部事耳,豈萬乘所宜親履者?且自天子以至軍民數於萬眾,奔走兩日夜,服用移繞於外,亂亡之兆,已於此見矣。

  黃道周七不如

  十月,定東宮官屬。
  先是,黃道周自陳七不如,謂:「品行不如劉宗周,至性不如倪元璐,遠見深慮不如魏呈潤,犯顏敢諫不如詹爾選,老成足備顧問不如陳繼儒,樸心醇行不如李如燦、傅朝佑,文章氣節不如錢謙益、鄭鄤。」有旨,責其「顛倒是非,甚至蔑倫杖母。名教罪人,猶曰不如,是何肺腸?著回將話來。」於是,道周復疏辯,謂:「臣與鄭鄤同為庶常時,文震孟疏論魏忠賢,鄭鄤抗疏任之,削籍入山,每以臣為怯,臣心愧鄤也。每執筆不能明白,輒思鄭鄤,以為不如真不如也。蓋以此自砭,亦以此分規,非為累臣地也。」上念道周起廢不久,有旨不究。
  至是,定東宮官屬右諭德項煜、編修楊廷麟交讓道周。
  閣臣以道周有不如鄭鄤語。謂其意見偏,寢之。給事中馮元飆言道周忠,足以動聖鑒而不能得執政之心,恐天下後世,有以議閣臣之得失也。不聽。
  魏呈潤,號倩石,龍溪人。崇禎戊辰進士,官給事中。
  傅朝祐,字右君,江西臨川人。萬曆壬子解元,天啟壬戌進士,授中書,庚午選兵科給事中,陞刑科。丁丑以諫言革職,下獄賜杖卒。當給事中章正宸以劾王應熊下獄,莊鼇獻以言時弊降黜,朝佑申救曰:「皇上之逮二臣,不啻風雷之振秋籜,視之若輕;而舉朝見逮二臣,不啻霜雪之損嘉禾,關係特重。」又劾太監王坤並咎首輔云。

  陝西李自成諸賊

  丁丑正月,諸賊混天星侵軼商洛;李自成縱橫西河;過天星盤踞汧隴;獨行狼在漠南;蝎子塊在河西與西番合謀。
  十月,過天星、李自成入蜀,混天猴、蝎子塊隨之。川兵大敗混、蝎於廣元,斬首千餘級。

  李巖歸自成

  李巖,河南開封府杞縣人。天啟七年丁卯孝廉,有文武才。弟牟庠士,父某進士,故世稱巖為李公子。家富而豪,好施尚義。時頻年旱饑,邑令宋某,催科不息,百姓流離。
  巖進白:「暫休徵比,設法賑給。」
  宋令曰:「楊閣部飛檄雨下,若不徵比,將何以應?至於賑濟饑民,本縣錢糧匱乏,止有分派富戶耳。」巖退捐米二百餘石。
  無賴子聞之,遂糾數十人,譁於富室,引李公子為例,不從輒焚掠。有力者白宋令出示禁戢,宋方不悅,巖即發牒,傳諭:「速速解散,各圖生理。不許借名求賑,恃眾要挾。如違,即係亂民,嚴拿究罪。」
  饑民擊碎令牌,群集署前,大呼曰:「吾輩終須餓死,不如其掠。」
  宋令急邀巖議。巖曰:「速諭暫免徵催,並勸富室出米減價官糶,則猶可及止也。」宋從之。
  眾曰:「吾等姑去,如無米,當再至耳。」
  宋聞之而懼,謂巖:「發粟市恩,以致眾叛。倘異日復至,其奈之何?」遂申報按察司云:「舉人李巖謀為不軌,私散家財,買眾心以圖大舉。打差辱官,不容比較。恐滋蔓難圖,禍生不測,乞申撫按,以戢奸宄,以靖地方。」
  按察司據縣申文,撫按即批宋:「密拿李巖監禁,毋得輕縱。」宋遂拘巖下獄。
  百姓共怒曰:「為我而累李公,於心忍乎?」群赴縣殺宋,劫巖出獄,重犯俱釋,倉庫一空。
  巖謂眾曰:「汝等救我,誠為厚意,然事甚大,罪在不赦,不如歸李闖王,可以免禍而致富貴。」眾從之。巖遣弟牟率家口先行,隨一炬而去。城中止餘衙役數十人,及民二三百而已。
  巖走自成,即勸假行仁義,禁兵婬殺,收人心以圖大事。自成深然之。巖後薦同年牛金星等,歸者甚眾。自成兵勢益強,巖遣黨偽商賈,廣布流言,稱:「自成仁義之師,不殺不掠,又不納糧。」愚民信之,惟恐自成不至,望風思降矣。
  予幼時,聞賊信急,咸云:「李公子亂,而不知有李自成,及自成入京,世猶疑即李公子,而不知李公子,乃李巖也。」故詳誌之。

  王忠軍噪

  丁丑二月,山西總兵王忠,以兵援河南,稱病數月不進。一軍噪而歸。給事中凌義渠論之,詔逮忠入都。
  十三日乙酉,命陝撫孫傳廷總理河南。
  十一月,兵部尚書楊嗣昌,請阻勦賊之期,合各撫鎮分任斷截要害地方,提兵合勦。從之。

  賊犯荊州

  丁丑閏四月初四日壬寅,以熊文燦為兵部尚書,總理軍務,督剿流寇。時,文燦新平閩寇,有威望,故有是命。
  五月,鄖襄賊犯荊州,焚荊州墳園。
  十二月,以戴柬閔撫治鄖陽。

  胡光翰戰死

  胡光翰,湖廣鄖陽府鄖縣諸生,性英烈,處鄉里,睹不平事,往往毅然身任之。
  崇禎十年,流寇猖獗,襄鄖為墟,光翰乃約鄉父老為撫按陳寇禍,慷慨涕泗,激以忠義。歃血糾集鄉勇,立約束而部署之。自是,賊過其堡者,相戒不敢犯。會有奸徒管某者,為賊導以坎堡。光翰竭力捍禦,久之糧盡,勢迫,援兵莫發,仰天太息曰:「吾糾合諸眾,冀得保全鄉里父老及宗族子弟耳,今事敗!當事素怖賊,脫聞吾等圍急,掩耳床下伏耳,豈能相援?死矣,復何道!」眾皆掩面哭不止。
  越日,光翰語其徒曰:「吾為若先,萬一得突圍出,即不然,吾往以死當賊,諸君乘間走,可也。」乃率眾衝陣。戰良久,賊益四面蝟集,力不支,猶手格殺數賊,被創死之。
  予聞之楚友云:「賊畏死甚於人,諸屠破邑,見眾持挺聚立,即詭言若遽釋梃,當貸若死,不聽,則亦不敢近,有怒焉,馳馬去耳。使鄉野小民,盡如胡公,而當事者,肯犄角設援,則賊安能蹂躪殘破,如入無人境乎?胡公敗,由管奸,何異李陵事?後先不爽耶。」
  撫議成於熊文燦,樞部楊嗣昌從中主之,遂竭東南之力,不能奏車攻之功。海內用竭,皇陵震動,將祖宗金甌無缺之天下,斷送賊手。嗚乎!誰生厲階,至今為梗,恨不請尚方劍戮佞臣屍也。

  賊擾江北

  丁丑正月,總兵秦翼明、楊世恩等,敗賊於應山,斬級五百,又逐於麻黃間。賊潰為四,一股西犯德安,一股東趨南直,朱大典馳赴之。
  俄而,楚賊盡在江北,而豫賊老回回、闖塌天等,亦自光、固而南會之。蘇松巡撫張國維駐師京口,沿江戒嚴。賊禮醮於大山寺,薦拔亡者,遂分,屯大江、小江、皇甫、常山諸地。沿江營火,夜燭數十里。儀真、六合人民,俱倚檐而立。
  當時賊勢如此,江左之急可知。然卒保無虞者,斯豈人力歟!曹丕有言:「大哉,江乎!天之所以限南北也。」吾於此益信不然。東南半壁,為賊所糜爛久矣。然民之生於三吳,倖全首領於劫運者,亦天也、命也。不可不自幸也。六月十七日筆。

  左良玉立功驕蹇

  丁丑二月,左良玉大破賊於舒城、六安,連戰三捷。秦翼明敗賊於細石嶺,擒賊首二人。
  賊潛竄大山中,張國維檄良玉入山搜捕。良玉新立功驕蹇,不奉調,國維三檄之,始自舒城進發。賊已飽掠出境,凌義渠。
  劾之,詔革良玉職,令殺賊自贖。

  賊圍安慶

  賊至安慶立營,次日,攻城。都督洪正春,選卒三千、鄉兵二千,使潘中軍率之出戰。賊合圍而殺之,副將程龍以火藥含笑自焚死。我兵大敗,賊追至城下圍之。正春白史可法出兵,可法督士民堅守不戰。賊攻城,城上箭?雜發,傷賊甚眾,苦攻十四日不破。
  賊乃退,十月,入舒城。參將張一龍勝之於昝家岡,獲其頭目搖天動等;副將孫應元勝之於烏紗山,斬五千餘級;太監劉斌率京營兵鏖戰,竟日追殺七十餘里,號哭震天,殺賊五百四十二級。賊遁入山。
  十二月癸巳,賊陷靈壁。

  陳于王自刎

  陳于王,字丹衷,世為武進人。先世以明初從征有功,授蘇州衛千戶,得世襲。于王幼業儒,身長七尺,萬曆壬子、乙卯,一再登武科,授守備,擒海盜翁元、李稍等,陞崇明都司。
  復有茶山王王一爵等倡亂,聚眾數千,窟穴大海,金山、川沙、柘林等地,幾無寧日。官兵勦賊於羊山嘴,勢不敵,退泊金山。請檄崇明添兵協剿,于王選舟師數十艘,戰賊於羊山殿前,用磨盤銃擊之,賊稍卻。已而,復持短刀,躍入賊舟,殺賊無數,生擒盜首一爵。餘潰散。當道交章薦之,威名日盛。
  崇禎初,巡撫費文衡補遊擊,繼費者為張國維及巡按祁彪隹,皆奇其才。時寇氛遍江北,因命于王為遊擊,守六合;蔣若采為守備,守江浦,互相犄角,斬賊李乘龍等百人。
  賊宵遁去,復犯宿松。于王弟國計及包文達、錢士選等,以兵二千人赴剿,賊眾勢大,遂敗績。文達、士選俱戰死。于王不見國計,飛馬殺入賊圍救出,回至安慶。
  嗣後,永生洲參將程龍及于王等,復與賊戰太湖豐家店,相拒數日。程龍營被賊放火,延燒銃藥。賊揜殺至。于王手執大刀,奮勇先登,如摧枯拉朽。然久戰重傷,諸將意欲規避,翼于王以行。
  于王曰:「此吾死所也,復何之?」遂大呼曰:「力竭矣!」向北面四拜,拔刀自刎死。
  數日後,賊退,部將張伯昌檢獲其屍,身如刻畫,而色如生。江浦、安慶為之立廟塑像。事聞,贈昭勇將軍,廕子以千戶加二級,立廟宣武場祀之。
  弟國計,號丹廷,有膽智,兩中武舉,累著戰功,擢太湖營都司,擒劇盜宋毛三、朱老虎等無算。後放情詩酒以卒。
  經略熊廷弼,嘗稱于王「國士無雙」,薦授三岔河副總兵。時天啟元年七月事。將赴任,適代庖守備張嗣忠至,與之同宴,亡何,張暴卒,而張子誤聽千戶濮定國譖,遂誣于王毒死其父,繫獄。越七年,曹文衡知其冤且才,立釋之,卒殉國難。國士之稱,洵非溢譽也。

  諸將死難

  是年,賊寇安慶,我兵敗走。諸將死事者,程龍陳、于王以外不一,如:把總詹鵬,衝鋒陷陣,聞兵潰以首蠲石而死;把總王希韓,素廉勇得眾,及力盡,猶率部下拔營血戰而死;把總王猷,力能扛鼎,殺賊數多,為賊眾合圍生擒,臠分其肉而死;守備王宏猷,勢窘被執,賊喜其技勇,將留之,宏猷不屈,大罵,至於鋸齒斷足猶不絕聲而死;守備莫顯驊,新得武科,不願會試,自請討賊,陷陣而死;把總唐世龍,因事已去,不肯獨歸離險,鏖戰,馬蹶,被砍而死;千總王定遠,經革戍皖,累報獲功,而一目不視,虛擲前勞以死;千總周嘉,方一月新婚,慷慨請纓,力戰陣亡。而少婦王氏,善哭其夫,卒絕粒投繯以死。其他若張全斌、俞文夔、顧應宗、蔣達、潘象謙、季靖,俱先後同事死。
  流寇發難以來,武臣逃遁者固多,而死事者亦不少。然其名或著或不著者,士固有幸有不幸也。

  賊陷六合

  六合,雖斗大邑,乃金陵門戶也。素無城,崇禎九年,巡撫張國維以流寇孔棘,使邑令鄭同元築城。同元以財力不逮,止建土城一座。明年丁丑,國維出巡,見而責之,發金辦造磚城,尚未興役,而賊已至矣。
  初,賊陷廬、鳳等處,雖窟居英、霍,睥睨六合已久。同元本浙人,素無幹略,謂賊尚在數百里外,不設備。游擊常某,蜀人,武藝超軼,鎮守本邑,然麾下僅七百人耳。時有永生洲兵,與之不協,終日相訌。同元不為解紛,國維聞之賊未至,數日以令箭提永生洲兵,故其守志益懈。
  浙江御史某,將北上,以滁州賊阻,還與同元言:「賊勢甚熾,宜備之。」
  同元猶大言:「敝邑兵多將勇,何憂賊乎?」御史走間道由揚州去。
  及風鶴益甚,同元猶出諭張大將士之盛,令百姓勿動。然亦疑信相半,偵騎四出,查無蹤跡。
  至七月十七日,諸商微聞賊信急,密備餱糧,篝燈不寐,夜半探望,見將士率兵林立,嘖嘖偶語,忽睹諸商民,呼而問故。
  眾合曰:「聞流賊將至耳。」
  一把總慰之云:「此訛言也。且有我兵在,若等歸寢勿憂。」然識者終不之信,假寐以俟。
  十八日黎明,忽?聲連震,眾大驚。賊騎由西門突至。時永生洲兵,以張撫、曾提,俱無戰志,此將冶甫橋焚所阻賊不過河而已。獨常游擊率眾數百往禦,中道遁走已半,甫及西門,而賊之驍騎已至。常嚴陣拒之。
  賊不得入,忽大聲曰:「從東門去罷!」
  常聞之,令後隊分兵往守。賊見陣動,前鋒十七騎突前,後兵先潰。
  常知勢不可支,遂大呼曰:「保不得矣,百姓速走!予保南門耳。」且戰且卻。賊騎稍西,民得奔趨橋南。
  及常退至浮橋,賊亦隨至。兵悉南渡,常獨殿後,從者僅五人而已。賊直逼橋次,常右手提鞭禦賊,左手拔橋。一驍騎馳至,持刀砍常。常急避馬下,舉鞭撲殺之。群賊大至,擁馬墮河,飛矢如蝟,常揮鞭厥聲錚錚然,紛紛雨下。蓋龍津浮橋延袤十餘丈,用板平鋪,而屬以鐵索者,時橋板雖拔斷,鐵索猶繫。常以佩刀截之,賊乃不得渡,然倏忽間一矢中股,又一矢洞項矣。浮橋既斷,兵與賊距河相詈。
  遙望驍賊立馬上疾馳,雖樓垣高峻,一躍輒登,入內恣掠。有服紅袍者坐與中,役貧民運取百物,見富室則取人油浸?爇而燭之,遇有藏金,則火輒滅。又以水沃寢室,速燥者,其下有金,以土浮耳。其取無遺策。如此凡掠二日而去。
  先是,賊去六合甚遠,偵騎不遇而返,皆云無賊。及是,充斥於道,不知者猶啟戶問賊所在,被殺甚眾。
  蓋賊殺人,以豆實其腹,與馬食之,馬大肥捷,一晝夜行三百里,如欲破遠城,則近城過而不攻,及遠城既破,始旋兵以取近城。蓋遠者謂近賊之城尚未報破,必不越之而來,往往不為備;近者又謂賊眾已過,可不嚴守。所以賊每乘人不意,而兩取之。計亦狡矣!當時,非常之力戰不獨居橋北者盡罹鋒鏑,即走橋南者亦必供賊之蹂躪矣。
  常亦大有造於棠邑也哉!厥後,行至蕪湖,箭瘡迸發而死。惜夫!
  鄭同元聞賊至,箭衣小帽從役五人騎而逸去,後以失地事諉罪於永生殺之。同元止罷官而已。
  先叔君衡公時在六合,親遇其難,述此。
  六合為應天屬邑,使當事者知賊勢日盛,豫築堅城,以二千人守之,亦不致於敗。乃既無城矣,復不多駐兵,徒以數百人當十倍之賊,是明以人民委賊也。至愚劣之同元,賊未至,則不思築城,及和兩軍,賊既至則微服先去,乃猶諉罪逃死,朝廷之三尺安在?然賊陷六合,他書俱不之載,意留都大臣以賊犯畿邑,不便於己,或未嘗實以上聞也。予思天下以賊情蒙蔽者多矣,可謂三歎!六月十八筆。
  六合既陷,被殺頗多,道上白晝鬼號。眾懼,厲聲震喝,終不止,惟大呼曰:「流賊至矣!」輒無聲。又小兒夜啼,父母懼之曰:「勿啼,流賊來矣。」兒亦止。然則流寇之禍,不獨人畏之,鬼亦畏之;不獨老者、壯者畏之,即小兒亦畏之矣。亦異也。此二事,皆自六合而來述之。

  誌異

  丁丑閏四月初十戊申,山西汾州府武鄉、沁源二縣,大雨雹,大者如象,次如牛。是年,大旱。
  七月,賊破六合,八月後,每日日落時,紅光從東南腳下,映照半天如火,對照人面,盡赤,約三月餘。時省臣引《京房傳》,謂之日空,應兵起。齊魯吳越占候家,謂之:「血霞,則大旱、大兵之明徵也。」
  是歲,浦口西北山中有人頭鳥萬餘,皆在伏龍山一帶,身足如鶴,頭縮而不伸,胸前有元文一道如人面。

  清兵

  丁丑十年二月,清兵破朝鮮,國王李棕走。命總兵陳洪範援之。
  壬申,清兵自雲從島至鐵,招皮島總兵沈冬,不聽,尋陷皮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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