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崇禎元年戊辰

  思宗烈皇帝

  思宗,光宗之子,熹宗之弟也。丁卯八月即位,戊辰,改元崇禎。自太祖戊申建元洪武,迄今戊辰,共二百六十載。帝在位十七年,甲申之變,以身殉國。
  宏光朝禮部尚書顧錫疇議謚廟號思宗烈皇帝,周皇后為孝節皇后。忻城伯趙之龍言:「思非美字。」乙酉二月,禮臣管紹甯請改謚毅宗烈皇帝。
  大清朝攝政王入燕,命明之詞臣中允李明睿議謚號。明睿謚帝為懷宗端皇帝,周皇后為烈皇后。故《大清紀》則稱懷宗,從時憲也。而草野無知,或稱思宗,又簡稱毅宗者,傳舊聞也。
  顧錫疇,蘇之昆山人;管紹甯,常之武進人;李明睿,江右南昌人。
  按謚法,慈仁短折曰懷。昔劉聰寇陷洛陽,執晉懷帝殺之,年甫三十;宋端宗為元兵所迫,崩於碙州,年僅十一。是懷與端,俱非美字。
  先帝以身殉社稷,大義也。攝政王入京,首命議謚,尊帝之意可知。而明睿以明之舊臣,素膺寵渥,不以美謚加帝,而稱以「懷」、「端」,是視帝與青衣天子及夭折童子等耳。而《遺聞》猶謂其公忠鍊達,過矣。
  予思太祖戊申建元,思廟戊辰改元,止於甲申。是戊起而申止也。明之大統,始於戊申,亦終於戊申,豈非數歟!

  倪元璐論東林

  倪元璐,字鴻寶,上虞人。天啟二年壬戌進士,授庶吉士。思宗文為翰林編修。元年正月上言略云:「凡攻崔、魏者,必引東林為並案。夫以東林為邪黨,將復以何名加崔、魏?崔、魏而既邪黨矣,向之首劾忠賢,重論呈秀者,又邪黨乎?夫東林,亦天下之才藪也。但或繩人過刻,持論太深,謂非中行則可,謂非狂猖則不可。議者能以忠厚之心,曲原此輩,而獨持已甚之論,苛責吾徒,臣所謂方隅未化者此也。韓爌清忠有執,上所鑑知,而廷議殊有異同;詞臣文震孟,正學強骨,二月居官,昌言獲罪,今起用之旨再下,謬悠之談日甚。臣所謂正氣未伸者此也。總之,臣論不主調停,而主別白;不爭二臣之用不用,而爭一日之是非。至海內講學書院,凡經逆璫矯旨拆毀者,並宜葺復。」
  上曰:「朕屢旨起廢,務秉虛公,有何方隅未化、正氣未伸?惟各書院不得倡言創復,以滋紛擾。」

  瞿式耜六不平

  瞿式耜,字稼軒,號起田,常熟人。會元景淳之孫也。萬曆四十四年丙辰進士,授永豐知縣,調江陵令,行取考選,授戶科給事中。感時事,上《六不平》疏曰:「如張差一案,主風顛者,雖為仰承慈孝之深衷,然主挺擊者,亦未始非保護東宮之至意。千金之子,突有無知執械闖入內室,為紀綱者,尚當執而問之,禁中何地,任妄男子作此舉動?而一昧以風顛二字抹之,乃慈寧召見,劉光復以半吞半吐之詞,跡涉唐突,以致觸忌幽囚。今既追錄其忠,贈卹祭葬,頻頻有加矣。而赤心調護東宮之王之寀,無望贈卹殊恩,並復官而靳之,至今藳葬城外,遺骨不能還鄉,恐先帝有靈,當自憐之,千秋有史,當自白之。臣之所謂不平者一也。紅丸一案,主弒逆之說者,固屬偏見,然先帝聖躬,委頓至此,豈臣子嘗試邀功之日?彼崔文升、李可灼不加一僇,則亦幸矣,乃優旨批答,放歸原籍,揚揚晝錦,即今聖明在御,褒忠殛佞,千古一時,彼嫉惡防奸之孫慎行,尚推敲啟事,不遺餘力,而么么可灼,先登訪冊,儼然與廢棄諸賢並列,何以服天下之人心乎?臣之所謂不平者二也。移宮一案,在楊漣、左光斗一時激烈微過,或不能解於居功迫上之疑,然一腔擁護先帝為心,亦未始非杜漸防微深意。賈繼春之持論,自是移宮後一截處分,以補楊漣說之未盡,非相反也,今必欲以移宮一議為漣罪案,何居乎?漣幸而有擊璫二十四罪之疏,不能沒其除奸大功,贈卹不得不從優耳。使果如諸臣一偏之見,不將與王之寀、孫慎行同其沈抑乎?臣之所謂不平者三也。封疆為重,彼失事者罪撫無逃矣,乃熊廷弼梟首西市,且傳首九邊,而三路喪師之楊鎬與擅離信地之王化貞,竟逍遙福堂,甚且有以化貞登薦牘者,又何以服廷弼之心?並何以服天下人之心乎?人皆知廷弼以門戶殺,非以封疆殺,而究竟無人敢訟言之者,使服辜者服辜,而漏網者漏網,將來何以嚴邊臣失事之禁乎?臣之所謂不平者四也。楊、左與王安聲息相通,誠不知有無,然其主意無非羽翼先帝;神祖升遐之日。使倥傯之中,大權不至旁竊,宗社安於泰山,初非與安有交結之情,如崔呈秀黨附魏忠賢,為不解之誼也。乃今動輒以王、楊、崔、魏為對案,無論楊不可與崔對,即王亦豈可與魏對?又以楊、左交結王安,與崔呈秀交結魏忠賢同類並稱,凡有心知,孰不痛之?今即贈蔭卹錄,恩典無所不至,然以一片血忠,被此惡名,能無飲恨於九泉乎?臣之所謂不平者五也。大臣者,小臣之綱也,而宰相又為諸大臣之綱。向者阿黨取容,權璫作勢,已多次第伏法,然大者卿貳,小者臺郎,彼見巍巍政府,甘作乾兒,誰不惴惴身家,自捐名節。令五虎輩雖罪未盡,贓未籍沒,人心猶有餘憾,然亦既顯暴具罪狀於天下矣。彼造意主謀、無毒不具之魏廣微;固寵遂羶、無醜不備之顧秉謙,與夫媚璫而反取厭之馮銓、璫敗而猶彌縫之黃立極,顧乃死不僇屍,生不褫奪,竊恩綸而誇奕世,擁富貴以樂餘年,其何以為大臣黨閹之戒乎?臣之所謂不平者六也。方今公道昭明,已無閉鬱偏枯之病。而或巨奸藏鋒於脫網;或幽貞抱泣於向隅;或薰蕕蒼素,一時尚多訛亂之言;或黜陟斧鉞,四海未盡澄清之望,有一於此,俱非蕩平。臣是以不避恩仇,不顧鼎鑊,直陳其原委。」

  韓一良論賄賂

  六月,戶科給事韓一良上言:「皇上諭群臣『有文官不愛錢』之語,然今之世,何處非用錢之地?何官非愛錢之人?向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臣起縣官,居言路,以官言之,則縣官行賄之首,而給事納賄之魁。今俱咎守令之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幾何?上司督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完紙贖;衝途過客,動有書儀;考滿朝覲,不下三四千金,而欲守令之廉,得乎?」上嘉納之。尋擢右僉都御史。

  劉宗周論近功小利

  九月辛亥,順天府尹劉宗周上言:「陛下勵精求治,宵旰非寧,朝令夕考,庶幾太平之致。然程效太急,不免見小利而慕近功。今日所汲汲乎近功者,非遼事乎?當此三空四盡之日,竭天下之力,以養饑軍,而軍愈驕;聚天下之軍,以冀一戰,而戰無日;此計之左也。今日所規於小利者,非理財一事乎?有司以掊克為循良,而撫字之政絕;上官以催徵為考課,而黜陟之法亡;赤子無寧歲矣。頃者,嚴賊吏之誅,自執政以下坐重典者十餘人,然貪風不盡者,皆言利有以啟之也。」其後,國事決裂,盡如宗周言。宗周,字啟東。紹興山陰人,學者稱為念臺先生。萬曆二十九年辛丑進士。

  溫體仁參錢謙益

  十一月,上御暖閣,召問溫體仁參錢謙益浙闈關節之事。先是,有旨會推枚卜,錢謙益名列第二,而溫體仁不與。體仁因參謙益,受田千秋數千金之賄,以一朝平步上青天為關節,取中之,結黨欺君。故上召對詰問。體仁與謙益質辯不已。
  上問諸臣。周延儒對曰:「田千秋關節是真。」輔臣錢龍錫等對曰:「關節實與錢謙益無干。」
  上曰:「關節既真,他為主考,如何說不是他?」遂命擬旨:「錢謙益既有物議,回籍聽勘。田千秋下法司再問。」
  科臣章允儒辯:「體仁以黨字加諸臣,是從來小人害君子榜樣。」上怒其胡扯,著錦衣衛拿下。

  袁崇煥陛見

  先是崇煥在寧遠,專主款。六年十月,遣喇嘛僧鎦南木座等往大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僧回,上詔曰:「喇嘛請勸之書,詐也。宜整以備之,無為遜言所愚。」七年二月,崇煥奏:「敵使恭順求款。」上亦謂:「誠偽未可信。」七月,崇煥以主偵敵之說,物議紛紛,遂以病乞歸。故和議未就。
  及思宗元年七月癸酉,召崇煥於平臺,慰勞甚至。問:「邊關何日可定?」
  崇煥應曰:「臣請五年為陛下肅清邊陲。」
  上曰:「五年滅敵,朕不吝封侯之賞。」
  時,四輔臣錢龍錫等侍立,俱奏曰:「崇煥肝膽、意氣、識見、方略,種種可嘉,真奇男子也。」
  上悅,賜茶果瓜餅而退。
  煥出,朝臣問:「五年之期,當有定算否?」
  煥曰:「上期望甚迫,故以五年慰聖心。」
  識者曰:「主上英明,後且按期責效,崇煥不旋踵矣。」時期議憂毛文龍難馭,大學士錢龍錫過崇煥,語及之,遂定計出。
  癸未,賜崇煥尚方劍。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
  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因奏減島糧兵變可圖,遂減八萬,止解二萬八千,後竟不解。時屯田主事徐爾一在籍嘆曰:「遼左興師十載,任東事者,如經略楊鎬則喪師,袁應泰則陷城,熊廷弼則敗逃,巡撫王化貞則失機,總兵劉綎則陣亡,馬林則挫鋒,其餘不可勝述。而投降者,亦不知幾許。未有如毛師開鎮九年,護持兩國,復城獻俘者。而廟堂諸臣,反生異議,裁減軍餉,軍餉一減,則將士灰心矣。」遂上疏。竟不省。

  毛文龍鴨綠江之捷

  崇禎元年,大清朝五王、六王及劉愛塔,率兵二萬自鎮江至,欲報義州之役。文龍以八千人與部下十將禦之,愛塔以四百騎戰敗,降文龍。大清因是密通書崇煥,訂前約,圖文龍。崇煥信之。


  清兵屯錦州塞

  二月,清兵屯錦州塞,以都令為嚮導,攻克拱兔男青把都板城,盡有其地產,青把都遁免。

  大清收諸部落

  初廣寧塞外,有炒化、暖兔、貴英諸部,薊鎮三協,有三十六家守門。諸部皆受賞。至是中外迎上旨,並革其賞。諸部哄然。會塞外饑請賑,上堅不予。於是東邊諸部落,群起揚去。大清遂盡收屬建州,而邊事不可為矣。此元年七月也。

  寧遠軍譁

  元年七月甲申,遼東寧遠軍,以軍糧四月不得,大譁。執巡撫畢自肅、總兵朱梅、推官蘇涵,置譙樓上,棰擊交下,括賞金得二萬。不厭,遂借商民得五萬。自肅草奏引罷,走中左所自經。袁崇煥至,宥首惡,捕其黨,斬十六人。
  初,自肅奏請,而戶部不發,則罪不在自肅,而在戶部明矣。至崇煥斬其黨,而宥首惡,顛倒如此,安得不啟奸人之心乎?宜不越三月,有錦州之譁也。

  錦州軍譁

  冬十月己丑,朱由檢召群臣于文華殿,以錦州軍譁、袁崇煥請餉疏示閣臣,曰:「崇煥前云汰兵減額,今何仍也?」
  王在晉曰:「減汰當自來歲始。」
  周延儒曰:「關門昔年防敵,今日防兵。前寧遠譁,朝廷即餉之,又錦州焉。各邊尤而效之,未知其極!今雖予之,當益思經久之策。」朱由檢稱善,尋下畢自嚴于獄,削前戶部侍郎王家禎籍。

  錢文俊激變

  流賊所由起,大約有六:叛卒、逃卒、驛卒、飢民、難民、響馬是也。天下形勢莫強於秦,秦地山高土厚,其民多膂力,好勇敢鬥。故六者之亂,亦始於此,而卒以亡天下。
  崇禎初,陝西西安府長安縣富林村,有富室錢之驥子文俊,用賄入庠,險惡營利,僮僕恣橫,通邑恨之。
  時鎮守省城總兵官王國興,招家丁五百人,內有吳榮、賈奇、李興、張文等,素無賴,貸文俊銀九兩,已償利八兩,止負本銀。文俊屢索,吳等竟無償。
  頃之,聞總戎發糧,遣七人覓吳、賈等,詈而毆之,擁之行府前。諸兵俱忿,追奪而還,錢僕被毆垂斃。文俊白于王國興曰:「吳榮四人貸銀四十七兩,本利不償,擊僮將斃,乞總臺明斷。」
  王國興曰:「家丁甚貧,兄何慨借多金?此言無據,本府修書學院,公斷方明。」
  錢文俊恐,賄以三十金。
  王國興各拘四人庭訊,吳榮曰:「止負九兩,寧有四十七兩乎?」
  錢文俊持前說。王國興各笞三十,擬徒,下獄追比,眾兵怒。
  已而錢僕死者三人,錢文俊馳院控理。兵眾譁,擁署前。邢兵憲詢所由,兵竟不白,直前欲殺錢文俊。邢兵憲大怒曰:「有理當辯,奈何聚眾鬧公庭!」即擒數十人笞之,悉下之獄。
  眾兵將劫獄,入白王國興,王國興止之。
  王國興進見邢,備言軍心欲變,請貰其罪。時重文輕武,總戎秩雖高,自文臣視之,猶藐如也。邢兵憲謂王國興曰:「汝縱家丁反,予將奏汝,此罪非輕!」
  王國興懼而謝曰:「下官瀆犯。」辭出。
  諸兵皆憤,入獄劫吳榮四人去,遂殺錢文俊全家,毀掠室廬。復入察院獄中,劫出眾家丁。
  邢兵憲知事急,出諭招撫,諸兵見而毀之,遂肆殺掠,各官逃匿。
  時兵僅數百人,而飢民及無賴附之者,即有萬計。出城結營東山,推才、勇十人為頭目:第一闖王高迎祥、第二混天王、第三掃地王、第四整世王、第五塌天王劉國能、第六混世王、第七過天星張五、第八滿天星、第九曹操王羅汝才、第十老馬守應。焚殺淫掠,殆無虛日,所至之地,人物一空,此為流賊之始。

  漢南盜起

  十月,漢南盜四百餘人,自咸陽、兩當薄略陽,引土賊三千餘人入略陽,逼漢中等處。

  白水盜王二

  十一月,延綏飢,土府谷民王嘉胤倡亂,飢民附之。時白水縣盜王二等,合山西逃兵,掠蒲城、韓城之孝童、淄川鎮。
  時承平久,猝被兵,人無固志。
  陝西巡撫胡廷宴,庸而,惡聞賊警,杖各縣報者,曰:「此飢民也,掠至明春後自定耳!」於是有司不敢聞。
  盜偵知之,益肆,遂劫宜君縣獄,北合嘉胤五六千人,聚延鹿之黃龍山。


  誌異

  三月二十日辛已昩爽,陝西天赤如血,射牖隙皆赤。
  五月,西安府城夜墜火數十,大如碾,次如斗。
  時出入民舍,民各禳之,不為災。

  浙江水災

  溫體仁奏曰:「職鄉浙江杭、嘉、湖、寧、詔、台、嚴七府,自先年七月二十三等日,龍鬥海嘯,風雨颷至,波浪翻空,飄瓦飛礫,拔木掩棟,勢若千軍之沓至,聲如萬鼓之齊鳴,火光燭天,凡七晝夜。沿海居民及低潌近水之處,男女老幼淹沒飄流,總計十餘萬。或抱石屍沈,或觸木屍碎,或手足交牽而下,或廬舍相蔽而來,或婦不知夫,或母不知子,或一族三百餘口褞褓不留,或一村數百餘家煙火俱絕。海塘盡潰,一望洪流。舟航遍乎陸地,魚鰲遊於人家。米價騰貴,奸民乘間為盜,父老皆云二百餘年未有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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