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
  判案已畢等回文 斷女子親父收領

  且說公差押劉君配下堂,回鋪交代。及至鋪內,交代了王公弼,以後進衙入監不提。
  且說施公吩咐行文,報明上司。又見衙役下跪回話,說:「被盜去財物強姦女兒的海潮帶到。」施公說:「叫上來!」不多時海潮上堂跪下。施公道:「你告盜騙失女。眾凶已被本縣拿住,少時叫你結案。」吩咐先把九黃、七珠帶下去,再把十二寇帶上來。眾役答應,立刻帶上跪下。施公叫:「海潮,你認認十二人之內,見過那幾個,好與結案。」海潮答應,上前挨次看了一遍,跪下口稱:「老爺在上,容小人稟明。那日晚上眼花昏迷了,叫女兒上前來認罷!」施公說:「使得。」
  海潮叩首而去。不多時同女兒上堂,跪在一旁。施公見他愁眉不展,兩眼含淚,見人慚愧。施公看罷,道:「海潮,叫你女兒上前去認。」答應:「領命。」走下來至寇盜面前認盜。
  海潮說:「那晚就是這些個賊,把我口中塞緊棉花。那個用繩子捆我的,打我的,登時嚇得我二目昏花,認不真切。因此叫吾兒認真切記。」女兒認罷,上堂回明。
  施公帶怒,叫十二寇說:「你們偷盜人財,罪難輕恕;見色強姦,罪上加罪,快些實說!」十二盜各自招認。施公吩咐海潮,領女回家。詳文到時,再領賊贓。謝恩而去。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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