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孫秀害潘岳石崇
卻說潘岳,字安仁,滎陽人也。少以才穎見稱,鄉邑號為奇童,謂是終賈之儔也。先是武帝時,帝躬藉田,潘安仁曾作賦以美其事曰:五輅鳴鸞,九旗揚旆。有邑老田父,或進而稱曰:「損益隨時,理有常然。高以下為基,人以食為天。正其末者端其本,善其後者慎其先。」今聖上圖匱於豐,防儉於逸。展三時之宏務,期倉廩於盈溢。固堯湯之用心,而存救之要術也。
潘岳因此才名冠世,為眾所疾,遂棲遲十年,出為河陽令。
自負其才,鬱鬱不得志。後遷為給事黃門侍郎。岳性輕躁,趨世利,與石崇等事賈謐,每候其出,與石崇輒望塵而拜。《惜愍懷文》,岳之辭也。謐二十四友,岳為其首。謐《晉書限斷》,亦岳之辭也。其母曾誚之曰:「爾當知足,而於沒不已乎?」岳終不能改。既仕宦不達,乃自作《閒居賦》。其賦曰:岳讀《汲黯傳》,至司馬安四至九卿,而良史書之。題以巧宦之目,未嘗不慨然而歎也。曰:「嗟乎!巧誠有之,拙亦宜然。」僕自弱冠涉於知命之年,八徙官而一進階耳。再免,一除名,一不拜職,遷者三而已矣。雖通塞有時,抑亦拙者之效也。昔通人和長輿之論餘也,固曰拙於用多,稱多者,吾豈敢言拙?則信而有徵。方俊乂在官,百工惟時,掘者可以絕意乎寵榮之事矣。太夫人在堂,有贏老之疾,尚何能違膝下色養,而眉屑從斗筲之役乎!於是覽止足之分,舒浮雲之志,築室種樹,逍遙自得。池沼足以漁釣,租稅足以代耕。灌園鬻蔬,供朝夕之膳;牧羊酤酪,俟伏臘之賈。孔子曰:「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此亦拙者之為政也。
潘岳美姿容,少時曾挾彈出洛陽道游,婦人遇之者皆連手縈繞,投之以果,遂滿車而歸。時張載生甚醜陋,每行遇小兒,以瓦石擲之,委頓而返。
岳先事賈謐,謐薦為黃門侍郎。而岳常輕孫秀,因此購隙。
秀既得志,每有殺岳之心,未得其便。至是朝中倫、秀秉政,遂存害岳之意焉。
秀又聞石崇有愛妾,名曰綠珠,色美而豔,又善吹笛,秀使人來崇家求之。此時石崇正與綠珠在金園別館,方登涼亭,臨清流,集群姬在側。使人直入涼台,見崇曰:「孫侍中聞足下家有美妾,極善歌舞,使某求一,足下意允否?」崇曰:「有。」乃盡出其婦數十人以示使,皆蘊蘭麝,披羅縠. 祟謂使人曰:「子所擇佳者,即以奉承。」使人曰:「君諸姬服御,麗則麗矣,然吾受侍中之命,止索綠珠,不知誰是?」石崇勃然曰:「綠珠乃吾所愛,不可得也!」使人曰:「君侯博古通今,察遠照邇,侍中之暴,君侯已知,願加三思,勿使噬臍無及。」崇曰:「不必多言矣!」竟不許。使人出,回報孫秀,說崇不肯。孫秀大怒,乃入見趙王司馬倫曰:「昨聞石崇與潘岳二人密謀,要與淮南王允等報仇,若不早除,將至亂矣。」
司馬倫曰:「岳、崇有異,卿可誅之。」秀既得命,即出府堂,矯詔使介士二百人,收石祟與潘岳二家。時石崇正與綠珠宴於樓上,介士到,曰:「奉詔收二人,速下樓!」石崇大驚,哭謂綠珠曰:「我今為汝得罪,不知遂駕何所?」綠珠亦泣曰:「君侯為妾得罪,妾當效死君前,豈敢奉事二姓,為君羞耶?」
言訖,自投於樓下而死。介士逼崇急行,崇曰:「吾不過流徙交廣,何相逼耶?」言訖與行。及執至東市,方知處斬,石祟大哭,歎曰:「奴輩利吾家財耳。」收者答曰:「知財能為禍,何不早散之?」崇默然不語。時介士執潘岳至,謂之曰:「安仁卿何說復爾耶?」岳淚曰:「可謂白首同所歸矣。」岳先題《金谷詩》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今果應其讖,故潘岳言之。俄而監斬官到,將二人並家屬盡斬之,籍沒崇之家財焉。
卻說河內太守劉頌見政出群下,付托非人,乃草具所陳於惠帝曰:「頠惟萬載之事,理在二端。天下大器,一安難傾,一傾難正。故慮經後世者,必精下之政,使萬世賴耳。」
表上及陳政要休付與人,宜親萬機。惠帝曰:「不能行矣。」因此朝野不安,大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