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回 賈後逼殺皇太子
第二十七回至四十八回,起自西晉惠帝永康元年庚申歲,止於惠帝太安二年九月,首尾共十三年事實。
永康元年正月,太子遹見賈謐恃中宮驕貴,心有不平之意。
賈謐聞知其怨己,乃讒於賈後曰:「今太子多蓄私財以結小人者,為賈氏故也,不如早圖之,免累三族。」後曰:「然!」
乃使人召其妹賈午入宮,謂曰:「今聞人言太子欲結黨羽,要謀賈氏,吾須廢之,恨我未有親子,奈何?」午曰:「此事容易。娘娘可詐為有娠,待十月滿足,內橐物產以瞞朝臣。妹今孕滿欲產,權住宮中。倘若生男,娘娘認為己子而撫養之,將來主器,有何不可?然後揚太子遹之短而害之,則賈氏三族安若泰山也。」賈後大悅,曰:「此計甚妙,但吾妹生男方好。」
於是詐為有娠,奏知惠帝。待十月足,午果生子,賈後冒為己生,養在宮中。朝野咸知為韓壽之子,而後借此朝夕圖謀害太子之計。
當左衛瓘率劉卞知之,以告張華曰:「今皇后不仁,欲廢太子。太子若廢,天下誰歸?」華曰:「君欲如何?」卞曰:「東宮俊義如林,願率精兵萬人,若得公命,皇太子因朝入錄尚書事,廢賈後於金墉城,兩黃門力耳!」華曰:「今天子當陽,太子人子也,忽相與行,此是無君父而以不孝示天下也。
雖能有成,猶不免罪,況權戚滿朝,威柄不一,成可必乎?「
賈後探知劉卞欲廢己,忙請賈午問計。午曰:「不可殺他,可升而出之。」於是,賈後以劉卞為雍州刺史。劉卞亦知事泄,乃自飲藥而死。賈後又問賈午曰:「今事急矣,宜害太子,你有何計?」賈午乃附賈後耳畔言計曰:「如此如此。」賈後曰:「此計甚善。」
十二月,賈後詐稱惠帝不豫,使黃門官召皇太子司馬遹入宮。皇太子不知是計,即入宮。賈後使人監於別宮,使婢陳舞詐說聖上命賜酒三斤,逼盡飲之。太子推故不飲。陳舞稱帝所賜,安敢推?故太子只得飲訖,遂大醉。賈後即召黃門侍郎潘岳作誣太子謀為犯上之書,令屬草,使太子書之。太子大醉不醒,遂照草謄寫。其書曰:陛下宜自了;不自了,吾當為了之。中宮亦宜速自了;不自了,吾當手了之。與謝妃共安,克期而發,掃除患害。
其時太子醉迷,照草而寫之,字半不成,賈後使人補成之,令人扶太子回東宮去訖。次日早朝,惠帝幸式乾殿,賈後佯涕哭,將太子書呈與帝覽。惠帝大怒,召公卿諸王入內,以太子之書示之,曰:「太子不仁,其書如此,將欲弒朕,合當賜死。」諸王公莫敢言者,惟張華曰:「此國之伏禍。自古帝王因廢黜正嫡,以致大亂也,願陛下詳之。」裴頠曰:「可先檢校傳書者。」又請比校太子手書,恐有詐妄。諸王公議至日西不決,賈後懼事有變,忙上表曰:「太子雖不仁,且赦其死,免為庶人。」惠帝下詔從之。賈後使人將太子司馬遹並其子司馬霖、司馬臧、司馬尚皆幽於金墉城,又使人殺其母謝玖,霖尋亦卒。
當太尉王衍上表請離婚,詔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