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陸雲縣治若神明

  卻說陸雲領職,到任肅然。下不欺上,市無二價。一日,祭祀歸,忽聽見一人被殺在地,無人告發。雲即使人拘喚鄰眾,究問死者姓名。因拘死者之妻,監禁十日,故無所問,而遣其婦出,密令從人隨婦後竊聽。從人欲行,雲謂曰:「其婦此去不出十里,當有男子候之,若與婦人語,便縛來見我。」從人領其言,私跟婦人而去。不過數里,果有一男子候其婦人,問曰:「因何得出?」,婦人未及答,被從去人縛了,送來見云。
  雲問曰:「你如何殺人?」其男子不肯招認,雲怒曰:「汝分明與死者之妻通奸,共殺其夫,汝何得抵賴?」於是其男子、婦人默然,不敢爭論,遂供招償命。由是軍民百姓皆稱其為神。
  因此郡守嫉其才能,屢以言責。雲乃去官歸政。百姓追思,圖寫形像,配食縣社焉。
  卻說陸機自過江以來,家音斷絕,信息無通。時機有駿犬,名曰「黃耳」,甚愛之。既而羈寓京師,久無家問,機笑謂犬曰:「我家絕無書信,汝能齎書取消息否?」其犬搖尾作聲,有若肯去。於是作書一封,以竹簍盛之,而係其頸。犬果尋南路走,遂至其家,得通消息。又帶回書以還洛陽。自此以後得犬送書,家音頻通,不勞人送矣。
  元康二年二月,皇后賈氏弒故皇太后楊氏於金墉城,時太后尚有待御十餘人,賈後悉奪之,絕膳八日而卒。
  《綱目發明》云:子不可以廢母,婦不可以廢姑。前已書廢太后為庶人,而此猶書故太后者,不與其廢也。
  卻說皇太后屈死之後,天下大饑,東海雨雹,荊、揚、青、兗、豫、徐州大水。十月,武庫火災。識者以為天道已變,王道亂應,果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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