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回
  瓦盆子叫屈之異

  斷云:
  王老為陳冤枉事,包公判出賊情真。
  從來天理難埋沒,洗雪昭然受極刑。
  傳說包公為定州守日,有李浩,揚州人,家私巨萬,因來定州買賣,去城十餘里飲酒,醉歸不能行,就路中睡去。至黃昏,有賊人丁千、丁萬,因見浩身畔貲財利害,路上同謀,乘醉扛去僻處,奪其財物。點檢搜身中有百兩黃金,二人平分之歸家,遂與妯娌家為藏下。二人又相議云:「此人醉醒,不見了財物,必去定州論訴。不如打死這漢子,以絕其根便了。」
  二人商議已定,即將李浩扛抬,屍骨入窯門將火燒化,夜後取出灰骨來搗碎,和為泥土,做成瓦盆。有詩為證:奸謀竊發理難欺,上有天公不可迷。
  陷屈燒成盆器後,伸明竟雪拯侯知。
  卻說二賊人燒得瓦盆成後,定州有一王老買得這盆子,夜後將盛尿用之。忽一夜起來小遺,不覺盆子叫屈聲云:「我是揚州客人,你如何向我口中小遺?」王老大驚,遂點起燈來問這盆子:「你若果是冤枉,請分明說來,我與你伸雪。」盆子遂答云:「我是揚州人,姓李名浩,因去定州買賣,醉倒路途,被賊人丁千、丁萬奪了黃金百兩,謀了性命,燒成灰骨和為泥土,做成這盆子。有此冤枉,望將我去見包太守,我自在廳前供復此事,久後得報。」王聽罷愕然。
  過了一夜,次日王老遂將這盆子入去府衙首告。只候人通報:「門外有個老漢,帶得一個瓦盆兒來告狀。」拯聞說,甚怪之,遂即喚王老人廳上問其備細。王老將夜來瓦盆所言訴說一遍。拯隨喚手下,將瓦盆抬進階下問之,瓦盆全不答應。拯怒云:「汝這老頭,將此事誣惑官府。」責令而去。王老被責,將瓦盆帶回家中,怨恨之而已。
  夜來瓦盆又叫云:「老漢休悶,今日見包公,為無掩蓋,這冤枉難訴。願以衣裳借我,再去見包太守一次,待我逐一陳訴,決無異說。」王老驚異,不得已,次日又以衣裳蓋瓦盆去見包太守,說知其情,拯亦勉強再問之。盆兒訴告前事冤屈,拯大駭,便差公牌喚丁千、丁萬。良久,公差押到二人,拯細問殺李浩因依。二人訴無此事,不肯招認。拯令收入獄中根勘,竟不肯伏。拯遂差人喚二人妻來府根問之,二人之妻亦不肯招。拯云:「你夫二人將李浩謀殺了,奪去黃金百兩,燒骨為灰,和泥作盆,黃金是你收藏了。你夫已自分明認著,你還抵賴甚麼?」其妻驚恐,遂告拯云:「是有金百兩,埋在牆中。」拯差人監其妻子回家,果於牆中得之,帶見包太守。拯令取出丁千、丁萬,問云:「你妻卻取得黃金百兩在此,分明是你二人謀死李浩,怎不招認?」二人面面相覷,難抵其詞,只得招認了。拯斷二人謀財殺人,俱合死罪。斬訖,王老告首得實,官給賞銀二十兩。將瓦盆並原劫銀兩,著令其屬領回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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