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神判八旬通姦事

  斷云:
  天理昭然莫敢欺,姦情不論壯衰羸。
  當時不是包公判,誰識茅店有雞鳴。
  聞說包公任南直隸巡按時,池州有一老者,年登八旬,姓周名德,性極風騷,心甚狡偽。因見族房寡婦羅氏貌賽羞花,色如掩月,周德意欲圖奸,日日往來彼家,窺調稔熟。但見羅氏年方少艾,花心被德牽動。適一日,彼此交言偷情,相約夜深來會。果然至此時,羅氏見德來至後園,遂引入就榻,共枕同衾,交鸞鳳于飛。嫩抱輕拆,如鴛鴦戲水。兩情正濃,雲雨相濟。羅氏遂吟詩一首曰:夜深偷展窗紗綠,夭桃枝上留鶯宿。
  花嫩不禁寒鴉噪,春風鼓動何時休?
  周德亦和韻一首曰:綠窗深貯傾城色,燈花又送秋波溢。
  文君為我心堅待,切莫輕違金縷衣。
  羅氏與德同心之好,倏爾年餘,不覺親鄰皆知通姦情緒。
  況羅氏夫主親弟周宗海屢次微諫不止,只得具告拯台。拯看狀,心暗忖度:「八旬老子,氣衰力倦,豈有姦情?」於是亦遂差張龍先拿周德到廳鞫拷。德泣道:「衰老救死惟恐不贍,豈敢亂倫犯奸?乞老爺想情。」拯心愈疑,卻將周德收監後,差黃勝拘羅氏到廳嚴究。羅氏哭云:「妾寡居,半步不出,況與周德有尊卑內外之分,並不敢交談焉,豈有通姦情由?皆是謗言誣妾,老爺可諒情。」這二人言訴如一,甘心受刑,不肯招認。
  拯悶悶不已,退入後堂,三餐不飯。其嫂汪氏詢問曰:「叔何故不食?」拯應道:「小叔今遇這場詞訟,難以分剖,是故納悶忘食。」汪氏欲言不言,即將牙簪插地,諭叔知之。包拯即悟,隨升堂令薛霸去禁中取出周德、羅氏來問。喚張千將那二人捆打,乃喝道:「老賊無知,敗壞綱常,死有遺辜。」又指羅氏大罵:「潑婦淫亂,分明與德通姦,又要瞞我。」包公急令薛霸,拿拶棍二付,把周德、羅氏拶起各棒二百。那二人當拷不過,只得將通姦情由從實供招。於是拯將周德、羅氏各杖一百,趕周德回家,牌拘周宗海押羅氏另嫁。宗海領羅氏去訖。
  須臾拯出告示,曉諭四方,而池州皆謂拯作神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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