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出興福罪捉黃洪
斷云:
黃洪騾駁太心奸,興福終須得馬還。
罰騾問罪真神斷,包公萬代顯威靈。
話說開封府南鄉,有一大戶姓富名仁,家有上等騍馬一匹。
一日騎往北村收租,到莊遂令興福騎轉歸家。回至中途,下馬歇息。有一漢子姓黃名洪,說在南鄉而來,乘著瘦騾一匹,見興福,亦下騾停憩。遂近前云:「大哥何來?」興福云:「我送東人往莊收租而來。」二人遂草坐敘話,不覺良久。洪計上心來,遂云:「大哥,你這馬到好個膘腴。」福云:「客官識馬乎?」洪曰:「洪曾販馬來。」福云:「吾東人不久用價買得此馬。」洪曰:「大哥不棄,願與我一試。」興福不疑其歹,遂與之乘。洪須臾跨上雕鞍,出馬半里,並不回韁。興福心驚,連忙追馬。洪見趕,加鞭策馬,如飛望捷路便走。
平空被刁棍攛馬而去,興福愕然無奈,自悔不及,只得乘著老騾,轉莊報主領罪。仁大怒,將興福痛責一番,命牽騾往府中經告。時包拯正在公座,興福進告。拯問:「何處人氏?」
福云:「小人名興福,南鄉人,富仁家奴僕,告棍徒半路攛馬匹事。」拯問:「哪個棍徒?報說姓名。」福備將前情告訴云:「路途一面,不知名姓。」拯責云:「鄉民好不知事!既無對頭下落,怎生來告狀?」興福哀告云:「久仰天台善斷無頭冤訟,小民故此伸告。」拯吩咐云:「我設一計,據爾造化。你歸家三日後來聽計。」興福叩頭而去。
拯令趙虎將騾牽入馬房,三日不與草料,餓得那騾叫聲廝鬧。只見興福過了三日見拯,拯令牽出那騾,叫興福出城,張龍押後,吩咐依計而行。令牽從原路攛駁之處引上路頭,放韁任走,但逢草地,二人攔擋衝咄,那騾竟奔歸路,不用加鞭。
跟至四十里路外,有地名黃泥村。只見村中一所瓦房,旁邊一扇茅屋。二人旁觀,不覺那騾竟奔其家,直入茅房廝叫。洪出看,只見原騾走回,暗喜不勝。當日張龍同興福就於邊鄰人家埋腳。
次日,洪昂然乘著一匹騍馬,並騾騎往山中看養。張龍隨即帶興福去認人。福見洪大罵,近前勒馬牽過。洪正欲來奪,就被張龍一把扭索,連人帶馬,押往府中見拯。拯喝云:「你這廝狼心虎膽,不曉我包爺之事,平路上攛人馬匹,甘當何罪?」洪理虧事實,難以抵對。拯吩咐張龍將重重刑責,打枷號儆眾,罰前騾歸官,杖七十趕出。興福不合與之試馬,亦量情責罰,當官領馬回歸。將二人供領明白。觀此一場小節,亦見包公發奸日燭如神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