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
  判姦夫誤殺其婦

  斷云:
  梅敬經營志亦良,神簽報應亦昭彰。
  姦夫誤謀真可恨,包公判斷播傳揚。
  卻說河南開封府陳州管下商水縣,其地在州西九十里,有一人姓梅名敬者,少入郡庠,習舉子業,家道殷實,父母俱慶,止鮮兄弟。父母與其娶鄰邑西華縣姜氏為妻。一日,梅生在小莊讀書,正遇春季天氣,百花開遍,紅紫芳菲。梅生乃呤詩一首以慰懷,曰:   酒滿金樽花又香,正緣老大見花狂。
  小桃枝上春三月,細柳風中燕一雙。
  霧薄遠峰多出沒,日晴鷗鳥自倘佯。
  芳菲百匯紅鋪眼,誰唸書生在小莊?
  梅生吟畢,終日侍奉二親,曲盡孝養之樂。誰知樂極悲生,父母相繼亡故。梅敬夫婦哭之盡哀,以厚禮殯葬。服滿赴試,屢科不第。回家,梅敬乃謀謂其妻曰:「吾幼習儒業,將欲顯祖養親榮妻蔭子,為天地間之一偉人,期為可也。奈何蒼天不遂吾願,使二親不及見吾成立大志以沒,誠乃天地間之一罪人也。今無望矣。展轉尋思,嘗憶古人有言:若要身帶十萬頭,除非騎鶴上揚州。意欲棄儒就商,遨遊四海,以伸其志,乃其願矣,豈肯拙守田園,甘老丘林而已哉。不知賢妻意下如何?」
  姜氏曰:「妾聞古人有云:在家從父,出嫁從夫,所以正婦德也。君既有志為商,妾亦當聽從而已。但願君此去,以千金之軀為重,保全父母遺體,休貪路柳牆花,以墮其志。但得獲微利之時,當即快整歸鞭,此則妾願畢矣。外此非所慕也。」梅敬聽聞妻言有理,心中喜不自勝,遂即收置貨物,逕往四川成都府經商。姜氏與其餞別而去。後來姜氏正在妙齡之際,欲心人皆所具,雖有雲情雨意,亦不甚為顯露。
  梅敬一去,六載未回。一日忽懷歸計,遂收拾財物,先入諸葛武侯廟中祈簽,卜其吉凶。當下禱祝已畢,祈得一簽,有云:
  逢崖切莫宿,逢水切莫浴。
  斗粟三升米,解卻一身屈。
  梅敬祈得此簽,惘然不曉其意,只得趕回。
  不則一日,舟夫將船泊於大崖之下。梅敬忽然想起簽中有言「逢崖切莫宿」之句,遂自省悟,即令舟夫移船別住。方移時間,大崖忽然崩下,陷了無限之物。梅敬心下大喜,方信簽中之言有驗。一路無礙,至家,姜氏接入堂上,再盡夫婦之禮,略敘久曠之情。
  時天色已晚,是夜昏黑無光。移時之間,姜氏燒湯水一盆,謂梅敬曰:「賢夫路途勞苦,請去洗澡,方好歇息。」梅敬聽了妻言,又大省悟:神簽有言「逢水切莫浴」,遂乃推故,對妻言曰:「吾今日偶不喜浴,不勞賢妻候問。」姜氏見夫言如此,遂即自去洗浴,姜氏正浴之間,不防被一人預匿房中,暗執利槍從腹中一戮。可憐姜氏嬌姿秀麗,化作南柯一夢。其人潛躲出外去迄。梅敬在外等候,見姜氏多久不出,執燈入往浴房喚之,方知被殺在地,哭得幾次昏迷。次日正欲具狀告理,又不知是何人所殺,正在猶豫不決之間,卻有街坊鄰舍知之,慌往開封府首告:「梅敬無故自殺其妻,實乃敗壞倫理。」
  包公看了狀詞,即拘梅敬審勘。梅敬遂以祈簽之事告知。
  包公自思:梅敬才回,決無自殺其妻之理。乃謂梅敬曰:「汝去六年不歸,汝妻少貌,必有姦夫。想是姦夫起情造意,要謀殺汝,汝因悟神簽之言,故得脫免其禍。今詳觀神簽中語雲『斗粟三升米』,吾想官鬥十升,只得米三升。更有七升是糠無疑也。莫非這姦夫就是糠七否麼?汝可試思之,果是真否?」
  梅敬曰:「小人對門果有一人名喚康七。」包公即令左右拘喚來審。康七叩首供狀曰:「小人因見姜氏美貌,不合故起謀心。
  本意欲殺其夫,不意誤傷其妻。相公明見萬里,小人情願伏罪。」包公押了供狀,遂就斷其償命。即令行刑劊子押赴市曹處決。聞者歎其神明莫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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