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 至 第四二

41**時間: 地點:
    (一日,凌秀突入僧房,宜娘正在梳妝,聞足聲近前,即躲入牀後。)
    (凌秀見鏡臺內有脂粉、油脂,笑曰)
凌 秀:汝今日接甚表子來?
水 月:(即答曰)瞞不得你,昨晚果接一表子在此。
凌 秀:請出相見,豈不好也?
水 月:此是雛的,怕羞不肯出來。
凌 秀:(再三請曰)我是故人,與我相見何妨?
水 月:(再三辭卻曰)汝不必惱我,不如大做東道請你便是。
凌 秀:(見堅拒不見)你只請我,不見也罷。
    (水月遂盛設筵席相待,勸得凌秀醺醉。)
    (歸到街頭,遇著妻舅江彩,復邀入酒店坐定)
問 之:今日我為官事,請列位牌頭草酌一杯,正叫賢妹夫來此相陪。你在那家飲得這醉
    ?
    (凌秀醉後忘形,說出來曰)
凌 秀:我往保元寺去訪水月長老,陡遇那禿子接一表子在,被我撞見梳妝鏡臺,喚他又
    不肯出相見。水月因請得我這醉。
    (時皂隸謝仁在座,聽見說寺中有婦人事,心中正要體訪賀宜娘下落,飲了數杯
    (,即推故起身曰)
婦 人:今日有公事,不得完席,失辭。
婦 人:(出逕往院中去,故詐曰)余老爺命我來點你等。
    (將妓婦逐一查過,並未有妓接往在外者。)
    (三數日內,屢往寺中打聽消息,並不見蹤。)
    (原來水月因被凌秀撞見,入室之後,乃移一大倉在房中,將宜娘藏在倉,謹護
    (益密,外人那得知之。)
    (謝仁心不肯休,乃喚一小偷郭尾來,謊之曰)
謝 仁:我聞水月長老藏金銀極多,夜則攤出看之。汝有計入他房去,先看藏在那裡。明
    夜同你去偷之,何如?
    (那賊人聞說有銀,心中歡喜。)
    (乘夜扒上水月睡房屋上去,推開瓦隙窺之,見水月執鎖鑰開倉,引一少年婦人
    (出來,摟抱戲耍一番,乃解衣雙雙就枕而睡。)
    (郭尾潛下屋來,見謝仁曰)
水 月:你好哄我!那賊禿倉中只藏一婦人,夜引出來千般作趣,摟抱去睡了。那見些金
    銀?
謝 仁:我亦被別人所哄,說道有銀,誰知是個婦人。這遭勞動你了,待別處有好事,再
    抬舉你。
    (次日,密稟余爺曰)
謝 仁:蒙爺爺差訪賀宜娘下落,昨探訪得保元寺僧水月房內倉中,藏一婦人,不知是否
    ?
    (余爺即點軍共往寺去拿。)
    (果在倉中搜得一婦人,並水月鎖到。)
    (乃拘賀懷智、廖永德來認之。)
永 德:正是吾妻宜娘也。
    (懷智默然無語。)
    (僧水月磕頭求赦。)
水 月:(余爺判曰)審得僧水月,未除結習,求構欲緣。紅粉陡逢,黑地拐去。寺非賽
    祗圓,坐擁花嬌;倉豈蕊珠宮,深藏菩薩。沉淪欲海,難登兜率之天;迷戀愛河
    ,永墮酆都之地。合徒二年,發遣歸俗。賀宜娘私奔,難比文君野合。深慚無豔
    ,仙房通雲雨,點污無垢佛頭。經閣錙鴛鴦,敗壞不二門戶。將效尤梁武,向仝
    泰寺忍拾百文金身;豈景行觀音,故翠竹林苦修大千佛道。合行官賣,用儆女流
    。賀懷智捏枉殺妻,廖永德捏重嫁女。雖屬誣告,亦有可原。皆因失妻、失女之
    嫌,致傷舊翁、舊婿之誼。少懲不合,用戒砌誣。
    (按:此公案巧處,全在哄賊去觀僧房一節,故能探知藏逃婦所在。)
    (雖是謝仁之計,亦由余公一察便知。)
    (此婦在路被拐帶,嚴命跟尋,乃見蹤跡。)
    (若官司不以為意,不令手下密訪,此案如何結得?故為官在恤民勤政者以此。
    ()
    
    (戴典史夢和尚皺眉)
    (戴君寵以三考出身,為袁州府宜春縣典史。)
    (八月十四夜,夢見城隍送四個和尚來,三個開口笑,一個獨皺眉。)
    (醒來疑異。)
    (次日十五,同堂尊往城隍去行香。)
    (見廟中左廊下有四個和尚。)
水 月:(因記及夜間所夢之事,待堂尊並二三衙先行了,乃呼四和尚來問之曰)你和尚
    何不迎送堂尊?
永 德:(一和尚答曰)本廟久住者,當迎送。小僧皆遠方行腳,昨晚寄宿在此,今日又
    將別寺去。孤雲野鶴,何地不之,故不趨奉貴人。
    (戴典史見有三個和尚粗大,一個和尚細嫩,不似男子樣。)
    (心中生疑,因)
問 之:你和尚何名?
永 德:(一個答曰)小僧名真守。那三個都是徒弟,名如貞、如晦、如可。
戴 公:和尚會唸經麼?
永 德:(真守曰)諸經卷略曉一二。
戴 公:(哄之曰)今是中秋之節,往年我在家,常請僧唸經保安。今幸遇你四人,可在
    我衙中誦經一日,以保在官清吉。
    (即帶四僧入衙去。)
    (戴公命堂上排列香花茶燭,以水四盆與僧在廊邊洗澡,然後誦經。)
    (其三僧已洗,獨如可不洗,推辭曰)
戴 公:我受師父戒,從來不洗澡。
戴 公:(以一套新衣服與他換)佛法以清淨為本,那有戒洗澡之理。縱有此戒,今為你
    改之。
    (命左右剝去偏衫,見兩乳下垂,乃是婦人。)
    (戴公令鎖了三僧,將如可上問曰)
戴 公:我本疑你是婦人,故將洗澡來試。豈是真要唸經乃請你行腳僧乎?你這淫亂女人
    跟此三僧逃走,好從頭供出緣由來。
婦 人:(跪泣曰)小妾是宜春縣孤村褚壽之妻,姓葛名秀英,家有婆婆七十多歲。舊年
    本月十四晚,這三和尚來借宿,妾夫褚壽醉曰:『我孤村貧家,無牀被,不可以
    歇。』這和尚說道:『天晚無處可去,他出家人不要牀被,只借屋下坐過一夜,
    明早即去。』遂在地打坐諷誦經卷。妾夫見他不肯去,亦憐他出家人,晚具齋飯
    相待,開牀照他去歇。誰料這禿子心歹,取出戒刀,將妾夫殺死。妾與婆婆開後
    門將走,被他拿住,將婆婆亦殺死,強將妾來削髮。次日放火燒屋,將僧衣、僧
    鞋逼我同去,用藥麻口,路不能叫。略不肯行,又將殺我。妾思丈夫、婆婆都被
    他殺死,幾回思殺他報冤,奈我婦人膽小,不敢動手。昨晚正是十四夜,舊年丈
    夫、婆婆被殺之日,適值週年。他三個買酒唱飲,妾暗地悲傷,默禱城隍助我報
    冤。今老爺叫他入衙,妾道是真個請他唸經,故不敢告此情。早知老爺神見疑我
    是婦人,故將洗澡試驗,妾已早說出矣。今日乃城隍有靈,使妾得見天日,報冤
    雪恨,雖即死見丈夫、婆婆於地下,亦無所恨。
戴 公:(戴典史曰)你從三和尚一年,污辱已多。若不說昨夜禱城隍一節,我必以你為
    淫賊,今日難免官賣。你既云禱城隍,求報姑夫之冤,此乃是實事。我昨夜正夢
    城隍告我,今事適與夢相合,方信城陛有靈。這三禿子天理合誅。
    (即當堂起文書,送葛氏還父母家,另行改嫁。)
戴 公:(其招申上司曰)審得僧真守、僧如貞、僧如晦等三凶同惡,大逆濟奸,晚入孤
    村,殺人母、殺人子,公行大逆。謀其夫、拐其妻,僧服、僧鞋,假妝葛氏為行
    腳。毒藥毒手,強驅秀英以遠遊。本是女流,改名如可,致難洗之辱,徒黯黯而
    誰訴。抱不戴之仇,實冥冥而圖報。寄宿城隍之廟裡,默禱神明於夜中。神果有
    靈,來應卑職之夢,經惟賺誦,盡獲妖僧之徒。舊年八月中秋,三禿殺人、拐帶
    。今歲仲秋十五,一周服罪殲除。方見幽冥之難欺,誰謂報應之或爽。不分首從
    ,俱正典刑。
    (戴典史因拿此三僧,堂尊服其有能。)
    (大巡保本,舉薦戴公為瑞州府高安縣縣丞。)
    (刑政愈清,至今人猶傳頌。)
    
    (黃通府夢西瓜開花)
    (黃在中以歲貢出身,為浙江溫州府通判。)
    (清廉明察,奸弊難欺。)
    (忽一夜,夢見四個西瓜,一個開花,醒來時方半夜,思之,不知其故。)
    (次早去拜升官王給事,遇三個和尚在路上說因果。)
    (及回,其和尚猶未去。)
    (見其新剃頭,綠似西瓜一般。)
    (因思起夜來之夢,即帶三和尚入衙)
問 之:你三人姓名?
戴 公:(一老的答曰)小僧名雲外,他二個名雲表、雲際,皆同門兄弟也。
問 之:(又)你住居何寺?
雲 外:小僧皆遠方行腳,各地遊行,身無定居。昨到本府,在東門侯思止店下暫住,並
    不在此久居也。
問 之:(又)你四個和尚,如何只三個出來?
雲 外:只是三人,並無別伙。
問 之:(黃通府命手下拿侯思止來)昨日幾個和尚到你店?
雲 外:(侯思止曰)三個。
李通判:(黃)這和尚說有四個,你瞞起一個怎的?
雲 外:(思止曰)更一個雲中和尚,心好養靜,只在樓上坐禪,不喜與人交接。這三和
    尚叫我休要與人說,免人參謁,惱亂他禪心。
    (黃通判賺出,即命手下去拿雲中來到。)
    (見其眉目美好,貌若婦人。)
婦 人:(此和尚即跪近案桌前泣曰)妾假名雲中,實名四美。父親賁文,同妾及母親並
    一家人招寶,將赴任為典史。到一高嶺處,不知是何地名,前後無人,被這三僧
    殺死我父母並招寶三個,其轎夫各自奔走,止留妾一人,被他削髮,假裝作僧,
    流離道路,今已半年。妾忍辱苟生,正願得見官府,告明此情,報父母之冤,死
    無所恨。
    (黃通府聽說,見三僧情理可惡,各發打三十,擬以死罪。)
判 之:(故判之)審得僧雲外、雲表、雲際等,同惡相濟,合謀朋奸。假托方外之游,
    朝南暮北。實為人間之狗,與狼心惡行。不畏神明,忍心那恤經卷。賁文職受典
    史,跋涉前程;四美身隨二親,崎嶇峻嶺。三僧凶行殺掠,一家命喪須臾。死者
    拋骨山林,風雨暴露;生者辱身緇衲,蓬梗飄零。慈悲心全然斲喪,穢垢業休問
    祓除。若見清淨如來,遭受烹煎之譴;倘有阿鼻地獄,永墮牛馬之塗。佛法遲旦
    ,報在來世;王刑峻便,罪於今生。梟此郡凶,方快眾忿。
    (申案上去,兩院繳下。)
    (即從三僧,決不待時,梟首示眾。)
    (又為賁四美起文書,解回原籍,得見伯叔兄弟。)
    (有大商賀三德,新喪妻。)
    (見四美有貌,納為繼室。)
    (後生子賀怡然,為黃居中縣二衙。)
    (嘗過一嶺頂,見三堆骸骨如霜。)
    (怡然憫之,命收之葬。)
    (母賁氏出看嶺上風景,泣曰)
後 生:此即當日賊僧殺我父母處也。
    (乃齧指出血,去點骸骨,血皆縮入,即其父母骸也。)
    (後帶回家去葬。)
    (而招寶一堆骸,則為之埋於亭邊,有石碑記「招寶之墳」四字在焉。)
    (按:賁氏被拐之時,曾感夢西瓜,因得婦嫁賀家,生一貴子。)
    (至隨子之任,又得收父母遺骨,此亦奇事也。)
    (人生得失榮枯,有數存焉,豈偶然哉!)
    (第八章 墳山類)
    (蘇侯判毀塚)
    (浮梁縣胡賓)
判 之:狀告為伐塚毀骸事:山▉太陵,葬祖墳塋。土豪張律,倚挾官勢,壞亂王法,掘
    墳、埋墳、強佔風水。慘將柁木燒燬,鍛鍊骸骨,犯死生靈,五口哭聲動天。開
    墳鍬槨,總為伐命斧斤;焚槨煙烽,盡是殺人烙炮。生死銜冤,號天上告。
後 生:(張律訴曰)狀訴為剪奸冤占事:祖買胡氏山一截,重價百金。內有一塚未掘,
    止許剽祭,不許復葬,約有明據。陡今奸惡胡賓,挾勢復葬。嗔阻成仇,飄誣伐
    塚,毀骸重事。不思山賣三十六年,墳葬一十二所。前無異說,後可紊爭。乞天
    許准杜禍。上訴。
判 之:(蘇候審云)胡氏賣山三十六年,不為不久。張氏葬墳一十二所,不為不多。但
    茲山原有一家,止議胡氏剽祭,不許胡氏復葬。約有舊卷,鄉亦有公評也。今據
    兩詞研審,胡賓不合,故因先墳而妾行復葬。復葬者是爭之也。張律亦不合,不
    經官府而私自伐棺。伐棺非過舉乎!各擬罪罰,以塞訟端。其山其塚,悉依原契
    毋紊。
    (林侯判謀山)
    (黟縣李昊六)
後 生:狀告為捏謀祖墓事:土豪王治九,垂涎壽坑吉地,插入無由,欺死瞞生,摹寫父
    手典契,吞謀祖墳,開塋▉葬。且父雖貧,不將祖山出典。試問干證,盡係豪惡
    故知。奸計一設,祖骸難保。乞恩抹契杜害,枯骨沾恩。上告。
判 之:(王治九訴曰)狀訴為刁奸脫騙事:父債子還,律有定例,健訟李昊六,父手將
    山一段,契典紋銀二十兩,即取無還,理合照契受業。殊刁圖騙,架告吞謀。不
    思伊父雖亡,干證現在,契書一紙,永久可憑。哭懇斧斷,不遭奸騙。上訴。
後 生:(林侯審云)山有定主,謀者妄矣。債有常例,負者非焉。王治九隻可據理取債
    ,不可執典契而葬李昊六之山。李昊六亦須代父償銀,不可昧天理而負王治九之
    債。仰中親速為允釋,毋效鷸蚌。
    (第九章 婚姻類)
    (馬侯判爭娶)
    (浮梁縣陳浩)
判 之:狀告為勢奪婚姻事:毒惡趙玄玉,蓋都喇虎猛氣橫飛。恃倚頓丘山之富,濟林甫
    鬼蜮之奸。流毒一方,生靈切齒。身憑媒妁,聘定左成女為妻,今娶過門,路經
    惡里,豈料立心奪娶。牙爪雲集,金鼓雷轟,鋒戈霜瑩,喊聲震天。強搶新婚作
    妾,嫁奩服飾,一概鯨吞。勢如劫盜,王法大壞。懇天法剿。上告。
後 生:(趙玄玉訴曰)狀訴為奪妻大冤事:身用聘禮,憑媒娶左成女為妻。惡豪陳浩,
    宦勢炙天,越法奪娶。搶親未遂,聽兄主唆,毒口吹禍。逞指鹿為馬之奸,捏畫
    蛇添足之狀。教得升木,架空告臺。切思婚姻先聘為主,一女只嫁一夫。遭惡奪
    告,慘蒙毒螫,銜冤上訴。
判 之:(馬侯審云)審得趙玄玉,以萬金土豪,桀驁烈性,蜂蠆毒心。鯨鯢大膽,播惡
    一方。蓋四凶可五,九黎可十者。左成有女玖英,陳浩既憑媒議,納采問名,此
    醮行一與,終身無改者。玉胡為恃強奪娶,俾一女而二夫乎!及知玖英於歸,牙
    爪雲屯,操鋒執刃,截路搶親,罄擄嫁妝。此雖編發穹廬,亦未有棄禮義如斯獠
    者也。此惡不懲,綱常大壞。合行依律取供。其女判歸陳氏,仍究嫁資。
    (江侯判退親)
    (建德縣周璁)
後 生:狀告為亂法拆姻事:百年配偶,萬古綱常。身父存日,憑媒王仕厚儀百金,聘定
    沈任女桂英為妻,婚書可據。豈期獸親不仁,因家消乏,餌誘上門,逼寫退書,
    遣女另嫁。切思夷邦尚有匹配,中國可無人倫?姻盟既毀,律法安在?號天法究
    。上告。
判 之:(沈任訴曰)狀訴為超豁女命事:身女許配周璁,終身仰望。伊父身死未冷,嫖
    賭傾家。前年典出,不留尺地。今歲賣屋,不遺片瓦。黃金既盡,自寫退書,領
    回財禮去訖。婿非肖子,女始二天。再判成婚,終身冤陷,乞恩超豁。上訴。
後 生:(江侯審云)沈任之女,既配周璁為妻,金鏃可朽,盟不可渝也。璁既嫖賭,任
    屬泰山,胡不招贅於家,而箝其放心乎?乃若逼寫退書,遣女另嫁,此又壞亂法
    紀,播中國之醜聲,俾夷狄人笑之也。雖然,夫之不幸,妾之不幸,縱使周璁消
    之,亦掛英之數奇耳,夫復何恨。若依沈任,是壞蕭何。
    (唐太府判重嫁)
    (德化縣朱正)
判 之:狀告為謀奪生妻事:身娶韓盛女為妻,過門成婚無異。淫豪程俊,貪妻姿色,簧
    鼓岳母,接女歸寧。廣金奪娶,坑身失配。痛思未嫁則為伊女,既聘則身妻。奪
    嫁受財,行同禽犢。乞究完娶正倫。上告。
後 生:(韓母林氏訴曰)狀訴為違令誣騙事:女嫁朱正為妻,反目毆傷,舁歸救養,情
    急上告。蒙批諭娶不從。因遵執照,明嫁程後為妻。惡知,捏空聳制。泣思阿告
    已經三年,恩諭又非一次。何得未嫁絕無人影,既嫁遂有男夫。天鑒難瞞望光。
    上訴。
判 之:(唐府主審云)朱正原娶韓女為妻,閨門反目,岳母取回。歷八年之久,既不完
    娶,又不令嫁,是坑此女子,拘拘然如觸藩羝也。夫狀告三載,諭娶七次不從,
    正恪有棄妻意矣。本縣批令改嫁,是承娶者官府令承之也;嫁女者官府令嫁之也
    ,更有何辜!但所嫁財禮,理合給帶。朱正另娶續後嗣云。
    (祝侯判親屬為婚)
    (石埭縣陳仲武)
後 生:狀首為遠法結婚事:舅姑姊妹,律禁成婚。今弟陳仲成潑妻孫氏,牝雞司晨,欺
    夫橫恣。酷信伊兄孫汝玉巧言相,不論舅姑干礙,不用媒妁婚書,將次女嫁兄為
    媳。分紊人倫,禮乖律法。身恐坐罪,為此上首。
判 之:(祝侯審云)陳仲成之次女,與孫汝玉之長男,蓋舅姑兄妹也,律禁為婚,彰彰
    可睹。今乃不憑媒議,私結姻盟,是仲成不合以女許嫁,而偏聽牝雞之鳴。汝玉
    不合令男從親,而私結文鸞之好。若效桓溫之鏡臺。實壞蕭何之法律。合斷離異
    ,以正典刑。
    (喻侯判主占妻)
    (六合縣伍春生)
後 生:狀告為生離事:身貧無配,贅豪黨俊九使婢為妻。議工三年,准作財禮,婚帖存
    證。今身工滿求歸,豈豪與妻戀,將身打逐,伊族黨睿見證。活活分離,見聞悽
    慘。進不得妻完娶,退則汗血無償。情極可憐,叩天作主。上告。
判 之:(黨俊九訴曰)狀訴為叛誣事:逆惡伍春生,贅身使女為妻。靠如嫡親,帶往楚
    地貿易。豈惡見利忘義,竊銀百兩遠逃,召訪三年未獲。前日潛歸,誘婢被獲。
    究本成仇,拴黨作證,捏詞告臺。不思盜本久逃,召帖可據,誘婢誣主,律法難
    容,乞天正法。上訴。
後 生:(喻侯審云)伍春生入贅黨家婢,議工三年,准作財禮。工既滿矣,俊九胡不遣
    之歸也。夫春生既欲得婦,必不竊銀。倘若遠逃,焉敢再返?況伊父母恩重,兄
    弟倫篤,夫婦愛深,肯為不義事而參商其骨肉乎!固知執召帖者,不若婚約為可
    憑;訟叛誣者,不若生離者之切也。合行究婦償工。勿使觖望。
    (第十章 債負類)
    (班侯判磊債)
    (玉山縣王九德)
判 之:狀告為吞騙貲本事:五年,刁惡丘章,借銀五兩,約限對月付還。臨期節取,觸
    凶反毆。切惡昔日借銀,釋迦口脗。今時負債,盜跖心腸。可憐血本纖毫,豈忍
    奸豪白騙。乞恩追給,永感二天。上告。
後 生:(丘章訴曰)狀訴為磊債疊騙事:三年,憑中黃益約,借王九德本銀六兩。每月
    違禁取利,竹節生枝,未幾換約,滾作十兩。欺身無還,勢奪血產,心猶不滿,
    復行執約告臺。乞審中見芟誣枉騙。上訴。
判 之:(班候審云)貧人借債而負債,此貧不守分也。富戶放債而磊債,是為富不仁矣
    。但債憑代保,或騙、或磊,保人胸中自有涇渭者。合為公剖,以塞訟端。
    (孟侯判放債吞業)
    (南陵縣吳亙)
後 生:狀告為磊債吞產事:腴田八畝,價值百金。閻王大戶范忠,將銀▉放,違禁取利
    ,逐月翻算。領僕三五,坐並蠶食,意圖吞業,勒寫契書。當限,彼不允從,立
    有贖約。業吞虎口,一家絕食。糧稅緊賠,國朝重事。妻兒男女。如鳥摘毛。告
    懇親提斧斷,如虛一字,斬首甘罪。
判 之:(范忠訴曰)狀訴為刁騙事:梟惡吳亙,借銀三十兩,越限不還。前月內止將磽
    田八畝,立契捺債。身不肯受,焉有贖約。豈惡捏誣圖騙,不思債有定利,民何
    敢磊;業有定主,民曷敢吞。乞准詳審,不道欺騙。上訴。
後 生:(孟侯審云)吳亙原借范忠銀三十兩,雖越三年,已還十五兩矣。范忠乃疊創磊
    算,遂吞吳亙田八畝,此亦非仁者也。雖然,債負不斬,終為禍孽;畝產不吐,
    竟是惑叢。為亙者可以還過銀作利,再償范忠三十兩之銀。為忠者毋得執契照田
    ,而吐還吳亙八畝之業。庶放債者無沉債之冤,而有恒產者因有恒心焉。
    (左侯判債主霸屋)
    (祁門縣全汝亨)
判 之:狀告為磊債霸屋事:債有常律,利有定額。貧借主豪伊鳳本銀十兩,年曆二週,
    還成對合。豈惡為富不仁,利上算利,勒寫房屋准析。業吞虎口,安身無資。飛
    鳥尚爾有巢,人生豈可露宿?乞臺作主,不遭慘騙。上告。
後 生:(伊風亦訴曰)狀訴為懇恩杜騙事:七年,惡全汝亨,借銀十兩,延今不還。前
    月理取,自將破屋二間,寫契捺債。豈應捏誣霸屋,聳告法臺。切思取銀得屋,
    尋李棄桃,騙債告人,畫蛇添足。乞臺詳審劈冤。上訴。
判 之:(左候審云)全汝亨原借伊鳳銀十兩,歷年二週,已還對合。為鳳者又豈應磊利
    疊算而准拆房屋也。夫晏子不毀雀藪,大宋尚作蟻橋。鳳以倩負而逐人露宿,其
    視二君子大逕庭矣。其銀既償,理勿再追。其屋尚存,給還原主。
    (宋侯判取財本)
    (貴池縣胡▉)
後 生:狀告為吞本坑生事:倪遂領身本銀一千兩,貿易五載,獲利萬金,廣置基地。與
    取前銀,稱說分地節哀。求地,又約算帳還銀。豈料延今,帳既不算,地又不分
    。伊富身貧,情極可憫。乞提給判,救濟殘生。上告。
判 之:(倪遂訴曰)狀訴為妒謀重騙事:胡▉將銀一千兩付身營覓,得失均霑,帳約兩
    證。五年,還過一千七百兩,親筆領存。豈豪妒買基地,計誣吞本謀分。不思明
    月尚有盈虧,買賣豈無得失。虎口難填,恐遭痛嚼。乞究杜謀。上訴。
後 生:(宋侯批云)付人本銀一千兩,若胡▉者,亦扶危濟困之丈夫。還銀一千七百兩
    ,若倪遂者,亦知恩報恩之君子。今為一片基地,切齒仇爭,是二人者又易反易
    覆之小人也。仰中親速為允釋,毋以蝸角交訟鼠牙。
    (葉侯判取軍莊)
    (東昌縣饒欽)
判 之:狀告為乞恩救伍事:祖軍邊衛,存銀應伍。梟惡陸良九,免中借貸十兩,二載不
    還分釐,致軍歸逼,貧難卒辦。恐誤衛所清勾,公私受害。且軍莊非私債可比,
    延賴與吞騙何殊。乞追救伍,不遭坑累。上告。
後 生:(陸良九訴)狀訴為指軍轄騙事:勢豪饒欽,私債滾算,剝民膏脂。舊年十月,
    借銀十兩,今已還過十六兩伍錢,收筆可證。今又捏架軍莊,誑臺疊騙。貧財有
    限,虎口難填。乞提法究安民。上訴。
判 之:(葉侯審云)陸良九原借饒欽銀十兩,歷年二週,已還過十六兩零。欽又捏稱軍
    莊,執約復告。此貪天之狗利者也。夫債在常條,利有定額。欠債不償,雖私債
    亦所當追。還銀已足,縱軍莊亦不重給。借約入官,毋使滾騙。
    (第十一章 戶役類)
    (鄭侯判爭甲首)
    (安仁縣陳和美)
後 生:狀告為懇恩均役事:鄧益錢糧百餘,同宗陳敬又屬蓬下甲首。身戶糧未滿▉,竭
    力差役,如蚊負山。今蒙均戶,乞撥陳敬歸宗,幫帖疲役,庶苦樂得均,民無逃
    散。上告。
判 之:(鄧益訴曰)狀訴為奪甲坑差事:一里一甲,聖祖傳制。剖多益寡,仁爺良規。
    身戶甲首,止一陳敬,外無幫帖。陳和美蓬下,五甲繁盛。弊書陳和衷冒認陳敬
    同宗,過都□扯。不思兩版方可成牆,獨木焉能支廈。乞憐疲役,殄惡安民。上
    告。
後 生:(鄭候審云)鄧益錢糧百石,而甲首惟一;陳和美糧不滿▉,而甲首五焉。今陳
    和美以陳敬同宗,求撥歸戶,亦非過舉也。但鄧益之米,視陳和美之米雖多,而
    甲首甚寡。陳和美之米,視鄧益之米雖寡,而甲首甚多。似亦相當,可以無撥。
    (杜侯判甲下)
    (都昌縣吳全)
判 之:狀告為頑甲▉差事:身充三甲里長,奉公並納糧差。疊票嚴摧,揭債賠納。豈甲
    下于銑,怪全催緊,反肆凶毆。切思官限不違一月,惡▉已經一年,拒頑撓法,
    實為梗民。乞臺嚴究。上告。
後 生:(于銑訴曰)狀訴為虎里害民事:積害里長吳全,鄉中翼虎,生事害民。身繫帶
    管甲首,遭騙吸髓,頓索酒食,殺盡雞鴨。催收糧差,重秤違額。今又額外加征
    ,民不堪命,蓋天上訴。
判 之:(杜侯審云)于銑者,吳全之甲首也。全以措差訟銑,而銑以過征訟全。是魚目
    珠,混於一貫者也。及查銑之收帖,累歲糧差各完之早者,可為勒乎!意者全之
    撓法,額外加征,而釀成雀角之禍耳。雖然,法無兩立,▉差之情既虛,過征之
    罪當究。
    (高侯判脫里役)
    (建德縣鄧阿金)
後 生:狀告為懇恩豁役事:視賦僉差,國朝良制。阿金原產二十石,悉賣與周誼等,死
    時已無寸土。今蒙僉役,手足無措。阿痛產罄貧極,日食艱難。幼男七歲,年登
    啼饑,戶眾鄰圖可審。乞拘承產人戶,照稅明充,庶得權宜,濟變存活孤寡。上
    告。
判 之:(高侯批云)鄧阿金糧雖在戶,田實已賣。今係里役尚可。以四旬寡婦,七歲孤
    兒累之也。仰拘承業人戶,照稅叢充,庶免隅泣。
    (熊侯判扳扯錢糧)
    (東鄉縣鄧)
後 生:狀告為乞均苦樂事:身與左亨經收兌米,開局已經半載,人戶十無二納,上司提
    解甚嚴。蒙責▉賠,敢不遵命。思亨既共經收,合均苦樂。乞提明賠,庶不傾家
    誤國。上告。
判 之:(左亨訴曰)狀訴為蠹國殃民事:鄧與身經收兌米,出入皆伊過手,身無毫干。
    豈惡侵克花費,上司提解,數目十無二三,蒙責賠充,反行扳扯。思身雖共經收
    ,伊獨典守。龜玉毀櫝,咎將誰歸!乞查廒簿,超豁無辜。上訴。
後 生:(熊侯審云)鄧經收兌米,左亨為副。上司提解甚嚴,及查廒簿,各戶之米十登
    八九,而倉中之數十無二三。究其所以,實鄧侵克而花費之也,與亨何辜。夫米
    繫收,則繫賠。必欲扯亨兩納,是猶越人活醪,而妾與秦人索價也。雖然,也侵
    克,亨豈不知!所不合者,知情弗舉耳,他罪無及。
    (桂侯判兜收)
    (洛陽縣莊典)
判 之:狀告為侵官害民事:里長馮全,勢吞丁口,銀兩坑身,典家充賠,陷貧徹骨,情
    極可憐。乞提追給,還債救命。上告。
後 生:(桂侯審云)糧差一歲一納,朝廷重務。今馮全以法律等開耗,兜收丁口銀十二
    兩,致坑莊典充賠,此國之蠹而民之蠹也。合行嚴究,殄此刁風。
    (第十二章 鬥毆類)
    (晏侯判姪毆叔)
    (德安縣尤珊六)
判 之:狀告為毆尊折齒事:惡姪武孫,假銀削剝成家。縱放耕牛,食踐度荒麥菜。嗔出
    怨言,逞凶反毆,打落門牙,血流暈地幾死。幸尤璉救蘇。毆叔分嚴,傷齒罪重
    ,懇究如律。上告。
後 生:(尤武孫訴曰)狀訴為恩拔誣陷事:族叔尤珊六,賒布二疋,取緊觸怒,大杖加
    毆,身急荒逃。叔趕僕跌,自落門牙。不思大可壓小,卑不抗辱。折齒重冤,民
    擔不起。乞天分豁。上訴。
判 之:(晏侯審云)尤珊六種麥充荒,一家待命。而麥壞牛口,則剜肉心頭矣。怨言罵
    詈,人情乎!尤武孫不合顛倒綱常,以姪毆叔,甚且打落門牙,此又罪之不可赦
    者也。但彼云取銀觸毆,僕跌自落。夫欠債豈有毆人之心?平地亦非滑跌之所。
    罪不可掩,依律取供。
    (駱侯判毆傷)
    (郊門縣何松)
後 生:狀告為急救二命事:身於舊年措借俞平九本銀二兩,年未及期,還過三兩,收帖
    存證。豈惡磊利,執約復騙,理論觸怒,喝什叢打,傷顱可驗。弟梅急救,復被
    折肱,任思明等救證。二命懸絲,水米不進。乞提法究,臨危哭告。
    (駱侯准狀,牌拘俞平九。)
    (俞以打傷二人是真,恐難脫罪,故托人議和息。)
    (何松不允,屢催牌趕拿平九。)
    (賄牌沉匿,何松又催狀曰)
二 人:狀催為抗提弊段事:凶豪俞平九截打昆弟重傷,醫生驗明,明牌嚴提,弊抗不到
    。仁臺視民瘼為危重,凶黨藐官牌同故紙。以致在歇家則調養無人,欲抬歸則審
    理不侵。即目血髓時流,朝不保暮,遷延局死,上負慈仁。哭告。
後 生:(俞平九訴曰)狀訴為訐冤陷騙事:梟惡何松約借贍軍銀兩,越限不還,坐取觸
    恨。哨弟何梅擒身捺地,槌身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某救歸,幾死二次。惡反
    詐傷二命,蒙牌匕提,病莫起牀。今幸死殼回生,匍匐上訴。
二 人:(駱侯審云)俞平九為富不仁,剝民肥已,蓋流毒一方矣。今因逼債毆人,破何
    松之顱,折何梅之肱。幾拘不出,此又撓法之甚者也。尚且展晁錯智囊,弄蘇秦
    吞劍。捏稱遍打致病,只塞前愆。殊不知平九之悽慘,只憑伊口訟,而松、梅之
    傷痕,則經予目驗也。合殄刁風,擬罪如律。
    (朱侯判墮胎)
    (青陽縣施朝)
後 生:狀告為毆命墮胎事:禍因蔣石與惡許鳳互毆。鳳怪言公觸怒,奮打孕妻,急救被
    陽傷胎,流血滿地。幸何干扶回,墮下男孩。妻危朝露,即令保辜驗胎正法。上
    告。
二 人:(許鳳訴曰)狀訴為捏誣陷命事:身與蔣石爭碓相毆,極惡施朝,助凶叢打,搶
    奪網帽,隨投里長勘證。惡虧,計置偽胎,誣飾抵陷。乞臺電燭,不遭奸害。上
    訴。
後 生:(朱侯審云)爭碓而廝毆,細事也。踢婦而墮胎,則罪重矣。若云計置偽胎,此
    帶血孩子從何處得來?合繩以法,毋得他辭。
    (第十三章 繼立類)
    (艾侯判承繼)
    (合肥縣周瑚)
二 人:狀告為懇撫存立事:春秋重繼祀之典,禮律無滅祀之條。房弟周▉,四世單傳,
    不幸無嗣遽沒。遺產數千,各房叔姪睥睨。弟媳女流,竟無主張。遂致紛爭,勢
    如朝露。祖宗祭祀久缺,三喪暴露荒郊。身等難容坐視,謹具宗支圖呈,乞賜選
    繼庶,祀產有主,人鬼沾恩。上告。
後 生:(艾侯審云)周▉死無後胤,以二三千之遺產,起六七家之紛爭。尊長呈圖選繼
    ,亦良舉也。歷觀世系,周瑚當長,元子伯謀,固自承宗祧,而次子伯謨,齒尚
    幼於眾房,旨合選承立庶,俾周▉無子而有子,周▉之婦亦不曰奴輩利吾財耳。
    (林侯判繼子)
    (萬年縣陸明)
二 人:狀告為逆天殺父事:原身無子,繼立族弟朗次子細亨為嗣,恩撫長大,嫖賭亂為
    。嗔身誡諭,扭身亂打,毀落門牙暈死。彼幸妻救,逆虧逃閃。乞提嚴鞫,扶正
    大倫。上告。
後 生:(陸細亨訴曰)狀訴為鏡拔冤誣事:撲打之蛾,願投明死。原父繼身為子,協力
    創家。後娶庶母生嗣,枕言讒害。止因失裙小故,捉身毒打,以手揪髮,用口咬
    肘,透骨極痛,並扯門牙。母心妒害,唆父告臺。哀乞作主,提拔冤誣。上訴。
二 人:(林候審云)審得陸明先立細亨為嗣,蓋移姪作子,易伯作父,其愛未必不厚。
    但娶妻生子,而簧惑於枕宮,亦人情乎。今以落牙之故,訟子大逆。殊不知明之
    落牙,明之咬肘,落之也。但細亨不合不笑受刑責,而生怨言耳。雖然,無子而
    繼立,有子而趕逐,此似為以旨蓄禦冬者。今明宜盡父道。若細亨不起敬起孝,
    罪當重懲。
    (龔侯判義子生心)
    (南陵縣曾祥)
後 生:狀告為逆叛事:身老子故,將媳李氏,憑媒招孫育養老,一毫財禮,身並未索。
    過門三載,撫若親生。豈今頓起禍心,毀倉盜穀,啟笥竊衣,私運財物歸家,不
    憮孤老,思將仇報。老命惶,懇天究治。上告。
二 人:(孫育訴曰)狀訴為兩難事:母生二子,弟幼繼伯。身貧未婚,憑媒入贅曾祥媳
    為妻。議工三載作聘,工滿求歸。觸誣逆叛。痛思家貧母老,再無次丁。欲終事
    樣,棄母則不孝;欲歸養母,背義則不祥。情極兩難,叩天裁豁。上訴。
後 生:(龔侯審云)曾祥子死,以媳招孫育為妻,遂欲強留養者,此所謂出而誘雉者。
    豈知母子天親也,祥安得以無子之媳,而羈繫有母之子哉!但入贅之初不索財禮
    ,祥之恩亦育所當報者。合給銀五兩,以贍殘年。其婦從夫,祥勿留阻。
    (蔣府主判庶弟告嫡兄)
    (京縣洪榕)
二 人:狀告為倚嫡吞庶事:母有嫡、庶,子無親疏。父遺財產,理合均分。嫡兄椿滅倫
    欺庶,強佔家財,搶契霸田,封倉奪穀。什物器皿,一罟鯨吞,反嗔理論,毒手
    毆打幾死。母子惶,哀徹心髓,苦口銜冤。上告。
後 生:(洪椿訴曰)狀訴為逆誣犯義事:父遺財產,身與弟榕均分,中親、族長、近閭
    ,眼同花押。豈弟花酒迷心,賤價潑賣。伯諫被辱,母誡遭忤,族長可審。身思
    父苦創業,弟忍輕棄,用價贖回。弟賣契存證,罟吞何物,乞電分單。上訴。
二 人:(蔣府主批云)洪椿、洪榕嫡庶兄弟,鬮分父產,憑族公裁。但洪榕戀花酒若甘
    飴,棄父業如敝屣。洪椿用價贖回,蓋買弟已賣之田地也,豈倚嫡吞庶云云。雖
    然,以兄弟而構訟,實自相魚肉者。茲念洪榕無產,聊撥椿糧二石與之。榕再亂
    為,許族共殛。
    (第十四章 脫罪類)
    (按察司批保縣官)
    (漳縣耆民章喬等二百餘人,連金)
後 生:狀保為叩天從民事:縣主吳倫,寬明仁恕,政令肅清,蒞任甫及三月,萬民翹首
    更生。詎意流賊入境,毒害生靈,公私宇舍,悉成灰燼。致蒙提究,實難逃法。
    但緣本縣地方,城無櫓樓,遇難實難固守;民怯金鼓,見敵誰敢爭先。一人卻死
    ,何能破賊。事窮事促,坐受天殃。今聞按法當去,士民如失父母。伏乞俯從民
    意,曲賜保全之恩。據法原情,普撫瘡痍之眾,闔邑沾恩,老幼銘感,連名上保
    。
二 人:(按察司批云)吳知縣既守臨彰,一方保障,胡乃縱賊入境,荼毒生靈,焚毀官
    舍。既無嘉山之戰,又乏睢陽之守,是有玷於官箴者。第以蒞任三月,遽聯民心
    ,今聞按法當去,隱然有借寇之風,非善於撫宇者不能如是也。今從民欲,聊為
    曲全。
    (孫代巡判妻保夫)
    (安仁縣王氏)
後 生:狀告為釜魚乞命事:仁爺巡省一方,奸回喪膽。阿夫不良,因自作孽,冒犯天臺
    。雖云眾口爍金,敢謂縲紲非罪。憲度如肯海涵,良人豈終馮婦。乞轉堯天回舜
    ,日泣禹囚解湯網,置此子於度外,容周處以自新。如再犯,妻兒同罪。上告。
二 人:(孫代巡批云)昔班昭上書,而兄冤白。緹縈贖罪,而父刑釋。今王氏為夫犯罪
    ,以死哀保,是與超妹、淳於女事相彷彿也。仰府體情釋放,許令自新。
    (鄧察院批母脫子軍)
    (樂平縣張氏)
後 生:狀告為乞恩赦宥事:阿男遭訪,枉擬軍罪。痛阿早孀,僅男一脈。男今遠配與死
    為鄰。阿獨荒居,終作溝殍。一罪而累及兩命,母子死各東西,情極可憐。阿命
    固不足恤,夫脈竟絕無傳。乞頒國典,持垂好生,超豁母子蟻命,感恩刻骨。上
    告。
二 人:(鄧察院批云)弊書金盛,嚇詐人命贓銀五十兩,擬以軍罪,夫復何辭。第伊母
    孀居,年躋七十,更無兄弟可賴。若遠配是不能終母養,又且絕宗祀也。故依侯
    律盛之罪;若不可赦,論司馬法盛之罪,亦所當原。仰本府查審發落。
    (第十五章 執照類)
    (余侯批娼妓從良照)
    (安仁縣娼妓柯翠樓)
後 生:告為吁天超拔批照事:蹇生不辰,賣落煙花。趁錢則龜媽用度,構禍則蟻命承當
    。思至伊門已經一十二載,相償伊債奚啻三百餘金。不遂從良,終無結果。懇天
    賜照作主,庶免生為萬人妻,死作無夫鬼。為此銜恩上告。
二 人:(余侯批云)妓者沉酣胭粉,籠絡構欄。或一夕易一夫,而含羞解金扣,帶笑吹
    銀燈,良有由也。今柯翠樓志欲從良,棄秦樓之風弓,罷巫山之雲雨,撤章臺之
    楊柳,終身仰事一天。此夢之覺,而醉之醒者。合與執照,任其所從。
    (江侯判寡婦改嫁照)
    (景寧縣孫氏)
後 生:告批照為懇恩超寡事:阿苦上無公姑,下無子女。不幸夫故家貧,鰥叔傭外,無
    銀買棺,借銀伍兩殮用,債主坐逼,阿無生路。守制無衣無食,不守恐人刁蹬。
    乞察鰥寡同居不便,賜照准適,超生感德。上告。
二 人:(江侯審云)婦人從一而終,禮也。孫氏夫死家貧,上無公姑可恃,下無子女可
    從。亦欲律以常道難矣。況嫂叔同居,叔鰥、嫂寡,嫂果曹令女乎?叔果魯男子
    乎?合與執照。聽其二夫。
    (閔侯批杜後絕打照)
    (鄱陽縣陳積)
後 生:告批照為預杜後患事:朱才等打傷族命,蒙恩公判痛。念彼強我弱,彼眾我寡,
    衝要之處,終不能以飛渡往來之人,勢有難於夥行。幽僻之處,豈必皆有干證。
    與其遭禍而煩官,孰若先時而杜禍。乞批執照,永絕禍胎。上告。
二 人:(閔侯批云)量非師德,孰能唾面自乾;德不夷齊,豈得不念舊惡。朱才毆傷陳
    積,被告受刑。倘區區報復,積也寡不敵眾矣。茲欲杜禍,合與執照,庶智壽不
    斃族人於途,邴不納齊懿於竹。
    (湯縣主批給引照身)
    (江山縣游楊)
後 生:狀告為給引便照事:伏睹設關將以禦暴,文引不給,譏察難憑。身帶貲本前往南
    京生理,旅途往返不無關津盤詰。告乞文引,以便照驗,庶使奸細不致混淆,商
    路程限免為留難。上告。
二 人:(湯侯即批云)秦關燕壁,路阻且長,倘非棄▉生,未有不苦於盤詰者。今游揚
    貿易江湖,非區區守故園而老者。與以執照,庶身有照,驗關無留難矣。
    (詹侯批和息狀)
    (東鄉縣尹和等)
後 生:具息為便民息訟事:伏睹律令,不願終訟者聽。有邵智、蘇儒先後具詞告府,蒙
    送臺問理。各犯初二日解到,一睹仁化,遂效虞、芮。二犯悔悟,恥為頑民。身
    等冒昧,懇乞俯從宥罪,准和息訟,民俗還淳,連名上告。
二 人:(詹侯批云)戕盾,敵盾毀而戕亦缺。鷸蚌持,蚌死而鷸豈生。故觸蠻蝸角,吳
    越會稽,非有德者所樂道也。今邵智、蘇儒平心息訟,是易仇為恩、返薄為淳者
    ,合聽其自便。
    (第十六章 旌表類)
    (曾巡按表揚貞孝)
    (福建福寧州福安縣,有民章達德,家貧淡。)
    (娶妻董惠娘,生女玉姬,天性至孝,言動慎默。)
    (達德有弟達道,家殷富,娶妻陳順娥,德性貞靜,又買妾徐妙蘭,皆美而無子
    (。)
    (達道二十五歲卒。)
    (達德有意利其家財,又以弟婦年少無子,嘗托順娥之兄陳大方,勸其改嫁。)
    (順娥欲養大方之子元卿為嗣,以繼夫後,誓不失節。)
    (達德以異姓不得承祀,竭力阻擋。)
    (大方心恨之。)
    (順娥每逢朔望及夫生死忌日,嘗請龍寶寺僧一清到家誦經,追薦其夫,亦時與
    (之言語。)
僧一清:(歸謂徒弟明通曰)章娘子嘗請我誦經,與我說話,莫非有意於我乎?若再到他
    家,定要調戲之。
二 人:(明通曰)章娘子貞節有名,師父不可起此念。若他喊罵起來,不惟塞了誦經路
    頭,又且惹禍。他大伯達德是個無禮人,必不與我寺干休。
一 清:不妨,婦人無夫,身家無主,怕他甚的。
    (過幾日,順娥夜夢丈夫啼哭,又遣人來請誦經超度。)
一 清:徒弟你不信章娘子有意於我,今日不是時節,怎麼詐稱夢見丈夫,又請我誦經,
    必是好事來也。
二 人:(明通曰)師父要幹此事,我不敢去。
    (一清令來人先擔經擔去,隨後便到其家。)
    (見戶外無人,一清直入順娥房中去,低聲曰)
一 清:娘子屢召我,莫非有憐念小僧之意?乞今日見捨,恩德廣大。
    (順娥恐婢聞則醜,亦低聲答曰)
順 娥:我只叫你唸經,豈有他意!可快出去。
僧一清:娘子無夫,小僧無妻,成就好事,豈不兩美?
順 娥:我道你是好人,反說這臭口話。我叫大伯懲治死你。
一 清:你真不肯,我有刀在此。
順 娥:殺也由你,我何等人,你敢無禮!
    (正推開要走出房,被一清抽刀砍死,取房中一件衣服,將頭裹出,藏在經擔內
    (。)
    (後出來在門外叫「章娘子」無人應,再叫二三聲,徐妙蘭乃出來。)
一 清:你家叫我唸經,故我敬來。
妙 蘭:今日正是唸經,我去叫小娘來吩咐你。
妙 蘭:(一入房去,見主母殺死,鮮血滿地,連忙走出叫曰)了不得也!小娘被人殺死
    。
    (隔舍達德夫婦聞知,即馳來看,尋不見頭,各各驚訝,不知是何人殺。)
    (只緣經擔先擔到,故在廳內。)
    (一清惟空身在外坐。)
    (那知頭在經擔裡面,搜遠不搜近也。)
一 清:(達德乃發落去)今日不唸經了。
    (一清將經擔擔去,以頭藏於三寶殿後,一發無蹤了。)
    (妙蘭命人去叫陳大方來,外人唧噥,都疑是達德所殺。)
陳大方:(陳大方赴曾巡按處告曰)狀告為殺命吞家事:痛妹陳順娥,嫁夫章達道。夫故
    無子,妹誓守節。詎道狠兄達德,思吞家財,逼妹改嫁,拒不肯從,被惡殺命,
    將頭藏匿。冤慘異常,因節致死,屈抑無伸。殺命並家,滔天惡逆。懇臺法斷,
    正惡償命。哀告。
一 清:(章達德去訴曰)狀訴為仇虎機陷事:喇虎陳大方,慣訟殃民,案卷山積。謀將
    伊子元卿繼德亡弟,達德恐亂宗,執拒致仇。不幸弟婦順娥被賊殺命,盜去首級
    。方挾仇誣德殺命吞家。切弟婦守節有光,章門何忍戕害?弟既無子,業終屬德
    ,何用早吞?乘機中傷,懸捏陷善。投天劈誣,免遭坑害。哀訴。
    (曾巡按將二狀批府提問。)
知 府:(昌拘集來審曰)陳順娥何時被殺?
陳大方:是早飯後,日間那有賊敢殺人?惟達德在鄰,有門相通,故能殺之,又盜得頭去
    。倘是外賊,豈無人見?
知 府:(昌)順娥家更有奴婢使用人否?
陳大方:妹性貞節,遠避嫌疑,並無奴僕。只一婢妙蘭,倘婢所殺,亦藏不得頭也。
    (昌大府見大方詞順,便將達德拶挾,勒逼招承。)
    (但頭不肯認。)
    (審訖,即解報巡按。)
陳大方:(曾大巡又批下縣曰)仰該縣詳究陳順娥首級下落,結報。
    (時尹知縣是貪酷無能之官,只將章達德拷打,跟尋陳順娥頭,且哄之曰)
知 縣:你尋得頭來,與他全體去葬,我便申文書放你。
    (累至年餘,達德家空如洗。)
    (德妻只與女勤績刺繡,及親鄰哀借挨度盤纏。)
    (女玉姬性孝敬,因無人使用,每日要自送飯。)
知 縣:(見父必含淚垂涕問曰)父親何日可放出?
順 娥:(達德曰)尹爺限我尋得順娥頭來,即便放我。
知 縣:(玉姬歸對母曰)尹爺說尋得嬸娘頭出,與他去葬,便放出我父親,今跟究年餘
    ,越無蹤影,怎麼尋得?我父親在牢中受盡苦楚,我與母親日食難度。不如得我
    睡著,母親可將我頭斲去,當嬸娘的送與尹爺,方可救得父親。
順 娥:(母曰)我兒,你話真當耍。父亦一命,你亦一命,怎麼將你命替父命!你今已
    十六歲,長大了。我意要將你嫁與富家,隨為妻為妾,多索幾兩聘銀,將來我二
    人度日,著時保治。
知 縣:(女曰)父親在牢受苦,母親獨自在家受餓,我安忍嫁與富家,自圖飽暖。況得
    聘銀若食盡了,頭又尋不出,父親命終難放。那時我嫁人家,是他人婦,怎肯容
    我歸替父死?今我死則放得父,供得母,是一命保二命。若不保出父親,則父死
    牢中,我與母必不嫁人,亦是餓死定矣。我意已決,母親若不忍殺,我便去縊死
    ,望母親斲我頭去當嬸娘的,放出父親,死無所恨。
順 娥:(母曰)我兒你說替父雖是,我安忍捨你?況我家未曾殺嬸娘,天理終有日明白
    。且奈心挨苦,再不可說那斷頭話。
    (母逐步嚴守。)
順 娥:(過了幾日,玉姬不得縊,乃紿母曰)我今從母命,不須防矣。
    (母防亦稍懈。)
    
    
42**時間: 地點:
    (未幾而玉姬縊死。)
    (母乃解下,枕屍在股,慟哭一日,不忍釋手。)
    (不得已持起刀來,又放下數次,割不得。)
順 娥:(乃思曰)吾女乃孝女,若不忍割他頭來,救不得父,他亦枉了一死,地下亦不
    瞑目。
知 縣:(遂焚香祝之曰)你今捨命救父,吾為母不能救你,願來生爾為吾母,吾為爾女
    ,亦以孝心報你也。斷頭從爾之意,實非出於母之心。
    (祝罷,將刀來斲。)
    (終是心酸腸斷,手軟膽寒,割不得斷,著用幾刀,方能割下,其刀痕錯亂。)
    (母持起頭,一痛而絕,須臾復甦。)
    (乃脫自己身上淨衣,裹住女頭,明日送在牢中與夫。)
    (夫問其所得之故,黃氏答以夜有人送來,想其人念汝受困之久,故送出來也。
    ()
    (章達德以頭交與尹爺。)
    (尹知縣自喜,能賺得順娥頭出,此達德所殺是的矣。)
    (即坐定罪,將達德一干人,解上巡按。)
    (曾大巡取頭上驗,見頭是新砍的。)
知 縣:(即怒達德曰)你殺一命,亦該死,今又在何處殺這頭來?順娥死已年餘,頭必
    臭腐。此頭乃近日的。豈不又殺一命乎!
    (達德推妻黃氏得來。)
    (曾大巡將黃氏拷問,黃氏哭泣不已,欲說數次,說不出。)
    (大巡怪之,先問徐妙蘭。)
妙 蘭:黃氏跟尋我主母頭,並不見蹤,本縣尹爺跟究得急。他女玉姬最是孝順,見父苦
    母餓,願自縊死,叫母將頭來當。母再三阻之不得。即死,又不忍砍,今此頭刀
    痕碎亂,實玉姬的也。
    (達德夫婦一齊大哭。)
妙 蘭:(曾大巡再取頭看,果是死後砍的,刀痕並無血蔭,不覺亦下淚,歎息曰)人家
    有此孝親之女,豈有殺人之父!
妙 蘭:(再審)那日早晨有甚人你家來?
妙 蘭:早晨並無,早飯後有唸經和尚來,他在外叫,我出來,主母已死了,頭已不見了
    。
    (曾大巡將達德輕監收候。)
    (吩咐黃氏,常往僧寺去祈訴願。)
    (倘僧有調戲言,可問他討此頭,必得之。)
    (」黃氏回家,不時往龍寶寺,或祈簽、或祈答、或許願,哭泣禱祝,願尋得見
    (順娥的頭。)
    (往來慣熟,與僧言語。)
    (僧一清留之午飯,挑之曰)
僧一清:娘子何愁無夫!倘死,便再嫁個好的。
黃 氏:死則可嫁,他不死又嫁不得,被他牽陷住。
一 清:他終是死的,你不如尋個好處,落得自快樂。倘他坐牢一世,你只戀他,豈不誤
    了青春,空耽饑餓?
黃 氏:他也不說嫁,人也不肯娶犯人之妻,正沒奈何。
一 清:娘子不須嫁,只肯與我好,也濟得你衣食。
黃 氏:(笑曰)濟得我倒好,若更得神佛保佑,尋得嬸娘頭來,與他交官,得減死問徒
    去亦好。
    (一清見肯允,即來扯之曰)
一 清:你但與我好,我有靈牒,明日替你燒去,必牒得頭出來。
黃 氏:(半推半就曰)你今日先燒牒,我明日和你好。若牒得出來,莫說一次,我誓願
    與你終身偷情矣。
    (一清引起欲心,緊抱要奸。)
黃 氏:你無靈牒,只是哄騙我這件。你要有法,先牒出頭來,待明日任從你飽。不然我
    豈肯送好事與你?
一 清:(此時欲心難禁)只與我好,少頃無頭,也變個與你。
黃 氏:我物現在,能與你悔得?你變個頭來,即與你今日飽。若與你過手了,將你這和
    尚頭當麼?我不信你騙。
    (一清急要那件,不得已說出曰)
一 清:二年前,有別個婦人來寺,一行腳奸之不肯,被他殺了,頭藏在三寶殿後,你不
    從,我亦殺你湊雙;肯從,就將那頭與你當。
黃 氏:你妝此事嚇我,就先與我看,然後行事。
    (一清引出示之。)
黃 氏:你出家人,真狠心也。
    (一清又求歡。)
黃 氏:(惟曰)適間與你閒講,引動春心,真是肯行。今見這個頭,嚇得心碎魂飛,全
    不愛矣,決定明日罷。
    (一清見他親殺的,豈不虧心,亦曰)
一 清:我見此亦心驚肉戰,全沒興了。你明日千萬來,不可失約。
黃 氏:我不來,你來我家也不妨。要我先與你過手,隨後你送那物與我。
    (黃氏歸,召公差幾人,教他直入三寶殿後,搜出頭來,將僧一清鎖送按院,一
    (便認,招出實情。)
曹 院:(曹院判曰)參看得陳順娥大節無瑕,凜凜冰清玉潔。章玉姬孝心純篤,昭昭地
    義天經。慷慨殺身,不受妖僧溫漫穢;從容自縊,要為嚴父鮮棼。敦一本事、一
    天賡,柏舟蓼莪而不忝;明大節、全大孝,比共姜、緹縈而有光。孝德鎮乾坤,
    有裨世教;貞心昭日月,丕振家聲。是宜豎之牌坊,表彰貞孝培風化。更合立之
    祠宇,祀春秋慰死靈。陳人方罪坐招誣,是自取也;章達德災出無妄,合省發之
    。尹知縣橫威制人,陷無辜於死地,才力不及。僧一清行強殺命,仍怙惡而不悛
    ,梟首猶輕。
    (判訖,即綁一清斬首,不待時決。)
    (再仰該縣為陳氏、章氏,豎立坊牌,賜之二匾,一曰「慷慨完節」,一曰「從
    (容全孝」。)
    (又為之拆章達道之宅,改立貞孝祠,以達道田產一半入祠,供四時祭祀之用,
    (仍與達德掌管。)
    (不半年,而祀宇告完,各官都去行祭。)
    (曾巡按贈匾於祠曰「一門貞孝」,顧守道贈匾曰「貞烈純孝」,昌太府贈匾曰
    (「孝義懿德」。)
    (人皆仰羨二氏之賢,又稱曹院之仁明,能慎獄得情也。)
    
    (謝知府旌獎孝子)
    (山東高唐州民婦房瑞鸞,十六歲嫁夫周大受,至二十二歲而夫故。)
    (生男可立僅過歲週歲,乃苦節寡守,辛勤撫養,不覺可立已十八歲,能任菽水
    (,耕農供母,甚是孝敬,鄉鄰稱服。)
房 氏:(自思)子已長成,惜乎家貧,不能為之娶婦。傭工所得僅足供我一人,若如此
    終身,則我雖能為夫守節,而夫終歸無後,反為不孝之大。
曹 院:(乃焚香告夫曰)我守節十七年,心可對鬼神,並無變志。今夫若許我守節終身
    ,隨賜聖陽三;若許我改嫁,以身資銀代兒娶婦,為夫繼後,可賜陰。
    (擲下,果是陰。)
曹 院:(又祝曰)杯非陰則陽,吾未敢信。夫果有靈,謂存後為夫許我改嫁,可再得二
    陰。
    (又連擲二陰。)
房 氏:夫願與我同,許我嫁矣。
    (乃囑人議媒。)
可 立:(子泣阻曰)母親若嫁,當在早年。乃守兒到今,年老改嫁,空費前功。必是我
    為兒不孝,有侍養不週處,該得萬死。憑母親捶撻,兒知改過。
房 氏:我今三十八歲,再嫁猶未老,更過三十年,是真老矣。我定要嫁,你阻不得。
    (上村有富民衛思賢,年五十歲,喪室。)
    (素聞房氏賢德,知其將改嫁,即托媒來議。)
房 氏:(媒人曰)衛老官家甚豪富,但年紀長得十二歲。他是老實人,叫我不要瞞,敬
    請侍下何如?
房 氏:年長何妨,但要出得三十兩銀便可。
    (衛思賢慨然以銀來交。)
房 氏:(謂子曰)此銀你用木匣鎖封住,與我帶去。鎖鑰交與你,我過六十日,歸來看
    你。
可 立:兒不能備衣妝與母,豈敢要母銀,憑母意帶去,兒不敢受鎖鑰。
    (母子相泣而別。)
    (房氏到衛門兩月後,乃對夫曰)
房 氏:我本意不欲嫁,奈家貧,欲得此銀代兒娶婦,故致失節。今我將交銀與兒,為他
    娶了婦,便復來也。
思 賢:你有此意。我前村佃戶呂進祿,是個樸實人。有女月娥,生得莊重有福相,今年
    十八,恰與你兒同年,我即為媒去議之。
房 氏:(回兒家謂可立曰)前銀恐你浪費,我故帶去。今聞呂進祿有女,與你同年,可
    將此銀去娶之。
    (可立依命,娶得呂月娥入家,果好個莊重女子。)
    (房氏見之歡喜,看見成親後,復往衛門去。)
    (誰料周可立是個至孝執方人,雖然甚愛月娥,笑容款洽,卻不與之交合,夜則
    (帶衣而寢。)
    (月娥已年長知事,見如此將近有一年不變,不得已,乃言曰)
可 立:我謂你憎我,又似十分相愛;我謂你不知事,你又長大,說來又曉得了。何如舊
    年四月成親,到今年正月將滿一年,全不行夫婦之情。你既不先邀我,我今要邀
    你雲雨歡合,不由你假志誠也。
可 立:我豈不知少年夫婦樂意情濃?奈娶你的銀是嫁母的,我不忍以賣母身之銀,娶妻
    奉衾枕也。今要積得三十兩銀還母,我方與你交合。
呂 氏:我你空手作家,僅足充日,何日積得許多銀,豈不終身鰥寡乎?
可 立:終身還不得,誓終身不交。你若恐誤青春,憑你另行改嫁,別處歡樂。
呂 氏:夫婦不和而嫁,亦是不得已。若因不得情慾而嫁,是狗彘之行也。豈忍為之。不
    如我回娘家,與你力作,將銀還了,然後歸來完聚。若供我了,銀越難積。
可 立:如此可好。
    (將妻送在岳父家去。)
    (至年冬,呂進祿將送女歸婿家,月娥再三推托不去,父怒遣之,乃與母達其故
    (。)
    (進祿不信,與兄進壽敘之。)
進 壽:真也。日前我在姪婿左鄰王文家取銀,因問可立為人何如。王文對我道:『那人
    事母是孝子,對妻是癡子。說他以嫁母銀娶妻未還母銀,不敢宿妻。只那妻亦賢
    德,惟小心勸他。可立說嫁妻,又羞嫁。今正月送妻往乃岳家,至今不肯去接。
    』以我所聞,與女姪之言相合,則此事乃真也。
可 立:(進祿曰)我家若富,也把幾兩助他,還其母銀。我又不能自給,女又不肯改嫁
    ,在我家也不是了。
進 壽:女姪既賢淑,姪婿又是孝子,天意必不久困此人。我正為此事,已取進銀二十兩
    ,又將田典當十兩,共湊三十兩,與女姪去。他後有還我亦可,無還我,便當相
    贈孝子,人生有銀不在此處用,徒作守錢虜何為?
    (月娥得伯父此銀,不勝歡喜,拜謝而歸。)
    (父命次子伯正送姐到家,伯正便回。)
    (月娥歸至房中,將銀排在桌上,看了一番,數過幾件,又收置桌廚內,然後入
    (灶房炊飯。)
    (誰料右鄰焦黑,在壁穿中窺見其銀,從門外入來偷去。)
    (其房門雖響,月娥只疑夫歸入房,不出來看。)
    (少頃,周可立歸,即入廚房見妻,兩人皆有喜色。)
    (同午飯後,妻入房去,不見其銀。)
可 立:(問夫曰)銀你拿何去?
可 立:(夫不知來歷)我拿甚銀?
進 壽:(妻曰)你莫挽。我問伯父借銀三十兩,與你還婆婆。我數過二十五件,青油帕
    包置在桌廚內,恰才你進來房門響,是你入房中拿去,反要故意惱我。
可 立:(夫曰)我直進廚房來,並未入睡房去。你伯父甚大家,有三十兩借你,真著你
    學這見識來,故圖賴我,要與我成親,我誓定嫁你,決不落你圈套。
呂 氏:原來你有外交,故不與我成親。今拿我銀去,又說嫁我,是我將銀僱你嫁也。且
    何處討銀還得伯父?
    (可立再三不信。)
    (呂氏思今夜必然好合,誰知遇著此變,不勝忿怒,便去自縊,幸得索斷跌下。
    ()
    (鄰居都聞得呂氏夫婦為銀角口,又聞呂氏自縊,焦黑心虧,將銀揭於腰間,才
    (走出大門,被雷打死。)
    (眾人聚看,見焦黑燒似,衣服都盡,只裙頭揭一青油帕,全未燒壞。)
    (有膽大者解下看何物,則是銀,數之共二十五件。)
呂 氏:(眾人皆曰)可立夫婦正爭三十兩銀,說二十五件,莫非即此銀也?
    (將來秤過,正是三十。)
呂 氏:(送與呂氏認之)是也。
    (眾人方知焦黑偷銀被震。)
    (未半午,而呂進祿、進壽、衛思賢、房氏皆聞而來看,莫不共信天道之神明,
    (咸稱周可立孝心之感格。)
    (而呂月娥之義不改嫁,此志得明;呂進壽之仗義輕財,人皆稱服。)
思 賢:(由是衛)呂進壽百金之家耳,肯分三十金贈女以全其節孝,我家累萬金,止親
    生二子,雖捐三百金與妻之前子,亦豈為多?
    (即寫闡書一扇,分三百兩產業與周可立收執。)
可 立:(堅辭不受)但以母與我歸養足矣,不願受產業也。
思 賢:此在你母意何如。
房 氏:我久有此意,欲奉你終身,或少餘殘喘則歸周門。但近懷三月孕矣,正爾兩難。
思 賢:孕生男女,則你代撫養,長大還我,以我先室為母,則爾子有母。吾亦有前妻,
    若強你歸我家,則你子無母,你前夫無妻,是奪人兩天也。向三百產業,你兒不
    受;今交與你,以表三載夫婦之義。皆你前世結此二緣,非干你志不守節也。
    (次年生一男,名恕,養至十歲,還衛家,後中經魁。)
    (以母兄周可立之孝達於州。)
    (時知州謝達為之通詳,申上司曰)
可 立:參看得孝子周可立,克諧一本,有懷二人。憶週歲而失怙,朝夕在念;感婺母之
    苦守,菽水承顏。母思有子而無婦,夫之無後可慮;子念嫁母而娶妻,反之此心
    不寧。好色人所愛,有妻子而不慕;苦節不易守,歷一年而不更。如窮人之無歸
    ,幾同虞舜之大孝。欲力作而還母,何殊董永之賣身。妻伯感義贈金,欲玉成其
    孝;焦黑竊銀遠走,自取震於雷。非純孝之格天,胡殛誅兇人以顯節;乃真心之
    動眾,故咸稱孝德以揚名。合無旌表里閭,庶可激揚乎風化;相應蠲復傜役,用
    以憂恤乎孝門。
    (按院依申批下,准之旌表,仍復其家差役。)
    (賜其匾曰「純孝格天」,謝知州亦送匾贈曰「孝孚神明」。)
    (按:此事不惟周生之孝德過人,而房氏之為夫全後,孝識其大。)
    (呂氏之歸家甘守,相成夫孝;進壽之典田相贈,雅重孝子;思賢之不留後妻,
    (任全慈孝,皆賢淑之品德,盛世之休風也。)
    (是宜謝公表之,以勵後人。)
    
    (顧知府旌表孝婦)
    (河南汝寧府固始縣,有民范齊,娶妻韓淑貞,極有賢行,年登三十無子。)
    (姑唐氏年七十,偶沾重病,百醫不治,臥枕半載。)
    (韓氏左右侍奉,未當離側。)
    (夜則陪臥,扶持起倒,形雖勞瘦,怡色承奉。)
    (入灶房,則默禱灶君曰)
韓 氏:願姑病早安。
可 立:(夜則視天曰)願姑病早安,願損我年,以增姑壽。
    (既而姑病癒危,醫者皆云不起。)
    (則日夜焚香禱天,願以身代姑死。)
    (哭泣悲痛,不勝憂惶。)
    (適有一道土來化齋糧,見韓氏拜天哭泣,問其故。)
    (韓氏以姑病危篤告。)
道 士:凡不治之病,惟得生人肝少許與食,無不癒者。
韓 氏:人肝果可醫病乎?
道 士:我曾見二人了。衛弘演、安金藏,以肝醫好兩個主人。此豈謊你?
韓 氏:(當天祈曰)人言肝可醫病,若醫得我姑,願得聖,我便割肝醫之。
    (遂擲得聖。)
    (韓氏信之。)
    (乃入廚下,以剃刀從腰間割開,鮮血迸出,難忍傷痛,暈倒在地。)
    (取不得肝,乃挨入房中,倒於牀。)
    (頃間,復入廚下祝灶神曰)
韓 氏:願灶君來助我,取得肝與姑食,我死無恨。
    (又以一手入刳,一手持刀,割得一小塊,切作三小片,煮與姑食。)
韓 氏:(姑問曰)此甚物這脆美?
道 士:雞肝也。
    (接碗置桌上,復去睡。)
    (少頃,范齊歸,見有血從廚下起滴,一道入房中去。)
    (則妻死在牀,其血從妻腰間一孔而出。)
道 士:(疑是被人所刺,大叫曰)誰人謀死我妻?
道 士:(姑病忽然自愈,遂起來曰)才煮雞肝我食,碗尚在桌,何謀死這快?
    (去看婦傷,從腰孔中見肝。)
道 士:(問兒曰)今日宰雞否?
韓 氏:並未。
    (又入廚下去,見灶後血多,鍋蓋切肝微有血跡。)
韓 氏:(乃大痛曰)想媳婦割肝我食,因致身死。
    (不勝傷悼。)
韓 氏:(齊急來扶母曰)媳婦捨身成孝,正要得母身安寧,若痛哭傷母,反非媳婦之心
    。萬勿傷悲,保養自重,我去買好棺柩來殮之。
    (范齊見妻雖死,卻得母愈,一悲還復一喜,急去問棺木買。)
道 士:(遇一)你買棺木貯何人?
韓 氏:妻也。
道 士:令正以何病死?
韓 氏:以割肝奉姑,重傷而死。
道 士:死幾日矣?
韓 氏:恰才未久。
道 士:我醫神損最高,雖死一日者,皆可治。試為你醫之。
韓 氏:有此妙方乎?
    (即引去看時,肉已冷,惟心頭尚暖。)
道 士:盡可醫得。你將一筐子來盛藥去,把藥敷傷痕中,身漸回暖,便將生矣。
    (齊以藥敷訖,立覺身暖。)
道 士:你將此筐置灶心中,待令正復生,我要你一筐土撇子。
韓 氏:(范齊曰)倘拙荊得生,自當厚謝。但我家沒有土撇子。
道 士:恰才見一婦人,滿筐裝過,我去叫他回來。你買些真的謝我便是。
    (道士去了一飯頃,韓氏漸漸醒來,覺傷痕癢,以手搔之)
道 士:我才割開,便合瘡口,取不得肝矣。
韓 氏:(夫曰)你取肝婆食,婆病好矣,更取做甚?
韓 氏:我割開取不得肝,忍痛不過,挨在牀處,只夢中托灶神代我取出肝奉姑。又灶神
    以藥代我敷瘡口,此是夢中事。我並未起來,那裡婆食我肝,病何緣好?
    (夫再看地中血跡,只一道滴入房中,再無半點到母房,乃疑是妻之靈魂所為。
    ()
韓 氏:(急去看灶中筐子,卻有一紙金字詩云)孝婦刳肝甘殺身,滿腔真孝動神明。灶
    君豈受人私謝,祗顯英靈動世人。
    (范齊方悟道士乃是灶神,其云「滿腔」者,心也;「真土撇子」者,真孝也。
    ()
    (自是母病既愈,妻傷亦痊,人皆以為孝感所致。)
    (鄉之眾父老及坊里長,以韓氏孝德呈於府曰)
韓 氏:連僉呈為乞旌孝德以隆風化事:竊惟聖世重倫常,首崇孝誼。聖侯端化本,急賜
    褒揚。維民范齊,厥妻韓氏,服勞盡瘁,侍藥親嘗。老姑之病逾半年,小心以事
    如一日。炊爨則禱灶,乞沉痾之早痊;靜夜每吁天,願捐軀而代死。誠能格帝,
    示之割肝以醫;孝不顧身,甘於剜腹以死。以至靈魂不昧,猶奉肝肉以獻姑;致
    感灶神顯靈,來授良劑以救醒。滿腔真孝,已征於神明之詩;萬懇旌隆,尚待於
    牧侯之德。則善者以勸,四郊遍爾德之風;而民益知,方比屋成可封之俗。為此
    具呈,須至呈者。
道 士:(顧知府通詳曰)參看得孝婦韓氏,叨章婦道,怡奉姑顏。藥必躬親,歷半年心
    如一日;死祈身代,禱靜夜神格九天。剜腹鏤肝,甚於割股。誠感靈應,何況人
    稱。安金藏之忠不是過也,衛弘演之義寧有加乎!不意女流,有此純孝。何無獎
    勵,用維世風。
韓 氏:(李大巡批申曰)孝婦韓氏,剖肝奉姑,至孝感神。比隆古之孝誼尤勝,於聖世
    之婦道有光。應支無礙官銀,立孝坊以旌表。仍著該府齎匾,親送贈以褒崇。范
    齊有孝妻,可卜身先之化,授之冠帶,以養慈母。唐氏有孝婦,料應齊家之功,
    賜之肉帛,以禮高年。此繳。
    (顧知府承大巡明文,即委官督建孝婦坊,親送大巡「孝孚神明」之匾於范齊家
    (;又自贈之匾曰「滿腔真孝」,人皆羨其榮。)
    (後韓氏生三男,皆登科;娶三婦,皆克盡孝敬,人以為仁孝之有報。)
    (此可以為積善孝親之勸夫。)
    
    
    
    
    
        
        

返回 開放文學

訪問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