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 至 第八〇
71**時間:稍後 地點:雜貨肆
(趙甲款接李子。)
趙 甲:(欣然曰)我因爾父,得有今日。我覓子久矣,奈無音耗,今日來投,若有神使!
旁 白:(旁白者)趙甲納李子為主帳,而不議勞金。李子安於初學,亦不計較,盡心竭力,隨同營運。
72**時間:白天 地點:接上
(趙甲見李子辛勤克苦、出入無私,顧而樂之。)
趙 甲:(笑曰)子已弱冠,能自成家,應議婚娶,為嗣續計。
李 子:姪依伯父為生,尚無進益,何敢娶婦自取累乎?
趙 甲:姑緩亦是。但爾既為主帳,應將我所有總計之。
(李子唯唯。)
73**時間:早上(次日) 地點:接上
(李子呈單目與趙甲。)
李 子:(敬告趙甲曰)今已查畢,現資並貨物,合計六萬餘。
趙 甲:與剖之,我與子各得其半。
李 子:(駭曰)伯父何出戲言?姪在此數年,伯父周給衣食,感無既矣。矧在小郎之列,本不應得勞金,縱伯父憐而恤之,不
過年例數十貫錢而已,何若是之多耶?伯父子孫振振,非無人承受者,姪何敢越分?敬辭!
趙 甲:(笑曰)子無卻也,我自有法。
74**時間:白天(次日) 地點:大廳
(趙甲乃設盛宴,鄉里長者、典主、李子在座。)
趙 甲:(謂眾人曰)某昔落魄京師,人皆明白。李故友雖與我素交,並無瓜葛。一言之下,慨然助以百金,不立契券,是誠信
我也。我由此起家,而李兄已逝。當時有與我合群之說,既有此語,獲利理應均分。我初晤李姪時,本欲表白,恐少不
更事,入手揮霍去也。今見其勤儉,能自經營,我何敢負李兄於地下乎?
趙 甲:(拿出單目)請諸公作主勻分。
典 主:(顧李子曰)趙伯世所難得,君有福哉!窶人頓成巨室,吾等借酒以賀!
李 子:諸公且止,聽我一言。趙伯所云,並無憑證,是欲為義士耳。姪雖年幼,亦不敢取非義財。即亡父果存百千錢,以遠年
債,一本一利,取二百貫足矣。多即非義,何敢自污?
(趙甲笑而入室。
(二僕抬三萬金出,趙甲手拿百金出。)
趙 甲:(笑曰)今日交清,卸吾重肩,唯子所欲。
(李子取趙甲百金而奔。
(趙甲追李子,李子遁矣。)
75**時間:白天 地點:衙門
(趙甲呈報城坊。)
旁 白:(旁白者)趙乃邀眾作證,呈報城坊,求訪恩主。有司異其事,行文山右,喚李子至,質明判給。
李 子:(跪地,向官員曰)吾儕小人,實無功德,不勞而得多金,暴富不祥,故不敢納也!
官 員:無已,今有廟久圯,汝其葺之,非功德乎?
(趙甲、李子叩謝去。)
旁 白:(旁白者)二人叩謝去,爭出佈施,廟貌煥然一新。官易廟額,號曰「雙義」,而頒趙甲以額曰「重義輕財」。
(官員捋鬚、頷首。)
旁 白:(薌厈)晚近之世,至親分家不均,甚至爭訟,從未聞讓財而逃,官訪恩主者。不意市井小民,竟超出乎世家之上。
(〔小王子〕)
76**時間:白日(盛夏) 地點:柳蔭下
(一小艇上有二婦行乞。)
旁 白:(旁白者)江左徐君,知醫道,開設藥肆為業。門臨官河,栽柳成陰,有美蔭。一丐者小艇恒泊於下,有二婦操異音,
日與其夫蕩槳行乞。
77**時間:白日(盛夏) 地點:小艇
(二婦忽大放悲聲。)
78**時間:接上 地點:藥肆
(徐君出藥肆,往觀之。)
79**時間:接上 地點:小艇
(徐君掐丐人中。
(丐已欲斃,氣存一息。
(徐君發惻隱心。)
徐 君:(謂二婦曰)爾夫當是痧症,我取藥來,或可救也!
80**時間:稍後 地點:接上
(徐君塞蟾酥丸入丐口,用童便灌下。
(丐大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