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二一 至 第一〇三〇
1021**時間: 地點:
(忽然起一陣狂風,在那少婦前旋轉不定,猛然將那少婦麻裙吹開。)
(施公瞥眼一看,見麻裙中露出紅褲,心中大異。)
(即於轎前,密令王殿臣、郭起鳳二人道)
郭起鳳:你暗暗尾隨這婦人前去,看他所往何處,及家住哪裡,一一訪明,回來稟告。
(王、郭二人答應去探。)
(施公回衙。)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三○○回 風捲麻裙含冤待白 塵埋繡履抱屈難申)
1022**時間: 地點:
(話說王殿臣、郭起鳳奉了施公密諭,尾隨那風捲麻裙露出紅褲的少婦,一直跟
(出東門。)
(又行二三里,那婦人到了新墳面前,將紙錁焚化,席地而坐,掩著面鳴嗚咽咽
(,哭了起來。)
(王、郭細聽哭聲,雖然嗚咽,毫不哀痛。)
(正在那裡兩相私議,忽然又見一陣狂風,先將紙錁灰吹得四散,復將那少婦麻
(裙前後裙門,一齊吹開,露出一條大紅褲子。)
(王、郭二人再仔細一看,見那褲子乃是新的,心中更加疑惑。)
(又見那少婦等旋風過去,在新墳上叩祝不已,臉上顏色,頗為驚恐。)
(王、郭二人知道中間必有緣故。)
(不一會,那少婦站起來,將身上灰塵撲了撲,即向原路回來。)
(王、郭二人即閃入樹林。)
(卻好那少婦從樹林前經過,他二人仍然尾隨在後,重複跟入東門,直至獅子巷
(,看著那婦人進門後,才向附近覓了一家茶店。)
(二人進了茶店,對坐下來,叫店小二泡了一壺茶。)
(那店小二將茶泡上,王殿臣便問道)
那店小:你叫什麼?
那小二:小人姓王名叫小二。
王殿臣:你這店開了幾時了?
王 二:小人這店從前年就開了。
郭起鳳:你在這裡多少工錢一個月?
王 二:這店是小人父親開的。
王殿臣:你原來不是伙計,還是小老闆呢!
郭起鳳:離你這店南首第五個門,那一家死了個什麼人?我看他家門首掛著重孝,還有個
少婦穿著一身麻衣,才從門外走了進去,那是她家的什麼人?還是媳婦,還是女
兒呢?
王 二:她家姓吳,死的這人名叫其仁,今年才二十四歲。那戴孝的婦人,就是吳其仁的
老婆。
郭起鳳:這小小年紀,把這樣個年輕的老婆拋下來了,叫她在那裡守寡,實也可憐!但這
吳其仁是什麼病死的呢?他還有父母兄弟沒有?
王 二:他無父母,又無兄弟,只有他一人。平日家道也還過得去,薄薄的也有些田房產
業。
就是這吳其仁年紀雖輕,身材相貌卻生得頗為醜陋。聽說還有個暗病,終年
的委委頓頓。若問他什麼病死的?在死的前一日,我們還看見他在外面行走。到
了第二天早上,忽然他家裡人出來說,半夜時忽得了一個急病,施救不及,等到
四更就死了。未及半日,經吳其仁老婆娘家的人來了幾個,就收殮起來,在家停
了七天,就抬出去葬了。
王殿臣:這吳其仁丈人家姓什麼呢?
王 二:聽說姓何,便在北門大街,家內開著雜貨店,家道也過得去。
王殿臣:吳其仁既死,也就算了。只可憐他的老婆,這種青年,便叫她做個寡婦,又無兒
女撫養,如何度日呢?
(王二聞言,笑而不答。)
(王殿臣、郭起鳳亦心知有異,不便再問。)
(遂將茶錢付訖,出門而去。)
(又在附近一帶,訪問了一會。)
(有說那少婦不甚端的,有說死者身死不明的,人言噴噴,莫衷一是。)
(直到天晚,王殿臣、郭起鳳才回衙門,將以上所見所聞,一一稟知施公,一夜
(無話。)
(次日一早,施公即傳山陽縣到署諭話。)
(山陽縣奉傳,隨即稟到。)
(見了施公,請安已畢,坐在一旁。)
施 公:本部堂奉請貴縣,並無他事。只因昨早往河神廟拈香回來,途中見一少婦,身穿
麻衣,手持紙錁。忽遇旋風,見少婦麻裙捲起,中露紅褲。本部堂心頗滋疑,即
刻密令差官偵探。後據差官稟復,謂那少婦係祭掃新墳。從旁微窺,該少婦既焚
紙錁,哭而不哀。忽旋風吹其紙錢四散,又將麻裙捲起?那紅褲露了出來;及風
過處,該少婦仍然穿著麻裙。又見該少婦當旋風吹散紙錢時,形色倉皇,叩祝不
已,頗有愧對驚惶之色。及跟隨進城,至該少婦家附近訪察,知死者為婦之夫,
無病暴卒,卒後遂殮,殮之後遂葬,殊見草率。且該少婦頗有丑聲。本部堂想其
中必有冤枉,因此請貴縣務即訪察明白,俾死者不致含冤,生者難逃法網。今具
限三日,貴縣即行詳復,毋得含混宕延!
(山陽縣聞說,口內道是,心內卻暗想道)
山陽縣:途中少婦,風捲麻裙,與他何涉?即有冤枉,也未據報,盡可不問。他偏閒得沒
事,尋件事出來做做,好博得他清正的名聲。他又不肯自辦,委我去訪。你道這
樣無影無形的案件,從哪裡辦起?
(無可奈何,只得答應出來,且回本署,再作計議。)
(山陽縣才告退出去。)
(未及一刻,忽聽大堂上鼓聲打得亂響,如山崩地裂一般,施公即令施安去問何
(事。)
(施安這才至二堂,已有值日差官傳報進來,施安忙問何事。)
施 安:(值日的道)是個老頭子擊鼓,代兒子喊冤,求大人申雪。
施 安:他有狀詞麼?
山陽縣:(值日的道)沒有。
施 安:叫他候著,等回明大人再說。
(施安說罷,當即進內稟明一切。)
(施公聽罷,吩咐坐堂。)
(差役齊立兩旁。)
(施公命帶原告。)
(差役答應,即刻從頭門外,將原告帶到,至公案前跪下。)
(施公在上,望下看去,見那老頭年紀約六十歲光景,鬢髮業已全白,生得頗為
(良善。)
望 下:(因喝道)你姓甚名誰?有何冤枉?不向縣裡告去,卻向本部院這裡上控!你可
知越控的罪麼?
施 安:(那老頭兒道)小的姓朱,叫朱四。只因有個姪女,嫁與王家,已經六年。小的
姪女婿叫王三郎,家住南門外河邊口,向來撐船,在江湖上貿易。他夫婦兩人,
頗為和愛。小的兒子叫朱槐,也是撐船,在江湖上貿易,多在外少在家。前月二
十四夜晚從外面回來,因與他堂姐姐二年不見,順便到王家探看,將船泊在岸邊
。不意到了王家,見他家後門雖開著,卻無一人,喊了兩聲,卻無人答應。小的
兒子見沒人在家,也就回船。當時覺得腳上穿的鞋子濕了,便脫下來,在火上焙
乾,吃了晚飯,也就睡了。不料次日一早,小的姪女婿王三郎即帶了多人到小的
兒子船上,望著兒子罵道:『我同你無仇無隙,何得殺死吾妻?』小的兒子大驚
,不知所措。王三郎又不分皂白,即將小的兒子捆縛在家,先打了一頓,隨即送
往山陽縣。
當蒙縣太爺問王三郎道:『你妻子被殺,怎麼知是被爾妻弟殺的呢?』王三
郎口稱:『二十三日我往附近賣貨,當日未回。
至二十四晚回家,推開大門,走進裡面,喊妻子不應。即點了火,向房內照
去,又不見人。正在疑慮,將火各處去照,行至後門口,見地下殺死一人,血流
滿地。再一細看,正是妻子。
又見腳下所穿的鞋子又不在腳上。當即喊叫起來。左右鄰舍皆說可隨著血跡
找去。次早即邀約鄰舍,跟著血跡,找至河岸,直至朱槐船上,都有血跡。並在
泊船那岸畔,拾得女鞋一隻,卻是妻子所穿。因此方知妻子是朱槐所殺。』當時
縣太爺臨場相驗,實係被刀戳傷咽喉,因而身死。縣太爺因向小的兒子說道:『
真實憑據,你尚有何狡賴?』小的兒子雖欲辯駁,奈縣太爺不問情由,即將小的
兒子屈打成招,現在收禁監內。青天大人的明鑒:王三郎之妻是小的姪女,小的
兒子便是王三郎妻弟,豈有堂弟去殺堂姐之理?即使王三郎之妻為小的兒子所殺
,亦斷無將死者所穿的鞋子帶去一隻,拋在岸畔,做個殺人的實據。總要求大人
給小的兒子並姪女申雪。
(說罷,連連叩頭。)
(施公聽罷,覺得老頭兒說的話頗有理,遂命帶下,候明日傳齊屍親,再行復訊
(。)
(朱老兒出去,施公即命人將屍親王三郎限即日傳到,晚堂質訊。)
(欲知是何妙計,且看下回分解。)
(第三○一回 張掛榜文招尋繡履 追申冤屈拘質公堂)
1023**時間: 地點:
(話說施公既將王三郎傳到,訊了一堂,囑令三郎退下,聽候申冤。)
(次日,又出差至山陽縣,調齊全卷,並將朱槐提到,細心嚴究。)
(施公見朱槐亦頗為良善,斷非殺人之人也!囑暫行收監,聽候申雪。)
(於是施公心甚不安,遂思得一計,即刻命人寫了榜文,在各處張貼。)
(那榜文上寫道:為懸賞招尋事:據王三郎妻朱氏,被人謀害身死一案,除已將
(兇手拿在案外,尚失繡鞋一隻。)
(特懸賞格招尋,不論軍民人等,如有將繡鞋撿得,呈送漕督衙門繳對者,本部
(堂定重賞大錢五十千文,當堂給發,決不食言。)
(爾等慎毋觀望自誤,特示!)
(這榜文一出,那些觀望的人,盡作為新聞,到處談論,卻無一人拾得。)
(看官,你道朱氏究為何人所害呢?原來王三郎家在淮安南門外河岸上面。)
(朱氏生得頗為美貌,夫妻亦極恩愛。)
(只因對門有一家,姓李名喚賓如。)
(其人先為府署書役,後來因誤公事革去,性最刁惡,好色貪淫。)
(見朱氏美貌,屢欲相通,未便得手。)
1024**時間: 地點:
(這日忽見三郎清早出門,李賓如便到朱家問道)
李賓如:王兄在家麼?
(朱氏聽見有人叫喚,因問道)
朱 氏:是誰?三郎早間上鎮去了。
(李賓如也不顧進退,即入裡面,見朱氏道)
李賓如:我有件事,特來相托,未知他即回麼?
(朱氏因見李賓如是對門鄰居,也不疑惑,因對他道)
朱 氏:三郎有事未完,至早也須日晚方回。
(李賓如見朱氏雲鬢半偏,朱唇輕啟,不禁慾火上焚。)
朱 氏:(因用手去拉朱氏)尊嫂且同坐,小可有事奉告,王兄回來,煩即轉達。
(朱氏見他有不良之意,因罵道)
朱 氏:你堂堂六尺身軀,不分內外。白晝到人家來調戲婦女,真是畜類不如。
(說罷,進入房內去了。)
(李賓如羞愧難禁,因即懷恨在心。)
(自想:倘或三郎回來,朱氏將此事告知,三郎豈不深懷仇恨?不如將朱氏殺死
(,既可泄我之恨,又可免泄其言。)
(因懷了利刃,復來三郎家內,見朱氏站在門裡,李賓如突出利刃向朱氏咽喉刺
(下,朱氏倒地而死。)
(李賓如見朱氏已死,知道不好,意欲移禍於人。)
(因將朱氏繡鞋脫下,去近河亭子旁去埋,不料半途失落一隻。)
(李賓如走到河亭旁邊,來埋繡鞋,方知只剩一隻,彼時也不顧回頭去找,匆匆
(將一隻鞋並一把利刃,埋泥中而去。)
(事有湊巧,遇宋槐來探朱氏,濺了兩腳的熱血,一路回船。)
(又遇著王三郎聽了鄰舍之言,追尋血跡,因此朱槐被捉,抱屈難申。)
(你道這是哪裡說起呢?)
(話分兩頭,再說山陽縣奉了施公委查風捲麻裙一案,回到衙門,即與幕友商議
(此案,如何辦法。)
(彼此商議許久,那幕友道)
山陽縣:據我看來,必得先將那少婦提案,就硬說是她丈夫吳其仁的陰魂,在城隍廟前控
訴爾謀死親夫,城隍神托夢,請本縣審斷,先詐一詐她,看她如何情形,再作商
議。
(山陽縣答應,因即簽差去提吳何氏。)
(那山陽縣差人,奉縣主之命,即刻到了吳家。)
(卻好何氏梳洗已畢,見著兩名公差進來,先自嚇了一跳,忙問道)
何 氏:你這二位從何而來?為什麼不分皂白,便往人家亂跑?
公 差:(那縣差便道)你家可姓吳麼?
何 氏:是。
公 差:(縣差又道)吳何氏現在哪裡?
何 氏:我便是何氏。有何話說?請講。
差 人:(那差人)這就是了。
差 人:(因在袖中拿出鐵索,向何氏道)你的案犯了!你丈夫吳其仁告你謀死丈夫。本
縣太老爺奉了城隍之命,特來捉你!
(何氏聞言,暗自吃驚不小,急道)
何 氏:我的丈夫暴病身死,連喪都出了。左右鄰舍誰人不知?
今你們二位忽然前來,憑空捏造什麼謀死親夫,敢是要索詐我寡婦的錢財麼
?既然如此,我便同你們到縣裡去。
(公差早就將鐵索向何氏頸上來套。)
何 氏:(何氏忙道)且慢來,我又不逃,自同你們前去,何必用此呢?
(縣差不由分說,仍將鐵索把何氏套起來,一直帶往山陽縣去。)
(何氏托鄰舍照庇門戶。)
(不一會,已至縣衙。)
(縣差報到山陽縣,便傳伺候,立刻升堂,將何氏帶到。)
(山陽縣留心看那何氏。)
(但見她身穿重孝,生得頗有幾分姿色,而且一種妖嬈之氣現於形端,心中就有
(幾分疑惑。)
只 聽:(只聽那何氏先自開口說道)請問大老爺簽飭公差,拘孀婦到案,不知孀婦死了
丈夫,犯著何罪?請大老爺明示!
(山陽縣聞言,暗說好個利口潑婦)
山陽縣:你就是吳何氏麼?
何 氏:孀婦正是吳何氏。
山陽縣:你丈夫叫什麼名字?
何 氏:名喚其仁。
山陽縣:你丈夫死了幾時?是何病症死了?
現在曾否下葬?
何 氏:得病而亡,巳過六七,現已下葬。
山陽縣:你夫家尚有何人?
何 氏:既無翁姑,又無伯叔,且無子女。
山陽縣:你嫁與吳其仁幾年了?
何 氏:五年。
山陽縣:為何並無生育?
何 氏:人生有命,何可強求?
山陽縣:爾可知爾所犯之罪麼?
何 氏:孀婦只知夫死,尚未終七,不知所犯何事?
(山陽縣把驚堂木一拍,大聲喝)
大聲喝:好大膽的淫婦,爾敢謀害親夫!
本縣奉城隍神托夢,說爾親夫在城隍神前告爾謀害身死,飭令本縣提爾到堂
,徹底根究,代爾親夫申雪。爾尚敢故作不知,殊屬淫潑已極!若不從實將姦夫
招出,本縣定用嚴刑拷你!快快招來,因何謀害?本縣或可原宥,從寬減等!
(何氏聽說,因緩緩說道)
何 氏:大老爺為民父母,民間有了冤屈,自己力有不能申雪的,求大老爺代為申雪,此
固大老爺分內之事;從未聞民間本無冤枉,大老爺偏欲代人申冤。而且謬言神來
托夢,是究竟有何實據?嘗聞誣告加三等,大老爺即此一舉,自問如何呢?
山陽縣:(山陽縣怒道)爾仗這利口辯駁,便思駁倒本縣麼?且再問你丈夫即使暴病身亡
,爾何得死後遽殮?
殮後即葬?足見情虛,恐致泄漏,所以草草葬了,即可杜絕人口了!如此狡
謀,本縣已洞悉爾的肺腑,爾尚有何強辯?
何 氏:大老爺此言,更覺差矣!世界上隨殮隨葬的,不知凡幾,難道都是謀害親夫的麼
?而且論國法,停柩不葬,是大乾例禁。論人情,殮畢即葬,即所謂入土為安。
孀婦以一婦人,既無翁姑伯叔,若將死者之柩,久停在室,萬一風火不測,將何
以對亡夫?在孀婦看,隨殮隨葬,於國法人情,兩無偏廢。
大老爺以此借口,孀婦可不解大老爺何以謂為民父母了?
(山陽縣被何氏這一頓話,駁得了禁口無言,不禁大怒道)
不 禁:好大膽的淫潑婦!爾既說未曾謀害親夫,本縣明日申詳上憲,請示開棺相驗,彼
時看爾尚能狡賴不成?
何 氏:大老爺既要開棺相驗,孀婦豈敢不遵?但有一件,如果驗出傷來,孀婦情甘認罪
。若竟無傷,大老爺擅翻屍骨,於律例上尚有處分麼?
山陽縣:若驗不出傷來,本縣也願自請處分。
何 氏:大老爺既如此說,孀婦先具甘結;大老爺也得具一張甘結,申報上憲,將來方可
為憑。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三○二回 一官拚棄賢令開棺 雙履招來冤民出獄)
1025**時間: 地點:
(話說山陽縣將吳何氏供詞,並各具開棺甘結,疊成文卷,分別申詳上憲。)
1026**時間: 地點:
(這日施公接到申文,隨即看了一遍,暗道)
隨 即:這吳何氏反覆辯駁,未為無理。但據親目所睹,風捲麻裙,又據王殿臣等探訪各
事,其中實有冤屈。今據山陽縣呈請開棺相驗;這山陽縣不但膽識兼備,而且是
個好官,本部堂不可不准。
暗 自:(因批道)據詳已悉,仰該縣即日開棺,詳加檢驗。務使水落石出,以彰國法,
而儆淫凶,毋任死者含冤,生者漏網。
繳!
(批畢,隨即發縣。)
(山陽縣奉到批文,復又親往漕督衙門,面稟一切。)
(施公大加賞識。)
施 公:(當向山陽縣道)如果實非謀害,所有應得處分,本部堂當與貴縣共之。不過貴
縣臨驗時,恐有仵作舞弊蒙混等情。
(山陽縣唯唯退去。)
(當即回了衙門,立刻傳知書差人役、仵作人等,飭令預備屍場,明日早晨開棺
(。)
(合署書差知道此事,皆謂「本官得了瘋疾,硬說人家謀害親夫的」。)
(到了次日,各事備辦停當,山陽縣帶領書差、仵作,並吳何氏人等,一齊出了
(東門,直望吳其仁墳墓而來。)
(相離不遠,見屍場已經搭得齊整。)
(不一會已到,山陽縣下轎,先往墳前繞走一圈。)
1027**時間: 地點:
(忽然一陣旋風,直吹得塵灰高起。)
(山陽縣又在墳前暗祝了兩句話,然後升入公堂,喝令土工掘塚。)
(將塚掘開,露出屍棺,便令仵作開驗。)
(仵作答應,即隨手持鐵斧,先在棺頭砍了三斧,然後鑿開棺蓋。)
(當有土工抬過。)
(隨即,仵作請官親臨,眼同檢驗。)
(山陽縣離了公座,親到棺前,但見屍身毫不腐爛,因喝仵作如法檢驗。)
(仵作不敢怠慢,遂即從頭至足檢驗一周,喝報)
喝 令:毫無傷痕,實係暴病而死。
(山陽縣又令再驗,旋又報)
山陽縣:委實無傷。
(山陽縣無可奈何,只得命人蓋棺封墓。)
何 氏:(何氏大聲說道)大老爺以莫須有之言,妖幻無憑之夢,開人之墓,啟人之棺,
翻倒人之屍骨。死者何辜,遭此荼毒?既啟棺而又欲蓋棺,開墓而又欲封墓,此
非孀婦所敢遵命。
(山陽縣只得忍氣吞聲,緩言說道)
山陽縣:爾言誠是。但本縣前已具了甘結,申詳上憲。今既驗無傷痕,本縣自甘認罪。死
者既已無辜,而再令其屍首暴露,本縣更無以對死者,且先蓋棺封墓。爾如不信
,爾可上控大府,請定本縣之罪便了!
(何氏聽罷,這才允為蓋棺封墓。)
(山陽縣打道回衙,何氏暫行回家。)
(山陽縣拈香已畢,即便去見施公,稟知一切。)
施 公:(施公頗為納悶)貴縣令道此意外之事,皆本部堂的不是,隨即自請參處,以分
貴縣之罪。
(山陽縣起身致謝,正欲告辭,忽見施安呈上一張詞狀。)
(施公展開一看,就是吳何氏控告山陽縣擅請開棺一案。)
(施公當令施安傳諭何氏:聽候本部堂提參該縣。)
(施安傳諭出來,何氏自行回家,心中頗為得意,以為從此可以無虞了,逐日與
(姦夫恣情取樂不提。)
(山陽縣告辭出來,回到衙門,頗為憤恨。)
(然亦無可如何,只得密派心腹,詳加探訪。)
(施公亦復如是,暫且不提。)
1028**時間: 地點:
(且說王三郎妻被人謀害,朱槐冤屈在獄,施公懸賞招尋繡履,那賞格已懸有十
(日,並無人拾得。)
(李賓如竟然法外逍遙。)
1029**時間: 地點:
(這日李賓如在一店飲酒,這酒店婦人卻同李賓如有奸。)
(李賓如酒至半酣--合該朱槐災難要滿,朱氏冤屈可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
李賓如:(李賓如忽向那淫婦人說道)看你有心顧我,我從未有點好處與你的,今當以一
宗財爻相報。
那婦人:(那婦人笑道)你自來我家,何曾使用過你半文錢?既有財爻,你還要自取,何
得與我?我不受你這油滑嘴來騙我。
李賓如:你可知道王三郎妻被人謀害,朱槐現在監獄,將要抵償;施大人出了榜文,招尋
朱氏繡履,如有人拾得,當堂賞給大錢五十千文?我正知其繡履下落,今說與你
知道,你可使你丈夫檢出,送往施大人那裡領賞。
那婦人:我不相信,你怎麼知道?
李賓如:我昨日走近東門外河亭旁邊,腳下被一物絆了一跤,低頭一看,見是女人一隻繡
履,並一把利刃,埋在泥內,因此知之。
(那婦人仍不相信,等李賓如去後,暗向丈夫說知,密令前往撿拾。)
(酒店主本來好利心重,一聞此言,即去找尋。)
(走到河亭旁邊,扒開鬆泥,果有女人繡鞋一隻,利刃一把,忙取回來。)
(那婦人一見大喜,即令其夫持履呈送漕督施公。)
(那酒店主便攜了繡履,直向漕督衙門而來。)
(到了衙門,先將繡履交與值日,由值日差送進。)
(施公正為此事在那裡納悶,忽見繡履,當即)
當 即:是何人送來?
李賓如:(值日差道)是個開酒店的送來的。
(施公一面飭令值日差傳知來人,聽候給賞,一面傳伺候升堂。)
(施公升了堂,將酒店主帶上問道)
施 公:這繡鞋你是哪裡得來?
店 主:(酒店主)是從東門外河亭畔泥中撿出。
施 公:誰叫你在那裡去找?
店 主:是小人的妻子叫小人前去。
施 公:你妻子又怎麼知道呢?
店 主:是在店內飲酒的一個姓李的客人說的。小人妻子聽見這話,叫小人去的。
施 公:這姓李的叫什麼名字?常來你店飲酒的麼?
店 主:名賓如,是常來的。
(施公遂令吏役如數給發賞錢,店主拜謝而去。)
(施公復令王殿臣、郭起鳳)
郭起鳳:你二人跟他前去偵探。倘遇該酒店婦女在家,同人飲酒,即刻捉來。
(王、郭二人,奉令前去。)
1030**時間: 地點:
(卻說那酒店主將賞錢攜到家中,他妻子喜之欲狂)
店 主:你我得此賞錢,皆李某之力,可謂他來取些分他。
(那酒店主答應,即至李家,把李賓如請來。)
(那婦人一見賓如,笑容可掬,越加奉承,便邀入自己臥房,安排酒肴相待,三
(人共席而飲。)
那婦人:(那婦人復向李賓如說道)我夫妻得此賞錢,皆是大郎指教,何能獨得?應與大
郎共分。
李賓如:(李賓如笑道)此事雖我指引,卻是你的財爻。
(三人正在那裡談笑,王殿臣已在外面探聽清楚,同郭起鳳即搶入房中,將二人
(捉住,解回衙門。)
(施公即刻升堂,先將該婦訊道)
施 公:爾如何知道被殺的婦人繡鞋所埋之處呢?
那婦人:係酒客李賓如所說。他說看見一隻女子繡鞋、一把利刃,埋在泥中,因此小婦人
才叫丈夫去拾。
施 公:你丈夫只將繡鞋送來,那利刃尚在何處?
婦 人:(那小婦人)現在小婦人家中。
(施公即命人去調利刃,一面即提李賓如嚴訊。)
(李賓如始則不招,後被嚴刑,抵賴不過,只得將上項各節,及與酒店婦人通姦
(等情,一一招出。)
(施公判令李賓如處死以抵朱氏。)
(酒店婦人責竹杖四十,即交酒店主領回,嚴加管束。)
(朱槐釋放出獄,聞者快心。)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三○三回 抱布貿絲賢臣私訪 叩門投宿豪士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