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二一  至  第九三〇

921**時間: 地點:
李 五:(卻說李五因郝其鸞躊躇未定)賢弟無須躊躇。在愚兄看來,只須粗備各物,數
    日即可齊全。倘然說獨力難為,愚兄尚可幫助。且大人留下一位同事,姓計名全
    ,以備將來他作男媒,兄作女媒之計。愚兄逕可將他約來,相幫料理。若以後到
    了淮安,再來迎娶,時候雖覺寬展,不免跋涉多勞。倒不如趁此各從省儉,究覺
    兩有裨益。賢弟還請三思。
    (郝其鸞聽說,也覺有理,便道)
即 便:既這麼說,只得遵命。但各事粗鄙,禮節不週,還請老兄善為說辭,求大人曲為
    原諒。一經擇定吉日,便請老兄與計大兄前來幫助幫助。內事一切,則請黃夫人
    幫著賤內襄理。請先轉達一言,那時再當具帖過來。
李 五:今承尊命,三日後當先納彩。愚兄回去,便請大人選擇良辰便了。至於一概俗例
    ,還望涵容一二。
郝其鸞:既為至戚,區區末節,何足講求。
    (說罷,便命人擺酒。)
    (一會子擺上酒來,彼此用了午飯,李五就告辭回店。)
    (見了施公,備言郝其鸞已遵命應允;即請施公,選擇吉日,三日後,即行擇吉
    (。)
    (施公聞說大喜,當即擇定十一月十五日入贅。)
    (又拿出三百兩銀子,為關小西的贅費。)
    (便命計全、李昆為媒。)
    (又招呼桂蘭,即日移住菊花莊,幫郝素玉料理一切。)
    (大家均唯唯聽命。)
    (次日,施公即吩咐動身,往宿遷而去。)
    (三日後,李昆、計全即至菊花莊納彩,仍與小西住在客店。)
    (張桂蘭即於是日移住郝素玉家。)
    (真是姊妹情深,痛談衷曲。)
    (直待吉日一到,關小西便去入贅。)
    (不言郝家預備招贅,如何忙碌。)
    (且言施公到了宿遷,早有地方官出城來迎。)
    (施公便換坐大轎進城。)
    (轎子未入城,只見迎面來了一個白髮蒼蒼、年有七十以外的老婆子,頭頂狀詞
    (,攔著轎子,跪在地下,口稱冤枉。)
    (施公便命住轎,招呼手下人,將呈子遞上。)
    (手下人答應,便將呈詞遞上來。)
    (施公接過來一看,上面告的是:謀害親夫,毒斃幼女,兩條人命重案。)
    (施公細細看畢,便望下問道)
施 公:老婆子,你就是王陸氏麼?
老婆子:(那老婆子)孀婦正是王陸氏。
施 公:這王李氏,是你的媳婦麼?
王陸氏:是。
施 公:你怎麼知道,你兒子王開槐,孫女秀珍,是爾媳婦謀害的呢?有何憑據?可從實
    招來。若有半字虛言,定照誣害從重治罪。本部堂看爾這所告的呈詞,你兒子的
    命,或是你媳婦所害;天下豈有自己的親生女兒,也肯將他毒死麼?此中顯有不
    實之處,爾可細細講來。
王陸氏:(王陸氏跪在下面稟道)大人在上,容孀婦上稟:孀婦今年七十二歲。四十歲上
    才生的兒子。不到兩年,亡夫就病故了,其時兒子才三歲。孀婦就苦苦撫養,長
    到十六歲,便給他學了個鞋子店的生意。也算他知道艱難,每月除養孀婦外,他
    省吃儉用,歷年積聚了百弔錢。到了二十七歲,就憑媒說合,討了一房家小,頗
    為勤儉。過門第二年,就生這個孫女。哪知第三年冬間,因囑兒子給她做件湖縐
    棉襖。兒子便道:『你我這寒苦人家,要這樣衣服何用?』媳婦就不願意,因此
    兩人就吵鬧起來。孀婦將媳婦勸了一番。媳婦後來賭氣,回娘家去了。一連過了
    八九天,這日回來,便見她穿這一件桃紅湖縐棉襖,他們又吵起來了。哪裡曉得
    ,媳婦由此就時常回去母家,動輒就要與兒子吵鬧,迥非初來的光景。今年八月
    初一日,孀婦女兒來接孀婦去討了兩日。初六早上,忽然鄰居--叫小毛,跑來
    送信,說是:『兒子同孫女昨夜暴疾身死。』孀婦聽這話,嚇得魂不附體,趕著
    同女兒回去,果然見兒子、孫女都已死了。該應湊巧,那小毛在暗地就告訴女兒
    ,說他夜裡先聽見兒子聲音,求人饒命。後來又聞孫女大哭起來。到了天亮,便
    聽見我媳婦驚慌起來,說是兒子同孫女都得了急病死了。怕得此中有別的怪事,
    孀婦向縣裡去喊冤。後來縣太爺就來相驗。兩個人週身驗到,並無一處傷痕,就
    說是實得暴病而死。孀婦此時無法子,只得備棺收殮。不料媳婦的父親李卜仁,
    因縣大老爺驗得無傷,反告孀婦誣告。幸虧縣大老爺百般開導,李卜仁才算沒事
    。媳婦便由李卜仁接回娘家,只落得孀婦一人。所幸我女兒搬在一處。於今三月
    ,忽然前夜三更時分,見兒子滿頭鮮血,站在牀面前,說他身死不明,今有施大
    人到此,叫孀婦代他伸冤。忽然婦人驚醒,乃是一夢。次日起來,在外面打聽打
    聽,說是果有個施大人早晚就到。因此孀婦叫求大人,給兒子伸冤。
    (說罷,又磕了兩個頭。)
    (施公聽了這番話,當即)
當 即:王陸氏,你先好好回去,聽候傳訊。本部堂代你兒子伸冤就是了。
    (王陸氏起來。)
    (施公也就進城。)
    (到了行轅,立刻簽提小毛,並淫婦王李氏對質。)
    (畢竟如何決斷,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六八回 酌理准情差提淫婦 蹈瑕乘隙追指姦夫)
    
    
922**時間: 地點:
    (卻說施公立刻簽差去提見證小毛、淫婦王李氏,並父李卜仁,就縣署升堂復訊
    (。)
    (宿遷縣旁坐案側。)
    (施公便命提原告王陸氏,跪在下面。)
    (王陸氏與前供相同。)
    (又命提被告。)
    (差役將李氏帶到,跪在下面。)
    (施公觀看李氏,頗有嬈態)
施 公:你今年多大歲數了?你丈夫王開槐、女兒秀珍,究竟因何身死?爾可從實招來。
李 氏:大人容稟。小婦人二十三歲,憑媒說合,嫁與王開槐為妻。二年就生了秀珍女兒
    。我婆婆見我易於生育,也是歡喜。至今年搭交六年,從未怨過他家一句。不意
    禍從天降,八月初五夜間,忽然丈夫口稱腹痛,女兒亦是如是。
    
    
923**時間: 地點:
      其時婆婆又不在家,到小婦人姑子家去咧!小婦人起來燒了些姜湯,與丈夫
    並女兒服下,哪知仍然疼痛。又當夜深人靜,無處延醫診治,小婦人心想等到明
    天,再去將婆婆、姑子接回去,請醫生前來,代他兩個診治。不料天尚未明,丈
    夫與女兒兩個,一齊死了。小婦人已是魂不附體,天明便去隔壁朱家,請他家小
    毛,去接我婆婆、姑子回來。他就說兒子與孫女兒,全是小婦人謀害死的了,便
    到縣裡告過。當經縣太爺相驗:並無傷痕,委係暴病而死。我婆婆才算沒事。小
    婦人實在冤枉,總要求大人天斷。
施 公:本部堂且問你,那一件湖縐的棉襖,是誰送你的咧?
李 氏:小婦人回到娘家,向父親要。後來父親做給小婦人的。
施 公:你丈夫既死,為什麼不在夫家守節,伏侍孀姑,竟至回到母家,這又是何緣故呢
    ?
李 氏:當丈夫死後,小婦人也曾力勸婆婆:兒子雖死,也有你媳婦奉養,你老人家不必
    過慟哀切。爭奈婆婆罵小婦人。因想:丈夫是死了,還要遭婆婆辱罵,實在忍氣
    不過,屢欲自盡,又恐為人議論,說小婦人害死親夫,畏罪自死。因此小婦人父
    才將小婦人接了回去--過了一二月,等婆婆氣稍平些,再回夫家,並無別故。
    (施公聽說,把驚堂一拍,喝道)
大聲喝:好大膽的淫婦!現在有見證在此,等與你對質明白,那時尚有何說?
    (命提見證。)
    (差役即刻將小毛帶到下面。)
施 公:你就是小毛,姓什麼?
      多大歲數了?王開槐究竟怎樣身死?你可從實招來。
小 毛:小的姓韓,在朱家放牛,今年十五歲。八月初五夜,約三更時分,忽聽隔壁王家
    有人喊:『救命!』聲音卻不高。後來又聽見他家小女兒大哭兩聲,也就是不哭
    了。小的當時也不知何事,只索罷了。等到天明,忽然王家大奶奶起來,說是他
    家大爺與他家女兒,全得了病死了。復又到小的主人家中,央小的去接他婆婆。
    後來小的閒談中,說起夜間喊求饒命的話,他家老奶奶就說是『謀死親夫,毒斃
    幼女』,就去往縣裡告咧!這就是小的實供,別無虛謊。
施 公:本部堂問你:他平時夫妻吵鬧,你可知道麼?
小 毛:小的間或知道。
施 公:你可知王開槐不在家,有什麼人到他家來走動呢?
小 毛:外人並不曾看見過。
施 公:這李氏回娘家,一月去幾次呢?
小 毛:有時今去明天來,也有兩三天、三五天不等。
    (施公聽罷,又命帶李卜仁。)
    (差役答應,即刻帶到,跪在下面。)
施 公:你向來作何營生?年紀幾何?為什麼縱容女兒在家宣淫,不加防範?以致謀死親
    夫,毒斃幼女。爾可從實一一招來,本部堂尚可從寬,兔爾之罪。
小 毛:(李卜仁在下磕了個頭回道)小的今年五十八歲,向為裁縫生理。女兒雖時常回
    家,只時暫來暫去,連三天都沒在家過的。因為女婿的母親年紀甚大,無人服侍
    ,亦門戶要緊。若問女婿是女兒謀害死的,小的實在不知底細。說害死的時節,
    小的也只道女兒不端,聽憑夫家去告。即到縣大老爺前來相驗,說是:實係暴病
    而死,因此小的才告他的誣告。後來經人說開,小的也就罷了。
      至於將女兒帶回,因據女兒說,他婆婆任意辱罵,萬難相處。
      後來女兒氣忿不過,欲尋個自盡,小的因此先將女兒帶回來,過一兩月,再
    送他回去。若說姦夫究竟何人?小的不敢妄指的,還求大人明察。
施 公:本部堂再問你:你女兒所穿的桃紅湖縐的棉襖,究係何人與她的?
小 毛:(卜仁道)這日女兒回來,就說是與女婿賭氣。因為叫女婿做湖縐棉襖,女婿不
    肯,後來女兒又說:『爹呀!這件衣服要多少錢呢?』小的就告訴她,差不多要
    十二弔錢,做得成功。後來女兒就拿出四兩銀子。小的當時問她,這銀子從哪裡
    來的呢?因為女婿不過手藝人。
施 公:這卻問的不錯。她便怎麼回答你呢?
    
    
924**時間: 地點:
小 毛:我女兒說:『這銀子是女婿的一個舅表兄,現在江南跟官,不久回來,到他家看
    見表弟娶了新婦,把的見面禮兒。』小的聽說這話,也就不追問了。當時把銀子
    拿了過來,便就代添幾弔錢,自己的工,做了一件桃紅湖縐的棉襖。
    (施公聽罷,有了表兄,便問王陸氏道)
施 公:你可是有個在江南跟官的外甥麼?
王陸氏:這個外甥,還是娶媳這年走了一趟,從此並不曾來過。
施 公:你外甥把了四兩銀子,給你媳婦做見面禮的麼?
王陸氏:卻不知道。
施 公:(施公又問王李氏道)你這四兩銀子從何而來?快講。
王李氏:委實是表大伯給的。當時婆婆不在面前,丈夫那日還在家,親自見的。
施 公:你婆婆既不知道,你丈夫又死無對證,本部堂不動刑,你不肯招來。拖下去先掌
    嘴四十。
    (差役答應,當即一面打了二十。)
    (王李氏仍是不招。)
    (施公又命鞭背。)
    (差役又將外衣褫下,即一五一十,鞭了二十下背花。)
王李氏:(王李氏但喊)冤枉!
    (並無口供。)
    (施公便命且先收監,李卜仁著一並收押。)
    (施公退堂。)
    (欲知王李氏如何謀害親夫,毒斃幼女,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六九回 集英軒因夢悟詩 枯樹嶺開棺檢驗)
    
    
925**時間: 地點:
    (卻說施公回轅,參詳了一回,只得安寢。)
    (睡至三更時分,忽覺信步走出轅門。)
    (走有半里之路,便是宿遷縣門。)
    (又往城外走去,過了吊橋,見左首有座大廟,廟前叢聚多人在那裡。)
    (又聞人說:三齊廟門口,死了一人,不知是哪家的兒子。)
    (施公聽說,便走過去看。)
    (及至走到跟前,並無死屍,只是一班江湖上賣藝的人在那裡變戲法。)
    (圍了一堆人,在那裡看熱鬧。)
    (施公也站下來去看。)
    (只見那變戲法的:先變了些瓜果,又變了兩隻雀子、一隻山雞,到後來竟變出
    (一具棺材;旁邊立了一個人,好象公門中仵作模樣,手中掌了一柄斧頭,忽然
    (又不見了。)
    (一會子又裝出一男一女,男的是書生打扮,女是俊俏佳人,在那裡彼此戲謔。
    ()
    (倏忽間一男一女,杳無蹤影。)
    (又裝出一個儒生,搖搖擺擺,走了出來,手中執了一柄白紙扇,嘴裡咿咿呀呀
    (念著詩。)
    (施公仔細聽去,只聽念道:花事闌珊夢醒遲,玉人斜立倚花枝;春光已逐東風
    (去,害殺相思弱不支!)
施 公:(施公聽罷暗道)只不是詠的傷春詩嗎?
    (正自說著,又見那儒生去換了衣服,仍就是賣武藝打扮,復到當場耍起拳來。
    ()
    (看了一回,以前變戲法,以後打賣拳。)
    (單這中間變棺材,裝儒士,是個什麼意呢?一會子人也散了,拳也不打了,施
    (公也走了。)
施 公:(忽聽人說)宿遷縣衙門失火。
    (施公趕緊往城根跑去。)
    (不料人多路擠,走到吊橋,忽然橋樑坍下一角,許多人跌入城河。)
    (施公一驚,醒來乃是一夢。)
    (又聽了一聽,正打三更。)
    (施公便將夢中所見情形,參詳一遍)
施 公:棺材旁首立了一人,手執斧頭,難道叫我開棺復驗麼?又想那儒生詠的那首詩,
    起句是『花事闌珊夢醒遲』,這頭一個安著花字。第二、三句,『玉人斜立倚花
    枝』,『春光已逐東風去』,這兩句頭上,安著玉春二字。末句便是『害殺相思
    弱不支』,分明是『花玉春害殺』五字。難道這王陸氏的兒子王開槐,是花玉春
    謀害的麼?
王李氏:王開槐是個手藝人,如何是儒生打扮的?
    (想來想去,實是可疑。)
    (不覺又入夢境:只見一人生得頗為粗俗,手攜幼女,立在牀前,口稱)
不 覺:冤枉。
    (施公仔細一看,見那粗漢,滿頭血汗,甚是可憐。)
    (施公問他姓名,已倏然不見。)
    (又見一武生打扮的,生得頗為俊秀,跪在牀前,若作懼怕之狀。)
    (施公也欲問他名姓,只聽更鑼亂響,驚醒仍是一夢。)
施 公:(施公又悉心解悟道)難道王開槐竟是被那武生謀害的麼?且等明日再行嚴訊,
    務要追出了,才好為民治理。
    (於是施公復睡了一覺,已是東方已白,紅日高上。)
    (施公起來,梳洗已畢,用過早點。)
    (當命傳知宿遷縣,聽候親臨午堂,復訊王陸氏控告一案。)
    (並著原差,將原告人證傳齊。)
    (手下人去訖。)
    (日將晌午,施公便往縣署,就在縣署用過了午飯。)
知 縣:(知縣稟稱)原告人證均已傳到,請施公升堂。
    (施公隨即恭坐大堂,悉心復訊。)
施 公:(先問王李氏道)本部堂昨已住邑廟求神示夢,已蒙城隍神明示清楚:爾丈夫王
    開槐,與爾女秀珍,實係為爾與武生同謀,一並毒死。爾尚有何言抵賴?可從實
    招來!
隨 即:(只見李氏說道)大人明鑒,小婦人丈夫,實係暴病身亡,委無謀害情事。且不
    知什麼武生謀害。若果真是謀害死的,難道縣大老爺與小婦人也有什麼好情,有
    傷反說無傷,有心袒護麼?
    (施公聽說,大怒喝道)
施 公:好大膽刁惡淫婦!還敢強調頂撞!不用大刑,定不肯招,快取夾棍上來。
    (差役答應,隨將王李氏拖翻在地,將夾棍在腿上夾起,兩旁將繩子收起。)
王李氏:(只見李氏大聲哭道)小婦人實被冤枉!
施 公:(施公便命鬆了)本部堂明日再開棺復驗,那時給爾個憑據。驗出傷來,看爾尚
    有何說,爾敢具開棺請驗的甘結麼?
李 氏:小婦人甘願具結。但有一件,如驗不出傷來,大人又將何以對小婦人丈夫呀?
施 公:若驗不出,本部堂自行參處,給爾請予旌表何如?
李 氏:既如此,小婦人情甘具結便了。
    (施公便命具上了甘結,著即仍然收監。)
    (一面傳諭知縣,預備搭蓋屍廠。)
    (另傳著名老手仵作一名,明早隨往柏樹嶺,開棺復驗。)
    (吩咐已畢,施公回轅。)
    (次日,知縣早將原被人證,及書差、仵作等人,在柏樹嶺旁伺候。)
    (施公亦出城五六里,便至柏樹嶺,早見屍廠搭蓋齊全。)
    (施公下了轎,升堂公案。)
    (知縣參見已畢。)
    (便命屍母王陸氏、屍妻王李氏,率領地甲、書差、仵作人等前去伐基,現出屍
    (墓。)
    (仵作用斧子將棺蓋砍開,把屍身翻出。)
    (先由原驗仵作,週身復驗,喝報仍無傷痕。)
    (施公又命另帶著名老手仵作復驗,據報:由上至下,週身驗到,委係因病而死
    (,實無致命之處。)
    (施公聞報,便離公座,與知縣親臨檢地,也看不出何處有傷,但只見屍身肉爛
    (皮腐而已。)
    (施公看過,心中好不難受,只好命他蓋棺)
心 中:再作計議。本部堂準備自行參處,給李氏旌表便了。
    (正自暗想,命人封棺。)
    (忽從身邊,陡起一陣狂風,吹得各人毛骨皆驚,兩目皆難開展。)
    (施公頗為詫異,暗自)
暗 自:本部堂為爾有冤,特來開棺檢驗,爭奈毫無傷痕。若果致命部位實係難驗,爾今
    夜再去本部堂那裡托夢,明白指訴,以便本部堂作主。
    (於是便命人先行蓋棺,加了封條,並派地方妥為看守。)
    (王李氏仍然收監。)
    (吩咐已畢,便命回轅。)
    (畢竟如何驗出,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七○回 淫女狠心冤魂不散 姦夫毒手弱女何辜)
    
    
926**時間: 地點:
    (話說施公開棺驗畢,然後打道回轅。)
    (施公回到行轅,左思右想,實在憂悶,只得暫且丟開,有什麼動靜,等到夜間
    (,再作計較。)
    (這夜施公才睡了一會,便覺得自己到了柏樹嶺,四旁無人,只有屍身睡在棺內
    (。)
    (可怪那屍身,見了施公到跟前,便由棺內爬起來,望著施公磕了一個頭,嘴裡
    (說了許多話,只是不解。)
    (後來又站起來,滿頭仍是血汗;又用手指指頭頂,忽然用手一招,從旁來了個
    (小女孩子。)
    (只見那女孩子望著施公也磕了個頭,站起來,也用手指指腹上,又指指心口。
    ()
    (倏忽間女孩子已經不見了,那屍身仍在棺內。)
    (施公醒來,重複詳解,明日再作主意。)
    (到次日,將那個著名老仵作金標叫來,望他說道)
那 個:本部堂昨夜夢城隍神示兆,說王開槐實是中傷致命。爾亦明知其情,有意蒙混。
    本部堂定將爾照知情不報,得賄賣放例,加一等從重治罪。
    (那金標正欲辯自,施公不由他分說,忙喝道)
金 標:毋許多言,速速前去!若三日驗出,本部堂重重有賞。
    (金標不敢再說,且先行回去,與老婆商量商量,有何不可。)
    (一會子到了家中,他老婆便問道)
施 公:施大人傳你去,究為何事?
    (金標聽說,便將以上的話,說了一大遍。)
金 標:(只見他老婆說道)你說死者週身無傷,你曾細細檢驗麼?
金 標:那一處不曾驗過。
施 公:(他老婆道)頭頂上果曾驗過麼?
    (這句話把金標提醒了,忙道)
金 標:只有頭頂未曾驗過。
    (也是冤魂未散,合該金標的老婆,要在施公手上犯案--你道金標老婆,為何
    (犯案呢?他本來姓花,名玉容,他前夫是個讀而未成,家中又苦。)
    (後來他看上一個公門中人,與他通姦。)
    (花玉容就瞞了這個公門中人,將前夫害死,跟了他。)
    (後來那公門中人不到一年死了,他才嫁了金標為妻。)
    (此是前話表過。)
    
    
927**時間: 地點:
    (且說金標聽了老婆花玉容的話,次日便去施公那裡,悄悄告訴。)
施 公:你前日堅說不知,現在怎麼可得知道?
金 標:乃小的妻子向小的問,頭頂曾否驗過?小的說不曾驗到,他就說出這句話來。
    (施公聽說此話,就疑惑起來:怎麼一個婦人就有這等見識?便往下問道)
施 公:你妻子姓什麼?
金 標:小的妻子姓花名玉春。
    (施公聽說『花玉春』三字,忽又觸起夢中那首詩來,暗想)
施 公:這裡有什麼岔事?
只 聽:你妻子見識很好,如明日果能驗出傷來,本部堂有賞。爾且退去。
    (次日,施公又到枯樹嶺,先驗封條,次命李氏之父李卜仁,及李氏同到棺前,
    (跟同開棺。)
    (仵作將棺蓋開下,復驗一周。)
    (據報:仍無傷痕。)
    (施公喝令將頭髮打開,細驗頭頂。)
    (說著,留神察看李氏形色。)
    (只見李氏登時變了顏色,兩眼的光都瞪直了。)
    (施公知道有異,旋據仵作喝報)
施 公:驗得頭頂中間,有四五寸長鐵釘一根,委係被釘死。
    (施公聽報,又命將釘拔出。)
    (仵作答應,隨將鐵釘呈上公案。)
    (施公便命宿遷縣同看。)
    (又命將李氏帶上,把鐵釘與李氏看過。)
    (即叫人將棺蓋好,仍舊用土封墓。)
    (一面帶同原被人證,及書差、仵作,逕回縣署復訊。)
    (施公升座大堂,問李氏道)
施 公:好大膽的淫婦,今本部堂驗出真傷,爾尚有何辯駁?
    (李氏尚未回答,只見李卜仁稟道)
李 氏:小的生出這不孝之女,做出如此的大案,小的實不知情,求大人盡法懲治,好申
    我女婿之冤。
施 公:你既不知情。姑從寬發落,爾當聽候判斷。
李 氏:(又問李氏道)爾是招與不招?
    (李氏見抵賴不過,只得招出)
只 得:小婦人聽信人言,下此毒手。只因母家前莊有個姓吳的,名叫吳良。是一個武舉
    出身,家中頗有些錢文。前年三月初二日,小婦人在門口買菜,吳良從此經過,
    生起了一點邪心。因他見小婦人稍有姿色,於是兩情相合,就此成好。
施 公:那吳良難道沒有家小麼?
李 氏:妻子新死。
施 公:他家尚有何人?
李 氏:他有個祖母,今年已七十多歲,雙目不明。還有前妻生的兒子,今年三歲,寄在
    他丈人家過活。
施 公:你既與他有奸,後來便怎麼害你親夫與你女兒呢?
李 氏:由此日往月來,至今年已整二年多了。小婦人凡到婆家去,皆係兩頭說謊,因此
    娘、婆兩家,皆不知道情節。這日小婦人剛從吳良家走未多遠,先見丈夫走來。
    其時丈夫並未看見,小婦人終是膽怯,當晚也就回來夫家。過了幾日,又去吳良
    家內,將這話告訴吳良,原欲與他拆散。哪知吳良甘言蜜語,小婦人受騙,就答
    應了,也不料起這歹心。到八月初五,他聽我婆婆到姑子家去了,約到二更時分
    ,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見了丈夫就要殺他。小婦人
    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他又指著小婦人說道:『你如喊叫,就是一刀。』小
    婦人被他嚇得也不敢喚了。我丈夫也就被他嚇昏了。他便將刀拋在地下,就把丈
    夫背綁起來。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復又撕了塊布,將丈夫嘴塞住,
    就從身上掏出一根釘來。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將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
    登時丈夫就死了。
    
    
928**時間: 地點:
    此時小婦人已嚇軟了,話也說不出,隻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我那秀珍女兒從牀
    上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留了這小孩子,
    終久是禍,不如一起斬草除根。』說著,又將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內,尋出
    根針來,在秀珍肚臍戳進去。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他見二人皆死,復向小
    婦人說道:『你不能說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你就說他父
    女兩個,暴病死的。即使有人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彼時小
    婦人也是無法,只得依允他了。
李 氏:(說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
      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
    (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著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行斷結。)
    (一面飛差簽提吳良。)
    (當日就將吳良提到。)
    (施公隨坐晚堂,先問了一遍。)
    (吳良仍思抵賴。)
    (後命帶到李氏對質,吳良也一一招認道)
吳 良:王開槐實係由小的一人用釘釘死,其小女兒秀珍,亦是小的用針戳死是實,情甘
    抵罪。
施 公:用釘釘頭,這個法兒,你實在想得好毒!
吳 良:此法並非小的想到。十年前小的方十歲多,在外婆家房內住著。那房裡牆上有個
    洞,那夜見隔壁鄰居家,有個婦人,用釘釘他男子。十年來總未破案,因此才想
    出這個計策來。
施 公:你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處?
吳 良:小人外婆姓楊,住在桃花村外,名叫個楊秀。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
施 公:你記得釘那男人的那家姓什麼?
吳 良:小人記不清了。
    (施公也不再下問,但命將吳良口供錄下,分別收監,聽候擬罪。)
    (欲聽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七一回 案中案因案破案 奸裡奸以奸從奸)
    
    
929**時間: 地點:
    (話說施公審明王李氏聽姦夫吳良謀死親夫,雖未幫凶,實係因奸致害,仍與謀
    (害親夫事同一律,照謀害親夫例擬以處死。)
    (吳良姦淫有夫之婦,復又謀死親夫,又戳死幼女,實屬罪大惡極,本擬斬監候
    (,著照例加一等,擬以斬立決。)
    (王李氏之父李卜仁雖不知情,究屬教訓不嚴,擬杖一百。)
    (王陸氏守節撫孤,老年喪子,實屬可憐,著於親房中擇其應嗣者立繼。)
    (著宿遷縣捐廉助銀一百兩,給以王陸氏身後之用,以示體恤,而憫孤貧。)
    (宿遷知縣胡禮聽斷不明,辦事草率,於此等重大命案,不能悉心訊察,實屬心
    (地糊塗。)
    (本應參處,姑念尚非賄賂,著記大過一次,罰俸半年,以示懲儆。)
    (此案斷結,隨即簽差去提仵作金標,並該婦花玉春,即時到堂,聽候嚴訊。)
    (宿遷縣等見了這樁公案,忙無頭緒,不知金標犯著何罪;又提花玉春實為何因
    (,而又不敢據問,只得飭差去訖。)
    (施公退堂一會子,金標與花玉春都行提到。)
    (施公隨即升堂,命先帶金標提訊。)
    (金標跪在下面,望上稟道)
望 上:小的蒙大人恩提,不知身犯何罪?求大人示諭。
施 公:爾本無罪,辦事勤勞,本應重賞。但有一事,不得不問爾明白。爾妻花玉春係個
    原配?抑係奸占?
金 標:小的是續娶。
施 公:還是處女?還是再醮呢?
金 標:是再醮。
施 公:花玉春前夫,你可知道作何生理呢?
金 標:花玉春前夫,小的是知道的,姓卜名喚卜乾,是本縣裡糧差。只因卜乾七年前死
    了,花玉春因無養育,憑媒說合,再醮小的為妻,於今已有七年了。
施 公:花玉春今年多大歲數?
金 標:現年三十九歲,三十二歲上來娶她為妻。
施 公:你今年多大呢?
金 標:小的四十六歲。
施 公:爾知花玉春嫁卜干時節是處女,是再醮?
金 標:這個,小的記不清楚了。
施 公:花玉春如何知道驗王開槐的頭頂的?
金 標:那日小的心下愁煩,因此對小的妻子說出。後來小的妻子就問我頭上曾驗看?小
    的被她提醒了,就此來稟大人。
施 公:她怎麼就知道頭頂上有傷呢?
金 標:小的不知。
施 公:她現在娘家還有人麼?
金 標:她只有個內姪,今年方交六歲,有個寡婦弟媳,在家守節撫孤,小的還不時幫助
    她些銀兩。
施 公:她兄弟在日,作什麼生業呢?
金 標:她兄弟作布店生業。
施 公:你這丈人,從前作何事業呢?
金 標:也是小的這行業。
施 公:這就是了。你且下去,聽候本部堂賞你銀兩。
    (金標磕頭退下。)
    (施公又命帶花玉春。)
    (花玉春跪倒,慌忙伏在地下。)
施 公:你就叫花玉春麼?
    (下面答應正是。)
施 公:本部昨夜忽得一夢,見有個書生,在本部堂面前告你,說是你同什麼姓卜的,把
    他謀害毒死的。本部堂正要問他姓甚名誰,忽然來了個糧差的打扮,與那書生對
    駁詰。那糧差說是他不知情,全是你一人主意。本部堂不能不將爾略問一問,好
    讓本部堂解此疑惑。
    (只見花玉春聽了此言,就呆了,跪在下面)
下 面:小婦人自嫁前夫卜乾,不到兩年就死了,再嫁金標,於今已有七年。向來安分,
    不敢為非,恩求明察。
施 公:你初嫁時是幾歲呢?
花玉春:初嫁是二十五歲。
施 公:你這話有些不明白。
      據你說今年三十九歲。再嫁金標,已有七年,定實是三十二歲嫁金標的了。
    你又說嫁與卜乾不到二年就死了,則是嫁卜乾的時候,已有三十歲了。你怎麼又
    說初嫁是二十五歲呢?
    (這話把花玉春問得目瞪口呆,一時難以回答。)
    (施公大怒,喝道)
喝 令:好大膽的淫婦!你可記得住桃花塢楊秀家隔壁,那日三更時分,用鐵釘將爾親夫
    釘死的事麼?快將謀死親夫實話招出,免得動刑。
花玉春:(花玉春稟道)小婦人只知親夫卜乾,委實因病身死的,別的不知。
施 公:左右來將她夾起。
    (立刻拖倒在地,用夾棍夾起來。)
    (金標站在階下,只嚇得亂抖。)
    (花玉春被夾不過,只得喊道)
只 得:願招。
    (施公命鬆刑。)
花玉春:(花玉春跪在地下叫道)小婦人啟初時與卜乾住在一街,二十歲就與卜乾有染,
    其時即以終身相托。後來小婦人父親因做了仵作行當,公門中飯吃怕了,一心一
    意,將小婦人嫁個讀書之人。這有個姓宋的,名叫宋忠,是本縣的人,卻不曾進
    學。又因他單身人,於是就央媒說合,將小婦人嫁他。那時小婦人年才二十五歲
    。自嫁宋忠兩年後,便與卜乾決不來往。這日宋忠去考,小婦人在門口買東西,
    忽見卜乾走此經過,於是又惹下孽緣。後來忽被宋忠撞見。當時宋忠礙著體面,
    不曾聲張,決意搬下鄉去--就在桃花塢楊秀家隔壁租了三間屋子,兩間教書,
    一間做房。因此小婦人自知慚愧,極思改過。不料神差鬼使,這日卜乾下鄉催糧
    ,又走門口經過。千巧萬巧,丈夫剛進城去,故此又與卜乾做了無恥之事。後因
    丈夫教這蒙童,竟弄得衣不週身,食不充口;彼時卜干時常托人帶些銀錢與小婦
    人,因此小婦人就生出這個毒計,把宋忠釘死,聲稱暴病而死。其時小婦人的父
    親已死了,無人責問,小婦人便跟了卜乾。
施 公:你怎麼想得到用釘釘死的呢?
花玉春:只因小婦人從小時,曾聽見我父親說過一回,卻記不得什麼案子了。後來竟未驗
    出,直至二三十年,還是兇手自己說出來才破案的。
施 公:你自嫁了卜乾,怎麼嫁金標?卜乾又怎麼死的呢?
花玉春:小婦人既嫁卜乾,以為遂我初願。哪知卜乾得了瘋疾病,不到二年,他又死了。
    小婦人自歎命苦,且又無得養育。適值金標常走門口,竟被他勾引上了,後來才
    跟他的。
    (施公命人錄了口供,又問金標道)
施 公:爾娶花玉春,是否先奸後娶?
金 標:實因卜乾死後,然後娶的。
施 公:(施公提筆判道)花玉春因奸謀死親夫宋忠,照律擬以凌遲處死。卜乾雖無幫凶
    情事,然不應奸占有夫之婦,亦應問罪:姑念已死,著無庸擬。金標奸娶犯婦,
    雖不知情,究有應得之罪,著從寬杖一百釋放。
    (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七二回 吉日良辰小西入贅 佳餚美酒計全鬧房)
    
    
930**時間: 地點:
    (且說關小西自聘郝素玉之後,便與計全、李昆同住客店,只等吉期一到,就去
    (招親。)
    (張桂蘭卻在菊花莊幫同素玉料理各事。)
    (李昆、計全亦時往他家幫助郝其鸞料理料理。)
    (光陰迅速,這日已是十一月十三日,計全、李昆、郝其鸞三人,早將新房收拾
    (煥然一新。)
    (郝家又接許多親友來吃喜酒,前後的房都掛了紅燈。)
    (到了十四晚上,便備了好幾桌酒席,一來為的是暖房,二來又算請媒。)
    (另有一桌,專為關小西而設;因他這日尚不便前來。)
    (關小西便收了酒席,晚間便將店主人約來同飲,倒也不甚寂寞。)
    (郝家這日晚上,前後的燈點得如同白晝。)
    (新房內高燒著一對紅燭,桌上擺著許多珍奇寶玩,房內前後陳設一切,簇簇生
    (新。)
    (中間列著一桌盛席,計全首座,李昆對坐,郝其鸞的姑夫王明亮坐在上橫頭,
    (主人坐了主位。)
    (四人歡呼暢飲,說不盡絢麗風光。)
    (裡面這便是張桂蘭首座,其餘便是郝其鸞的姑媽、姨娘、舅母、表姊、表妹、
    (妻嫂等人,皆挨次坐下,他妻子相陪。)
    (也是歡呼暢飲,直飲至三更,方才散席。)
    (計全、李昆仍回客店。)
    (次日一早,便有鼓手到客店,伺候關小西換了衣服,坐了轎子。)
    (計全、李昆先行,鼓手引著小西,往菊花莊而來。)
    (不一會已至,郝其鸞早迎出來。)
    (關小西即便下轎,到了廳上,先行見禮,然後坐下。)
    (計全、李昆相陪。)
    (三道茶,又與諸親六戚,挨次見禮。)
    (諸事已畢,大家又談笑了一會。)
    (光陰迅速,日落西山。)
    (儐相出來,迎請新貴人與新娘,一同參拜天地。)
    (只聽得鼓樂齊鳴,笙歌聒耳。)
    (小西穿了新衣,由計全、李昆送入後堂;但見張桂蘭、郝其鸞盟嫂並喜娘婦,
    (擁出新娘。)
    (儐相又請關小西將新娘蓋頭揭去。)
    (大家一看,但見郝素玉打扮得如仙子一般:頭戴鳳冠,身穿蟒服,低垂二目,
    (若有不勝羞澀之狀,迥非陣上臨戰交鋒那種雄赳赳的光景。)
    (於是關小西、郝素玉並立紅氈之上,儐相贊禮,二人拜過了天地。)
    (儐相又請新人進房合巹,安牀撒帳。)
    (吃過交杯酒,由喜娘通報出來;外面儐相,復請新人登堂見客。)
    (於是雙雙走出房門,郝素玉由喜娘攙扶,兩人分上下並立。)
    (儐相先請媒人二位見禮,計全、李昆趕了上去,儐相請新人須下全禮。)
    (計全、李昆趕急叫住道)
李 昆:不可。
郝其鸞:謝媒須得全禮。
    (計全、李昆同道)
李 昆:真正媒人,還要算那八仙軟索錘呢!
    (這句話,把關小西、郝素玉二人說得臉上通紅,大家也是哈哈大笑。)
    (儐相又請郝府親戚見禮。)
    (於是姑丈人、姑丈母、姨丈人、姨丈母、舅丈人、舅丈母,以及表舅子、表舅
    (嫂,還有未曾娶親出門的表小舅子、表小姨子,接著郝其鸞的夫婦頂門真舅爺
    (、舅嫂,一一參見已畢。)
    (然後請張桂蘭與郝其鸞盟嫂李翠鳳,兩位全福的太太,收了拜。)
    (新娘子進房,小西仍在外陪客。)
    (一會子擺上喜筵,前後男女共四桌。)
    (真個是觥籌交錯,水陸交陳,說不盡喜氣盈門,歡聲滿室。)
    (直至二鼓已近,方才散席。)
    (計全、李昆早留下,以便鬧房。)
    (只見儐相來請全福老爺送房,好讓新貴人洞房花燭。)
    (計全、李昆,一人執了一枝紅燭,將關小西送入洞房內。)
    (隨即招呼人,擺了桌子坐位,叫廚房內把六碗八碟,一壇酒送了進來。)
    (一會子廚房裡送進來,擺在桌上。)
    (計全便走到郝素玉跟前,先作了個揖)
計 全:今日告罪在先,減去授受不親之禮,即請賢弟媳,一齊暢敘一番,以便說笑說笑
    。過此以後,見著面,你只叫我們滲瀨大伯。我們只有老實的叫你聲弟媳,快賞
    個臉罷!
    (郝素玉低著頭,一言不發。)
喜 娘:(旁邊喜娘)姑娘理應相陪,只是初見面兒怪臊的,請老爺包涵著。還是姑爺代
    姑娘陪著老爺們飲一會罷!
    (計全只是不依。)
李 昆:既是喜娘這麼說,就依著她罷!譬如關賢弟本分一杯,卻叫他吃雙,陪那一杯,
    是給代弟媳的。
計 全:如此也還使得。
    (說著,就拉了關小西,及諸人坐下。)
    (計全就叫人折了一枝花,拿出一面鼓來,效當日唐明皇擊鼓催花的故事:將花
    (由各人傳遞,只要花傳到那個人手裡,外裡鼓聲停住,便是那人吃酒。)
    (大家皆道甚好。)
    (於是就傳起鼓來,由計全遞花,各人遞傳了一遍。)
    (可巧關小西來接著花,外面鼓已停住了。)
    (計全就斟上兩杯酒來,給小西喝。)
    (小西也無可推辭只得喝了。)
    (計全又叫起鼓,這回卻是計全喝。)
    (由是傳了六七遍,關小西倒喝了大半。)
    (李昆等又篩了六杯,小西要端起來喝。)
小 西:(只見喜娘走了過來說道)諸位老爺賞個臉,姑爺這六杯酒,給小娘代吃了罷!
    (說著就去端杯。)
計 全:這個酒不准你吃。
      你要潤嗓子,另給你吃罷!
喜 娘:且吃了這六杯,然後再請諸位老爺賞罷!
李 昆:也好,你既要吃,且先把這六杯吃了;在席共計六人,你再代每人共吃六杯,共
    計三十六杯。你吃完了,咱們大家就散,好讓你服侍姑爺、姑娘安寢。
喜 娘:諸位老爺們賞酒,小娘怎敢不吃。但吃了三十六杯,小娘可不是要醉了嗎?平日
    尚無妨礙,今日是服侍姑爺、姑娘的時候,只是不敢吃。還要請諸位老爺們賞個
    情,明日再討老爺們賞罷!
李 昆:既是你這樣說法,吃醉了不好服侍姑爺、姑娘。你代他每人再吃一杯,好好的給
    姑娘、姑爺服侍安寢。叫他們明天一早,多賞你些白白蜜、胡桃粉,做早點心,
    把你這兩邊包的嘴吃甜了,再給咱們陪酒。
    (說得大家笑不住。)
    (喜娘又吃了六杯,大家才散。)
    (要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七三回 郝素玉嫁夫從夫 郎如豹知法犯法)
    (次日天明,關小西、郝素玉都一早起來;昨夜恩愛,自不必說。)
    (關小西梳洗已畢,就到外面陪計全、李昆等人。)
    (郝素玉仍在房內妝飾一會子,妝飾已畢,便去兄嫂前請安;又去張桂蘭及諸親
    (女眷處,一一問好已畢。)
    (大家也回看了一回。)
    (一連熱鬧了一月;其中三朝滿月,不必絮談。)
    (早是完姻一月,關小西又要帶了郝素玉動身。)
    (郝其鸞因小西是個有公事的人,計全、李昆也是不能耽擱,只得備下兩桌餞筵
    (,與妹夫、妹子及計全、李昆餞別。)
    (倒是郝其鸞有些別離之意。)
    (郝其鸞便在酒席筵前又囑托李昆、計全,在施公面前善為說辭:本來要去效力
    (,爭奈家務難丟,不能如願。)
    (計全亦唯唯答應,也道謝)
計 全:打擾。
    (郝其鸞謙遜一番,酒席散後,又命莊丁備兩乘騾轎、兩輛大車、四匹駿馬,又
    (進去與他妹子說了許多話。)
    (已是十一月二十,大家收拾動身。)
    (郝素玉的東西,已經料理好的,七手八腳裝上車,於是各人拜別。)
    (郝素玉含著眼淚,與兄嫂說了一聲。)
    (郝其鸞還送了一程,然後回莊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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