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 至 第二〇

11**時間: 地點:
    (未幾,又相與共飯而食矣。)
    (餘知其有悔心也。)
    (問二人有子否,則阿明、阿定皆有二子,或十四五,或十七八,年齒亦不相上
    (下。)
    (命拘其四子偕來,呼阿明、阿定謂之曰)
阿 定:汝父不合生汝兄弟二人,是以今日至此。
      向使汝止孑然一身,田宅皆為已有,何等快樂。今汝等又不幸皆有二子,他
    日相爭相奪,欲割欲殺,無有已時。深為汝等憂之,今代汝思患預防。汝兩人各
    留一子足矣。明居長,留長子,去少者可也;定居次,留次子,去長者可也。命
    差役將阿明少子、阿定長子押交養濟院,賞與丐首為親男,取具收管存案。
      彼丐家無田可爭,他日得免於禍患。
    (阿明、阿定皆叩頭號哭曰)
阿 定:今不敢矣。
謂 之:(餘曰)不敢何也?
阿 明:我知罪矣。願讓田與弟,至死不復爭。
阿 定:我不受也。願讓田與兄,終身無怨悔。
阿 明:(餘曰)汝二人皆非實心,我不敢信。
二 人:(二人叩首曰)實矣。如有悔心,神明殛之。
阿 明:(知)汝二人即有此心,二人之妻亦未必肯。且歸與婦計之,三日來定議。
    (越翼日,阿明妻郭氏、阿定妻林氏,邀其族長陳德俊、陳朝義,當堂求息。)
    (娣姒相扶攜,伏地涕泣,請自今以後,永相和好,皆不愛田。)
阿 明:(阿陰、何定皆泣曰)我兄弟蠢愚,不知義理,致費仁心。
      今如夢初醒,慚愧欲絕,侮之晚矣。我兄弟皆不願得此田,請舍入佛寺齋僧
    ,可乎?
二 人:(餘曰)噫!此不孝之甚者也。言及舍寺齋僧,便當大板撲死矣。汝父汗血辛勤
    ,創茲產業。汝弟兄鷸蚌相持,使禿子收漁人之利,汝父九泉之下能瞑目乎?為
    兄則讓弟,為弟則讓兄。交讓不得,則還汝父。今以此田為汝父祭產,汝弟兄輪
    年收租備祭,子孫世世永無爭端。此一舉而數善備者也。
    (於是族長陳德俊、陳朝義皆叩首稱善教,阿明、阿定、郭氏、林氏悉歡欣感激
    (,當堂七八拜,致謝而去。)
    (兄弟、妯娌相親相愛,百倍曩時。)
    (民間遂有言禮讓者矣。)
    (譯文已經過世的陳智有兩個兒子;老大叫阿明,老二叫阿定。)
    (二人小時候一起讀書,長大了一起種地,兄弟之間極為友愛。)
    (二人娶親之後分家各住。)
    (父親死後,留下七畝地,二人爭起來,親屬們調解不了,以致打官司。)
陳阿明:這地父親給我了。
    (他把分家文書呈上來,上面有「老人過世之後,這七畝地傳給大孫子」的話。
    ()
陳阿定:這地父親給我了。
    (他手中有他父親臨終時的批囑為憑證。)
陳阿明:(我說)你們兩人都有理,沒理的是你們的父親,應該把他棺材拿來砍開。
    (陳阿明、陳阿定都沒話可說。)
陳阿定:(我說)土地,這是小事。兄弟打官司,這是大惡。我設法給你們斷案。這樣吧
    ,你們兩人各伸一條腿,合著夾起來。
      能堅持到底不叫痛的,這地就歸他了。只是不知你們左腿疼呢?還是右腿疼
    呢?左腿右腿由你們自己選擇,我不強迫。你們兩個人,各自都把夾起來不疼的
    那條腿伸過來!
    (陳阿明、陳阿定)
陳阿定:哪條腿夾起來都疼。
陳阿明:(我說)唉!怪呀。你們兩條腿沒有一條夾起來不疼嗎?你們的身體,就好比你
    們的父親。你們身體看待左腿,就好比你們父親看待阿明;你們身體看待右腿,
    就好比你們父親看待阿定。你們兩條腿還不忍心捨掉一條,你父親兩個兒子,能
    捨得其中一個嗎?,這案子等過些天再審。
    (我命令衙役用一條鐵鏈,把他們兩人拴在一起,用鎖頭鎖好,不許偷偷打開。
    ()
    (讓陳阿明、陳阿定同坐在一張蓆子上,聯在一起吃飯,並著頭躺臥睡覺。)
    (二人走路得一同起來,坐下得一同休息,大小便也得同蹲同站,一會兒也不能
    (離開。)
    (我再派人察看他們的舉止言談,每天向我報告。)
    (開始時,兩個人氣哼哼的,互相之間一句話不說,背靠背側著身子坐著。)
    (一兩天後,慢慢對著坐了。)
    (又過三四天,就相對著歎息起來,不久互相說話了。)
    (又過一陣,就一起吃飯了。)
    (我知道他們產生了後悔的念頭。)
    (就叫來二人,問他們有兒子沒有。)
    (阿明、阿定都有兩個兒子,有的十四五歲,有的十七八歲,年歲也不相上下。
    ()
    (我派人把他們的四個孩子一起抓來,叫來陳阿明、陳阿定對他們說)
陳阿定:你們的父親不該生下你們兄弟兩個,所以現在弄到這一步。假如你們只是一個人
    ,土地、房屋都歸自己所有,多麼快樂。現在不幸你們又都有兩個兒子,將來相
    爭相奪,要打要殺,沒有完結之時。我深深為你們擔憂,現在代你們想法預防。
    你們二人每人各自留下一個兒子就夠了。阿明是老大,留下大兒子,不要小兒子
    ;阿定是老二,留下二兒子,不要大兒子。我讓衙役把阿明的小兒子、阿定的大
    兒子送到花子房去,賞給乞丐頭兒做兒子,讓他寫出收管的具結存案。那乞丐家
    裡沒有土地可爭,將來能夠免掉禍患。
    (陳阿明、陳阿定都連連磕頭,邊哭邊喊著說)
陳阿明:現在不敢了。
陳阿定:(我說)不敢什麼?
陳阿明:我知罪了。我願意把地讓給弟弟,到死也不再爭了。
陳阿定:我不要這地。我願意把地讓給哥哥,終生不怨恨後悔。
陳阿明:(我說)你們二人都不是真心,我不敢相信。
二 人:(二人又磕頭說)是真心。如有後悔,神靈會懲罰我們。
陳阿明:(我說)你們二人就是有這心,你們的老婆也未必能答應。先回去和老婆商量商
    量,三天後再來定案。
    (到了第二天,陳阿明的妻子郭氏、陳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請族長陳德俊、陳朝
    (義一起來到大堂,請求當堂結束官司。)
    (兩妯娌扶在一起,趴在地上哭哭啼啼,說:從今以後,永遠和睦相處,都不再
    (捨不得那七畝地了。)
    (陳阿明、陳阿定都哭著說)
陳阿定:我們兄弟蠢笨愚魯,不懂得事理,以致讓老爺操心。現在好比大夢才醒,慚愧得
    要死,後悔也晚了。我們哥倆都不願意要這地,請把它施捨給廟裡以供和尚齋飯
    ,好嗎?
哭 著:(我說)胡說!這麼辦是不孝之中最厲害的。如要施捨給廟裡,就應當用大板子
    把你們打死。你們父親一滴汗、一滴血,辛辛苦苦、勤勤懇懇創下這點產業。你
    們弟兄二人鷸蚌相爭,讓禿和尚坐收漁人之利,你們的父親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嗎
    ?作哥哥的讓弟弟,作弟弟的讓哥哥,互相謙讓,誰都不肯接受,那就把地還給
    你們父親。現在把這七畝地作為你們父親的祭地,你們哥倆每年輪流收租,各辦
    祭祀,子子孫孫永遠不再起爭端。這是一舉數得的善事啊!
    (這時,族長陳德俊、陳朝義都磕頭,稱贊我善於教化。)
    (陳阿明、陳阿定、郭氏、林氏都歡欣感激,當堂磕了七八個頭,一再道謝後離
    (開了。)
    (從此,兄弟、妯娌之間相親相愛,倍勝於過去。)
    (老百姓之間,也注意講究禮義、謙遜了。)
    (第十二則 卓洲溪)
    (有饑民乘黃昏駕船在卓洲溪攘客。)
    (適餘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過貴嶼,見一人攔輿號呼,自稱)
自 稱:我郭元藏也。晨往軍埔墟貿易,暮從石港泛舟還。中流被盜,攫去銅錢八千,黃
    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同避難者,李啟宣
    、黃朝盛也。
自 稱:(問賊何情形)十餘人駕八槳舟古母船,不新不舊。為篷四,前一篷破損。後載
    竹篙槍一束。
    (餘即於道中停輿,張燈草檄,調保正楊勛、李纘、蘇贊卿、楊新等率丁壯八十
    (名,沿溪飛捕。)
    (獲者懸賞十金,縱者重杖濁百。)
    (越次日,尚寂然無蹤也。)
    (因思多槳舟古母船非內溪所有,乃隆津、練江運載私鹽之具。)
    (復調集水保方東升、姚萬進、鄭茂紀、姚子寧等,在於練江後溪港一帶遍行訪
    (緝。)
    (越三日,果在溪圩鄉港內,弋獲八槳舟古母船一隻。)
    (係維草岸,內有竹篙槍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損。)
    (問主者,則鄭長煥、鄭阿清、鄭侯器也。)
    (拘長煥等問訊,皆茫然不知,謂船式偶而相同。)
    (且自稱因貧違禁,私置多槳舟古母船彩捕,有時竊載一二石私鹽,亦不能免,
    (實無攘奪卓洲溪情事。)
    (詞甚可信。)
    (餘以鄭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幾,平日非善良、能攘竊有幾,度無不了
    (然者。)
    (數詰問,不以實告。)
    (將刑之,阿清乃言鄉人鄭阿忠、鄭阿鄒於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橋邊貨賣番薯
    (,見王阿協、范阿義駕八槳舟古母船,乘風飛馳,直入貴嶼。)
    (其舟中有十許人,竹篙槍一束。)
    (正卓洲溪被搶之日,此其是矣。)
    (復喚鄭阿忠、鄭阿鄒赴訊,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協等。)
    (則王阿協、范阿義相率昂然自行投訊,餘心疑其為良民也。)
自 稱:(忽階下有以鄉音相語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盜賊,焉敢自來送死?
    (味其語意,似故使餘聞之者。)
    (餘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則為大盜,未可輕釋,當從容訊之。)
    (阿協、阿義果不承,鄭阿清等亦無以相難也。)
    (惟保正鄭茂紀言,阿協乃有名積盜。)
    (保正李纘、楊新言,范阿義素非善良。)
    (而鄭長煥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紹聰舟古母船上住宿,寢食無他處。)
    (因復攝到姚紹聰鞫問,則紹聰佯為不識阿協、阿義二人也者。)
    (且自駕雙槳小舟赴驗,明非舟古母;情詞亦似可信也。)
    (而姚族生監多人,林立階下,請釋善良,以安本業。)
哭 著:(餘曰)且遲之。
    (復有惠潮道差員李姓者扣扉請見。)
哭 著:(餘不納,遣閽者問所欲為,則言)貧民乏食相攘竊,亦屬細故,不可以大盜通
    詳,恐於道憲考成有礙。
自 稱:(餘曰)災黎元氣未復,大事亦當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干連者疲於路。詳解則牽累多人,吾不忍也。
李阿才:姚紹聰、王阿協、范阿義皆善良,請早釋。
自 稱:(餘曰)良匪俟審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
    (越日將再訊。)
    (思此人出巨族,勢力蟠結,堂上方發一言,外間已知趨避。)
    (百足之蟲,扶之者眾,恐未易得情。)
    (乃屏左右,於內堂詢之,一切閒人皆驅逐,勿令窺伺語言。)
    (待質諸犯,亦分置各處,不使相謀面接耳。)
自 稱:(先呼保正鄭茂紀責之曰)汝職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縱人攘客,而不以實告,
    即是汝作賊也。汝鄉中出為匪者幾人?姚紹聰舟古母船今匿何處?此雙槳小船又
    從何而來?不實言,先夾汝。
李阿才:(茂紀乃言)姚紹聰、王阿協、范阿義此三人搶劫是實。
      其餘同伴,不知姓名。姚紹聰八槳舟古母船,前篷破壞,先在南塘鄉池中。
    後因追求日急,潛令其兄姚紹貴於十五夜駕出海門猷灣,藉稱彩捕,急則便於遠
    揚。其雙槳小船,乃事發之後在和平港內以二金購來抵塞者。我畏其族大強凶,
    是以不敢言也。
    (餘叱退之。)
李阿才:(呼王阿協至前,紿之曰)汝乃為紹聰所欺,無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今紹
    聰已自不諱,謂此八槳舟古母船實所置造,前篷破損。先沉在南塘池中,後使其
    兄姚紹貴駕出海門,今在猷灣弋獲矣。其雙槳小船,乃在和平買來抵塞者,價銀
    二兩。
      汝尚能代為掩諱乎?吾因知汝等窮民無家可歸,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憐之
    事。汝等但勿作賊,何為並船而諱之?
自 稱:(王阿協叩頭曰)是也。我等實係善良,不敢作賊,止在姚紹聰舟中寄食而已。
李阿才:(餘曰)未也。紹聰言汝盜賊之性,不可與交。彼憐汝無歸,以空船借汝安宿。
    汝遂潛招匪類范阿義等十餘人,竊駕行劫。彼恨為汝所欺,致遭波累,是以令汝
    勿言以受刑法。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
自 稱:(王阿協仰天歎曰)我等有何能為?不過從姚紹聰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實姚紹聰主之。同行者范阿義、范阿喜、姚阿胡、馬阿弘、姚
    伯蘭、許阿加、邱阿灶、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皆姚紹聰招來。所得郭元
    藏等錢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紹聰俵分。奈何獨歸過於我乎?
    (繼呼范阿義至,亦如王阿協所言。)
    (乃訊紹聰,紹聰猶支吾掩飾。)
    (以王阿協、范阿義供詞告之,紹聰亦直受不辭,且悉數所得贓物,多豬肝、豬
    (肺二者。)
自 稱:(郭元藏嘻嘻叩首曰)有之,前贓單偶遺,後乃記憶,以細微不敢瀆請。
    (今紹聰自言及此,其為此案真賊無疑矣。)
    (方東升言,邱阿灶乃姚萬進。)
    (哨丁先在姚紹聰家擒捕王阿協,為紹聰所阻,阿協得脫,乃自赴投訊。)
    (又捕獲阿義之兄范阿喜,故仇誣,非同黨也。)
    (而許阿加、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皆與阿協、阿義有宿怨,且有多人公保
    (良善。)
    (惟范阿喜、姚阿相等,跡甚可疑,難以掩飾。)
    (而亦有生監多人保結求寬,且有道差為之左右。)
    (稍一究詰,則波及富厚良民。)
    (必欲直窮到底,恐無辜株累者必多。)
    (從寬將范阿喜、姚阿相、馬阿弘等創懲示儆。)
    (而為首之姚紹聰、王阿協、范阿義各予滿杖,枷號三月示眾。)
    (滿日再責四十板,造入匪類冊,朔望具結點卯。)
    (追贓給還郭元藏、李啟宣、黃朝盛等。)
    (八槳、雙槳大小船,即以充賞。)
    (仍於姚紹聰名下追銀十兩,分賞保正壯丁,示無失信。)
    (自是溪河肅清,夜舟往來無窒礙。)
    (惟道差李姓者不悅,且漸漸有後言矣。)
    (譯文在卓洲溪上,發生了饑餓的百姓趁黃昏駕船搶劫過往客人的案件。)
    (正好我從普寧去潮陽。)
    (二更天經過貴嶼的時候,有一個人攔轎連喊帶叫,據他說)
李阿才:我叫郭元藏。早晨到軍埔的集市上作買賣,晚上從石港坐船回家。在河中間被劫
    ,搶去銅錢八千文,黃紙、白紙共四十捆,裝著布衣布鞋的袋子、筐各一件。
      船夫王阿象跳到水裡逃命。和我一起逃走的有李啟宣、黃朝盛二人。
    (我問他賊人情況,他說)
問 他:有十幾個人,駕著一艘八槳舟古母船,船不新不舊,有四間篷,前面一間篷壞了
    。船的後面載著一捆竹篙槍。
    (我就在道上停車,點上燈寫公文,調當地保長楊勛、李纘、蘇贊卿、楊新等人
    (率領壯丁八十人,沿溪飛快去捕捉。)
    (並規定,抓到賊人的,賞紋銀十兩;放跑賊人的,重打一百大板。)
    (到第二天,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
    (這時我想,多槳舟古母船,不是這一帶內河上該有的船,而是隆津、練江那邊
    (販運私鹽的工具。)
    (於是又調水上保長方東升、姚萬進、鄭茂紀、姚子寧等人,在練江後溪港一帶
    (尋訪緝拿。)
    (到第三天,果然在溪猷鄉的小河汊裡,抓到了一隻八槳舟古母船。)
    (船係在生滿青草的岸邊,裡面有一捆竹篙槍,前面的一個船篷也破了。)
    (向人打聽船的主人,知道是鄭長煥、鄭阿清、鄭侯器。)
    (把鄭長煥等人抓來審問,他們都茫然不知,說可能船的樣式偶然相同。)
    (他們又說,自家由於貧窮,違背禁令,私自置辦了多槳舟古母船出海捕魚,有
    (時偷偷裝運一二石私鹽,這都難免,但沒有在卓洲溪搶劫。)
    (他們的供詞,也甚為可信。)
    (我知道鄭阿清平素接近匪人,便問他:江上舟古母船有多少?平日之間不是善
    (良之人,好搶劫偷盜的人有多少?估計他不會不清楚。)
    (可是問他好幾次,他都不把真實情況說出來。)
    (我將要對他用刑,他才說出,村子裡鄭阿忠、鄭阿鄒二人,二月二十三那天在
    (下尾橋邊賣番薯,看見王阿協、范阿義駕著一條八槳舟古母船乘風飛駛,一直
    (向貴嶼而去。)
    (那船裡有十人左右,一捆竹篙槍。)
    (那天,正是卓洲溪上發生搶劫案的日子,看來,這條船就是作案的船了。)
    (我又叫來鄭阿忠、鄭阿鄒審訊,供詞和鄭阿清說的一樣。)
    (於是,我發出了逮捕王阿協等人的命令。)
    (但王阿協、范阿義二人接連著昂首挺胸泰然自若,前來投案,我心里正琢磨,
    (這兩個可能是好人。)
突 然:(突然聽到台階下有用當地土話交談的人說)這二人一定是好人。如果是盜賊,
    怎麼敢自己來送死呢?
    (按他的語氣和話裡意思,好像故意說給我聽的。)
    (我想,這二人左右有人,如果不是好人,就一定是大盜,不可輕放,應該慢慢
    (審問。)
    (王阿協、范阿義果然不承認,鄭阿清等人說的那些情況也沒有辦法證實。)
    (只是保長鄭茂紀說,王阿協是有名的慣匪。)
    (保長李纘、楊新也說,范阿義平常就不是好人。)
    (而鄭長煥又說,這倆人平日都在姚紹聰的舟古母船上住宿,睡覺、吃飯沒有別
    (的地方。)
    (於是,又把姚紹聰抓來審問,而姚紹聰假裝不認識王阿協、范阿義二人。)
    (而且,他自己駕著雙槳小船來等待察驗,顯示自己的船並不是八槳舟古母船;
    (說話的神情與供詞,似乎都很可信。)
    (並且,姚姓家捧之中,秀才、監生有多人,都站在台階下,請求釋放好人,讓
    (他安居本業。)
問 他:(我說)慢慢再說。
    (這時惠潮道台衙門一個姓李的差人叩門求見。)
    (我沒接待他,讓看門的問他要幹什麼。)
問 他:(差人說)貧窮的百姓因為缺吃的,相互之間搶點、偷點,也是小事,不能按大
    盜呈文上報,那樣做,恐怕會對道台大人的政績考核有不好影響。
突 然:(我說)災民元氣未復,大事也應該化小。我只想讓有罪的人受到應有懲罰,不
    想讓受到牽連的人在路上勞累。呈文押解就要連累許多人,我不忍心這麼做。
問 他:(姓李的又說)姚紹聰、王阿協、范阿義都是好人,請早些釋放。
突 然:(我說)是好人還是強盜,要等審問清楚才知道,這不是我能自己作主的。
    (第二天繼續審問。)
    (我想,姚紹聰這人出自大宗族,勢力盤根錯節。)
    (大堂上剛說一句話,外面就已經知道,聞風躲避。)
    (這大姓人家如百足之蟲,支持它的甚多,恐怕不易審出真情。)
    (我就叫左右退下,在內堂進行審問,一切閒人都趕開,不讓他們窺探、說話。
    ()
    (等待審問的犯人,也分開各在一處,讓他們不能見面交談。)
問 他:(我先把保長鄭茂紀叫出來斥責說)你的責任在使地方平靜,查辦匪人,現在縱
    容賊人搶劫過往客商,而且又不把實際情況報告給我,就等於你自己作賊。你們
    鄉中出了幾個當土匪的人?姚紹聰的八槳舟古母船現在藏到什麼地方?這條雙槳
    小船是從哪裡弄來的?不說真話,先把你夾起來。
突 然:(鄭茂紀才說實話)姚紹聰、王阿協、范阿義這三個人參加搶劫屬實,其餘的同
    伙,我不知道姓名。姚紹聰的八槳舟古母船,前邊船篷破了,原先停在南塘鄉水
    池之中。後來,因為追查的風聲一天比一天緊,他悄悄讓他哥哥姚紹貴駕船到了
    海門外的猷灣,借口說捕魚,實際上準備情況緊急駕船遠逃。他那個雙槳小船,
    是事情發生後在和平港內用二兩銀子買來,準備用來掩飾搪塞的。
    (我喝叱他退了下去。)
    (我又把王阿協叫上前來,誆他說)
問 他:你是被姚紹聰欺騙了,無緣無故用父母生就的身體替人家受刑。現在姚紹聰自己
    已經供認不諱,說這八槳舟古母船實際是他置辦的,前面的船篷有破損;先在南
    塘鄉水池之中,後來讓他哥哥駕出海門,現在猷灣中被拿獲了。那條雙槳小船,
    是在和平港買來掩飾搪塞的,花了二兩銀子。你還替他掩蓋嗎?我當然知道,你
    們這種窮人,無家可歸,在別人船裡生活,也是極為可憐的事。你們並非真盜賊
    ,何必連船都要替人家隱瞞呢?
突 然:(王阿協磕頭說)是這樣。我們真的是好人,不敢作強盜,僅僅在姚紹聰的船上
    混口飯吃而已。
問 他:(我說)未必。姚紹聰說你是盜賊的品行,不可和你結交。他可憐你無家可歸,
    把空船借給你住,你就暗中招集盜匪范阿義等十幾個人,偷偷駕船出去搶劫。他
    非常生氣,說以致因此受到波及,所以讓你不說真話以免受刑。你現在還要受刑
    ,以使他心裡高興嗎?
突 然:(王阿協仰天長歎說)我們倆人有什麼能耐,不過是聽從姚紹聰指揮罷了。在卓
    洲溪搶劫的事,實際由姚紹聰主持。同伙范阿義、范阿喜、姚阿胡、馬阿弘、姚
    伯蘭、許阿加、邱阿灶、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人,都是姚紹聰招來的。搶
    到的郭元藏等人的一萬二千七百五十文銅錢,都由姚紹聰分給大家。為什麼只把
    罪過記在我頭上呢?
    (接著把范阿義叫到,口供和王阿協所說的一樣。)
    (這時我才審訊姚紹聰,姚紹聰開始還支吾掩飾,當把王阿協、范阿義的供詞告
    (訴他以後,他也就直接承認,不再推卸,而且把所得贓物全報了出來,比郭元
    (藏等人報的失單還多豬肝、豬肺兩樣。)
問 他:(郭元藏高興地磕頭說)有這兩樣東西。當初報失單時偶然漏掉了,後來才想起
    。因為是小東小西,不敢再麻煩老爺。
    (對照姚紹聰自己說出的這兩樣贓物,進一步證實他是這一案件中的真正罪犯,
    (那是毫無疑問的了。)
    (方東升說,邱阿灶就是姚萬進。)
    (兵丁先在姚紹聰家逮捕王阿協,被姚紹聰攔住了。)
    (王阿協得機會脫逃,才又裝出自行前來投案的樣子。)
    (接著,抓來了范阿義的哥哥范阿喜,實際上他是因為有仇誣陷,並非真的同伙
    (。)
    (許阿加、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幾人,是和王阿協、范阿義仇怨很深,又有
    (許多人出面擔保他們是好人。)
    (只有范阿喜、姚阿相等人,樣子挺值得懷疑,難以掩飾。)
    (可是也有秀才、監生多人擔保具結,請求從寬處理,還有道台衙門的差人替他
    (們活動。)
    (看來,再進一步追問,一定會涉及到家境富裕的老實良民。)
    (如要窮追到底,恐怕無幸而受牽連的人還會很多。)
    (於是,我把范阿喜、姚阿相、馬阿弘等人從寬懲處一下,以示警戒。)
    (對為首的姚阿聰、王阿協、范阿義三人,各打一百杖,帶上枷示眾三個月。)
    (期滿之時,再打四十大板,編進匪類冊裡,讓他們每月初一、十五點卯,寫保
    (證書。)
    (追回的贓物,發還給郭元藏、李啟宣、黃朝盛等人。)
    (那八槳、雙槳大小二船,就用作賞給眾人的費用。)
    (還在姚紹聰名下追要出紋銀十兩,分賞給貴嶼的保長、壯丁,以不失信用。)
    (從此,大小河流平安寧靜,夜裡船隻往來毫無阻擋。)
    (只有那個姓李的道台衙門的差人不高興,而且不久就有了後話。)
    (第十三則 改甲冊)
    (潮屬詞訟,好牽告多人相磨累以示武。)
    (或捏造花名,居奇網利,或行賂改匿,移向他人。)
    (蓋訟師、蠹役樂此為利。)
    (餘方厲禁之而未止也。)
    
    
12**時間: 地點:
    (一日,有鄭娘寶毆死林嘉柱命案,牽連助毆之人甚多。)
    (鄭阿袒一名與焉,注係梅花村人。)
    (遣役攝訊,闔村並無阿袒。)
    (據屍母陳氏柬稱,即鄭啟亮。)
    (隨呼啟亮赴訊,自言)
自 稱:小名阿清,並非阿袒。
問 他:(屍兄林嘉樹力爭)此人實是阿桶,如係阿清,我甘反坐。
    (蓋潮邑鄉音,「袒」與「桶」兩字如一,並無分辨。)
問 他:(餘異之,謂啟亮曰)今日所重,在有無助毆。汝即阿桶,亦何妨?
自 稱:(啟亮呼天搶地言)若是阿桶,便助毆是真。
問 他:(林嘉樹亦指天誓日言)啟亮要不是阿桶,我便誣告是真。
自 稱:(餘曰)噫!此易辨耳。
    (命兵房取家用冊來觀之,則鄭啟亮小名乃「阿稱」也,字畫濃淡一色,渾然無
    (間。)
自 稱:(餘曰)若是阿清,則無疑義。此『稱』字可疑,恐係『桶』字所改。
    (再取五年舊甲冊觀之,亦是「阿稱」,但中間小點,墨色加濃,不似一筆書成
    (者。)
自 稱:(且閱其兄弟小名,旁皆從「木」,豈有啟亮一人獨從「禾」邊之理?拍案呼曰
    ()鄭啟亮,好大膽也!汝小名實係阿桶,敢改阿稱以欺我,將謂我可欺乎?今
    (助毆是真矣。且問汝家甲冊作何改法?為汝改著為誰也?
    (啟亮知不可隱,乃言實名阿桶,托兵書林集賢代改者。)
    (拘林集賢對質,則得其賂錢三盲文,代為盜改家甲冊是實。)
    (將林集賢痛責四十板,革退兵書,荷校於市者兩月。)
    (啟亮亦加重責。)
自 稱:(審無助毆情事,餘歎曰)鄭啟亮弄巧成拙,深可笑也。汝家住梅花,離縣二十
    里。鄭娘寶致死林嘉柱之日,汝實未嘗在場。風馬無干,本縣自能審釋。使無串
    通蠹役盜改官冊,此刻寧家去矣。汝何以深心揣度,知我必弔觀甲冊?又何以深
    心善謀,連舊冊亦並添改?作弊如神,可畏殊甚。豈料我之獨奸亦如神,即彌縫
    至精至巧,終難以相欺乎?
    (眾人皆叩首稱神明。)
    (鄭啟亮以頭觸地,乞矜釋。)
自 稱:(餘曰)弄法蒙蔽,非常大惡。吾方為潮邑除奸弊,此事斷不可寬。
      亦荷校於市,使吾民知法紀,可也。
    (自是作弊者稍斂。)
    (餘亦嚴禁代書,不許牽告五名以上。)
    (而習俗為之一變矣。)
    (譯文潮陽縣打官司,好株連告進許多人,牽累磨折,以顯示強大。)
    (有的捏造人名,以此求得利益,有的行賄改名,把罪名移向別人。)
    (訟師、奸邪衙役以此為業,從中得到好處。)
    (我正準備嚴加禁止,但是出了問題。)
    (一天,出了一件鄭娘寶打死林嘉柱的人命案子,告狀時牽連到幫助打人的甚多
    (。)
    (一個名叫鄭阿袒的也在其中,並注明說是梅花村人。)
    (我派差役去抓他來審訊,可是,全村並沒有叫鄭阿袒的。)
    (據死者母親陳氏稟告,鄭阿袒也就是鄭啟亮。)
    (我就把鄭啟亮叫來審問。)
問 他:(他自己說)小叫名阿清,並不是阿袒。
自 稱:(死者的哥哥林嘉樹力爭說)這個人真的是阿桶,如果是阿清,我甘願承認誣告
    ,判我有殺人罪。
    (潮陽縣土話,「袒」和「桶」兩個字讀音相同,沒有區別。)
自 稱:(我對這事感到奇怪,對鄭啟亮說)重要的是有沒有幫助打人。你就是阿桶,又
    有什麼關係?
問 他:(鄭啟亮呼天搶地地說)如果我是阿桶,那麼幫忙打人就是真的了。
自 稱:(林嘉樹也指著天日發誓說)鄭啟亮如果不是阿桶,我便承認我是誣告。
問 他:(我說)咳!這很容易分辨。
    (就讓衙門中兵房拿過甲冊來查看,上面記著鄭啟亮的小名叫「阿稱」,字跡筆
    (畫墨色深淺一樣,看不出有什麼毛病。)
問 他:(我說)如果是阿清,就沒有什麼可懷疑的了。但這個『稱』字可疑,恐怕是『
    桶』字改的。
    (再拿過雍正五年的舊甲冊看,也是「阿稱」,但稱字中間的小點墨色顯得深,
    (不像是一筆寫成的。)
    (再看他哥哥弟弟的小名,字的偏旁都是「木」,怎麼會有鄭啟亮一個人的小名
    (單用「禾」)
問 他:(偏旁的道理呢?我拍案叫道)鄭啟亮,你好大的膽子!你的小名果真是阿桶,
    竟敢改成阿稱來欺騙我,以為我可以欺負嗎?現在看來,你動手幫助打人是真的
    了。我且問你,你家的甲冊為什麼要改?替你改的人是誰?
    (鄭啟亮知道沒法再隱瞞,才說自己小名的確叫阿桶,是托兵房書辦林集賢代他
    (改的。)
    (抓來林集賢對質,供出實情:他得到賄賂三百文,就代鄭啟亮偷偷改了。)
    (我便將林集賢痛打四十大板,革去兵房書辦職務,帶枷在市上示眾兩個月。)
    (對鄭啟亮也重打一頓。)
    (經審問,知道他並沒參與打人。)
自 稱:(我歎息說)鄭啟亮你弄巧成拙,實在太可笑了。你家住在梅花鄉,距離縣城二
    十里。鄭娘寶打死林嘉柱那天,你事實上並不在場。風馬牛不相及,本縣自然會
    審斷清楚。假使沒有串通姦邪書辦偷改衙門書冊的事,此時你也可以平安回家去
    了。你為什麼挖空心思揣測,知道我一定會調出甲冊查看?又為什麼費盡心機,
    仔細籌劃,連舊甲冊也一齊添改?暗中奸巧作弊,神不知鬼不覺,這實在是太可
    怕了。你哪裡想到我審奸斷案也如神明一樣,就算你彌縫得最精最巧,到頭來也
    是難以欺騙的!
    (眾人都磕頭稱贊我神明。)
    (鄭啟亮用頭撞地,乞求我可憐他,把他放了。)
問 他:(我說)玩法蒙蔽,這雖算不上大罪惡,但現在我正為潮陽縣鏟除奸邪弊病卻發
    生這樣的事情,那就不能從寬了。你也帶上枷到市上示眾吧!讓百姓們都知道遵
    紀守法。
    (從這以後,作弊的人漸漸收斂。)
    (我也對代寫狀紙的人嚴厲頒下禁令,寫狀紙時不許牽連告到五名以上的人。)
    (社會上這一習俗也就因此而改變了。)
    (第十四則 雲落店私刑)
    (戊申二月五日,有吏人過普邑之東郊。)
    (一人肩行李以從,後兩人似學步輿夫,舁一人,被傷憔悴,投宿邱興旅店。)
    (次日清晨,肩行李者先驅,從郡城大路以去。)
    (舁者尚臥弗起,吏人偕兩輿夫將行未行。)
問 他:(邱興問之,吏人曰)竊銀賊也。
      將稟官究治,以病未能行。
    (有頃,吏人及兩輿夫亦去。)
    (邱興往視病者,則其族人邱阿雙也。)
    (詢之,不能答,以手指畫,似言被毆將死狀。)
    (邱興怖愕。)
    (白鄉長高伯友,共迫行者。)
    (走二里許,及之,三人皆與俱歸。)
    (伯友問其故,乃知為海陽縣吏李振川。)
    (自省歸來,至葵潭,僱募邱阿雙代肩行李。)
    (在雲落旅店,夜失四金。)
    (阿雙認竊未償,因拉赴普邑,欲稟究追耳。)
    (其兩人林阿雄、吳阿尾,亦阿雙之儔類也。)
    (阿雙有兄邱阿楚,為普禁卒。)
    (邱興喚之,來看視,則阿雙已不能言,過午後死矣:乃相與赴稟縣尉,收振川
    (三人於獄,申詳到潮邑。)
    (餘星夜旋普相驗。)
    (右額角有木棍傷,兩手大指有繩索捆傷,頭上週圍有篾箍傷,左右額角又有木
    (片支榍傷。)
    (腦後,腮頰,腋下、下體,俱有烈火烤燒傷。)
    (遍身叢毆條條,有似藤條亂擊傷。)
問 他:(餘曰)噫!慘哉!誰橫逆至此!極乎!勿論鄰邑書吏,即當路顯官,如此所為
    ,我必令償其命也!
    (當場鞫訊,則李振川自認失銀疑竊情由,及以折牀木栓,擊其額角一傷。)
    (餘皆雲落汛蔡管隊及兵丁四人所為,與己無涉。)
    (而吳阿尾、林阿雄亦言,捆、打、箍、燒諸事果係汛兵鞫賊,欲追客銀,有店
    (家徐阿丙可訊。)
    (餘思:此等異刑,惟捕盜營兵乃有之,恐所言未必無因。)
    (復見阿尾左手大指上,亦似有繩索痕。)
    (問之,阿尾固稱無有。)
    (餘不信,復視其右指,亦然。)
    (合而觀之,則以細繩連捆兩大指,懸之梁間,俗所謂雙飛燕弔法也。)
    (睇審其頭上,亦有篾箍痕。)
    (解其衣,則肋脅之際,亦有火燒痕。)
問 他:(餘曰)噫!奇哉!
      汝一身與死者無異,但傷痕較輕。汝何以緘默不言?至我問及,尚再稱無有
    。則彼銀非邱阿雙所竊,實汝竊之,汝故不敢言也。畢竟是誰刑汝?亦當言之明
    白。
吳阿尾:亦蔡高也。
問 他:(餘曰)蔡高如此橫逆,汝何以不言?
阿 尾:振川令我勿言,恐作命案內干證,拖累死耳。
問 他:(餘曰)蔡高所為之事,振川令汝勿言,無此理也。
阿 尾:振川憐我負販窮人,遭波累解審,無所得食。失銀係彼切己事,當為蔡高所累,
    萬不可免,多我一人無益也。
    (餘照例錄供,填注圖冊通報。)
    (一面移檄雲落汛,提到蔡高及店家徐阿丙。)
    (蔡高極口稱冤。)
    (而吳阿尾、林阿雄尚附和指證。)
    (因復移檄惠來營,將蔡高革除名糧,以便刑訊。)
    (一面移取縱兵職名,附詳題參,復弔集犯證,虛公研審。)
    (則徐阿丙證詞與眾大異,稱振川有族姪,醫卜長途,不能存活。)
    (先一日來投雲落店,初三日夕,偶爾相逢,亦與同宿。)
    (懇振川借給資斧,俾得還家。)
    (振川許之。)
    (越日黎明,振川失銀四兩及錢八十文。)
振 川:(因謂同宿者曰)官銀被盜,事關地方,汝眾人不協力追求,將遍累汝等矣。
    (店中之人皆大恐,互相盤問。)
    (傭夫林阿雄等,僉謂邱阿雙終夜不寐,開門出入二次。)
    (遂以阿雙為偷竊,直向追求。)
    (阿雙不服。)
振 川:盜竊官銀,打死勿論。
    (取折牀木栓,擊傷阿雙額角,復命族姪共係之。)
    (族姪恨其竊銀,致振川所許資斧竟成空虛。)
    (以細繩合捆阿雙兩大指,懸之梁間,拔柬薪之堅直而長條者,鞭之數十。)
    (眾人皆勸阿雙供認,阿雙仍不服。)
    (振川復與其姪,用竹篾紮成圈子,箍其頭腦之四圍。)
    (削兩木片,支其左右頭角,使箍內滿而緊束,目睛若將吐出,然阿雙仍不服。
    ()
    (復用山茅然火,灼其腦後、腮頰、腋下、下身。)
振 川:(阿雙言)吳阿尾同牀,何以得免?
    (振川叔姪復疑阿尾同竊,亦縛阿尾,以治阿雙之法治之。)
    (而阿尾亦不服也。)
    (振川以阿雙倔強,銀不得出,始赴汛弁,言其事。)
    (把總王大振以事關地方,遣紅旗蔡高至店查問。)
    (阿雙自度不免,信口支吾,蔡高亦以為果偷兒也。)
    (勸振川解其縛,押搜前銀,終無所得。)
    (回覆汛弁,王把總曰)
蔡 高:鞫賊乃文官之事。
    (令振川帶赴普邑,稟縣究迫。)
    (振川叔姪遂以阿雄、阿尾偕阿雙往普寧作證。)
    (甫行數里,阿雙又稱銀在店中。)
    (振川等復將阿雙回店,遍處搜尋,仍無蹤跡。)
    (日將暮,蔡高復至店中,恐阿雙夤夜脫逃,為地方累,令振川以繩縛其手足而
    (睡。)
    (至初五日黎明,阿雙巳受傷深重,不能行走矣。)
    (振川乃許阿雄、阿尾酒食,令其舁阿雙至普邑,尚望退出原銀,不意一朝斃命
    (。)
    (此當日實情也。)
    (餘不信,命夾之。)
謂 之:振川、阿雄、阿尾前言已盡,豈汝一人所能飾說?汝得蔡高賄幾何?欲脫有罪害
    無辜乎?
徐阿丙:天日在上,夾死不敢妄言。請從容細審,到水落石出之後,如非振川叔姪所為,
    則以我償其命矣。
    (問振川族姪何名?阿丙)
徐阿丙:不識也,當問振川乃知之。
    (問營兵四人何名?丙曰)
徐阿丙:止有蔡高一人,並無他兵,夾死亦不能造出名姓也。
    (喚阿尾、阿雄與之對質,阿丙詈其昧心誣良,必遭迅雷擊死。)
    (阿尾、阿雄不敢與辯。)
    (命夾之,兩人)
兩 人:阿丙所言是也。我等前日誤聽振川商謀,謂人命重事,禍累無休,家貧不能備具
    棺殮,與原告和息。不如三人合供營兵打死,汛官必懼而求和。邱阿楚得賂領埋
    ,可免通報,我等皆無禍難。於是捆、打、箍、燒諸事,悉諉營兵,而木條細傷
    ,供為弓弦所打。今汛官不出和息,命案已經通報,徐阿丙話口現在,供證鑿鑿
    ,我等豈能復昧良心乎?此人實係李振川叔姪打死,與營兵無干涉也。
徐阿丙:(餘思)屍場驗訊之時,吳阿尾匿傷不言,原有情弊。設非振川凌虐,何以教令
    勿言?
兩 人:(因復訊阿尾曰)汝當日身傷,亦言是蔡高所為,今何謂營兵無涉?
阿 尾:惟是振川刑我,所以令我勿言。我因聽其謀,欲冀和息,所以當場默默。
      若果蔡高捆我、弔我、箍我、燒我,我肯為之隱諱乎?今日所供乃是實情,
    雖斬首入地,亦不敢言非振川叔姪矣。
    (訊蔡高,蔡高抵死不承。)
    (乃訊振川,振川歎曰)
振 川:前生夙孽,願死無所言。
阿 尾:(餘曰)阿雙一命,畢竟斃於何人之手?
振 川:我也。
阿 尾:(餘曰)阿雙強壯,汝羸弱之軀,何以能制其死命?必受蔡高賄買耳。
振 川:族姪李阿顯助我,非受賄也。
    (因將當日捆打箍燒情形備述不諱。)
    (與徐阿丙所言俱相吻合。)
    (問前供何以不及阿顯?阿顯家居何處?有父母妻子與否?)
振 川:彼時欲推諉營兵,和息了事,是以不及阿顯,並自己亦不承招。今則道其實耳。
    阿顯家在惡溪,韓文公驅鱷之處。
      無父母妻子,孑然一身,東食西宿。自普邑先回之後,不相聞問者數月,未
    知復出周流道路否也。
    (餘星夜關移海陽縣,專差守提,果獲李阿顯到案。)
    (當堂一訊,不待刑鞠,速將當日偕叔李振川酷虐刑死邱阿雙情形,直言不諱。
    ()
    (與徐阿丙、李振川等各供先後吻合。)
李振川:(餘曰)噫!是矣!
    (乃定爰書,擬振川抵償,阿顯杖流三千里。)
    (蔡高、徐阿丙不行勸救,阿尾、阿雄初供不實,各予八十重杖,解府審明,轉
    (解臬司。)
    (臬司以初報供指為憑,今審係振川、阿顯致斃,與原詳不合,檄駁復審。)
    (餘複虛心靜鞫,詳慎研訊,再無可疑,仍照原擬解上,大拂臬司意,時必欲坐
    (蔡高兇手,取約兵不嚴職名附參。)
    (餘不依,檄駁翻案。)
    (不勝憤怒,欲加以易結不結罪名,劾餘落職。)
臬 司:(餘曰)殺非辜之人命,以保一己之功名,此事豈我為之哉不如削職,入深山讀
    書,仍不失故吾也。
    (臬司復調餘至省,令復訊,且面諭曰)
臬 司:汝恃才執性,目無上司,我原檄如何駁詰?汝竟置若罔聞!此案若非營兵兇手,
    何能為此酷刑?汝從前驗報如彼,今日審詳如此,何以達部結案?茲付汝再審,
    汝其慎之。
蔡 高:(餘曰)某無才末職,安敢任性?已照憲檄嚴審,而犯證矢口不移,無如何也。
    海濱之人,為盜捕盜,無所不諳。捆打箍燒之事,原不必待營兵而後能。振川身
    任縣胥,豈不知殺人者死?阿顯並未刑鞫,亦皆甘罪如飴,此則鬼物憑之。人命
    關天,不償不已,豈人所能強乎?蔡高實係無辜,故令屈抵,不特抵者不願,恐
    受抵者亦不願也。當時錄供通報,則據所言如彼。今日審出實情,則定愛書如此
    。大部駁詰,亦無如何。去官事小,枉殺非辜事大,惟有靜聽參革而已。
    (臬司怒不可回,跳叫詈罵,欲行揭參。)
臬 司:(左右曰)免冠,叩響頭謝罪。
蔡 高:(餘笑曰)免冠亦不妨;但頭何能響?此事我未之學也。
臬 司:(臬司亦笑且恨)汝且虛心再審,不必執定意見。
蔡 高:(餘曰)不敢也。
    (餘思限期已迫,若待再訊解府,府訊解司,則緩不及事,因將案卷、人犯帶赴
    (本府公署會審。)
    (駁詰刑訊,以府憲胡公為主,餘從旁靜而聽之。)
    (命胥役亦於其旁,並記口供。)
    (則振川、阿顯、蔡高、阿丙、阿雄、阿尾諸人,堅供如前,至死不變。)
    (餘更改問語,補新供,再將原讞敘入,攜質臬司。)
    (閱畢大怒,罵曰)
臬 司:汝止自改問語耳,供讞則仍舊。真目無上司,視我若狗吠者也。
蔡 高:(餘曰)不敢!問語出自問宮,可以更改;口供出自犯人,死生關係,豈問官所
    能移易?口供即不可移,讞語自難更張。今日之案,實無疑義,請憲台明鏡親審
    。如有謬戾,罪不敢辭。
臬 司:親審若有別情,揭參必不可易。
蔡 高:(餘曰)願之。
    (遂趨出。)
    (同列皆為我危。)
蔡 高:(餘曰)我自幼貧賤,以至今日,一官有無,何足輕重?殺人以媚人,此官尚可
    為哉!
    (越數日,臬司親訊,疑振川等受人賄,囑將遍刑之。)
振 川:(振川日)我在公門數十載,豈不知殺人者死?雖有千金之賄賂,而無性命以受
    享,得此欲何為哉?吾以四金不能捨之故,誤殺一人;今復諉罪於無辜之人,是
    我又殺一人也。此案不枉,即夾死亦無他供矣。
蔡 高:(阿顯曰)我殺人不認,乃當刑夾。既已供招朋白,不敢嫁禍他人,又何夾焉?
蔡 高:吾今日即死於夾,不敢代人償命,使邱阿雙含怨九泉也。
    (阿丙、阿雄、阿尾皆言前供是實,今日夾死亦再不能轉移爾。)
臬 司:(臬司顧書吏而笑曰)伊等作手如此精妙乎?吾欲翻案,則無從翻起;欲刑夾,
    則無從夾起。
書 吏:此是實情,非作手也。且將此案商之撫憲可乎?
臬 司:善!
    (即以其情入白之。)
臬 司:(撫憲曰)可矣。
    (遂依擬題結。)
    (而李振川、李阿顯數日之間,先後俱卒於番禺縣獄,不待刑法之及也。)
    (譯文戊申年二月初五,普寧縣城東郊走來一位官差模樣的人。)
    (他後面跟著個挑行李的,還有兩個好像轎夫一樣,抬著一個遍體鱗傷、面容憔
    (悴的人,到邱興開辦的旅店投宿。)
    (次日清晨,挑行李的先動身走了,順著通往潮陽的大路而去。)
    (受傷的人尚未起牀,官差和兩個轎夫正準備上路。)
臬 司:(店主邱興上前詢問,官差指著躺著的傷號說)他是個偷錢賊。正想稟官追究查
    辦,因為有病未能走。
    (過了一會,官差和兩個轎夫也離開了。)
    (邱興忙去看那生病的人,卻原來是本家的邱阿雙。)
    (問他話,不能回答,只是用手比划著,那意思是說他被人毆打,傷勢很重,恐
    (怕不久於人世了。)
    (邱興又驚又怕,立即報告鄉長高伯友,共同追趕官差一行人。)
    (約摸追了二里路才趕上,即將官差和轎夫三個人一起帶了回來。)
    (高伯友問這是怎麼回事?才知道那位官差是海陽縣衙門的書吏,名叫李振川,
    (從省城回來。)
    (到葵潭,僱邱阿雙挑行李。)
    (在雲落店住下,夜裡丟失四兩銀子。)
    (邱阿雙承認偷竊,但未償還,因此拉他到普寧縣來,予以追究。)
    (另外那兩個叫林阿雄、吳阿尾,同邱阿雙是伙計。)
    (邱阿雙有個哥哥,名叫邱阿雄,在普寧縣做獄卒。)
    (邱興把他叫來見阿雙,這時阿雙已經不能說話,剛過午後即斷氣了。)
    (於是,二人一起將此案稟告縣尉,把李振川三人收獄監禁,同時行文到潮陽向
    (我申報。)
    (我星夜返回普寧查驗。)
    (見邱阿雙右額角有木棍擊傷痕跡,兩手大拇指有繩索捆綁傷痕,頭上週圍有篾
    (條箍勒傷痕,左右額角還有木片楔子傷。)
    (腦後、腮頰、腋下、下體全被烈火烤傷。)
    (渾身上下道道傷痕,好像是用藤條亂抽留下的印記。)
臬 司:(我不禁感歎道)唉!好慘啊!是誰這樣橫逆,真太過分了!不要說他是鄰縣書
    吏,即便是當道的顯官,下此毒手,我也一定讓他償命!
    (當場審訊,李振川承認因丟失銀兩,懷疑邱阿雙行竊,並用折牀木栓,擊傷邱
    (阿雙額角。)
    (至於其餘傷痕,都是雲落駐軍蔡管隊蔡高及四個兵丁乾的,與自己沒有關係。
    ()
    (吳阿尾、林阿雄也說,捆打、箍勒、燒烤等事,確係兵士審訊賊人,為客人追
    (回銀兩才幹的。)
    (如認為不實,可以訊問雲落店店家徐阿丙。)
    (我暗自思忖:這等異刑,只有追捕強盜的營兵才幹得出來,恐怕他們所說未必
    (沒有道理。)
    (但我又見吳阿尾左手大拇指上也像有繩索捆綁的傷痕。)
    (問他,他卻一口否認。)
    (我不信,再看他的右指,和左手指一樣。)
    (把兩手放到一起來看,顯然是用細繩聯捆兩個大拇指,懸吊在房樑上留下的。
    ()
    (當地把這種捆綁懸吊稱為「雙飛燕」。)
    (再看他頭上,也有篾條箍勒傷痕。)
    (解開他的衣服,只見脅肋之間亦有燒傷痕跡。)
書 吏:(我說)噫!奇怪呀!你身上的傷痕與死者無異,只是較輕而已。但你為何沉默
    不言?
      待我問起,還說沒有。看來,那銀子並非邱阿雙所偷,實際上是你偷的!所
    以你才不敢說。究竟是誰把你打傷的呢?你應該說個明白。
吳阿尾:也是蔡高打的。
書 吏:(我說)蔡高如此橫蠻凶狠,你為何不說?
吳阿尾:李振川不讓我說,恐怕被當作命案干證,牽連受刑而死。
書 吏:(我說)蔡高所乾之事,為什麼李振川不讓你說出去呢?哪有這樣的道理?
吳阿尾:李振川可憐我是個做小買賣的窮人,怕遭連累被解送審問,生活無靠。丟銀是他
    自己的事,恐怕要為蔡高所連累,萬難倖免,何必再將我牽扯進去呢?多連累我
    一個對他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處。
    (我將他們的招供原原本本記錄下來,填上通報圖冊。)
    (同時向雲落守軍發去文書,提審蔡高及店家徐阿丙。)
    (蔡高滿口稱冤,而吳阿尾、林阿雄仍附和指證。)
    (於是我又向惠來守軍發去文書,將蔡高革職除名,以便刑訊。)
    (一面行文追查縱容士兵行兇的軍官姓名,附在上報文書之後。)
    (又把犯人和證人都召集來,細心審問,仔細推敲,不料徐阿丙的供詞與別人大
    (不一樣。)
    (據他說,李振川有一個本家姪子,在外鄉占卜看病為生,不能養活自己。)
    (前一天來投雲落店,初三傍晚偶然與李振川相逢,住在一起。)
    (他懇求李振川借他路費,好回家鄉。)
    (振川答應借錢給他。)
    (但次日黎明,李振川便發覺丟失四兩銀子及八十文錢,於是對同住的人說)
李振川:官銀被盜,事關地方,你們若不協力追查,將都被牽連進去!
    (店中所有的人都十分驚恐,互相盤問起來。)
    (僱工林阿雄等都說邱阿雙整夜未睡,兩次開門,出出進進。)
    (於是大家便以為官銀是邱阿雙偷竊的,直接向他追索。)
    (邱阿雙不服。)
李振川:盜竊官銀,打死勿論!
    (他便拿起折牀木栓,擊傷李阿雙額角。)
    (又命本家姪子一起捆綁阿雙。)
    (那姪子恨阿雙把錢偷走,以致使李振川許給他的路費泡湯,便用細繩合捆邱阿
    (雙兩個大拇指,懸吊在樑上。)
    (又從一捆柴中抽出又長又硬的木條,在阿雙身上鞭打了幾十下。)
    (眾人都勸邱阿雙供認,但邱阿雙仍不服。)
    (李振川火氣上升,和姪子一起用竹片紮成圓圈,箍在邱阿雙頭上。)
    (削出兩塊木楔,插進左右額角,使圓圈箍勒得更緊,勒得邱阿雙的兩顆眼珠子
    (都鼓出來了,但仍然不服。)
    (李振川叔姪再用山裡茅草點燃,燎烤他的後腦、腮頰、腋窩、下身。)
李振川:(邱阿雙說)吳阿尾和我同牀而睡,怎麼就不審問他?
    (李振川叔姪又懷疑吳阿尾與邱阿雙合伙偷錢,也把吳阿尾捆綁起來,用懲治邱
    (阿雙的方法來懲治他。)
    (吳阿尾也不服。)
    (李振川因阿雙倔犟,追不出失去的銀子,才到駐軍那裡說起這事。)
    (把總王大振認為事關地方,派遣兵士蔡高至雲落店查問。)
    (邱阿雙自感難以倖免,信口搪塞。)
    (蔡高也認為他就是偷兒,勸振川解去他的捆綁,搜查失銀,但終無所得,於是
    (回軍營稟報。)
蔡 高:(王把總說)審訊盜賊乃是文官之事。
    (令李振川將邱阿雙等帶赴普寧,上告縣衙追究。)
    (李振川叔姪便讓林阿雄、吳阿尾和邱阿雙一起到普寧作證。)
    (剛走數里,邱阿雙又說銀在店中。)
    (李振川等人再帶邱阿雙回店,四處搜尋,仍無蹤影。)
    (太陽快落山的時候,蔡高又來到雲落店,恐邱阿雙深夜逃脫,連累到地方,令
    (李振川捆綁邱阿雙手足而睡。)
    (到初五黎明,邱阿雙已傷勢沉重,不能行走了。)
    (李振川答應為林阿雄、吳阿尾提供酒食,讓他倆把邱阿雙抬到普寧,仍想追出
    (失去的銀兩。)
    (不料想阿雙突然死去。)
    (這便是當時的實情。)
    (我不相信徐阿丙的話,命令上刑,並對他)
對 他:李振川、林阿雄、吳阿尾早已把事說清,豈能聽你一人花言巧語?你得蔡高多少
    賄賂,竟想為罪人開脫,陷害無辜?
徐阿丙:天日在上,夾死我也不敢亂說。請老爺從容細審,等到水落石出之後,如果邱阿
    雙不是李振川叔姪所傷,我願償命!
    (問他李振川本家姪子叫什麼名?徐阿丙)
徐阿丙:我不知道,問李振川就知道了。
    (問營兵四人何名?徐阿丙)
徐阿丙:那天只有蔡高一個人,並無其他兵丁。你就是夾死我,也不能造出四名兵丁姓名
    。
    (我又喚來吳阿尾、林阿雄和徐阿丙對質。)
    (徐阿丙大罵二人昧著良心誣陷良善,說他們將來必遭五雷劈頂。)
    (吳阿尾、林阿雄不敢和徐阿丙爭辯。)
    (我讓給二人上刑,兩人都說)
兩 人:徐阿丙所說屬實,我倆前天糊裡糊塗聽信了李振川的話。他說人命關天,事情重
    大,牽扯進去無止無休,你們家裡又窮,買不起棺材殮埋死者,來求得和原告和
    息。不如我們三人合供阿雙是營兵打死。守軍官員必然害怕而求和。到那時,邱
    阿楚得賂賄埋了屍體,我們幾人就均無禍難了。於是,捆打、箍勒、燒烤等情節
    ,全推給營兵。而將木條細傷,說成為弓弦所打。如今,守軍軍官不肯和息,命
    案已經通報,徐阿丙活口現在,人證物證確鑿,我等怎能再昧著良心不講實話呢
    ?邱阿雙實為李振川叔姪二人打死,與營兵沒有干係。
    (我現在才明白,驗屍審訊之時,吳阿尾呀明受傷,偏偏不說,原來內有情弊。
    ()
    (如果不是李振川凌虐,李振川何必叫他不要吐露實情呢?於是再審吳阿尾,問
    (他)
問 他:你當日挨打受傷,也說是蔡高所為;今天又為什麼說與營兵沒有關係?
吳阿尾:因為是差官李振川打傷我,他叫我不要說。因我中了他的計,希望此案了結,所
    以當場沉默。如果蔡高真正捆我、弔我、箍我、烤我,我肯為他掩護嗎?今日所
    供全是實情,就算砍頭落地,也不敢說兇手不是李振川叔姪了。
    (我又審訊蔡高,蔡高至死不服。)
    (於是我審訊李振川,李振川歎氣說)
李振川:這是前世冤孽,情願一死,沒有什麼可說了。
吳阿尾:(我問)邱阿雙一命,究竟死在何人之手?
李振川:死在我手。
吳阿尾:(我說)阿雙強壯,憑你這瘦弱的身體,怎能制其死命?
      看來,你必然被蔡高賄賂買通,才替他承擔罪責。
李振川:有家姪李阿顯幫助我,打死邱阿雙。我沒有受賄。
    (於是將那天捆打、箍勒、烤燒邱阿雙情形詳細述說,毫不隱諱。)
    (李振川所說與徐阿丙所言全相吻合。)
    (我問他前供為什麼不提及李阿顯?阿顯家住哪裡?是否有父母、妻子?李振川
    ()
李振川:當時想推給營兵,和息了事,所以未提阿顯,連自己也不招認,今天只好說出實
    情。阿顯家在惡溪,就是韓文公驅逐鱷魚之處。既無父母,又無妻子。獨自一身
    ,東食西宿。自從他離開普寧先回家之後,已有數月沒有聽到他的音訊,不知是
    否又出來串鄉週遊。
    (我星夜向海陽縣發出通報文書,專門差人看守捉拿,果然將李阿顯捉拿到案。
    ()
    (當堂審訊,未等上刑,他很快便將當日和叔父李振川一起施用酷虐手段折磨死
    (邱阿雙的情形,直言不諱地供了出來,與徐阿丙、李振川等所供一致。)
李振川:(我說)噫!是了!
    (於是便寫口供文書,擬定李振川抵償邱阿雙性命,阿顯重杖、流放三千里。)
    (蔡高、徐阿丙未能勸救,吳阿尾、林阿雄初供不實,各打八十重杖。)
    (將他們解至府衙審問明白,再轉送省裡臬台衙門。)
    (臬台大人以初次上報文書為憑,而這次審問結果是李振川、李阿顯為殺人元凶
    (,與原文不合,駁回覆審。)
    (我重又虛心靜審,詳細勘問,再無可疑之處,仍照原定刑名解送,這大大違背
    (了臬台大人之意。)
    
    
13**時間: 地點:
    (當時他非要將蔡高判為兇手不可,以追查雲落駐軍軍官對下屬管束不嚴之罪。
    ()
    (見我不依照他駁回的文書翻案,不勝憤怒,打算加給我一個易結不結的罪名,
    (將我罷官革職。)
吳阿尾:(我說)殺害無辜之人,以保我一己的功名,這種事豈是我做的嗎?那還不如罷
    官革職,進入深山讀書,仍不失我清白的本色!
    (臬台大人又調我到省裡,讓我復審,並當面訓斥道)
臬台大:你恃才任性,目無上司,我原下的文書是怎樣駁詰的?你竟敢置若罔聞!此案若
    非營兵行兇,怎能用此酷刑?你從前那樣驗報,今天又這樣審結,前後不一,怎
    能上達刑部結案?現將此案給你再審,你可要當心謹慎!
吳阿尾:(我說)卑職無才位低,怎敢任性?已照大人檄文嚴加審問,而犯人證人矢口不
    移,我又有什麼辦法?海濱一帶的人,做強盜、捕強盜無所不會。捆打、箍勒、
    烤燒等事,本來不必非等營兵才會乾出來。李振川身為縣吏,難道不懂殺人者償
    命?李阿顯並未受刑,也情願認罪,難道這是鬼使神差?人命關天,殺人不償命
    不能完結,豈是別人所能強迫的嗎?蔡高確實是無辜的。委屈他抵命,不只他本
    人不肯,恐怕連接受抵命的人也不心安。當初錄供通報,是根據那時他們所說。
    今天審出實情,則按實情這樣擬定文書。即使刑部駁回,我也沒有辦法。丟官事
    小,枉殺無辜事大。我只有靜候參劾革職而已!
    (臬台大人聽罷,怒不可遏,連跳帶叫,又吵又罵,就要行文參劾。)
臬台大:(左右的人忙提醒我)快脫帽!叩響頭!謝罪!
吳阿尾:(我笑著說)脫帽不妨,但頭怎能響?我還真未學過呢!
    (這話把臬台大人也逗笑了,但怒氣仍未消)
臬台大:你且虛心再審,不必固執己見。
吳阿尾:(我說)不敢。
    (我心想:期限已經迫近,如果等待再審訊,解送府衙;府衙審訊,解送臬台衙
    (門,則太慢來不及。)
    (因此將案卷、人犯帶到知府衙門公署會審。)
    (駁詰刑訊,以知府胡大人為主,我只在旁邊靜觀細聽。)
    (命胥吏衙役也在一旁,一起記錄口供。)
    (結果李振川、李阿顯、蔡高、徐阿丙、林阿雄、吳阿尾諸人,堅持口供如前,
    (至死不變。)
    (我更改問話,補充新供,再將原定判決敘入,帶去呈報給臬台大人。)
    (臬台大人看完大怒,罵道)
臬台大:你只是更改問話,口供、判詞仍和原來一樣!真是目無上司,把我的話當成狗叫
    了!
吳阿尾:(我說)不敢!問語出自問官,可以更改。
      口供出自犯人,生死攸關,豈是問官所能改變的?口供既然不可改變,判詞
    自難更改。今日之案,實無疑義,請大人明鏡親審。如發現其中有差錯,我承擔
    一切罪過。
臬台大:我是要親自審理,若有別情,必然行文參劾於你!
吳阿尾:(我說)情願。
    (說罷大步走了出來。)
    (同僚都為我捏著一把汗。)
吳阿尾:(我說)我自幼貧賤,以至有今日。一官有無,何足輕重?為了保官,殺無辜以
    取悅於上司,這個官還能再當嗎?
    (過了數日,臬台大人親自審訊。)
    (他懷疑李振川等人受了蔡高賄賂,要對所有犯人、證人都再加刑罰。)
李振川:我在衙門數十年,豈不知殺人者償命?即使有千金賄賂,而無性命以享受,要這
    賄賂做什麼用呢?我因為捨不得四兩銀子的原因,喉殺一人。今天若再將死罪推
    諉於一個無辜之人,就等於我又殺一人了。此案我不冤枉,即令夾死我,也沒有
    別的口供了。
吳阿尾:(李阿顯說)我殺人如不認罪,那應當上刑。既已招供明白,不敢再嫁禍於他人
    ,又為什麼再動刑呢?
蔡 高:我今天即使死於夾下,也不敢代人償命,使邱阿雙含怨九泉之下。
    (徐阿丙、林阿雄、吳阿尾也都說前供是實,今日夾死也不能再改變了。)
臬台大:(臬台大人回頭看著書吏笑道)你們的手腳做得如此精妙,我想翻案也無從翻起
    ,想上刑也無從上刑!
書 吏:這是實情,並沒有誰做手腳。那麼就將此案上報巡撫大人好嗎?
臬台大:好吧!
    (隨即將此案結果上報巡撫。)
臬台大:(巡撫大人說)可以了。
    (就將此案按原判了結。)
    (李振川、李阿顯在數日之間,亦先後俱死於番禺縣監獄,沒等到給他們施及刑
    (法。)
    (第十五則 三山王多口)
    (有陳阿功者,以急究女命來告。)
    (雲其女勤娘,嫁鄰鄉林阿仲為妻。)
    (於歸三年,未有男女。)
    (仲母許氏,素酷虐,憎女貧窶。)
書 吏:此九月十三日,我造其家看視之,則女已杳無蹤跡,不知係打死滅屍?抑嫁賣他
    人也?
臬台大:汝女曾否往來汝家?
書 吏:八月來,九月初六日方去,有王阿盛可質。
書 吏:(攝訊之,則阿仲母許氏切切鳴冤云)寡守十七年,始娶一婦,而媳婦連月歸寧
    。七月間往復者二,八月六日再去,十七日、廿四、初三,速之數次,皆不還。
    不知何故?至此十三日,陳阿功忽到我家,欲索女命。此必係阿功立心不良,欲
    圖改嫁,故藏匿耳。
阿 功:(問陳阿功)女在汝家,以何日旋去?輿耶?步耶?何人偕之?
書 吏:女九月初六日言歸,貧人不能具肩輿,遣其弟阿居送之半途,步行而去。
阿 功:汝兩家相距遠近幾何?
書 吏:十餘里。
阿 功:(阿仲母子大呼曰)並無歸來,左右鄰可質。
書 吏:(問王阿盛)汝於何日、何處遇見陳女旋家?
阿 功:聞阿居言之耳,未見也。我家裡許,有三山國王廟。我九月六日,鋤園道左,見
    阿居自廟歸來,言:『吾父命我送姊還家。』我問曰:『姊在何處?』阿居曰:
    『去矣。』我所聞如此而已,餘不知也。
書 吏:陳家貧富何如?
阿 功:(阿盛曰)貧甚!
書 吏:至廟幾里?
阿 功:三里許。
書 吏:林家至廟幾里?
阿 功:六七里。
書 吏:(呼陳阿功詰之曰)汝女既已適人,汝家又非甚富,值此米珠薪桂之秋,日日歸
    寧何為?且夫家促回三四,汝不聽去,又何為?初三來請,汝既不依,豈有初六
    無故自行送去之理?又不令汝子送至其家,半途而返,與無干之王阿盛言之,何
    意?汝子無心一言,汝又何從而知?遂援引以作證據?其為汝改嫁,播弄機巧,
    無疑也。
阿 功:(阿功呼天撲地哭曰)父子至情,蔬水可甘,何必富?婿家催促再三,堅不之許
    ,自覺過當;送還補過,理所當然。兒子尚幼,離家不敢太遠,至於半途,則婿
    家亦已在近。我怪兒回太速,詰以未至半途。兒言已經過廟,有阿盛叔看見。今
    女無蹤,是以牽連及之。我非不知女子從一而終,豈有婿在別嫁之理?
阿 功:(喚阿居問之,則年方十歲)送姊至廟前而返。
書 吏:何不送至其宅?
阿 功:父命我回家牧牛,聽姊自去。
書 吏:(嚇之曰)姊現在汝家嫁人,何敢欺我?汝不實言,斷汝指矣!
    (阿居懼,哭而不言。)
書 吏:(再三餌之,總曰)無此事。
阿 功:廟有僧否?
書 吏:無有。
阿 功:有乞丐否?
書 吏:無有。
阿 功:左右有人家否?
書 吏:無有。
阿 功:有樹林否?溪、河、池塘否?
書 吏:無有。
阿 功:汝家左右鄰何人?
書 吏:左右俱無鄰居。
    (餘終疑陳阿功,所賣較成機局。)
    (而阿功刁悍,阿居幼小,皆難於刑訊。)
    (思南人畏鬼,當以言試之。)
阿 功:(召兩造謂曰)汝兩家俱無確證,難定是非。既道經廟前,則三山國王必知之。
    汝等且退,待我牒王問虛實,明日再審。
    (越次日,直呼陳阿功上堂,拍案罵日)
阿 功:汝大非人類,匿女改嫁,且聽信訟師,欲以先發制人,汝謂人可欺乎?人可欺天
    不可欺,舉頭三尺有神明,三山國王告我矣,汝尚能強辯乎?汝改嫁何人?在於
    何處?得價幾兩?我俱知之。汝不贖還,今夾汝!
    (阿功俱不能答,伏地叩頭求寬。)
阿 功:(餘曰)贖還,寬汝。
阿 功:是也。為窮餓所驅,嫁在惠來縣李姓者,聘金三兩。願鬻牛以贖之。
    (即將陳阿功痛杖三十,枷於市,命之曰)
阿 功:贖還,釋汝,不贖不還,枷死乃已。
    (於是阿功使其妻王氏,往惠來求贖。)
    (李姓勒令倍償財禮。)
    (王氏鬻一牛及幼女,得六金贖之。)
    (林阿仲聞有六金,懟勤娘失節,遂私與王氏議和,得金更娶,而勤娘仍歸李矣
    (。)
    (陳阿功荷校兩月,幾斃命,謂其妻曰)
阿 功:早知三山王多口,悔不將牛及幼女早賣,兔受此苦楚也。今事畢,宜稟官釋我。
    (王氏以其言來告,餘笑而釋之。)
    (譯文有個名叫陳阿功的人,用為尋找女兒的下落前來告狀。)
    (據他說,女兒名喚勤娘,嫁給鄰鄉的林阿仲為妻。)
    (出嫁三年,未生兒女。)
    (阿仲之母許氏生性酷虐,恨他女兒出身貧寒。)
    (九月十三日,到林家看望女兒,女兒已杳無蹤跡。)
    (不知是被打死滅屍?還是嫁賣他人了?)
問 他:你女兒曾來你家嗎?
阿 功:八月裡來過,九月初六才走,有王阿盛可以作證。
阿 功:(將林阿仲母子拘捕訊問,林阿仲母親許氏哀哀切切,鳴冤不已)我守寡十七年
    ,才娶下兒媳,而媳婦連月回娘家省親。七月間往返兩次,八月六日又回去。八
    月十七日、廿四日、九月初三接請她數次,都不回來,不知是何緣故?就這樣到
    了九月十三日,陳阿功突然來到我家,聲言要素女兒性命。
      這一定是陳阿功存心不良,要讓女兒改嫁,故意將她女兒隱藏起來了。
阿 功:(我又問陳阿功)勤娘在你家,是何日返回婆家的?是乘轎,還是步行?有誰和
    她同行?
問 他:女兒九月初六回婆家,窮人家哪有轎子,只好讓她弟弟送到半途,步行回去。
阿 功:(我問)你們兩家相距多遠?
問 他:十餘里。
問 他:(聽到這裡,林阿仲母子大聲喊道)勤娘並沒有回來,左鄰右舍可以作證。
阿 功:(我叫來王阿盛問)你在何日何處遇見陳阿功女兒回婆家?
問 他:我是聽阿居說的,並未看到。離我家裡把路的地方,有一座三山國王廟。我九月
    初六那天在道旁菜園鋤地,看到阿居打廟裡回來,說:『我父親讓我送姐姐回婆
    家。』我問他:『你姐姐在何處?』他說:『已經走了。』我聽到的就是這些罷
    了,其餘的就不知道了。
阿 功:(我又問)陳家家境如何?
問 他:(王阿盛說)窮極了!
阿 功:(再問)到廟裡有幾里路?
問 他:三里左右。
阿 功:林家到廟裡幾里?
問 他:六七里。
阿 功:(我叫過陳阿功來責問道)你女兒既已嫁人,你家又不是很富,現在米薪騰貴,
    她天天回娘家做什麼?況且夫家再三再四地催促她回去,你不許回,又是為什麼
    ?九月初三來請,你既然不准回去,豈有初六無故自行送回的道理?又不讓你兒
    子送她到家,半路而返,偏偏和毫無干係的王阿盛說起此事,這是何用意?你兒
    子無心說的一句話,你又是怎麼知道的?你把這話作為證據,看來是為你女兒改
    嫁,故意耍弄的手段,這是沒有疑問的了。
    (陳阿功呼天搶地,哭叫)
哭 著:父女情深,吃點菜,喝口水也是甜的,何必富貴?女婿家再三催促,我堅持不許
    返回,自覺過分,送她回去理所當然。兒子還幼小,不敢離家太遠。送到半路,
    則離女婿家已不遠了。我還怪兒子回來得太快,盤問他有沒有送到半路?他說已
    經過廟,有阿盛叔看到了。現在女兒無有蹤跡,所以把阿盛牽連進去。我不是不
    知道女子應從一而終,豈有女婿還在就叫女兒另嫁的道理。
    (叫來阿居訊問,只見他年方十歲,說送姐姐至廟前後返回。)
問 他:(我問他)為什麼不送到姐姐家裡。
問 他:父親讓我回家放牛,讓姐姐自己回去。
哭 著:(我故意嚇唬他說)你姐姐在你家嫁人了,你怎敢騙我?你要是不說實話,我就
    砍斷你的手指!
    (阿居害怕,光哭不說話,再三誘他,總是說)
問 他:沒有這回事!
問 他:(我又問他)廟裡有和尚嗎?
問 他:沒有。
哭 著:(我又問)有乞丐嗎?
問 他:沒有。
問 他:(我問他)廟左右有人家嗎?
問 他:沒有。
哭 著:(我又問)有樹林、河流、池塘嗎?
問 他:(他還是說)投有。
哭 著:(我又問)你家左鄰右舍是什麼人?
問 他:左右都沒有鄰居。
    (我始終懷疑陳阿功,賣女大概已成定局。)
    (但陳阿功刁悍,阿居幼小,都難以用刑審訊。)
    
    
14**時間: 地點:
    (忽然想起南方人怕鬼,何不用言語試探一下。)
問 他:(於是召來原告和被告兩方)你們兩家都無確證,難定是非。既然說經過廟前,
    那麼廟神三山國王必然知道這件事。你等暫且退下,待我投書三山國王探問虛實
    ,明天再審。
    (第二天,我直接叫陳阿功上堂,拍案罵道)
阿 功:你簡直不是人,竟然藏女改嫁。且聽信訟師,要先發制人。你以為人可欺嗎?人
    可欺而天不可欺,舉頭三尺有神明。三山國王已經告訴我了,你還強辯嗎?你將
    女兒改嫁何人?嫁於何處?從中得多少銀兩?我全知道了。你若不贖還女兒,我
    今天就要動刑把你夾起來!
    (陳阿功害怕了,不能回答,伏在地上,叩頭求饒。)
阿 功:(我說)把你女兒贖還就寬大你。
阿 功:是!因為窮餓驅使,我將女兒嫁到惠來縣一個姓李的人家,得聘金三兩銀子。我
    願賣牛把她贖回來。
    (當即將陳阿功痛打三十板,上了枷,押到市上示眾,對他)
對 他:贖還女兒放你;不贖還,就枷死你才算完!
    (於是,陳阿功讓他老婆王氏去惠來縣求贖。)
    (姓李的勒令加倍償還彩禮。)
    (王氏賣了一頭牛和小女兒,得六兩銀子,準備贖還女兒。)
    (林阿仲聽說有六兩銀子,怨恨勤娘失節,遂與王氏私下議和,得到銀子去另娶
    (,這樣一來,勤娘仍歸姓李的了。)
    (陳阿功頸上帶枷兩個月,幾乎死去,便對他老婆王氏說)
對 他:早知三山王多嘴,後悔沒將那頭牛和小女兒早賣了,也免得受這份苦楚了。如今
    事情了結,該稟告官老爺放我了。
    (王氏把這番話告訴我。)
    (我忍不住笑了起來,接著便把他釋放了。)
    (第十六則 西谷船戶)
    (潮為郡,故產谷之區也。)
    (三歲兩饑,民生艱食。)
    (雍正五年,制、撫大吏請於朝,議發西谷十萬石,勻貯潮屬各縣倉,備賑恤平
    (糶之用。)
    (詔報可,兵民以手加額相慶慰。)
    (而是年夏禾半收,冬稔八分以上,穀價稍平。)
    (秋冬間,撫、藩派撥省倉西谷,發運惠、潮。)
    (觀察樓公,故廣州郡守也。)
    (公在廣府任內,平糶出入,存留未買穀價五萬四千二百八十石。)
    (應買谷還新守補倉。)
    (而潮為公所屬郡,乃議往高州買谷運潮,省勞費。)
    (時嶺東穀價石尚八錢。)
    (西谷上者不過五錢,中者、下者在三四錢之間,一舉兩美。)
    (制、撫以為便,於是運潮之谷。)
    (樓公毅然任之,領出穀價,遠近並買,遣潘田司巡檢宋肇炯、烏槎司巡檢張宏
    (聲、三河司巡檢張德啟、招寧司巡檢范仕化,分途押運。)
    (潘田司素有幹才,能權子母,將穀價於佛山購廣鍋、棉布之屬,帶往高州發市
    (,然後買谷以歸。)
    (稍延時日,誤風汛,即在高州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
    (又在香山海洋,報稱被盜。)
    (又報漂沒三舟,而私貨毫無損失。)
    (或者疑之。)
    (烏槎司亦在海豐洋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
    (招寧司專在省城領運近買之谷一萬五百五十石,全付潮陽。)
    (范巡檢以海船險苦,先由陸旋潮。)
    (擁運人役,各與船戶串通,沿途盜賣,每賣谷一石,押運得錢百文,以為定例
    (。)
    (所督八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開駕,至四月二十八日到潮邑之磊口。)
    (餘適會海門、潮陽、達濠三營將官,勘酌修造戰船、木植,聞西谷備極不堪。
    ()
    (兵以發餉為患,因檄行押運巡檢范仕化,就八船中各起好谷一石,送至縣堂。
    ()
    (會同海門營參將許君諱大猷、潮陽營游擊劉君諱廷俊、守備永君諱福達、濠營
    (守備吳君諱昆,即於縣堂之上,眼同風揚。)
    (每谷一石,有扇淨八斗二三升者,有七斗五六升者,合計勻算,石可得淨谷八
    (斗。)
    (復令范巡檢會同弁目碾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色黟且碎。)
    (三營有難色。)
對 他:(餘謂范巡檢曰)聞西谷素佳,道憲軫念民瘼,豈忍以有名無實之谷,失嗷嗷待
    哺之人心?皆君輩不慎,致使船戶舞弊至此!將奈何?
阿 功:(范憤然作色曰)此皆道憲所買之谷,好醜唯道憲是問,船戶不敢損毫芒也。
阿 功:(時道府檄催收谷甚急,且言船泊海上,風濤不測,萬一有意外之虞,將誰任咎
    (?餘曰)然!且受之。
    (遣書吏黃遇、趙平、邱潮、黃輝、陳良、陳智等,帶領小船數百,往磊口接運
    (。)
    (則見船上高飄黃旗,大書「奉旨押運」。)
    (憲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寧司外甥馬相公、弓兵董明,皆正容端坐,作上司差員
    (行徑。)
    (舵梢水手,如虎如狼,指揮呵叱。)
    (黃遇等相顧懾息,莫敢出聲。)
    (先以水浸爛谷攙和量交,群吏以不堪貯廒為請。)
船 戶:(船戶厲聲曰)大老爺發下之谷,雖粗糠沙泥,誰敢不受?汝主欲做官否也?
書 吏:非敢不受,但濕谷另交,可以攤曬。乾濕混雜,恐乾者亦為所累。
船 戶:我不管也!
    (吏不敢復言,亦屈意受之。)
    (是時,船上諸人驕橫無比,言必稱「大老爺」。)
    (范巡檢與吏言船戶,必曰「大老爺船戶」。)
    (言舵工水手,必曰「大老爺舵工」、「大老爺水手」。)
    (而船戶水手,日日輪流置酒,與招寧司高宴,妓女頑童,晝夜不絕。)
    (諸水手又設為欹量之法,將斛斜放,谷面不俟上滿,輒盡力向下刮之。)
船 戶:(群吏曰)如此則每斛少一升有奇矣,我等將何以交倉?
船 戶:大老爺斛面如是,汝等上倉與否,我安知之?
船 戶:(吏黃輝不能忍,出怨言曰)如此,則我等每人須賠谷數十石。汝輩傷天害理,
    不存良心,動輒稱大老爺。大老爺豈教汝如是乎?
    (船戶黃兆太怒,鳴鑼黨眾,將黃輝楚撻破額。)
    (輝跳入小船逃生。)
    (兆遣王阿受、李阿二等追至小船,撲擊之。)
    (小船戶陳阿牡、蔡阿相皆被傷。)
    (招寧司馬相公目視之而無言。)
    (時五月十一日也。)
    (於是小舟盡逃,群吏踉蹌歸來,莫敢再往。)
    (尚有三千餘谷在船未收。)
    (餘不得已,復僱募小船,於十三日檄委巡檢范仕化,帶領交收。)
    (范仕化不肯。)
    (餘思仕化身為運官,船戶其所管轄,又現任招寧司巡檢,以潮邑之屬員辦潮邑
    (之公事,有何推托之處?)
    (於十五日再行檄催。)
    (至十七日,仕化猶不動)
范仕化:道憲係屬至交,經連日具稟陳明,早晚谷船疏失,不知是誰之罪?
    (餘聞其語,為之毛髮悚然。)
    (知此人奸險能乾,為上憲腹心重用之員。)
    (既經連日具稟,恐夤夜將谷搬藏,鑿舟入水,我咎其可逭乎?因臚列事由,詳
    (明列憲。)
    (即於十八日清晨,躬率小船出海接運。)
    (而西谷愈出愈丑,有水注爛者,有發熱如火者,皆收而不問。)
    (惟秕扁太多,似非原谷,疑道憲所買未必至於此極。)
    (而范巡檢力爭,稱係道憲賤價所買。)
    (海陽、揭陽皆是此谷發付,不干船戶之事。)
    (餘亦不與之辯也。)
    (越次日巳刻,吏復取扁谷來觀,中多米粒。)
    (餘思道憲買谷焉有攙米之理?此確繫船戶盜取碾米,仍將糠秕攙下耳。)
    (碾米必在附近人家,吾得其間而入矣。)
范仕化:(因閒問兩岸有鄉村否?舟子言)樹林內有之。東為鬆子山,西為棉花村。
    (餘佯言舟中熱甚,登岸乘風,坐於鬆蔭之下。)
    (少頃,有趨而過者,召問之,其人)
其 人:不知也。
范仕化:(餘曰)不知不已,今捉汝。
其 人:須問鄉長。
范仕化:(餘曰)然。
    (即遣役,喚棉花村鄉長。)
    (鄉長病,其母來日)
鄉 長:欲究窩接西谷,則我老人知之,不必問病兒也。吾鄉中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
    ,皆為碾米數十石,或接往達濠發賣。對面鬆子山,李阿家、謝朝士等,更多窩
    接。朝士家中,聞尚有西谷未賣,急掩取無不獲者。
    (餘立刻遣役,趨鬆子山謝朝士家,果有西谷四包在焉。)
鄉 長:(連人及谷俱獲以來,問何船之谷?則曰)鄧文興也。
    (命捉文興,舟中言文興已往府。)
    (鎖其舵工湯廣萬訊之,則諸舟無不然者。)
范仕化:(餘謂范巡檢曰)何如?
范仕化:固知之。
鄉 長:(餘曰)知而不言何也?
    (范無言可答。)
    (餘將兩岸窩接之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李阿家,並八船船戶黃超成等,盡
    (拘入邑。)
    (當堂確訊,則謝朝士於被獲四包之外,另為碾米十三石。)
    (鐘阿信代碾十六石,鐘阿興代碾十四石,皆載往達濠發賣。)
    (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又為載米六石,往達濠發賣。)
    (又代買扁谷二石。)
范仕化:(餘曰)噫!磊口兩村之弊,不過如此矣。
    (訊船戶黃超成,則侃侃宣言,在天字馬頭買扁谷五十石,虎頭門買扁谷十石,
    (至九龍又買扁谷十石,達濠買扁谷六石二斗,棉花村買扁谷一石二斗。)
    (沿途碾米盜賣,共去好谷一百二十餘石。)
    (除攙下扁谷七十七石四斗,今尚缺少額谷五十一石五斗。)
船 戶:(問)汝舟並無破損,何以谷皆漲熱?
    (據供係量交之前一日,恐谷石短少,將扁谷用滾水泡濕攙下。)
    (不虞黃兆等眾人角口數日不來盤收,此所以發熱也。)
    (訊船戶麥長,據供在天字馬頭買扁谷二十石,汕尾買扁谷十石,平海買扁谷六
    (石。)
    (沿途碾米換菜食用,共去好谷八十餘石,除攙下扁谷三十六石,尚缺少谷五十
    (八石。)
    (訊船戶謝勝,據稱)
據 稱:實名王光嵩,乃代謝勝押船。其買賣谷石,皆謝勝自為之事,我不能知其詳。只
    在天字馬頭賣去好谷五十石,隨買扁谷五十石攙下。將開船時,又賣去十餘石。
      平海、汕尾賣去十六石,庵埠賣去五石,皆隨買扁谷攙下。其他處盜賣及沿
    途碾米換魚、換萊,出去好谷不知幾何,大抵亦有百餘石。除攙下扁谷一百二十
    餘石之外,尚缺少谷九十石五斗。
船 戶:汝谷亦發熱何也?
據 稱:我等亦於將交之谷先用滾水泡下,使谷漲多。不虞固黃兆眾人角口,數日不來盤
    收,是以發熱。
船 戶:汝八船皆泡水乎?
據 稱:然也。
    (訊船戶黃兆,則黃兆攬載未回,而所獲者,乃舵工林家相也。)
    (據稱,黃兆在天字馬頭買下扁谷五十石,虎頭門峽西買扁谷二十石,九龍買扁
    (谷十五石。)
    (沿途盜賣及碾米換萊食用,共去好谷一百三十餘石。)
    (除攙下扁谷八十五石,尚缺少谷四十七石五斗。)
    (訊船戶李德,則係黃奇昌、黎阿二公共之名。)
    (黃奇昌在府未獲。)
    (據黎阿二供:在庵埠買扁谷十石,在潮邑買扁谷二十三石,達濠買扁谷三十石
    (,沿途盜賣、碾米、換菜,共去好谷百餘石。)
    (除攙下扁谷六十三石,尚缺少谷三十四石五斗。)
    (訊舵工湯廣萬,據稱,船戶鄧文興買賣之谷,不能深知其詳,止五月初五、初
    (六兩日,在磊口有小船載扁谷兩次。)
    (文興共買二十餘石攙下,沿途盜賣、碾米大約不及百石,攙下扁谷不知多少,
    (今尚缺少谷四十五石。)
    (訊船戶謝永興,據稱)
據 稱:永興在府未回,我乃舵工李昌桂也。永興僱小船,在東莞縣買來扁谷五十石,天
    字馬頭買扁谷三十石,庵埠買扁谷四斗,沿途盜賣、碾米、換菜,亦不過百餘石
    。除攙下扁谷八十餘石,尚缺少谷三十三石五斗。
    (訊船戶陳裕興,據稱)
據 稱:裕興在郡未回,我乃舵工黃志成也。裕興於二月十七日夜,用小船三隻,駁載好
    谷五十石回家。
      在東莞縣買來扁谷五十餘石,虎頭門買扁谷三十石,沿途盜賣、碾米食用大
    約亦百餘石。除攙下扁谷八十餘石,尚缺少谷五十石。
船 戶:(餘曰)噫!是矣!
    (登即移行達濠營,並檄招寧司官吏,將八船駕往達濠港內,嚴加看守。)
    (將船戶黃超成等諸人羈禁通詳。)
    (一面關移海洋縣,提拿船戶黃兆、謝永興、陳裕興、黃奇昌、鄧文興各正身,
    (赴縣質審。)
    (六月初十日皆至。)
    (復訊之,則黃兆實名林有德。)
    (據稱:天字馬頭、虎門、九龍共買攙扁谷八十五石,及碾米、食用、盜賣,缺
    (少之處,與林家相所供若合符節。)
    (謝永興實名滕有興,據稱:省城、東莞、庵埠共買攙扁谷八十石四斗,及碾米
    (、食用、盜賣缺少之處,與李昌桂所供若合符節。)
    (陳裕興自言東莞、虎門買攙扁谷八十餘石,及碾米、食用、盜賣缺少之處,與
    (黃志成所供若合符節。)
    (鄧文興乃湯廣萬,向之湯廣萬乃鄧文興。)
    (所供買攙扁谷、碾米、盜賣缺少之處,亦兩人如出一轍。)
    (黃奇昌詭名劉阿進,據稱:買攙扁谷於黎阿二所供六十三石之外,尚有天字馬
    (頭買攙扁谷九石,虎門買攙扁谷五石,達濠多買扁谷五石,共攙下扁谷八十二
    (石餘。)
    (供亦如一轍。)
    (至問其有無給與高光、馬若愚等每石百錢之陋例?則八船戶合口齊聲,並稱一
    (錢不少,無一人有異詞也。)
據 稱:(餘掩卷歎曰)諸船戶經審數次,不用動刑,先後口供弗差銖黍,此尚何疑義哉
    ?彼行傭貿易之細民,貪小利無足怪。向非押運官役養成驕縱,亦何遽至於斯?
    貓鼠同眠,嫖飲浪費,公然以賤買丑谷,勒抑屬員之惡聲,加之公忠為國之道憲
    。非平日深受憲恩之人所宜出此也。
    (據招砂都約保邱朝、黃經等稟稱:鬆子山、棉花村盜出谷石,招寧司馬相公、
    (弓兵董明、憲役高光等諸人皆預焉。)
    (約長王瓊林、船長邱兆美、保正王朝等稟,查盜接西谷小船,鐘阿信、鐘阿興
    (、魏阿加等之外,尚有招寧司巡船私自載運。)
    (而腳夫吳阿孫自言,范巡檢之子大相公,令將西谷代為挑至米鋪碾米幾石,人
    (巡司衙門食用者二次矣。)
    (約保將吳阿孫解到,訊之果然。)
    (一時幾不能忍,欲將范仕化、高光等問成盜首,通詳參究。)
    (念係上台鐘愛信任之人,投鼠忌器,有傷憲心,恐非自全之道。)
    (再四思維,是以中止。)
    (只將攙和盜賣情節,申憲究追。)
    (但思范仕化等護庇船戶,竟以丑谷盡諉道憲,置身事外,是誠何心?)
    (今水落石出,八船船戶攙下扁谷六百餘石,缺少額谷四百餘石,則此中情弊了
    (然矣。)
    (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兩巡司運到高谷,在澄海縣溪東巷,遭風淹沒殆半
    (。)
    (其谷或在水中撈起,和泥曬之,鹹水浸淫,外乾內敗。)
    (奉憲諭,各縣四六勻撥,餘者盡歸潮陽。)
    (是以潮邑又於四六之外,多收水谷三百餘石。)
    (計接受潘田司好谷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水谷一千三百八十石。)
    (三河司好谷二百七十九石,水谷二百七十八石。)
    (水谷顏色黯黑,觸手成灰。)
    (經憲委招寧、三河兩巡檢,勘估前運西谷之暇,並取一石曬乾,碾出灰米三斗
    (六升。)
    (米戶以為無用,及早設施賠補八百石可已;遲之,則歸無何有之鄉。)
    (全為交盤大累矣。)
    (統計潮陽一邑,共收海運西谷一萬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或交代風揚,或碾米給
    (餉,均應賠補三千二百石。)
    (縣令為道憲屬員,自分代賠二千二百石,其攙和盜賣缺額一千餘石之谷,應於
    (各船戶名下追補,此大公至正之道也。)
    (上憲檄行海陽、潮陽二縣,會審究追,將其船變賣賠補。)
    (而招寧司巡檢范仕化,屢藉稱道憲之命,請釋船戶。)
    (餘以事經通詳,案未會審,不敢私釋。)
    (而范仕化背出危言,餘佯為弗知。)
    (比聞制、撫題明西谷兑撥沉失情由,將四巡檢參革發訊,仕化愈懷怨懟,每於
    (道憲之前播弄是非。)
    (餘適奉檄召至郡,促出倉收,面請憲示。)
    (道憲仍命審明,將船變價賠補。)
    (餘思范巡檢監守自盜,已經漏網,倘將船戶盡釋,則千石將問何人?為道憲賠
    (補兩千餘石,固所甘心。)
    (為船戶賠補一千餘石,無此情理。)
范仕化:此等谷石何須賠補?
      即使新官交代,有道憲泰山為主,誰敢不接受哉?
    (然餘心終未敢安。)
范仕化:(仕化退謂人曰)招寧司雖暫時落職,總有開復之期。潮陽縣亦在旦夕,且禍烈
    於我百倍。直張目俟之耳。
    (寅僚以告。)
據 稱:(餘曰)倉谷顆粒皆關民命,未便有名無實,欺誑朝廷。況道憲大人,長者,為
    國為民,斷斷乎無此事也。
    (越數月,其言果驗。)
    (譯文潮州府作為一個大郡,過去曾是個魚米之鄉。)
    (但如今三年倒有兩年饑荒,民生艱難。)
    (雍正五年,總督、巡撫大人請示朝廷,準備調十萬石西谷,分散貯存在潮州府
    (各縣,以備賑恤平糶之用。)
    (朝廷下詔許可,當地兵士百姓以手加額,歡欣慶幸。)
    (而這一年,夏季有五成收成,冬季在八成以上,穀價漸漸平下來。)
    (秋冬之際,巡撫、藩台大人撥發省倉西谷,發運惠州、潮州。)
    (惠潮道台樓大人是原來的廣州知府。)
    (他在廣州任職期間,遇荒年賣出平價谷五萬四千二百八十石,應買回交還新任
    (知府以補充米倉。)
    (潮州是樓大人下屬府郡,就打算到高州買谷運往潮州,以節省勞費。)
    
    
15**時間: 地點:
    (當時,嶺東一帶穀價每石八錢銀子,而西谷上等的每石不過五錢,中、下等則
    (在每石三四錢之間。)
    (可謂一舉兩美,總督、巡撫以為很合適,於是樓大人毅然承擔向潮州運谷之事
    (,領出谷錢,遠近並買,派遣潘田司巡檢宋肇炯、烏槎司巡檢張宏聲、三河司
    (巡檢張德啟、招寧司巡檢范仕化,分路押運。)
    (潘田司巡檢素有才幹,很會做買賣。)
    (他用買谷款從佛山購買廣鍋、棉布之類,帶往高州去賣;然後買谷返回。)
    (因為拖延時日,耽誤了風汛之期,竟在高州海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
    (又報稱在香山海面被盜,還報漂沒了三條船,然而私貨毫無損失。)
    (對此有人懷疑。)
    (烏槎司巡檢也在海豐海面沉失西谷二千八百石。)
    (招寧司專門在省城領運從近處所買之谷一萬零五百五十石,全部發付到了潮陽
    (。)
    (范巡檢因為海上行船危險艱苦,先從陸路返回潮州。)
    (負責押運西谷的差役,各與船戶串通,沿途盜賣西谷。)
    (每盜賣一石西谷,押運差役得錢一百文,作為定例。)
    (范巡檢所督運的八隻船,自二月十八日在省啟航,至四月二十八日方才到達潮
    (陽縣的磊口。)
    (適逢我會合海門、潮陽、達濠三營將官,勘查商量修造戰船、木柵。)
    (聽說運到的西谷極不成樣子,難以作為軍糧發下,甚為擔憂。)
    (因而發文書給押運巡檢范仕化,讓他從所押八船之中,各拿好谷一石,送至縣
    (堂。)
    (會同海門營參將許大猷、潮陽營游擊劉廷俊、守備永福達、濠營守備吳昆,就
    (在縣衙大堂之上,當眾揚簸。)
    (每一石谷,有的揚簸後淨剩八斗二三升,有的淨剩七斗五六升,合計起來一算
    (,平均每石可得淨谷八斗。)
    (我又令范巡檢會同兵弁頭目把稻穀碾成米,每石得米三斗八九升,或四斗不等
    (,米又黑又碎。)
    (三營將官面有難色。)
據 稱:(我對范巡檢說)聽說西谷向來質量很好,道台大人深切憐念百姓疾苦,怎麼用
    這次谷充數,這不失去人們的信賴之心嗎?都因你們這班人做事不慎,使得船戶
    們營私舞弊到這種程度,這事該怎麼辦呢?
范仕化:(范巡檢生氣變了臉色說)這都是道台大人所買之谷,是好是壞只能去問道台大
    人,船戶不敢有絲毫損害。
范仕化:(這時,道里和府裡行文催促收谷十分緊迫,並且說,停泊海上,風濤難測,萬
    (一有意外的憂患,誰來承擔責任?我說)既然如此,暫且將稻穀收下。
    (我派書吏黃遇、趙平、邱潮、黃輝、陳良、陳智等人,帶領數百隻小船,開往
    (磊口接運西谷。)
    (只見船頭黃旗高飄,上書「奉旨押運」四個大字。)
    (道台衙門差役高光等十人,及招寧司巡檢的外甥馬相公、弓兵董明,都正襟危
    (坐,面容嚴肅,擺出上司差員的架勢。)
    (舵工水手,一個個如虎似狼地呵叱指揮。)
    (黃遇等人面面相覷,大氣也不敢出,一句話不說。)
    (開始量交的西谷中摻和了不少水浸泡爛的穀子。)
    (書吏們怕不能貯存,請求不要再摻。)
船 戶:(船戶厲聲喝道)大老爺發下的穀子,就是粗糠泥沙,誰敢不受?你們的主人還
    想做官嗎?
書 吏:(書吏們都說)不是不要。但濕谷可以另交,以便攤曬。乾谷和濕谷混雜在一起
    ,恐怕乾谷也要被糟蹋了。
船 戶:(船戶們說)我不管這些!
    (書吏們不敢再說什麼,只好忍耐著把谷接收下來。)
    
    
16**時間: 地點:
    (當時,船上的人無比驕橫,口口聲聲地大老爺長,大老爺短。)
    (范巡檢和書吏們提到船戶,必須說「大老爺船戶」。)
    (提到舵工水手,要叫「大老爺舵工」、「大老爺水手」。)
    (而船戶水手們,天天輪流擺酒,和招寧司宴飲。)
    (妓女頑童,晝夜不停地侍候在周圍。)
    (水手們又設計出一種斜量的方法。)
    (量稻穀時,把鬥斜著放,不等裝滿,就盡力向下刮去。)
書 吏:(書吏們說)這樣量交,每鬥就要少一升有餘,我們怎麼交倉呢?
船 戶:大老爺就是這樣的鬥。你們能不能交倉,我怎麼知道!
    (書吏黃輝忍耐不住,埋怨道)
書 吏:這樣量鬥,我們每個人就要賠進去數十石穀子。你們這些人傷天害理,沒有良心
    ,動不動就拉出大老爺打掩護。大老爺難道教你們這樣做嗎?
    (船戶黃兆大怒,敲起鑼來聚集同伙,將黃輝的額頭打破。)
    (黃輝跳上小船逃生。)
    (黃兆指使王阿受、李阿二等追上小船擊打。)
    (小船戶陳阿牡、蔡阿相也都被打傷。)
    (招寧司馬相公面對著這種場面,卻視而不見,一言不發。)
    (這是五月十一日發生的事情。)
    (這時,小船全部逃走了,書吏們踉踉蹌蹌地跑回來,不敢再去。)
    (但還有三千多石西谷在船裡沒能接收。)
    (我沒辦法,重又僱用小船,在五月十三日發文書委托范仕化巡檢,帶領接收西
    (谷。)
    (范仕化不願意。)
    (我心想:范仕化身為押運官,負責管轄船戶,現在又擔任招寧司巡檢的職務,
    (以潮陽縣屬員的身份辦理潮陽的公事,有什麼理由推托呢?於是,五月十五日
    (再去文書催促。)
    (到了十七日,范仕化還是不動,並且說)
范仕化:道台大人是我的至交好友,經我連日稟告說明,這西谷船上發生的疏漏閃失,還
    不知是誰的罪過呢!
    (我聽他這樣說,不由得大吃一驚,毛髮悚然。)
    (方知此人既奸險又能幹,是上司的心腹,很受重用。)
    (既然已經連日稟報道台大人,我怕他趁深夜將稻穀偷運走,再把船鑿漏沉下水
    (,真那樣我的罪過還能逃避嗎?因此,我陳列事由經過,詳細明白地稟告各級
    (上司。)
    (隨即在十八日清晨。)
    (親自率領小船出海接運。)
    (而西谷越來越不成樣子,有的被水泡爛,有的正在發熱,像火一樣燙人。)
    (我也不管這些,一概收下,不作盤問。)
    (只是秕谷太多,好像不是原來的西谷,恐怕道台大人所買西谷,未必這樣粗劣
    (。)
    (但范巡檢極力爭辯,說是道台大人用便宜的價錢買下的。)
    (海陽、揭陽兩地都是用這類穀子發付的,不干船戶們的事。)
    (我姑妄聽之,也不和他爭辯。)
    (第二天上午時分,書吏們又取出秕谷來看,發現其中有很多米粒。)
    (我暗自思忖:道台大人買谷,哪有在谷中摻米的道理?看來這必是船戶們偷谷
    (碾米,將米取走,仍把米糠、秕谷摻進原來的谷裡。)
    (碾米的地方必定在附近人家,必須趁機秘密調查一下。)
    (於是在閒談時打聽兩岸有沒有村莊?船家說)
臬台大:樹林裡就有。東邊的村莊名叫鬆子山,西邊的村莊叫棉花村。
    (我假稱船裡太熱,便登岸乘風納涼,坐在鬆樹之下。)
    (不一會,見有人快步走過,便召來詢問。)
臬台大:(那人說)不知道。
范仕化:(我說)不知道也不算完,今天我就捉拿你。
臬台大:(那人說)這事必須問鄉長。
范仕化:(我說)那好吧!
    (隨即派差役去叫棉花村鄉長。)
    (不料鄉長正生病,但他母親來了)
鄉 長:若要追查偷盜、窩藏西谷的事,問我好了,我老婆子全知道,不必去問我生病的
    兒子。我們鄉里的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都為船戶碾了數十石米,有的還運
    到達潦發賣。對面鬆子山村的李阿家、謝朝士等,窩藏更多。聽說謝朝士家還有
    未賣完的西谷,趕緊過去搜查,沒有抓不到的。
    (我立即派差役趕到鬆子山謝朝士家,果然他家還存著四包西谷。)
    (便連人帶谷一起抓獲,帶到船上。)
問 他:(問他這是偷哪條船上的西谷)是鄧文興船上的。
    (命人去捉鄧文興,開船的說文興已經到府裡去了。)
    (於是便將船上的舵工湯廣萬綁來審問。)
    (一問才知,所有運西谷的船沒有不干這種勾當的。)
鄉 長:(我對范巡檢說)怎麼樣?
范仕化:這些我本來就知道。
船 戶:知道為什麼不說呢?
    (他無言可對。)
    (我將接收窩藏西谷的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李阿家,連同八隻船上的船戶
    (黃超成等,一並逮捕,押入縣城。)
    (當堂審訊,得知謝朝士除被查獲的四包西谷之外,還為船戶碾米十三石。)
    (鐘阿信代碾十六石,鐘阿興代碾十四石,都運往達濠發賣。)
    (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並運走六石到達濠發賣,另外還代買次
    (谷二石。)
范仕化:(我說)噫!磊口兩村舞弊情形,不過如此了。
    (審問船戶黃超成,他侃侃而談,倒也痛快,說在天字碼頭買次谷五十石,虎頭
    (門買次谷十石,到九龍又買次谷十石,在達濠買次谷六石二斗,在棉花村買次
    (谷一石二斗。)
    (沿途碾米盜賣,共用去好谷一百二十餘石。)
    (除摻下次谷七十七石四斗,按數額現在尚缺少五十一石五斗。)
問 他:(我又問他)你的船並無破損,為什麼船上的稻穀都發脹發熱?
范仕化:(他供認)是在量交的前一天,恐怕稻穀數量短少,便將次谷用滾開水浸泡摻進
    去。不料黃兆等人發生口角,好幾天沒來盤收,以致稻穀發熱。
    (審問船戶麥長,據他招供:在天字碼頭買次谷二十石,在汕尾買次谷十石,在
    (平海買次谷六石,沿途碾米、換菜、吃用,共用去好谷八十餘石,除摻下的三
    (十六石次谷,還缺少五十八石。)
    (審問船戶謝勝,他說)
問 他:我並非謝勝本人,本名王光嵩,只不過是代謝勝押船。買賣穀子之事,都是謝勝
    乾的,我並不知底細。只是在天字碼頭賣出好谷五十石,隨即買五十石次谷摻下
    。快要開船時,又賣出好谷十餘石。到平海、汕尾,賣出十六石,到庵埠賣出五
    石,都隨時買次谷摻下。其他地方盜賣及沿途磨米、換魚、換菜用去的好谷不知
    道有多少,大約也有百餘石吧!除了摻進去一百二十餘石次谷外,還缺少九十石
    五斗。
問 他:(我問他)你們的稻穀怎麼也發熱?
問 他:我們也是在量交之前先用滾開水浸泡,使稻穀發脹。不料因黃兆等人發生口角,
    好幾天不來盤收,所以發熱。
問 他:你們八家船戶都用滾水泡稻穀嗎?
范仕化:是的。
    (提審船戶黃兆,但黃兆出外攬活未回,抓到的是他的舵工林家相。)
    (據林家相說,黃兆在天字碼頭買下次谷五十石,在虎頭門、峽西買次谷二十石
    (,在九龍買次谷十五石。)
    (沿途盜賣及碾米、換菜、食用,共用去好谷一百三十餘石。)
    (除摻進次谷八十五石,還缺少四十七石五斗。)
    (提審船戶李德,原來李德是黃奇昌、黎阿二兩人共用的名字。)
    (黃奇昌在府裡沒有抓到,據黎阿二招供:在庵埠買次谷十石,在潮邑買次谷二
    (十三石,在達濠買次谷三十石,沿途盜賣、碾米、換菜,共用去好谷百餘石。
    ()
    (除摻下次谷六十三石,還缺少三十四石五斗。)
    (審問舵工湯廣萬,據他說:船戶鄧文興買賣的穀物,他不詳細知道。)
    (只知道五月初五、初六兩天,在磊口有小船運兩次次谷。)
    (鄧文興共買二十餘石次谷摻下,沿途盜賣、碾米,大約不到百石,摻進去多少
    (次谷不知道,現還缺少四十五石。)
范仕化:(提審船戶謝永興,被抓的人招供說)謝永興在府裡沒回來,我是舵工李昌桂。
    謝永興僱小船,在東莞縣買次谷五十石,在天字碼頭買次谷三十石,在庵埠買次
    谷四斗,沿途盜賣、碾米、換菜也不過百餘石。除摻進去的八十餘石次谷,還缺
    少三十三石五斗。
范仕化:(提審船戶陳裕興,被抓來的人招供說)陳裕興在府裡沒回,我是舵工黃志成。
    陳裕興在二月十七日夜間,用三隻小船掠奪好谷五十石回家。在東莞縣買次谷五
    十餘石,在虎頭門買次谷三十石,沿途盜賣、碾米、食用大約百餘石。除摻下次
    谷八十餘石,尚缺少五十石。
問 他:(我說)唉!是了!
    (隨即到達濠營去,同時行文招寧司官吏,將八家船戶帶至達濠港內,嚴加看守
    (。)
    (將船戶黃超成等人捆綁監禁,通報呈文,一面向海洋縣發去公文,提拿船戶黃
    (兆、謝永興、陳裕興、黃奇昌、鄧文興,各驗明正身,到潮陽縣質對審問。)
    (六月初十,一干人犯均到。)
    (重又審訊,原來黃兆真名林有德。)
    (據他說:在天字碼頭、虎門、九龍等地共買八十五石次谷摻下。)
    (關於碾米、食用、盜賣、缺少等項,和他的舵工林家相所供完全相符。)
    (謝永興真名騰有興,據他說,在省城、東莞、庵埠共買次谷八十石四斗摻下,
    (關於碾米、食用、盜賣、缺少等項,和他的舵工李昌桂所供完全一致。)
    (陳裕興自供:在東莞、虎門買次谷八十餘石摻下,關於碾米、食用、盜賣、缺
    (少等項,與他的舵工黃志成所供完全相符。)
    (鄧文興就是湯廣萬,過去提到的湯廣萬即是鄧文興,一人有兩個名字。)
    (所供買摻次谷、碾米、盜賣、缺少等項,前後如出一轍。)
    (黃奇昌假名劉阿進,據他說:除了黎阿二所供買摻次谷六十三石外,還在天字
    (碼頭買摻次谷九石,虎門買摻次谷五石,達濠多買次谷五石,共摻下次谷八十
    (二石多。)
    (其餘的供詞和黎阿二如出一轍。)
    (問他們有沒有給高光、馬若愚等人每石百錢賄賂的規定?)
    (八家船戶眾口一詞,齊聲說確有其事,一錢不少。)
    (沒有一人不是這樣說。)
問 他:(審問到這裡,我不禁掩起案卷,喟然感歎)這幾家船戶,經數次審問,不用動
    刑,先後口供不差毫釐,這還有什麼可疑問的呢?他們不過是受僱用賣苦力跑買
    賣的小民百姓,貪圖小利本無足怪。如果不是掌管押運的官差們驕縱成性,何至
    於竟到這步田地?貓鼠同眠,嫖飲浪費,公然把低價買進次谷、強迫壓制下屬接
    受的惡名聲,加到公忠為國的道台大人的身上,這怎能是平日深受道台大人恩惠
    、栽培的人所應該做的呢。
    (據招砂都約長、保長邱朝、黃經等稟報說:鬆子山、棉花村盜出好谷之事,招
    (寧司馬相公、弓兵董明、道台衙門差人高光等人都參與了。)
    (約長王瓊林、船長邱兆美、保長王朝等稟報,據他們查明,接收盜出西谷的船
    (隻,除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等人外,招寧司的巡船也參與私自載運。)
    (腳夫吳阿孫也私下說,范巡檢的大兒子曾讓他把西谷挑到米鋪,碾了八石米,
    (分兩次運進巡司衙門以供食用。)
    (約長、保長們將吳阿孫解到。)
    (經審問,果有此事。)
    (我一時怒氣難按,想把范仕化、高光問成盜首,呈文通報,追究參革。)
    (但又一轉念:他們都是道台大人鐘愛信任之人,投鼠忌器,不可莽撞任性。)
    (若懲處他們,恐有傷道台大人之心,不是自全之策。)
    (再三考慮,終於作罷。)
    (只將摻和次谷與盜賣情節,申報道台大人,請予以追究。)
    (可恨的是范仕化等人庇護船戶,竟把次谷之事全推給道台大人,洗刷自己,置
    (身事外,是何居心?今天水落石出,事實真相大白,八船船戶共摻下次谷六百
    (餘石,此外還缺少四百餘石。)
    (這中間營私舞弊的情節,已經一目了然了。)
    (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兩巡司將高州買來的稻穀運到,在澄海縣溪東港遭
    (遇狂風,淹沒近半。)
    (他們撈起落入水中的稻穀,連泥帶水地晾曬。)
    (因為海水浸潤,外面曬乾了,裡面卻腐爛了。)
    (奉道台大人之命,各縣按四六比例勻撥好谷和浸水之谷,其餘的全歸潮陽。)
    (這樣一來,潮陽又在四六之外,多收浸水的稻穀三百餘石。)
    (總共接受潘田司好稻穀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浸水的稻穀一千三百八十石。)
    (接收三河司好稻穀二百七十九石,浸水的稻穀二百七十八石。)
    (浸水的稻穀顏色暗黑,一碰就成灰。)
    (經道台大人委托,在招寧、三河兩巡檢勘估先前所運西谷的空閒,共同取來一
    (石浸水稻穀曬乾,碾出灰米三斗六升。)
    (米戶認為這米沒有用。)
    (並說,如能及早交接,再設法賠補八百石,可以無事;慢一點,這些稻穀全要
    (化為灰燼,整個交接就成了大麻煩。)
    (總共算來,潮陽一地共收海運西谷一萬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有的要交接後簸揚
    (,有的要碾米給軍餉,共應賠補三千二百石。)
    (縣令作為道台屬員,自應代賠二千二百石;其餘因摻和盜賣缺額的一千餘石穀
    (子,應由各船戶追補。)
    (這樣處置乃是公平合理的了。)
    (上司向海陽、潮陽二縣發下文書,讓會審追究,將船戶們的船隻變賣賠補。)
    (而招寧司巡檢范仕化,卻一再借道台大人之命,請求釋放船戶。)
    (我認為此案已經呈文通報,尚未會審,不敢私自放人。)
    (范仕化就背後放出危言威脅,我假裝不知。)
    (等到聽說制台、巡撫題明西谷兑撥沉失情由,將由巡撫彈劾革職審訊後,范仕
    (化更加心懷怨恨,經常在道台大人面前播弄是非。)
    (我正好奉命到府裡,急忙讓縣倉收下稻穀。)
    (我當面向道台大人請示。)
    (道台大人仍命我審明此案,將船變賣賠補。)
    (我想:范仕化巡檢監守自盜,已經漏網,倘若再將船戶全部釋放,那麼,短缺
    (的千石稻穀將向何人去要?如為道台大人賠補兩千餘石,我心甘情願;但為船
    (戶賠補一千餘石,就沒有這種道理。)
范仕化:這些穀子何須賠補?即使新官接任,有道台大人作主,誰敢不接受呢?
    (然而我始終不能心安理得。)
范仕化:(范仕化削職後對人說)我招寧司巡檢雖然暫時落職,總有官復原職的日子。潮
    陽縣官的官運也危在旦夕,而且他的禍患要比我厲害百倍。睜大眼睛等著瞧吧!
    (同僚們把他的話轉告給我,我說)
問 他:倉谷粒粒都關乎百姓性命,怎能有名無實,欺誑朝廷?況且,道台大人乃仁厚長
    者,一心為國為民,斷然不會有這等事的!
    (但過了數日,范仕化的話果然應驗了。)
    (第十七則 忍心長舌)
    (林振龍有女曰賢娘,嫁劉公喜為妻,十有一年矣。)
    (生一子一翁姑無恙,廬舍晏然。)
    (公喜以貿易為生,家雖貧,亦不至餒斃。)
    (公喜父國奕,以墳山雀角,待訊揭陽。)
    (適病劇,公喜母攜孫往視之,林氏及幼女阿進在家。)
    
    
17**時間: 地點:
    (未幾,振龍令歸寧以去。)
    (鄰人以為常事,弗疑也。)
    (及公喜歸自廈門,入其室不見其妻。)
    (鄰人陳孫典,以歸寧告。)
    (公喜之振龍家,則振龍不見。)
    (見妻母鐘氏,問賢娘,鐘故為駭愕曰)
鐘 氏:無之。
問 他:(公喜言)某日來在汝家,鄰里眾目共見,何言無有?
鐘 氏:固無有也。
    (公喜歸,沿鄉訪問,偵為鐘氏遣子林開喬及販者郭阿連嫁賣。)
    (以告其族人劉文實,文實率劉國定、劉國重、劉勤、劉連等,偕公喜至振龍家
    (,大噪。)
    (振龍父子不敢出。)
    (公喜計無所施,將林園所種薯芋殘毀狼藉。)
    (鐘氏出阻,文實等嘩然詬詈之。)
    (公喜痛妻不見,狂跳叫罵,尤無禮。)
    (鐘度無退敵之策,入持剃髮刀出,當眾自划頷頦,諸劉皆驚走。)
    (然鐘氏刎未及喉,刀傷甚輕,固晏然無恙也。)
    (公喜猶不已,必欲追究賢娘蹤跡,來告林振龍賣滅其妻。)
    (振龍亦告公喜賣滅其女。)
    (公喜告鐘氏謀販郭阿連,嫁鬻賢娘及阿進,不知所之,索妻女二命。)
    (振龍亦告公喜謀販郭阿連,嫁鬻賢娘及盜薯行兇,殺傷夫妻兩命。)
    (遣役訪攝郭阿連未至,未訊也。)
    (越二十餘日,鐘氏以病死。)
    (振龍視為奇貨可居,以活殺妻命來告。)
    (雲鐘氏怪劉公喜賣女,公喜聽監生劉文進主謀,聚眾行兇,逼殺鐘氏。)
    (而告詞後開列元凶,則又係劉文實而非公喜。)
    (拐賣逼殺,皆雲文實之事。)
    (餘見其前後矛盾,不問可知為荒唐。)
    (然事涉命案,不得不為詣驗也。)
    (鐘年五十有六,舊划刀痕已經全愈。)
    (遍身黃瘦,並無微傷。)
    (活殺之控虛誕極矣。)
    (但賢娘蹤跡未明,黑自難分,勢不能以中止。)
    (拘出郭阿連問訊,則鐘氏前後商謀嫁女情事及遣子林開齊同送賢娘,由惠來而
    (之甲子所,嫁與李姓者為妻,言之歷歷,皆有確據。)
    (而振龍恃有親屬為惠潮觀察使心腹乾差,專在外訪求官司得失,而其族又新近
    (與邑中仕宦者聯宗,紀綱數輩羅列屍場,自覺有赫赫之勢,堅不輸服。)
    (餘移檄海豐,並遣隸役偕郭阿連之甲子所,窺伺李家住處,獲出林賢娘。)
    (交署尉張東海,遣解來潮。)
    (林振龍要賢娘於路,附耳數言而去。)
    (賢娘至,言十八於歸,今行年二十有九。)
    (生一男一女,男為夫公喜所賣,女為郭阿連所賣。)
鐘 氏:(問)賣汝者誰也?
問 他:劉文實也。
鐘 氏:汝與文實有私乎?
問 他:無之。
鐘 氏:無則曷為從之奔?
問 他:為文實之母馬氏所欺也。因夫公喜非翁姑所生,被逐,無房舍可居,在文實家借
    宿。而夫賭蕩作賊,不顧妻子無衣無食,遂為文實所賣。
鐘 氏:汝父母知乎?
問 他:不知也。
鐘 氏:然則汝自願嫁乎?
問 他:不願也。
鐘 氏:(餘曰)噫!奇哉!汝二月二十八日在母家,遣嫁何云文實?
問 他:馬氏遣郭阿連到我母家紿去耳。彼言翁姑死,令我之揭陽治喪,我是以從之去。
鐘 氏:是夕宿何家?
問 他:宿洋內鄉郭阿連家,次日宿惠來,又次日宿甲子所。至三月初七日,嫁與李雲義
    ,聘金三兩,劉文實、郭阿連分之而去。
鐘 氏:汝平素與阿連有私乎?
問 他:無也。平素並不識阿連,因馬氏遣來始見面,尚詐名阿順,後乃知之。
問 他:(郭阿連以首搶地,大呼曰)冤哉!我實受鐘氏之托,稱賢娘新寡,近地婚姻富
    者非偶,貧者無所得食。惟海豐、甲子多魚鹽之利,易以謀生,人多溫飽。令我
    同林開喬一行耳。我乃男子,賢娘少婦,非親兄林開喬同行,鐘氏肯令其女從我
    去?
      即賢娘亦安肯從素不相識之男人,過都越邑之他郡以去?此理甚明,情甚確
    。如彼所言,我不服也。
    (再訊賢狼,賢娘以父兄先入之言為主,不實供,刑之不變。)
    (訊林開喬,開喬無可答,亦但諉為文實,刑之不變。)
    (訊劉文實,文實固稱無有。)
    (賢娘、開喬力指之,刑亦不變。)
    (再訊郭阿連,阿連稱止有林開喬母子,與他人無一毫干涉,刑之終不變。)
問 他:(餘復呼文實訊之,文實呼天撲地言)公喜乃我從兄之子,世豈有欺誑姪婦轉賣
    他人之人?且我非游手窮餓,有妻有子,有田有宅,肯作喪心病狂之事,與郭阿
    連分三兩污穢之財?我若果有此情,郭阿連豈甘代罪?劉公喜豈不我怨?即林振
    龍,焉肯捨我而告為公喜所賣,我又安敢與劉公喜往噪振龍之家,以此嫁禍。有
    死不服!
馬 氏:我二十孀居,苦守二子,今行年七十,足不履戶庭,非禮之言不出諸口,豈有勸
    人改嫁作傷風敗俗之事?若有此舉,則從前守節皆虛矣。此婦人忍心害理,十餘
    年結髮恩深,甘反面從他人以去,又敢誣夫非翁姑所生,又誣以賭蕩作賊。宅舍
    堅好,誣以無室;男子在家,誣以鬻賣。如此婦人,何事不可出諸口,尚以其言
    為可信乎?
    (固遍詢鄰居陳孫典,房族劉紹萬、劉國來、劉文忠,鄉保楊鼎顯。)
    (則公喜素守分循良,無此匪醜行。)
    (貿易為生,亦無賭博。)
    (室廬完固。)
    (與劉文實尚隔一村,亦無賣子。)
問 他:(乃再呼賢娘問之曰)汝言公喜賣汝男,有諸否?
馬 氏:然也。
問 他:賣與誰?
馬 氏:賣與阿翁劉國奕。
問 他:(國奕哭曰)天乎!公喜乃我夫婦親生之子,公喜之男,乃我之孫,何買賣之雲
    哉?
    (餘不禁怒髮衝冠,命批賢娘頰二十,拶其指,拷之三十,賢娘聲色不動。)
問 他:(餘曰)野哉!傷風敗化至此婦極矣!吾早知其妄,但林振龍挾上司威勢,不得
    不俾盡其詞,此婦豈為人所欺者?既明知洋內鄉為郭阿連之家,又惠來、甲子日
    日止宿之處,條分縷析,豈有被欺揭陽之理?且誣夫為賭、為盜,為非翁姑所生
    ,為無室無食。如此潑婦,何言不可出諸口?彼以劉姓為仇讎,為土芥,豈肯為
    文實所賣?況且登車就鬻,實出林振龍之家,與文實迥然風馬。非郭阿連平昔私
    通,則林開喬之行無疑也。
問 他:(賢娘乃服辜)並非與阿連有苟合,但連年饑饉,賣女者多,不止吾父母。
    (而林振龍、林開喬亦自知不可掩諱,俯首服罪,不敢復諉為文實。)
    (但乞免追財禮,欲與劉公喜索殯殮之資。)
    (而公喜欲令其贖還幼女阿進。)
    (郭阿連言阿進乃開喬、賢娘鬻在甲子所。)
    (亦知其處。)
    (命贖還之。)
問 他:(問公喜、國奕尚收回此婦與否?父子皆叩頭流血曰)不敢也。
    (乃聽歸後夫,即日出境,免使久留是邦,為潮邑山川之玷。)
    (郭阿連按律枷杖,林開喬以母喪,故開一面之網。)
    (追聘禮,貧無可償。)
    (勸劉公喜姑置之,勿以污穢之財,差及阿堵,使覘門第者,以為有不祥之氣。
    ()
    (而林振龍以年老姑寬,勿謂有人於憲司之側,果煬灶藉叢者之泰山可恃也。)
    (譯文林振龍有個女兒,名叫賢娘。)
    (嫁給劉公喜為妻,已經有十一年了。)
    (他們生下一兒一女,家中平安無事。)
    (劉公喜以做買賣為生,家裡雖然貧寒,但也不至於凍餓而死。)
    (劉公喜的父親叫劉國奕,因為墳地和人打官司,在揭陽縣候審。)
    (適逢他病重,劉公喜母親帶著孫子前往探視,林賢娘及幼女阿進在家。)
    (沒過多久,林振龍讓女兒回娘家探親。)
    (鄰居們覺得閨女回娘家是平常事,誰也沒注意,沒有什麼懷疑。)
    (等到劉公喜從廈門經商回到家中,才發現妻子不在。)
    (鄰居陳孫典告訴他,林賢娘回娘家去了。)
    (劉公喜趕到林振龍家,林振龍不在。)
    (他見到丈母娘鐘氏,便問賢娘在不在。)
鐘 氏:(鐘氏故作驚愕地說)沒有啊!
問 他:(劉公喜說)賢娘那天來到你家,鄰居很多人都看見了,怎麼說沒有呢?
鐘 氏:本來就沒有啊!
    (公喜悵然而回,沿途打聽,得知賢娘被鐘氏派他兒子林開喬及小販郭阿連賣嫁
    (了。)
    (劉公喜把這事告訴本家劉文實。)
    (劉文實率領劉國定、劉國重、劉勤、劉連等,和劉公喜一齊來到林振龍家大鬧
    (大吵。)
    (振龍父子不敢出來,公喜沒有辦法,將林家田裡所種薯芋弄得亂七八糟。)
    (鐘氏出來阻攔,文實等一片嘩然,叫罵不已。)
    (劉公喜因見不到妻子而惱火,狂跳叫罵,尤為無禮。)
    (鐘氏一時想不出辦法,轉身進屋提起一把剃頭刀子,當眾自己划破下頦。)
    (劉家一群人皆驚走。)
    (其實,鐘氏並沒割到喉嚨,刀傷很輕,所以安然無恙。)
    (劉公喜還不肯就此了結,一定要追究林賢娘下落,就來至縣衙狀告林振龍拐賣
    (其妻。)
    (林振龍也來狀告劉公喜拐賣其女。)
    (劉公喜告鐘氏與小販郭阿連串通,拐賣賢娘及阿進,妻女下落不明,定要索回
    (二人。)
    (林振龍告劉公喜串通郭阿連,拐賣賢娘,並糟蹋番薯,在地裡行兇,殺傷夫妻
    (兩條人命。)
    (我於是派遣差人尋訪捉拿郭阿連,但一直沒有捉到,所以也就未能審訊。)
    (過了二十多天,鐘氏病死。)
    (林振龍這下子可抓到把柄了,把妻子的死當作奇貨可居,狀告劉公喜活殺人命
    (,說是鐘氏責怪劉公喜拐買女兒,劉公喜聽信本家監生劉文實主謀,聚眾行兇
    (,逼死鐘氏。)
    (但告詞後開列的元凶則又不是劉公喜,而是劉文實。)
    (稱拐賣逼殺,都是劉文實乾的。)
    (我見狀子前後矛盾,不問可知荒唐已極。)
    (然而事關人命,不得不前去檢驗一番。)
    (鐘氏五十六歲,下巴上的刀傷已經全好了。)
    (身體黃瘦,全身沒有一點傷痕,所謂活殺的控告顯然荒誕之極。)
    (但考慮到林賢娘下落不明,黑白難分,所以還不能就此結案,便將郭阿連拘捕
    (來審問。)
    (郭把鐘氏怎樣串通他商量女兒改嫁,怎樣派遣兒子林開喬和他一起送走賢娘,
    (怎樣從惠來到甲子城,將烯娘嫁給李家為妻,統統交代出來,說得有根有據。
    ()
    (但林振龍仗著自己有個親屬是惠潮道台的心腹乾差,專門在外訪求官吏表現,
    (而他的家族新近又和當地的官宦人家聯宗續譜,官宦人家的奴僕不少人來到現
    (場,便自覺有權有勢,怎麼也不肯認輸。)
    (我向海豐發出公文,並派公差和郭阿連一起到甲子城,暗中偵察李家住處,找
    (來林賢娘,交與署尉張東海,押解到潮陽來。)
    (林振龍在路上攔住賢娘,悄悄地咬耳朵,叮囑了幾句話便離去了。)
    (林賢娘來到縣堂說,她十八歲出嫁,今年已經二十九歲,生下一兒一女。)
    (兒子被丈夫公喜賣掉,女兒被郭阿連賣掉。)
問 他:(我問)是誰將你拐賣的?
鐘 氏:是劉文實。
問 他:(我問)你與劉文實有私情嗎?
鐘 氏:沒有。
問 他:(我又問)既然沒有私情,為什麼跟他一起走?
鐘 氏:是受了劉文實的母親馬氏的欺騙。因為我丈夫劉公喜不是公婆親生,被趕了出來
    ,沒有房舍可住,便在劉文實家借宿。而丈夫劉公喜吃喝嫖賭作強盜,也不管妻
    子孩兒衣食有無,於是被劉文實所賣。
問 他:(我問)你父母是否知道此事?
鐘 氏:(她回微)不知道。
問 他:(我又問)那麼你自己願意改嫁嗎?
鐘 氏:不願意。
問 他:(我說)噫!這事可就奇怪了!你二月十八在娘家被嫁賣,怎麼能說是文實送你
    改嫁的呢?
鐘 氏:馬氏派郭阿連到我娘家騙去的。他說我公婆死了,讓我到揭陽治喪,我所以跟他
    去了。
問 他:(我問)這天夜裡住在誰家?
鐘 氏:住在洋內鄉郭阿連家。第二天住在惠來,第三天住甲子城。到三月初七那天,我
    嫁給李雲義,聘金是三兩銀子,劉文實、郭阿連兩人平分而去。
問 他:(我問)你平日與郭阿連有私情嗎?
鐘 氏:沒有。過去並不認識郭阿連,因馬氏派他來我娘家才見面。開始他還假稱阿順,
    後來才知道真名。
    (郭阿連聽她這番招供,以頭撞地,大聲呼叫道)
問 他:冤枉啊!
      我確實是受鐘氏之托。鐘氏說賢娘新寡,想要另嫁。近處嫁給富人家不般配
    ,嫁給窮人家吃不飽肚子。只有海豐、甲子城一帶是魚米之鄉,還出產食鹽,容
    易謀生,人多溫飽,讓我同他兒子林開喬跑一趟。我是男子漢,林賢娘是個少婦
    ,如果不是有親兄弟林開喬同路,鐘氏怎肯讓她女兒跟著我去?就是賢娘本人,
    怎肯跟著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穿城過縣到外鄉去呢?
      這道理顯而易見,事實清清楚楚。像她剛才所說,我不服氣。
    (再審訊林賢娘,林賢娘聽信她父兄預先交代的話,不肯如實招供,上刑也不改
    (口。)
    (審訊林開喬,林開喬無言以對,只是全推到劉文實身上,上刑也不改口。)
    (審訊劉文實,文實根本否認。)
    (盡管林賢娘、林開喬極力咬住他,上刑他也不改口。)
    (再審訊郭阿連,郭阿連說此事只與林開喬母子相關,與其他人沒有一絲一毫的
    (關係,受刑終不改口。)
    (我重提劉文實復審。)
問 他:(劉文實呼天撞地)公喜是我堂兄的兒子,世間豈有拐騙姪媳轉賣他人的嗎?況
    且我並非游手好閒、窮困潦倒,有妻有子,有田有宅,怎肯做這喪心病狂之事,
    與郭阿連分那三兩銀子,圖那點污穢之財?如果我真有這事,郭阿連怎麼肯代我
    認罪?劉公害難道不恨我?就是林振龍,怎肯丟下我而告劉公喜拐賣?我又怎敢
    和劉公喜一起到林振龍家大吵大鬧?像這樣嫁禍於人,我至死不服!
馬 氏:我從二十歲就守寡,苦守兩個兒子,如今已經七十歲,成天大門不出,二門不到
    ,非禮不言,非禮不動,怎麼會勸人改嫁做傷風敗俗之事?若有這種事,那麼從
    前守寡守節全都是假的了。林賢娘這個婦道人家傷天害理,不顧十多年結髮夫妻
    的深厚情意,甘心翻臉改嫁他人,又竟敢公然誣蔑丈夫不是公婆親生,吃喝嫖賭
    作強盜。明明家裡房舍堅好,卻說沒有住室;明明兒子在家,卻說被賣掉。這樣
    的女人,什麼話不敢說?什麼謠不敢造?難道還能把她的話當真嗎?
    (於是,我遍問鄰居陳孫典,本家劉紹萬、劉國來、劉文忠,保長楊鼎顯。)
    (大家都說劉公喜一向安分守己,善良忠厚,從未有這種不正當的醜行。)
    (他靠做小買賣為生,不曾賭博,家中房舍堅固完好。)
    (他和劉文實隔村而住,從未賣過孩子。)
    (再提林賢娘審問,我問她)
問 他:你說劉公喜賣了你的兒子,有此事嗎?
馬 氏:有此事。
問 他:賣給誰了?
馬 氏:賣給公公劉國奕了。
    (劉國奕聽到這話,哭著)
哭 著:天啊!公喜是我夫妻親生之子,公喜的兒子,是我的孫子,怎麼談得上買賣呢?
    (我不禁怒髮衝冠,命人抽了賢娘二十個嘴巴,拶上她的手指,打了三十大板,
    (而她居然不動聲色。)
馬 氏:(我怒道)好野蠻啊!
      這個女人傷風敗俗到這樣,真是達極點了!我早就知道你弄虛作假,但你爹
    林振龍依仗上司權勢,所以才不得不讓他把話說完。像你這樣的潑婦,難道能被
    人欺負嗎?你既然明明知道洋內鄉是郭阿連的家,惠來、甲子城是天天住宿之處
    ,一樁一件清清楚楚,豈有被騙到揭陽的道理,而且你還誣蔑丈夫是賭徒、強盜
    ,不是爹娘親生,說家裡沒住的,沒吃的。像你這樣的潑婦,什麼話說不出來?
    你把劉家視為仇敵、草芥,豈肯被劉文實嫁賣?況且你上車被賣,是從你娘家林
    振龍那裡出去的,與劉文實根本沾不上邊兒。如果不是你和郭阿連平日私通,肯
    定就是林開喬和你一路同行了。
馬 氏:(到這時候,林賢娘才服罪說)並非我和郭阿連有私情;但連年饑荒,賣兒賣女
    的人很多,不只我的父母。
    (林振龍、林開喬也自知再也掩飾不下去了,於是低頭認罪,不敢再推給劉文實
    (。)
    (但他們請求免於追要財禮,還想向劉公喜索要殯殮費用。)
    (而劉公喜想讓對方贖還幼女阿進。)
哭 著:(郭阿連說)阿進被林開喬、林賢娘賣在甲子城了,他們知道賣處。
    (我命他們將阿進贖還。)
哭 著:(我問劉公喜、劉國奕,是否還想收回這個女人?父子倆都連忙叩頭髮誓)可不
    敢要了!
    (我便判她歸後夫,讓她即日離開這裡,免得長久留在這塊地方,玷污了潮陽的
    (山水。)
    (按照律條,給郭阿連帶上枷,打了一頓板子。)
    (林開喬因母親去世,即網開一面,予以免刑。)
    (向林家追回聘禮的問題,因林家貧困無力償還,我就勸劉公喜且把此事放到一
    (邊,不再要林家償還那污穢錢財,髒了眼睛,玷污了門第,帶來不祥的晦氣。
    ()
    (林振龍未給刑罰懲處,但這並不是因為他在道台大人身邊有人,就真的有泰山
    (作依靠,可以借火取暖、借樹乘涼,而是因他年老姑且寬容罷了。)
    (第十八則 仙村樓)
    (潮陽有大盜,曰馬仕鎮,太學生也。)
    (名鳴山,字仕鎮,所居鄉曰仙村。)
    (在貴嶼之南六七里,地屬舉練都。)
    (平疇沃壤,四望無際,溪河交錯,水清樹綠。)
    (夜月蘆花,漁舟上下,嗚嗚咿咿,相歌唱以來往。)
    (風景不亞於蘇、鬆,固嶺東之勝概也。)
    (昔人以仙村命名,今則為盜藪矣。)
    (馬氏故巨族,其丁男二千有奇,分三寨鼎足而居。)
    (左右鄉村,莫敢睨視。)
    (仕鎮豪雄獷悍,尤為馬氏之冠。)
    (生而有盜行,見人財物,則心不能平,不攘竊以去不止。)
    (雖至親密友,亦必深藏示虐,不敢使一注目也。)
    (仕鎮慕柳跖、宋江之為人,招邀匪類,往來浹洽。)
    (四方無賴之輩皆歸之。)
    (所居舍傍有大樓,高廣堅邃,群盜至皆款之樓中。)
    (大意以穿窬為主,飛簷、走瓦、鑽墉、穴地者為上客。)
    (駕舟逐流,載私鹾、攘客貨於水者次之。)
    (懷石袖椎,徙倚道旁,顛過客而奪財物者又次之。)
    (樓中人眾至百餘,出入往來,掉臂瞪目,橫行無所忌。)
    (民有犯顏色者,輒揮拳相向。)
    (當急急謝罪,惟恐不及,遲則夜入其家,罄諸所有矣。)
    (耕牛人村,追者在門,屠者在室,懸皮肉當戶而市,牛主亦不敢睇觀而去。)
    (鄉人畏之如虎,不敢斥言,為隱語曰人樓公,或曰樓鱉子公者。)
    (尊稱鱉子者,潮人最賤惡之號也。)
    (仕鎮以攘竊起家,漸致富饒。)
    (康熙四十三年,捐貲做太學生,自是儼然士林。)
    (群盜不復曰大哥,而共稱為馬老爹矣。)
    (馬老爹之名震潮郡,撫、按承差,道、府胥役,皆潛與往來。)
    (凡上官差員出訪事者,十人九主於其家。)
    (以故邑中紳士、縣吏、捕役,莫不趨奉締交,惴惴然惟恐稍拂意也。)
    (然貴山、峽山、洋烏、黃隴、舉練之間,家家不得安寢。)
    (百里之內,多怨嫉而不敢也。)
    (有密自白於官,將捕治,皆以負固不可得,搏差抗提,視為無足重輕。)
    (前後任潮邑,攝潮篆者十令,拘之三十有四年不能獲。)
    (或沒法籠絡之,彭令君以五都錢糧委之征收。)
    (仍攘竊如故,且侵欺科派,無所底止。)
    (及支令君赫然振怒,移檄守將,借兵四百,親詣仙村擒捕之。)
    (仕鎮命三寨皆閉門,拒守於垣墉上,施火炮直向支令君攻擊。)
    (營弁恐殺傷,啟大釁,急命班師。)
    (支令君憤恨不能已,而上官左右皆馬氏腹心,且反於支令君督過,不得不涣然
    (冰釋。)
    (自是仕鎮威震惠、潮,莫敢有萌擒捕之想者。)
    (魏令君以西南地方委之看守,號曰總約長。)
    (仕鎮益驕橫,無所畏。)
    (時或至邑治,無敢問及,而攘竊漸行於城中。)
    (布帛貨鋪,擇肥而食。)
    (街坊姦宄、世家大族子弟,且有陰為黨羽、坐地分贓者矣。)
    (有監生陳開發者,賈人也,居積布帛頗饒。)
    (仕鎮偵知之。)
    (時有華橋人胡其暢,為峽山、和平一方巨賊。)
    (然亦依仕鎮門戶,聽指揮。)
    (仕鎮遂命胡其暢率馬阿一、劉阿信、黃阿尾、蔡阿乙等,以輕舟直抵隆津。)
    (乘黃昏進城,三更破壁入陳開發鋪中,恣意搜刮,大獲所利而去。)
    (時署令白公仙游,開發以其事告縣尉,分差訪緝。)
    (而賊舟揚揚得意,搖曳以歸。)
    (過林八渡,為水保方東升所獲。)
    (連舟擒捉以去,胡其暢等皆就縛。)
    (惟劉阿信入水逃生,奔報馬仕鎮。)
    (仕鎮親詣林八渡,見方東升。)
    (則東升巳將布帛、絨線各贓物,盡起而藏諸家,陰使保正李茂開入縣首報矣。
    ()
    (仕鎮餌以利,脅以威。)
    (東升亦恐,還其大布四百丈,並胡其暢等皆釋之。)
    
    
18**時間: 地點:
    (未幾,捕役至,通胡其暢將歸華橋,遂為所獲。)
    (方東升以所餘布帛、絨線交縣尉。)
    (尉招訊供,始知馬仕鎮所為,遂據情詳報郡太守。)
    (而餘方奉檄攝潮篆,未知其事。)
    (但素聞馬仕鎮為一方大盜,經十令捕緝三十四年,弗能獲,思欲為地方一除民
    (害。)
    (十月十七日,將之潮,舟過仙村,見三寨鼎足,人煙稠密,寨內大樓巍然雄壯
    (,誠非可以力獲者。)
    (夜躊躇不能寐,訪知仕鎮有甥林承,為潮邑馬快役。)
    (喜曰:在斯人矣。)
    (十八日抵潮蒞任,密呼林承至內室,謂之)
謂 之:汝欲生乎?
      欲死乎?欲全汝妻子乎?滅汝門戶乎?
    (林承駭愕,叩頭流血,不知所為。)
林 承:(餘曰)汝舅馬仕鎮也,汝能致之來,則生;不來則死,囚汝妻子,滅汝門戶。
林 承:(林承泣曰)此事甚難,非強力兵威所能濟。容徐圖之。
謂 之:(餘曰)宜速不宜遲,彼未知吾三尺,汝尚可以誘致,退則不敢出矣。吾遣林光
    、翁馗等五人與汝偕,汝先為調虎離山之計,然後相機而行可也。
    (林承令林光等且候,而自以他事往仙村,見仕鎮問安否,若為弗經意也者。)
林 承:(乘間言曰)舅專制一方,為總約長。今彼官蒞任,得毋往謁見乎?
仕 鎮:吾方思之。
林 承:何以思為,去則去,不則不耳,誰抑勒吾舅者?但蒞止方新,有過堂應卯之例。
    可因此覘其能否?其可畏耶,則後此稍避之;其可狎也,直兒戲藐之耳。
仕 鎮:我聞此人似可畏。
林 承:雖極可畏,初至茫然無知也。乘未知而一出,為邑人所觀瞻,以後即裹足不前,
    人不敢以抗拒目我。
仕 鎮:然。
    (即令人操舟詣縣。)
    (林承又佯以他事辭去。)
    (仕鎮入邑,則林光等笑語迎之行。)
    (餘方坐堂上,按十三都約保名籍,吏唱馬鳴山不到,餘不答。)
仕 鎮:(有頃)今日不到者幾人?
林 承:(吏日)十一人。
仕 鎮:(餘佯怒曰)無禮哉!此不到者皆賊也,當捕治。
    (遙見林光拊一人背,若趣之前者。)
    (其人尚瞻顧猶豫,林光跽下代稟曰)
其 人:馬監生到。
    (仕鎮不得已而前。)
仕 鎮:(餘曰)汝監生馬鳴山乎?
仕 鎮:然也。
其 人:(餘曰)善!汝少待,有言相商。
    (命林光款之。)
    
    
19**時間: 地點:
    (須臾,堂事畢。)
    (有報鹾司渡江者,將出迎,乃置仕鎮於獄。)
    (及暮,自郭旋,吏齎府檄,請審陳開發盜案。)
    (鞠訊之,方東升言之歷歷,胡其暢亦不置辯。)
    (惟仕鎮昂首簧論,不肯一實言。)
    (餘怒,將刑之。)
仕 鎮:監生也。
其 人:(餘曰)汝三十餘年老賊,拒捕久,害人多,今日天使汝遇我,是天欲亡汝也。
    汝尚不覺悟乎?我今訊賊,不訊監生。治盜賊而不加刑,天地間無是理矣。
    (仕鎮猶不服命,拷其足三十,捶僕諸地。)
仕 鎮:(曰)汝不實言,吾今斃汝!
    (仕鎮度不免,始將行竊陳開發情形,及方東升盤獲始末,直言不諱。)
    (且云勾引行竊者為姚阿馥、林阿順,同黨往竊者為胡其暢、馬阿一、黃阿尾、
    (劉阿信、蔡阿乙等。)
    (與胡其暢供詞,絲毫不差。)
    (問平日竊劫幾何家?仕鎮)
仕 鎮:難以記憶!但被害無一人敢告我,則是無其事也。
其 人:(餘曰)汝積威至此極乎!今即無一人敢告汝,汝亦未必有生理!
    (因遣役分緝諸黨類。)
    (而仕鎮之羽翼,已是夜飛報其家。)
    (馬氏族人恐大兵旦至,乘夜遣樓中群賊,四散逃生,急離潮陽,盡歸海、揭、
    (饒平,入深山以去。)
    (黎明,捕役至,無所得。)
    (惟馬阿一被獲,與姚阿馥、林阿順等質供,皆如馬仕鎮、胡其暢所言。)
    (餘乃將群盜錮獄,詳報列憲,請咨部革去監生,以憑盡法研訊。)
    (而貴山、峽山、洋烏、黃隴、舉練之人,尚恐仕鎮不得死,出為反害。)
    (而仕鎮妻子及馬氏族人,沿鄉索助食費,莫敢不潛輸之,且亦莫敢出一言。)
其 人:(餘道經貴嶼,喚田間老人問之)仕鎮一日不死,鄉民一日畏懼。即暗受科派,
    亦不敢一開口也。
    (餘恚甚,欲重創之,終以監生未革,不得加嚴刑,復捶其足數十。)
    (而上官文移駁詰,上下往返經一年又逾兩月,仍未咨革監生。)
    (而餘以奉參離任,其網漏吞舟與否?則俟後之君子矣。)
    (吾友曠魯之恨餘不將馬仕鎮撲殺,而拘牽文義效俗吏之所為,受人掣肘,空勞
    (筆墨。)
    (若使巨奸逸罰,則貴山都百里內外,遭其殃害,無有已時。)
    (不知誰之過也?餘亦悔之!)
    (譯文潮陽有個大盜,人稱馬仕鎮,還是個太學生哩!其實,他名字叫鳴山,仕
    (鎮是他的字。)
    (他所居住的村莊叫仙村,座落在貴嶼南面六七里的地方,屬舉練都管轄。)
    (這裡沃野平坦,四望無際,溪河交錯,水清樹綠。)
    (月色溶溶之夜,漁舟在蘆花間穿梭往來,櫓聲嚕咿,漁歌高吭,此起彼伏,風
    (景不亞於江南蘇州、松江一帶,的確為嶺東之勝景。)
    (從前人們給這裡起名仙村,如今這仙村則成了賊窩。)
    (馬家是這裡的大戶,有兩千多男子,分為三個寨子居住。)
    (周圍鄉村,不敢窺伺。)
    (馬仕鎮豪雄、粗獷、剽悍,尤為馬家之首。)
    (他彷彿生來愛偷盜,只要看到別人的財物,心裡就不能平靜,非偷取不可。)
    (縱使至親好友,有了財富,也一定對他深藏隱蔽,不敢讓他發現。)
    (馬仕鎮仰慕柳下跖、宋江的為人,成天招邀盜匪,往來融洽,四方無賴之輩都
    (歸附於他。)
    (在他居住的房舍旁有座大樓,雄偉高峻,堅固深邃,群盜前來,皆在樓中款待
    (。)
    (大抵是以小偷為主,能飛簷走壁、鑽牆穿洞的為上客。)
    (在水中駕船,運私鹽、搶劫客貨的次之。)
    (懷中揣石,袖裡藏椎,徘徊道旁,攔劫過客而搶奪財物的又次之。)
    (大樓裡住著百餘人,他們出出進進,露著膀子,瞪著眼睛,驕橫之極,無所顧
    (忌。)
    (老百姓有敢冒犯他們的,動不動就拳打腳踢。)
    (這時,必須立即謝罪,稍微慢了一點,他們就會連夜闖進你的家中,把你家中
    (搶劫掃蕩得一干二淨。)
    (若有誰家耕牛跑進村裡,追牛的人還在門外,屋裡的人就把牛殺了,把皮肉當
    (門懸掛而賣,牛主連看也不敢再看,只好離開。)
    (鄉里人畏之如虎,不敢斥責,大家給他起了個綽號叫「大樓公」,或叫「樓鱉
    (子公」。)
    (稱他「鱉子」,這是潮陽人最為賤惡的名號。)
    (馬仕鎮靠偷盜起家,逐漸富饒起來。)
    (康熙四十三年,捐資做了個太學生,從此儼然入了士林一樣。)
    (群盜不再喊他「大哥」,齊稱他為「馬老爹」了。)
    (馬老爹這個名字,聲震潮郡,巡撫、藩台衙門的差人,道台、知府衙門的役隸
    (,都暗地與他來往。)
    (凡是上邊官員派到此地出訪查巡的人,十人有九人住在他家。)
    (因為這個緣故,潮陽地面上的紳士、縣吏、捕役,無不對他奉承,和他結交,
    (因為心裡捏著一把汗,唯恐哪一點惹他不高興。)
    (這樣一來,弄得貴山、峽山、洋烏、黃隴、舉練等地,家家不得安寧,百里之
    (內,人們敢怒而不敢言。)
    (曾有人偷偷告官,準備將他逮捕治罪,但都因為他頑固抗拒而辦不到。)
    (他對毆打差官,對抗捉拿,看得無足輕重。)
    (前前後後在潮陽任職或代理的十任縣令,拘緝三十四年,沒能將他抓獲。)
    (有的官員設法籠絡他,如彭縣令就曾委托他征收五都錢糧,但他仍然偷盜如故
    (,而且侵占欺詐,強行攤派,沒有休止。)
    (支縣令因此勃然動怒,向守將發出文書,借兵四百,親自到仙村捕他。)
    (馬仕鎮命令三寨緊閉大門,拒守於邊牆之上,施放火炮,轟擊支縣令。)
    (守軍兵弁恐殺傷人命,挑起大禍,急命班師退兵。)
    (支縣令憤恨難平,但各位上司左右都是馬仕鎮的心腹,反而斥責縣令,於是不
    (得不冰釋了事。)
    (從此,馬仕鎮威震惠、潮二州,再也沒有人敢生擒捕他的念頭了。)
    (魏令君把西南地方委托馬仕鎮看守,號稱總約長。)
    (馬仕鎮更加驕橫,無所畏懼。)
    (他有時到潮陽縣城,沒有人敢管。)
    (這樣,偷盜之鳳漸漸波及城中。)
    (不論是布匹還是百貨,他們都揀好的偷搶。)
    (市面上犯法作亂之人、以至世家大族子弟中,都有人暗中充當他的黨羽,坐地
    (分贓。)
    (有一位監生名叫陳開發,是個買賣人,積蓄了很多布匹。)
    (馬仕鎮偵知此情。)
    
    
20**時間: 地點:
    (當時華橋有個叫胡其暢的人,是峽山、和平一帶的巨賊,然而也依附馬仕鎮門
    (戶,聽他指揮。)
    (馬仕鎮就命令胡其暢,率領馬阿一、劉阿信、黃阿尾、蔡阿乙等,以輕舟直抵
    (隆津。)
    (趁黃昏進城,三更時分,穿牆破壁進入陳開發鋪中,恣意搜刮,大獲所得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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