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龍圖公案(<--htm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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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書說明
  • 第一則
      阿彌陀佛講和
  • 第二則
      觀音菩薩托夢
  • 第三則
      嚼舌吐血
  • 第四則
      咬舌扣喉
  • 第五則
      鎖匙
  • 第六則
      包袱
  • 第七則
      葛葉飄來
  • 第八則
      招帖收去
  • 第九則
      夾底船
  • 第十則
      接跡渡
  • 第十一則
      黃菜葉
  • 第十二則
      石獅子
  • 第十三則
      偷鞋
  • 第十四則
      烘衣
  • 第十五則
      龜入廢井
  • 第十六則
      鳥喚孤客
  • 第十七則
      臨江亭
  • 第十八則
      白塔巷
  • 第十九則
      血衫叫街
  • 第二十則
      青靛記谷
  • 第二十一則
      裁縫選官
  • 第二十二則
      廚子做酒
  • 第二十三則
      殺假僧
  • 第二十四則
      賣皂靴
  • 第二十五則
      忠節隱匿
  • 第二十六則
      巧拙顛倒
  • 第二十七則
      試假反試真
  • 第二十八則
      死酒實死色
  • 第二十九則
      氈套客
  • 第三十則
      陰溝賊
  • 第三十一則
      三寶殿
  • 第三十二則
      二陰簽
  • 第三十三則
      乳臭不雕
  • 第三十四則
      妓飾無異
  • 第三十五則
      遼東軍
  • 第三十六則
      岳州屠
  • 第三十七則
      久鰥
  • 第三十八則
      絕嗣
  • 第三十九則
      耳畔有聲
  • 第四十則
      手牽二子
  • 第四十一則
      窗外黑猿
  • 第四十二則
      港口漁翁
  • 第四十三則
      紅衣婦
  • 第四十四則
      烏盆子
  • 第四十五則
      牙簪插地
  • 第四十六則
      繡鞋埋泥
  • 第四十七則
      蟲蛀葉
  • 第四十八則
      啞子棒
  • 第四十九則
      割牛舌
  • 第五十則
      騙馬
  • 第五十一則
      金鯉
  • 第五十二則
      玉面貓
  • 第五十三則
      移椅倚桐同玩月
  • 第五十四則
      龍騎龍背試梅花
  • 第五十五則
      奪傘破傘
  • 第五十六則
      瞞刀還刀
  • 第五十七則
      紅牙球
  • 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
  • 第五十九則
      惡師誤徒
  • 第六十則
      獸公私媳
  • 第六十一則
      獅兒巷
  • 第六十二則
      桑林鎮
  • 第六十三則
      斗粟三升米
  • 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
  • 第六十五則
      地窨
  • 第六十六則
      龍窟
  • 第六十七則
      善惡罔報
  • 第六十八則
      壽夭不均
  • 第六十九則
      三娘子
  • 第七十則
      賊總甲
  • 第七十一則
      江岸黑龍
  • 第七十二則
      牌下土地
  • 第七十三則
      木印
  • 第七十四則
      石碑
  • 第七十五則
      屈殺英才
  • 第七十六則
      侵冒大功
  • 第七十七則
      扯畫軸
  • 第七十八則
      審遺囑
  • 第七十九則
      箕帚帶入
  • 第八十則
      房門誰開
  • 第八十一則
      兔戴帽
  • 第八十二則
      鹿隨獐
  • 第八十三則
      遺帕
  • 第八十四則
      借衣
  • 第八十五則
      壁隙窺光
  • 第八十六則
      桷上得穴
  • 第八十七則
      黑痣
  • 第八十八則
      青糞
  • 第八十九則
      和尚皺眉
  • 第九十則
      西瓜開花
  • 第九十一則
      銅錢插壁
  • 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卷
  • 第九十三則
      屍數椽
  • 第九十四則
      鬼推磨
  • 第九十五則
      栽贓
  • 第九十六則
      扮戲
  • 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
  • 第九十八則
      牀被什物
  • 第九十九則
      玉樞經
  • 第一百則
      三宮經
  • 辭典

    第一則
         阿彌陀佛講和

      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才,姓許名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豐潤俊雅。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甚有姿色,姑娘大門不出,每日在樓上繡花。
      其樓靠近街路,常見許生行過,兩下相看,各有相愛的心意。
      時日積久,遂私下言笑,許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這夜,許生以樓梯暗引上去,與女攜手蘭房,情交意美。及至雞鳴,許生欲歸,暗約夜間又來。淑玉道:「倚梯在樓,恐夜間有人經過看見你。我今備一圓木在樓枋上,將白布一匹,半掛圓木,半垂樓下。你夜間只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豈不甚便。」許生喜悅不勝,至夜果依計而行。如此往來半年,鄰舍頗知,只瞞得蕭輔漢一人。
      忽一夜,許生因朋友請酒,夜深未來。有一和尚明修,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曬布未收,思偷其布,遂停住木魚,過去手扯其布。忽然樓上有人弔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養漢婆娘垂此接奸上去,任她弔上去。果見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捨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鸞交鳳配,怎肯失身於你?我寧將銀簪一根舍於你,你快下樓去。」僧道:「是你弔我上來,今夜來得去不得了。」即強去摟抱求歡。女甚怒,高聲叫道:「有賊在此!」那時女父母睡去不聞。僧恐人知覺,即拔刀將女子殺死。取其簪、耳環、戒指下樓去。
      次日早飯後,其母見女兒不起,走去看時,見被殺死在樓,竟不知何人所謀。其時鄰舍有不平許生事者,與蕭輔漢道:「你女平素與許獻忠來往有半年餘,昨夜許生在友家飲酒,必定乘醉誤殺,是他無疑。」蕭輔漢聞知包公神明,即送狀赴告:「告為強姦殺命事:學惡許獻忠,心邪狐媚,行丑鶉奔。
      覘女淑玉艾色,百計營謀,千思污辱。昨夜,帶酒佩刀,潛入臥室,摟抱強姦,女貞不從,拔刀刺死。遺下簪珥,乘危盜去。
      鄰右可證。托跡黌門,桃李陡變而為荊榛;駕稱泮水,龍蛇忽轉而為鯨鱷。法律實類鴻毛,倫風今且塗地。急控填償,哀哀上告。」
      是時包公為官極清,識見無差。當日准了此狀,即差人拘原、被告和干證人等聽審。
      包公先問干證,左鄰蕭美、右鄰吳范俱供:蕭淑玉在沿街樓上宿,與許獻忠有奸已經半載,只瞞過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並非強姦,其殺死緣由,夜深之事眾人實在不知。許生道:「通姦之情瞞不過眾人,我亦甘心肯認。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死事實非是我。」蕭輔漢道:「他認輕罪而辭重罪,情可灼見。女房只有他到,非他殺死,是誰殺之?必是女要絕他勿奸,因懷怒殺之。且後生輕狂性子,豈顧女子與他有情?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包公看許生貌美性和,似非兇惡之徒,因此問道:「你與淑玉往來時曾有人從樓下過否?」
      答道:「往日無人,只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包公聽罷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今問你罪,你甘心否?」獻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監。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問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處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
      是夜,僧明修又敲木魚叫街,約三更時分,將歸橋宿,只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淒切怕人。僧在橋打坐,口念彌陀。後一鬼似婦人之聲,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了,我陽數未終,你無殺我的道理。無故殺我,又搶我釵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吏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討財帛與我並打發鬼伎,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來取命。念諸佛難保你命。」
      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慾火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今釵珥戒子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唸經卷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悽慘。僧又唸經,再許明日超度。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用鐵鏈鎖住僧。僧驚慌道:「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嚇得僧如泥塊,只說看佛面求赦。
      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姦佛。」遂鎖將去。李義收取禪擔、蒲團等物同行。原來包公早命二差僱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嚇出此情。
      次日,鎖了明修並帶娼婦見包公,敘橋下做鬼嚇出明修要強姦不從因致殺死情由。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家並二公差去訖。
      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內釵、珥、戒指,叫蕭輔漢認過,確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無詞抵飾,一並供招,認承死罪。
      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禿賊,理該抵命;但你秀才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髮夫妻一般。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致死,亦無玷名節,何愧於婦道?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將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賢良,只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別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亦許她發科時定媒完娶。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只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她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其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於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於樓中。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於一旦。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狗幸狼貪,糞土將污白璧。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死者含冤,暗裡剝去釵珥。傷哉淑玉,遭凶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不再娶。今擬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獎義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斷裁。
      學道隨即依擬。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做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閫何妨。」獻忠堅執不從。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其同年錄只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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